教育考试史的新篇章 我国会考工作的态势及其发展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篇章论文,态势论文,教育考试论文,我国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收稿日期:1995—11—27
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已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稳步推进。总的来说,会考工作的态势是良好的、健康的,积累了经验、展示了前景,为我国教育考试史增添了新的篇章。
一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从1983年酝酿建立,在部分省、市进行实验,到全国范围内推开,已经十二年了。
198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明确指出:“毕业考试要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题,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
1985年,上海市开始率先进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和高考制度改革的实验。
1986年,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七五’期间改革规划要点》指出:改革高考的分类的科目设置,必须解决高校招生与高中毕业考试混同的弊端,而使二者分立,各司其职,初步设想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高校招生的考试。
1988年,浙江省实行会考制度。1989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试行会考制度。
1990年,河南、湖南、贵州三省试行会考制度。
1990年3月,国家教委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考试和升学制度改革工作。6月,国家教委颁发《全国中学升学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纪要》。
1990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并提出从1990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有计划地在全国逐步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1991年,北京市、辽宁省实行会考制度。7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年底,国家教委召开“全国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工作研讨会”,总结了十省、市试行会考制度的经验,并针对会考工作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12月,国家教委与人事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在招工、招干中承认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的通知》。
1992年,除西藏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元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市召开“全国高中工作会议”,2月,国家教委成立“升学、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高中会考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的几点意见》。
1993年,西藏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8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的意见》。
1994年3月,国家教委基教司在石家庄市召开“全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试行会考制度的做法、经验。
1995年1月,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基教司《关于全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的汇报》上批示:“我们大家都要做促进‘会考’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坚定派’,高考制度改革步伐应加快。”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的批示:“高中会考一要继续坚持,二要抓紧完善,三要加强宣传工作。”5月,国家教委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会议,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题为《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大力办好普通高中教育》的报告中指出:“普通高中会考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应该坚持下去。”
二
我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情况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是机构编制。据统计:建立有专门会考机构的有天津、新疆、内蒙、江西等省、区、市;设在考试中心(院、局)的有上海、福建、陕西、海南、河北、青海等省;有关处室几家一起抓的有北京、吉林、黑龙江、四川、山东、云南、湖南、湖北等省。大多数省有正式编制,编制1~5人的有8个省,6~10人的有6个省,11~15人的有4个省,16~19人的有3个省,20~30人的有2个省。据统计,全国从事会考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有4000多人,有12个省有专项经费,没有专项经费的省,也采取以考养考的方式基本解决经费问题;29个省配置了计算机等现代设备。有专门会考机构的省,是全面组织本省的会考命题,印卷,组织考试,评卷,统计成绩,颁发证书等工作,关系理得比较顺。我们认为,还是按国家教委教基字〔1990〕017号文件要求的“要建立有权威的专门机构”比较可行。有关处室几家一起抓的,一般是省教委分管领导协调有关处室的工作,制定会考政策,负责编制会考标准,组织命题,利用会考成绩评估分析,给中学以正确的导向,制定会考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措施,组织全省考试工作,负责试卷印制、发放、评卷、复查、统分、报告成绩、管理全省考籍和成绩档案,为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和"3+2"高考改革方案提供可信的成绩依据。
二是考试科目安排。全国大致有四种情况,即一五三、二四三、○六三、一四四安排,具体地说一五三就是高一考一门课,高二考五门课,高三考三门课。一五三科目安排的有北京、天津、安徽、河北、福建、山东、广西、海南、宁夏、西藏;二四三科目安排有江西、辽宁;○六三科目安排的有江苏、河南;一四四科目安排的有青海。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社会实践和体育列入考查科目,分散在高中三个年级分别进行考查。
三是等第划分。据统计,有19个省、区、市按A、B、C、D四个等级报告成绩,有11个省、区、市采用原始分报告成绩。按等第报告,一般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向学校通知成绩等第,补考只记C或D。这种报告体系,有时区分度不明显,与传统的及格线(60分)大相径庭,各有利弊。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是考务规范。全国大部分的会考工作基本格局是六个统一。即统一命题、统一制表、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评价分析、统一报告和管理成绩。
五是试卷结构为七二一。会考是水平考虑,试题侧重于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以教学大纲为基础要求,课本为基本内容,力求难易适度,份量适中,不偏不怪。基础知识选择题、填空题为70分,综合题为20分,稍难题10分,原则上让95%的同学能毕业。
三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认可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它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必修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与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与高校招生选拔考试具有不同性质的考试。
我国推行会考制度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办学思想和教学思想起了明显变化。学校由只重视升学率转向重视合格率,教育教学从面向少数学生转向面向全体学生,保证大多数学生达到高中毕业的实际文化水平。过去以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高中教学主要甚至唯一标准,忽视甚至排斥大多数学生,或盲目迫使他们追求高考的水平,加重了他们的学习负担,挫伤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结果多数学生并未真正达到高中毕业水平,大部分的学生以失败者的心态灰溜溜地走向社会。这是巨大的浪费,也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
2.调动了大多数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大多数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实施会考后,从绝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确定考试标准,以会考合格作为评价高中教学的主要依据,绝大多数高中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开始面向大多数学生,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达到合格水平,调动了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证95%学生达到高中毕业的实际文化水平,因此,一般中学比重点中学更欢迎会考。
3.偏科现象有所克服。文科学生不学理、化、生,理科学生不学史、地的现象得以扭转。会考有利于全面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过去,以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高中教学的主要手段,致使相当多的高中按高考科类分“文理班”,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造成学生知识结构残缺,无论是升入高校还是就业,都不利于以后的提高。
4.加强了薄弱学科的建设。过去学校的实验课、劳技课、体育课和社会实践活动长期得不到重视,设备、场地、材料等严重缺乏,任意减少课时和教学内容的现象时有发生。会考制度将这些课程和活动列入考查科目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了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的开出得到保证,劳动技术课、体育课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所加强。如:天津市精心组织实验操作技能考察。他们首先对考点学校的资格进行检查认定,促进学校配齐实验设备,并对教师按教学大纲开好实验课进行检查,然后再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进行考查,大力推进了理、化、生的实验教学和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提高了实验教学质量。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始以现代教育测量和评价理论为指导科学评价学生个人和群体学习质量、学校教学质量,加强了科学的教学指导和教育管理工作,同时,为各级教育行政、教学研究部门检查管理教学及时提供信息,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如:大庸市在湖南省教委支持与指导下,制定了一套运用会考成绩、评价教学质量的体系,设计了七个指标,采用动态和静态两种评价方法,在会考实践中,总结了一套适合当地的、科学可行的经验,调动了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了教学质量。
四
全国30个省都完成了一轮(3年)以上的会考工作,先行的省已完成六、七轮会考工作。作为一项考试制度的重要改革,虽然这十二年来步履艰难,但毕竟还是在争论中前进,在克服困难中前进,在不断探索中前进。
会考作为一种新型的考试模式,在起始阶段,宣传力度大,领导重视,学校重视,管理措施严密,方案制定慎之又慎,因此,社会反映是好的。为推广会考工作提供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但是,当会考在全国普遍推行后,特别是在会考普遍搞了一轮后,问题也暴露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实施会考制度必要性认识不统一,无论是教育内部,还是教育外部,有不少人认为会考是“不成功”的,是“短命”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不是从办好高中教育,全面提高高中教学质量这个全局去看会考,而是片面地、短视地从是否有利于高考的角度去认识会考,因而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然而这种观点在单纯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应试教育盛行的今天容易得到人们的共鸣,所以对会考的影响很大,严重地阻碍会考制度的推进和完善。
2.会考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会考的理论尚待充实完善(标准参照性测验理论),会考的操作技术有待改进,会考的实施办法需要调整。此外,一些地方,由于应试教育观念还没有改变,加上对大规模的省级统考不习惯,在考务上照搬高考的一套办法,在教学上用对付高考的办法对付会考,因此加重了考务工作量,加重了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过去,文、理分班,只学六、七科,现在九科都会考,所有学生都必须学好九门必修课。会考合格是报考高校和选拔保送生的必备条件,从而出现:“高考紧张一年,会考紧张三年”。由于考生多、科目多,一年要会考(含会考补考)三至四次,会考工作量也比高考大得多。
3.会考机构虽然在26个省已经建立,但还存在着体制不顺和相关单位协调不好的问题。在人员上也存在着专职人员不足的问题。
4.高考的配套改革跟不上是影响会考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的会考是和高考改革结伴而生,人们对会考后的高考改革寄以厚望,不少省是为了实施高考改革方案才不得不勉强实施会考。因此会考能否健康顺利地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考配套改革的支持。普通高中改革呼唤着高考改革力度再加大些。如关于艺术院校招生的问题,本来国家教委已经发文:体育、艺术院校招生,文化课的考试可以以会考成绩代替。现在有关部门又发文重新规定文化课还要参加统考。国家教委、人事部、劳动部会签的教基(1991)28号文在有的省也没有落实。招工招干没有使用会考成绩和毕业证书,削弱了会考的功能。再比如有的省(市)允许会考不及格的高中生参加高考,此举也冲击了各省的会考制度,使人们认为会考纯属多此一举。
五
通过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国家教委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的决策是正确的。通过会考可以检测评价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可以获取反馈信息调整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会考制度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是符合邓小平同志关于“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和“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的指示的。
我们认为应该以是否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来作为衡量教育教学改革得失成败的标准。以此认识会考,则不能认为这项改革是不成功的。
改革不会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改革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问题是要搞得稳妥些,选择的方式和时机要恰当些,遇到问题要及时调整。”会考出现的种种问题和遇到的重重困难,属于改革前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现在会考制度已在全国建立起来了,教育战线上有一支队伍为了这项改革作出了奉献,我们应该尊重群众的劳动和创造。只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考制度一定会逐步完善。为此,我们对会考的远景发展有以下建议和构想:
1.进一步加强对会考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会考的社会功能
国家教委《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教基字(1990)17号]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对会考的目的、性质、功能、实施办法、机构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检查这些文件的执行情况,使之落到实处,国家教委要加强对各地实行会考制度的指导。对考试制度改革,统一思想,统一部置,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升学和考试制度改革的力度。
要通过政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会考的社会功能;在教育内部,要重视利用会考成绩加强对中学教学质量的评估,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免试保送上大学应以会考成绩为准。此外,还应发挥会考以下几种社会功能:
第一,资格功能。我国高中毕业会考实质是一种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利用多种信息评价和确认一个人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合格者授予具有一定社会权威的称号和证书。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考试,旨在确认考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水平,并相应地授予高中毕业学历。
我国实行高中毕业会考旨在强化高中毕业学历的社会作用,使其成为大多数公民应具有的资格。既然高中毕业会考是一种资格考试,这种资格在升学、就业、参军以及出国留学等方面都应具有权威性的证明作用。
第二,评价功能。高中毕业会考的评价是以完成高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全面性与水平为目标的,因此将大大促进高中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前些年,在有些地方高考升学率几乎成了评价高中办学的唯一目标,“升学率”可以“一俊遮百丑”,一度使我们教育陷入“片追”的怪圈之中。可见,评价功能的“指挥棒”效应,评价目标的差异性,会带动教育的整体变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考将成为改变“片追”现象的重要措施。我们认为,评价高中教学标准应是执行、完成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完整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是教育目的的具体体现。在实施会考过程中,我们也必须加强会考的评价功能。
第三,管理功能。管理功能是高中毕业会考的内部功能,是实现会考的终级目的功能,实现高中教学管理科学的保证。通过会考结果,可以科学地了解我国高中教学质量,各校教学实际水平,各种课程开设情况,发现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解决对那些不具备基本条件办高中的学校适时调整。教育部门还可根据会考考号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转学、退学、流失、复读等学籍管理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工作十分必要。充分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系统地宣传会考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在各地所取得的成效和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以坚定信心,鼓舞斗志;为使会考的目的、意义、作用为全社会所理解、接受,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会考管理工作者撰写会考方面的文章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进行广播和刊登,大造舆论,使会考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使人们了解和懂得会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共识。
要定期召开全国性的会考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研讨会、总结会。亦要开好全国会考工作协作会(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考工作协作会,于1995年4月在井冈山召开了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认真办好全国会考工作协作会会刊——《会考》,为研究、完善会考制度提供一个良好的园地。
3.不断把会考工作引向深入
首先要认真学习国家教委关于会考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会考的目的、意义、性质、作用,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其次,要总结会考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找出不足,提高会考工作在社会上的信誉和信度。国家教委要制定评估各省会考工作的指标体系,对各省的会考工作进行科学评估,以促进会考改革,把会考工作更加引向深入。
要建立我国高中教育目标体系。国家教委应研究制定高中毕业考试标准,实行目标性考试(即绝对考试),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一定幅度的调节。有信誉有质量的考试,才会有权威的资格,过高或过低的标准都会影响会考资格的威信。考试标准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课程标准,即教学大纲;二是教育目标,即与知识有关的具体能力标准,这种标准应是可操作的,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的。
4.加强会考科学研究
各省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实施会考的具体问题,着重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即: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基础理论研究;会考管理和考务研究;会考考试标准的研究;会考信息的反馈、利用与评估、评价的研究;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会考的研究与试验,会考科目设置的研究与实验;会考综合实验研究等。
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时间还不长,我们要坚定信心,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使这种大规模的新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臻于完善,并取得预期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