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集团发育成型的总体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总体论文,集团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顾我国商业集团发展的历史,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79年到1986年为孕育阶段,这一时期是以横向经济联合为特征,企业集团开始孕育。1987年后,则进入了创建阶段,一大批商业集团相继建立。1992年以来,随着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表,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集团进入了不断发育、逐步成型阶段。从当前情况看,商业集团的数量不少,有的规模也比较大,结构和功能日趋成型。但由于商业集团的发展涉及许多问题,特别是体制上的限制,因此不能一蹴而就。为此,笔者设想商业集团的发育成型大体分为近期、中期和后期三个过程。每一时期围绕不同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最终实现目标模式的转换。
近期,重点是壮大集团核心,使集团核心实现由单一企业型向多个企业联合型的公司转变,建立起具有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
商业集团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要有一个实力强大的集团核心。我国商业集团在创建阶段十分重视核心企业的选择,只是绝大多数都只由一个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这种单一型的集团核心所带来的主要问题是核心实力弱,凝聚力差,致使许多集团虽然建立了,但活力不强。从国内外商业集团的发展实践看,没有强大的集团核心,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商业集团。因此,壮大集团核心,增强实力,应当成为商业集团发育成型的首要任务。近期目标模式的最佳选择,就是建立起具有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逐步实现由单一企业型向多个企业联合型的公司转变。
我们所设想的具有母公司性质的商业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由若干分公司组成,同时必须控制一定数量的子公司;(3)分公司失去法人资格,与总公司为同一法人;(4)总公司与分公司是“授权”关系,分公司在总公司统一管理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5)集团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是商业集团的核心。按照上述要求,我国现有商业集团的核心很不成型。为此,当前应对现有商业集团实行公司化改造,重建集团核心,对新组建的商业集团,要一步到位,按母公司特点构造。
建立规模化的商业集团公司,可分别采取以下做法:(1)合并法,即以现有核心企业为基础,与实力较强的成员企业实行紧密联合,并取消各自的法人资格。(2)兼并法,即现有核心企业与部分成员企业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3)合股、控股、参股法,即通过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办法,将部分股东企业变成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即成为集团公司。(4)分步法,将若干企业组成名誉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承担公司成员企业对国家的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变名誉集团为实际集团公司。此外,国家应采取必要的政策,为集团公司的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商业集团的发育成型。
中期,重点是发展紧密层企业,强化资产联结纽带,优优集团内部结构。
商业集团是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多层次联合体,这是商业集团是否成型和规范的又一个标志。从我国现状来看,商业集团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但多数以商品经营为联结纽带,甚至还有相当部份是行政性翻牌公司,以资金为纽带的紧密层并不多。如果说大部分商业集团能够建立起集团公司,那末,从中期起,重点则应转向发展紧密层企业。这一时期的任务,就是调整集团内部结构,加强资产联结纽带,从而使集团紧密层成为商业集团的主体部分。
通过内部结构调整,将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的关系逐步变成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这种母子公司的关系,相对于规范化的母子公司关系来说,是不完善的,只能是雏形,暂且称之初级母子公司。其结构特征主要有:(1)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联结纽带是商品、融资、专业化协作及连锁经营等多种并存,以资金联结纽带为主;(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联合方式也是多种形式并存;(4)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一种控制与管理关系;(5)整个商业集团形成多层次结构。
主要做法:一是集团公司采取承包办法,使被承包企业变成子公司。这样既不影响被承包企业主管部门的利益,又可在承包期内实现统一经营,为下一步建立控股公司打下基础;二是集团公司采取租赁办法,建立租赁子公司;三是集团公司采取承担债务和无偿划转的兼并方式,使被兼并企业成为子公司,进入紧密层;四是集团公司采取利益补偿的方式,把属于其他部门管理的企业变成子公司;五是集团公司采取出资购买和利益补偿相结合的办法,将被购买的企业变成子公司;六是集团公司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向有关企业投资入股,并达到控股额,从而建立起母子公司关系;七是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成员企业的固定资产授权由集团公司经营,从而使集团公司取得股权代表资格,成员企业进入紧密层而成子公司。
建立母子公司结构体系中,强化资金联结纽带是关键。只有实现资金的联合,建立起利益共同体,商业集团才有生命力。因此,在这一时期结构优化的重点是使商业集团从生产经营一体化向资产经营一体化过渡,从单一的商品经营联合向资产联合过渡,形成一批与集团公司有资产联结的子公司。由此建立起来的商业集团将是一种混合型的过渡性的结构体系,即保留一部分以商品经营为联结纽带的成员企业作为子公司,同时增加一部分以资金为联结纽带的成员企业作为子公司,且后者将会不断扩大。
后期,重点是以股权关系构造和组建商业集团,建立完整的规范化的母子公司结构,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以股份制商业集团为主体的集团格局。
商业集团是众多法人单位以资金联合为主要纽带而形成的高级企业联合组织形式。我国商业集团的发育成型最终向着这个目标推进。这一时期,重点是以股权关系构造商业集团,使初级的母子公司关系过渡到规范化母子公司关系,使不够完整的集团结构体系完整化。这一时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过程。
股份制商业集团建立在企业法人股份制基础上,以一家或几家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为核心,其主要特征:(1)由多层次构成,通常分为核心层、控股层、持股层和固定协作层,前三个层次应建立在股份制基础上,第四个层次应建立在有法律效应的契约形式上。其中,核心层为集团公司,其他各层为子公司、关联公司;(2)集团内部成员企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3)成员企业之间建立相互持股关系;(4)干部互派;(5)集团经理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经理(厂长)组成;(6)设立联合投资公司,具有强大的投资功能;(7)严格按股分红,规范集团内部的收益分配。对商业集团进行股份化改造,企业实行股份制是一个基础。这方面的工作我国正在比较迅速地推进。从当前实际看,我们认为在商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如下难点和问题:股权设置、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股份制形式、领导体制、利益分配、市场及健全法律法规等。要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我们认为,应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加强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要明确企业的财产归属关系,准确评价企业的资产价值,健全各种资产的管理方式。对股份制商业集团的成员,国家股的股东代表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派人担任,行使其股权。企业集体股的资产,应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管理和行使股权。
2.深化企业改革,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化的进程。企业实行股份制是商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因此,要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特别是对现有较大规模的商业集团,更应及早建成股份制商业集团,以创造一个有利于商业集团健康发展的环境。
3.完善商业集团的内部结构,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股份改造。在控股和参股的方式上,可以由一个经济实力强大的集团公司对一系更重要的、较重要的协作配套企业进行控股和参股,使之成为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也可以用股份制形式改造多中心商业集团,由若干企业实行全资入股,形成资产经营一体化的经济实体,以此作为集团公司,再由它对需要的和较重要的协作配套企业进行控股和参股,以形成集团合理的层次结构。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建成股票不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4.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企业集团的领导制度和分配关系。要在执行《公司法》的基础上,完善并认真落实股票管理、股票市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商业集团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还要按照股份制企业的特征,规范商业集团内部的管理及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