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领域的文化市场_公共领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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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最一般的原理。文化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究竟起基础性作用还是起决定性作用,目前尚存许多争论,但是这些争论都包含着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文化市场的什么因素起这种作用?如果仅仅把文化市场看作是一种空间形态,那么这种空间形态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如果把文化市场看作是一种力量,那么这种力量又是从哪里来的?文化市场本身作为一种文化资源是如何以及被谁配置的?也就是说,在市场这只“看不见手”的背后,究竟又有一种什么样的神奇的“中枢神经”在控制着“这只手”?这是中国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构文化市场、政府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绕不开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困扰着中国文化市场的科学建立与健康发展。本文就此做一点探索,以期引起更深入的研究。

       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存在方式的本质

       市场是由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生成的。没有人的经济活动,没有人的经济交换和交往的需求,就没有市场。人们选择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交往方式,当这种交往方式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固化为一系列约定俗成的集体无意识的时候,这些约定俗成便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市场原则。就其本源意义而言,一切市场原则都是人们选择的结果,集中体现和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同的市场及其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不同生成机制相互关系的反映。因此,市场不是一种先验的力量存在,而是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选择的结果。市场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一般市场是如此,文化市场也是如此。

       文化市场与其他市场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人们在文化市场通过买卖交换的是思想、观念、感情、信仰、审美、价值观等等一切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品。人们通过并借助于这种方式来增进彼此了解、沟通文化信息、进行思想和观念的辩驳,以达到沟通与交流的效果,很多时候,甚至还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博弈和竞争。总之,文化市场在本质上是思想观念、情感信仰等一切意义的竞技场。情感和感情属于最私人化的领域,但是,当情感一旦表现为符号系统和意义系统,并且通过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载体,通过市场这个中介进入人们的精神消费领域,并且成为公共精神消费和讨论的对象时,所有的私人性话题便进入了公共空间,进入了公共领域。在这里,市场只是一种形式,一种得以让人们的精神文化思想交流、交换,并在交流和交换中论辩和批判的中介和载体,其不断地催生着各种思想文化和艺术创作的生产。思想文化和艺术生产的这种批判性、论辩性越是强烈,市场的空间形态越不断生长和扩大。当一种思想文化和艺术形式不足以在论辩的生产和批判的生产中发挥工具性的作用,一种新的思想文化和艺术载体形式便诞生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文化市场样式和一种新的文化市场空间出现了,围绕着新生的文化市场的新的竞争和竞技又开始了。文化市场的发生和发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因此,市场在文化市场资源配置中无论是起基础性作用,还是起决定性作用,其实,都是由文化市场作为社会的公共领域的作用决定的。在这里,公共领域的发育、发展程度,直接规定和影响着文化市场的发育程度。一般市场反映的是人的一般经济关系,文化市场反映的是人的文化经济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包括人们的社会政治关系等等。一般来说,所谓文化市场就是指文化商品和服务交换的场所,即一种空间形态。但是,这个场所范围的大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文化的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扩大而不断生长和变化。文化场所作为一种文化存在方式的空间形态,表现和反映出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场所的运动变化,揭示了这种社会生产关系的运动变化。高尔夫球场与棋牌室所表示的场所等级,是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等级的反映。所谓由精英文化消费所构成的高端文化市场和由大众文化消费所构成的低端文化市场,在可供支配的文化消费能力背后所反映的,实际上就是这个社会存在的社会文化生产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文化权力与权利关系。因此,文化市场竞争的背后,是关于文化权利与权力的竞争。赢得市场并垄断市场后,经济力量便转化为政治力量,并直接导致了关于文化市场的制度设计,从而在改变市场规则的同时,改变了文化资源分配与配置的结构。这就是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本质。

       在哈贝马斯的理论里,文化市场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得以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机制,也是沟通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的终结。在哈贝马斯的讨论中,“国家和社会分离是一条基本路线,它同样也使公共领域区别开来。公共领域只限于公共权力机关”。但是,在“私人领域当中同样也包含着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因为它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这个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就是市民社会及其他的体现方式——商品领域和社会劳动领域。政治公共领域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它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共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需求加以调节。”而“文化市场”恰恰是“文学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基础。文化市场在这里不仅是“文学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基础和表征,而且也是沟通和调节“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的空间——公共领域,同时对“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产生和发挥影响与作用,影响“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的变化运动。为了系统地阐述他的“公共领域”理论,哈贝马斯用一个社会结构图来展示他们之间的关系[1](见上图)。

      

      

       哈贝马斯讨论的是18、19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但是,他对文化市场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形成中作用的发现,却给我们认识和研究文化市场以极大启发,虽然,哈贝马斯本人并未就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性质与本质给予深刻的阐发,却给我们研究文化市场提供了思想史资料。

       思想一旦进入市场,一切就都改变了。这个时候,思想不再是某个思想家的思想,而是公共的思想。市场是一种交往和交换的选择机制。一种思想一旦变成市场的产物,成为公共选择对象,它就会发展成为公共的行动,成为公共话语。在很多情况和状态下,人们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心灵需要什么,市场也并不清楚人们需要什么。盲目和无序是市场最基本的关系和状况。但是,总会有那些先知先觉者比市场和大众更清楚社会需要什么。于是,他们便把这种需要生产出来。这就是一种关于精神的生产,并且把这种生产的结果——作品——出版物投入市场——空间中,以满足社会和众人(阅读大众)的需要。精神生产的结果是私人性的,他把它投入到了一个完全超出自己控制的另一个空间,于是他和这个作品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他和他的作品,以及在这个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思想便不再属于他个人——私人,而是属于众人——公共,于是一个新的领域出现了——公共领域。这个公共领域是由思想的交换机制实现的。这个机制就是所谓的文化市场,一种由需求建构起来的领域。只不过这一领域与其他一切事物的交换不同,买卖双方在这里交换的是思想精神、文学艺术、哲学和社会科学,是关于真善美的价值认知系统。人们在这里了解知识、接受知识、传播知识以及一切与知识相关的东西,一切关于灵魂的问题解答。印刷品的出现,改变了原来的舆论结构,使得对于舆论的控制变得不可能。一切主流的属于思想和文化的东西,在面对非主流的思想和文化的东西的时候,只有在这样一个领域里才能获得和拥有生命与价值。

       而在这一点上,恰恰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所描绘的那样: “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生产是如此,精神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有许多民族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学。”[2]在市场的交往过程中,人们完成的不仅是商品,而且还包括商品交换原则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交换是要讨价还价的,交换也要入乡随俗。不同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存在方式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发生冲突,不断磨合,进而达成共识。因此,作为普遍的行为交往准则使得人类之间可以互相理解与融合。不同的文化价值主张和不同的文化机制诉求,在交往过程中获得了表达,于是,求同存异也就使得既有全球性世界市场,也有本土性地方市场。两种不同的市场完全可能奉行不同的市场交往原则,但可以同时并存。

       由于文化市场直接反映了一定时期人类社会精神生产及其精神产品交换和流通的程度,因此,文化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和开发程度,也就在这个意义上表征着社会的开放程度和人的解放程度。文化市场是人与社会一切文化关系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

       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发生是随着现代公共出版物——图书与报纸的出现而出现的。政治不仅决定了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结构,以及它与作为私人领域的文化市场的关系,而且决定了这种结构性关系的运动力量与运动方向。资产阶级革命与运动作为新生产力革命的社会文化表现形式,在现代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发展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文学往往是社会革命与社会转型的前夜。文学本身不能成为公共领域,文学只有进入思想交换领域即文化市场才能作为公共领域的实现——文学公共领域。因为在文学中讨论的问题只有进入市场才能进入公共话语、公众舆论,进而影响政治公共领域的建构,并最终引发社会转型与变革。

       正因为文化市场所反映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之间的文化经济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建构的社会政治关系,这才有了关于文化商品的市场准入以及关于文化商品的生产与服务许可、审查等等一系列制度设计与法律规定。不仅如此,不同的人设计与制定制度和法规,影响着文化市场的运动方向和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背后,是人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配置。由于在现代条件下的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和交往,都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进程和社会生产力条件下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与人们选择国家制度具有密切的相关性,或者可以说,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和交往行为的集体选择与国家制度选择是同构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人群在选择了不同的社会经济交往行为的同时,也选择了不同的国家制度形态。而正是后者把不同国家制度下的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分隔开来,并且通过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体系人为地将市场和文化市场相分离、相分割。于是,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便造成了两种后果的“市场”和“政府”——“文化市场”和“文化政府”:市场是政府的市场,政府是市场的政府。而这两种后果恰恰都是人的行为的结果与产物。这两个方面都反映了人的意志和人的本质。不同的政府在贯彻不同的价值主张、体现执政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公共意志,这种公共意志不仅表现在关于社会经济制度选择的政治制度设计,而且也表现在经济活动选择方面。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便是这种选择的结果。人的自私性,形成了市场;人的公共性,造就了政府,两者的差异造就了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由此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推动着文明的演化和文化市场的繁荣与萧条的更替。

       作为公共领域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

       文化市场是市场存在的一种特殊形态和存在方式,因此,它既是一种空间概念,也是一种机制概念,同时还是一种力量形态。空间是指其范围系统,机制是指其运动方式,力量是指其对文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文化市场是由文化商品生产的交换需求而发生的。随着文化商品流通的发展,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成了文化商品空间运动的产物和形态,在原有的交易空间的基础上,又形成流通空间,这就使得文化市场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商品交换的场所的意义,而同时包括交易和流通、有形与无形在内的最广泛意义上的关于文化商品生产、消费、分配和流通的总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存在着文化商品与服务交易的地方——场所——空间,都属于文化市场的定义范围,构成了文化市场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文化市场的自发性与自觉性

       因交换的需求而形成市场,这是一切市场发生的本源。没有物品交换需求的支配,无所谓交易或买卖行为,当然也就无所谓市场。这是市场出现和形成的自然历史。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发性是一切市场最本质的属性和特征。这种特征是由产品生产自给的有限性造成的。在任何一种空间形态中,人们能够利用物质世界提供的资源生产提供给自己的消费需求总是有限的,因此,当人们的社会生产在自给自足的基础上出现了产品剩余的时候,用剩余产品交换另一种剩余产品,并且把这种交换用一种相对固定的时间和空间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市场。文化市场也是如此。中国古代“买椟还珠”所提供的一种信息就是早期文化市场的自发性生成的原始状态:文化产品的“换卖”——即以一种产品价格购买另一种产品,从而产生了最早的“比价关系”。艺术品价格便诞生了。当无意识的文化产品的交换在满足了生存需要的同时还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发展资本,追逐利益的最大化便成为市场和文化市场发展的基本动机。所谓“看不见的手”就是这样的一种原始的“自发性”。这种自发的市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缺乏关于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制度的建立。

       为了维护市场交易和交换的公平和价格与利润的公道,建立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市场交易制度,一并成为市场运动发展的一种公共选择。于是便出现了以地方商人集体合约的方式开始建立有限空间的交易规则与制度形态,从而开始了市场运动从自发性向自觉性的文化转向。中国古代社会、尤其在明清时期发展成熟的“会馆”——例如陕山会馆、湖广会馆、江浙会馆等等,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包括文化市场在内的同业公会,也属于这种形式。虽然,这通常被定义为市场组织形式,然而,正是这种市场组织形式,使得市场—文化市场的运动从纯粹自发的自生自灭的状态进入到了一种社会参与可控的一种状态。由于这种状态体现和包含着人们对市场一文化市场的深刻理解,因而具有鲜明的“市场理性”,从而使之具有“自觉性”。这种自觉性具有公共领域特征。

       根据某种需要而主要由政府通过某种制度性设计安排而形成的文化市场属于政策性文化市场。2009年6月15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上海成立。这是一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精文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创立,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内首家文化产权交易所”,目的是依托上海的金融优势为文化产业项目对接资本市场创建投融资平台,在文化产业与各类资本市场之间构筑融通桥梁,从而有效缓解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困境,为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创建市场环境和条件。这样的文化市场就其本质而言,属于政策性市场。这是由文化市场发育不规范、不成熟而由政府主导、并且有着明确的政策导向意图而建立起来的。这在文化市场培育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但是,由于这样的文化市场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文化市场资源的垄断性,因此,这种文化市场形态如何按照市场规律,而不是按照政府主管意图来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2.文化市场属性的中间性与非中间性

       文化市场是一种能够产生竞争的经济机制和文化机制。究其本源性而言,文化市场也同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一样,本身没有制度属性,不存在对和错的问题。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市场本身“价值无涉”(value free)。这就是邓小平所讲的社会主义也不是不讲市场,资本主义也不是不讲计划的道理。但是,由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形态所遵循和坚持的价值理性是不一样的,用不一样的价值理性建构与处理市场运动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同社会制度形态所采取和运用的制度规范是不一样的,从而造成市场进而文化市场的非中间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就是对市场中间性的一种纠正。同样是实行市场经济,并且同样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中国文化市场与美国文化市场之间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在美国奉行的自由主义的市场原则及其制度架构,在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原则及其制度架构。在这种价值取向的背后,是两种存在很大文化差异的文明形态。这就决定了,一方面,中美两国可以在市场中性区间开展文化市场的正当交易;另一方面,中美两国又在文化市场的非中性区间存在着文化市场准入限制和准入壁垒。

       3.文化市场的空间性与时间性

       作为文化商品生产与消费的交易方式与交易形态,任何一种文化市场都以它的空间性特征与其他市场相区别。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形态,任何一种文化市场都只能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存在,即以地理的空间形态为标志,如中国文化市场、亚洲文化市场等;另一方面,作为个别意义上的市场形态,它又是由它自身的内部构造存在的,这个内部构造所形成的结构的空间性就成为文化市场空间性的具体存在方式,如电影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和出版市场等等。文化市场的空间运动形态和表现方式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些具体的文化市场的空间存在实现的。

       所谓文化市场的时间性,主要是指文化市场运动在时间形态表现上的周期性,即文化市场的运动发展所呈现出来的波浪式起伏的运动状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的表现形态,文化市场呈现出与经济周期相对应的长波发展形态,一般来说经济危机和经济萧条期,也是文化市场的萧条期,这是经济危机在文化领域里的必然反映和表现形态。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所导致的美国诸多报业、出版业百年老店的倒闭所造成的美国文化市场的萧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这是由文化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关联性而造成的。另一方面,文化产品生产和市场消费需求表现出时间性结构存在。电影排片放映有“档期”,演出有“演出季”;更具体的甚至还会表现为某一点的不同“时段”上。文化市场最典型的“时间性”莫过于文化娱乐消费市场的“夜市”。人们的公共交往与沟通常常就是在这种“夜市”中实现和完成。

       4.文化市场的流动性与固定性

       文化市场就其本质而言,始终处在一个动态过程中。这里的所谓文化市场的流动性,最主要的是指由文化商品的流动性而造成的文化市场形态与结构的变化。文化商品总是朝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和能够在这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商品价值运动。因此,哪里有市场和市场需求,文化市场就会往哪里拓展。这一方面是由需求造成,而另一方面是由资本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造成的。20世纪后半叶之后,美国为什么一直要求中国实行更加开放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资本的愿望就是其最根本的动力。也正是这种推动造成了中国文化市场的流动性,进而造成了中美文化市场和亚洲以及世界文化市场的流动性。所谓文化市场的固定性,一方面是指文化市场的空间固定性,另一方面是指某种特殊的文化市场形态以物质空间表达而存在的永久性,这种固定性往往以具体的场所存在。例如,电影院、书店、剧院以及有这些市场组织所形成的市场形态;还有一种就是永久性的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就某一专门的主题而形成的文化专业市场,最著名的要数德国“法兰克福世界图书博览会”。

       5.文化市场的多元性与单一性

       任何市场都是主权市场。所谓主权市场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市场都是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的市场,都受主权国家的法律管辖和规范。因此,任何他国的文化商品的经营者在一个主权国家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时候,都必须遵守所在国文化市场的法律,依法从业,而不得享受超国民待遇。由于现代世界体系是由不同性质的国家和国家集团构成的,由此而形成的文化市场法律体系也是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造成了当代世界文化市场的多元性,即由不同主权国家形成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多元性,它是由国家主体的多样性造成的。

       所谓单一性也就是相对于主权国家的多元性而形成的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的单一性。文化市场的多元性和单一性还包括另一层意义,文化市场的多元化就是指有文化市场本身的多元结构所形成的文化市场,例如电影市场、图书出版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等等;所谓文化市场的单一性,是指某地区只有由某种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产品而构成的文化市场形态,其他市场形态都是围绕这一文化市场形态而产生的寄生态。也就是说,一旦这种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某种文化产品不再发挥主导性作用的时候,依附于其间的其他寄生物由于失去了可寄生性而消亡。这种文化市场由于其过分依赖某种文化产品的市场号召性和特殊的市场空间形态,而具有很强的刚性特征。例如澳门的博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娱乐市场就具有典型的单一性。

       文化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作用

       1.文化资源配置

       市场是一种力量形态,既具有建构性,也具有解构性。在某种程度上,市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建设性与破坏性在力学的意义上是相等的。这是由市场的无政府主义特性所决定的。正是由于市场具有无政府主义特性,因此,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便成为市场作为一种力量形态的无政府主义作用最典型的表现。要建立起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新内容,科学界定“资源”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前提。

       由于市场天然地具有无政府主义特征,因此,必须防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破坏作用。这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表现特别突出。以市场的名义对最有限的文化资源或者对有限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导致了文化资源再生的不可逆性。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一政策解读维度的随意性,导致和造成了对资源的极大破坏。因此,在这里,对“资源”内涵与外延的科学界定,就显得特别重要。事实上,并不是所有资源适合于通过市场来配置。当然,既然有一个对“资源”的科学界定问题,也有一个对“市场”的科学界定问题。因为,所谓“市场配置”还有“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区别。因此,必须建立起“市场配置”的科学机制和理论。

       价格是一种资源。资本也是一种资源形态;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资源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文化资源形态,同样人力资源也是一种资源形态。不同的资源属性和资源形态,它们在市场配置中的能动作用是不一样的,主体的政策管制也是不一样的。

       制度设计,特别是文化制度设计,就是对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控制性设计。这就是为什么对已经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越规定范围的开发,会遭到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组织警告直至撤销的原因。

       文化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作为公共交往活动,人们在这一领域实现的是价值。无论是文化生产还是文化消费,都关涉价值和意义。因此,在其中所实现的一切资源配置,都是围绕价值观表达与竞争的需要而进行的。离开了价值观的表达与竞争及其利益的最大化,文化市场的准入开放与限制都没有意义。价值观是最大的文化资源配置,也是在文化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2.文化社会组织

       社会构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的存在系统。依据人类社会自我行为划分,可分为经济社会、政治社会、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社会等等。不同的社会生成有不同的架构支撑。经济社会由人们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以及建构在其上的经济组织和经济制度构成,人们各自在其中处于不同的经济阶层和阶级,并且形成了他们之间的不同经济权利和权力关系,并以这种关系建立了彼此之间的经济身份认同和社会分工;政治社会是由人们在社会的政治行为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享有的权利以及由这种地位和权利关系所建构起来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形态,人们各自处在不同的权力架构之中,建构他们的权利和权力,并以此建立他们彼此之间不同的政治身份认同和社会分工,构成以政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机制;文化社会是由人们在社会的文化活动中建构起来的人们之间的相互文化关系,并且由一系列建构其上的以反映这种关系的文化组织和文化制度所构成,并且以此来建立他们之间的文化身份认同和社会文化分工。

       如果说,经济社会分工是由资本市场决定的,政治社会分工是由权力市场决定的,那么文化社会分工则是由文化市场决定的。所谓高端文化市场和低端文化市场,所反映和揭示的不仅仅是两种不同文化市场提供的文化消费产品在审美和娱乐层次上的高低,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背后所隐藏的经济支配能力、文化生产能力和文化支配能力的高低。在这样的高低面前,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就会发生文化习性的趋同性重组,这种重组不仅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类社会组织的“集团利益”,而且还会由此产生“排他性”和“排异性”。为了不使这种社会系统形态遭遇结构性破坏,不断强化自我文化市场和弱化他者文化市场便成为文化市场的自我选择,直到这一结构系统的自我损毁而不会终结。各自都有一种内生的机制不断强化自我,这就是文化市场的力量和作用。在这里,“组织”是个动词,而不是名词。

       3.精神秩序建构

       文化市场是人们精神活动和精神交往的载体。市场的交往性和交换性,既建构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的文化社会身份,同时也建构了社会的精神文化秩序。无论是文化生产还是文化消费,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表达形式,都是对社会、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自然间关系的一种态度和看法,都是一种情绪和情感的意义或审美倾诉。在这个过程中,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文化生产行为和文化消费行为,都希望自己能获得社会影响力,并占据人们的精神空间,影响人们的社会交往行为,从而最有利于自己精神需求实现的最大化,于是利用市场和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来建构自己的“主场优势”,就成为任何一种精神建构性力量的主动选择。通过市场的力量改变精神世界现状,重塑和重构精神世界秩序,也就成为文化市场的又一种内生机制。当不进入文化市场和不利用文化市场便无法影响和改变精神秩序的时候,文化市场便成为社会精神秩序建构的最重要的力量形态。正因为文化市场对精神秩序具有建构作用,也就产生了关于文化市场准入的限制和文化审查制度的建立。无论是文化市场准入制度的设立还是文化审查制度的建立,本质上都是基于对一种文化精神秩序的维护。任何对这种文化制度的挑战都将是对文化市场游戏规则及其现状的改变。于是也就产生了文化市场“管制”与“放松管制”的精神秩序博弈。

       4.文化权利实现

       人人生而拥有文化权利,包括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出版自由以及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自由等一系列文化权利。但是,文化市场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文化政府——一种文化既得利益集团常常剥夺人们的这些文化权利。这在大多数人还是文盲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此——在大多数人还是文盲的情况下,人们无法掌握、拥有和行使乃至维护自己的文化权利。市场具有公正性、公共性和公开性,当这种公正性、公共性和公开性与人的表达的天性结合的时候,市场便成为人的表达实现和表达交换的文化权利的实现系统。表达总是要有倾诉的对象,总是要有载体,当原有的载体己经无法有效地实现这种表达欲望和表达诉求等文化权利的时候,创造新的表达形式和表达载体,便成为人们文化权利主动实现的公共选择。特别是当原有的文化生产力和文化生产权利被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统治时,创造性地发明新的文化生产力,缔造新文化生产权利以实现对自己文化权利的实现,便成为文化市场新的选择。电影的发明就是一种以文化市场的方式,通过缔造新的文化生产方式实现文化权利的最佳典型。不仅如此,文化市场还利用其竞争性天性导向对文化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关注。当不考虑最普遍的大众文化消费需求,创作和生产满足大众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产品,并不能有效地实现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市场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满足大众文化需求就成为大众文化权利最有效的实现机制。尤其是当不解放文化生产力就不能最大限度的激活文化市场的创造性活力的时候,向以资本的所有制为载体形态的文化市场开放,也就成为文化权利实现的应有之义。

       作为公共领域的现代文化市场的建构与转型

       现代文化市场是相对于传统文化市场而言的。然而,由于“现代”的概念是因工业革命而建构起来的,因此,“现代”始终是一个相对于“传统”的概念,即它始终指向一种新事物。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现代文化市场的建构与转型,就不再仅仅局限于相对于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传统文化市场”,而主要是指向在工业文明基础上已经形成的文化市场的现代转型。这种转型是与公共领域的现代转型相一致的。市场的目的在于在交换与交往中缔造自由。文化市场的目的是在交往与交换中缔造精神自由,并且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建构社会合理的精神秩序。公众舆论、思想市场、表达自由、公共选择构成了建构与转型的动因。

       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催生了社会变革的需求,这种需求形成了市场变革与转型的动力。而首先表现为这种动力的是“市民”与“新民”的出现和阶级与阶层的形成。作为公众的市民在哈贝马斯那里是从贵族演变发展而来的,而作为梁启超的“新民”的公众则是从“旧民”脱胎而来的。他们的出现和形成都是社会生产力矛盾运动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又反作用于社会发展的时候,希望通过新的思想和新的表达形态来与旧的“私人”领域相脱离,以表征自己属于一种“公众”和“新民”的时候,与过往所不同的公共领域诞生了。这种公共领域的诞生是以公众舆论的出现及其载体——出版物、新闻媒体——的形成为标志的。文化市场作为深刻反映这种变革与转型趋势的公共领域的转型也发生了。随之而来的是思想解放的发生及其关于社会实践的论辩而形成的思想市场。表达自由成为思想文化市场最重要的公共选择。20世纪80、90年代中国从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的文化市场向社会参与的市场经济的文化市场的转变便发生在这一过程之中。“计划”和“市场”都是“市场形态”。“计划”也要交易,当计划也要通过交易实现的时候,计划本身也就转变为一种市场形态,成为市场的一部分。所谓“计划”与“市场”的真正的区别在于这种交易由“谁”主导。邓小平说:资本主义也不是不讲计划,社会主义也不是不讲市场,阐述的就是这个道理。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一般的市场是如此,文化市场也是如此。

       和许多其他的市场形态一样,文化市场的原始动力也是盲目的。所谓“盲目”就是不知道被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的“市场”在哪里,有没有“市场”。尽管这种“盲目”本身是有意识的,是自觉的。但是,对于未知的“市场”来说是“盲目”的,是不自觉的。只有当这种“盲目”得到了“市场”的实现——“买椟还珠”,这个时候再生产“椟”就变成有自觉的作为了。也就是说,只有当这种“盲目的有意识”转变成“生产的有意识”,市场才是自觉的。在这里,有意识的生产并不等于自觉的生产。只有当这种盲目成为明确的市场目标和目标市场的时候,关于产品的生产才是自觉的,市场也才是自觉的。这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仅生产是盲目的,需求也是盲目的。在“椟”还没有被生产出来,并出现在“买卖”的空间时,购买者——消费者、需求者并不清楚知道自己有这种需求。只是当他发现了“椟”这样一种产品存在的时候,他的潜意识中存在的需求才被激活与唤醒,于是,才导致了他的“购买”行为的发生。正是在这个时候,“市场”诞生了:买卖。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实现了。“买椟还珠”是一件偶然事件。但是正是这一偶然性事件导致了一个必然性行为的发生:再生产第二个“椟”,以获得效益最大化。于是,出现了扩大再生产。当盲目的实现转向为自觉的行动的时候,市场的作用发生了、市场的力量产生了。这种发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是竞争的产生:价格竞争走向产品创新竞争。不仅如此,当“椟”成为人们前所未有的一种文化消费对象,并且这种对象具有新的象征意义的时候,出现了新的购买需求、进而形成一种时尚。生产不仅生产了对象,而且再生产了主体。文化市场自觉与自觉的文化市场在转变过程中,实现了高度的统一与融合。现代文化市场的建构与转型便在这个过程中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在这里,“盲目”是属于一种真正的原创。真正拥有市场和具有永久生命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很大程度上是被“盲目”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不是为了市场的生产,而仅仅是为了“自我的生产”。所谓“盲目”就是不知道“市场”在哪里,有没有“市场”。尽管这种“盲目”本身的动机本身是有意识的,是自觉的,但是,对于未知的“市场”而言,则是“盲目”的。“买椟还珠”的初始动因是要把珠子卖掉,结果却把“椟”给卖掉了,珠子还在。只有当这种“盲目”转变成“市场有意识”即“生产者有意识”的时候,市场才是“自觉”的:明确的生产目标,明确的购买目的。也就是说,只有当这种盲目变成明确的目标市场的时候,它的生产与消费才是自觉的,市场也才是自觉的。互联网的发明是为了创新现代通讯技术,而网络游戏生产以及网络文化的诞生却改变了原有文化市场的格局与结构。“买椟还珠”是一种“事与愿违”,网络文化对于互联网的发明来说,也是一种“始料未及”。而正是这样的一种创造性生产,生产和创造出了文化市场。一切关于市场、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都是在一种产品、文化产品的市场已经出现之后才发生的。

       为了市场的“市场”是被“生产”出来的。市场既然是可以被生产出来的,那么,市场是可以被控制的。通过控制形成垄断,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有控制和垄断,就会有反控制和反垄断。不仅是市场的需求,而且也是市场的机制。当不打破控制和垄断市场便不能发展、就会死亡的时候,超越于控制和垄断之外的、不受控制和垄断的“盲目”的生产和新的产品市场便出现了,由这种产品生产的社会化出现了。不仅挑战了原有的文化市场构成,而且生产出了新的“文化消费者”。一种代表社会转型与变革的新生代出现了。于是,文化市场的结构便发生了变革与转型,新的文化市场转变为新的文化市场自觉而形成新的自觉的文化市场。于是,新一轮“为了自我的生产”又开始了。这就是文化市场自觉与自觉的文化市场的发展与转型规律。

       综上所述,文化市场准入是文化控制的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是一种文化保护主义表现形态。这是因为文化本身天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作为一种文化保护主义形态,文化市场准入往往也是一种弱文化和弱市场的表现形态。通过制定和设置市场准入以保护自己的非完全发育的文化市场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因为对一个比它更大的公共领域而言,这个公共领域具有典型的“私人领域”特征。精神利益是社会的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公共利益,也需要保护。强市场也需要保护,以实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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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领域的文化市场_公共领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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