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资本对风险投资制度的影响分析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官方资本对风险投资制度的影响分析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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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方资本及其多种表现形式:

在风险投资中,官方资本是风险投资的重要来源。官方资本又叫政府资本,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以各种形式出资,提供给风险投资机构或风险企业使用的资金。从狭义上说,官方资本仅指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出资的资本;但从广义上说,官方资本还应包括政府优惠措施给企业带来的成本降低或利润增加。总结世界各国风险投资实践,官方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财政无偿拨款

许多国家或地区在财政上对风险投资进行扶持,其中财政无偿拨款便是其中的形式之一,政府通过实施相应的专项计划,向企业拨款而不获得任何股权或直接经济利益,例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等。

(二)财政优惠贷款

政府对风险企业优惠贷款的主要形式包括优惠利率、延期归还、债务宽免等。例如欧盟的欧洲种子资金资助计划(ESCF)等。从本质上说,财政拨款和财政优惠贷款都属于财政补贴。

(三)政府的信用担保

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在资源配置上存在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由于风险投资兼具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出于风险的考虑,不会轻易给风险企业提供贷款。为了方便某些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项目向商业银行融资,许多国家政府或地区当局会为它们提供贷款担保。通过政府担保,这些国家或地区就可以以少量的资金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业发展,因此政府担保在国外被称为风险投资的“放大器”。根据国外的实践,其放大倍数在10-15之间。

(四)政府订货

政府订货,尤其是大规模的政府采购,对高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向风险企业发送订单,降低企业的市场风险,企业也因拥有订单而能够取得银行的贷款的支持。美国的高技术企业发展就是直接受美国国防部订货的推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五)优惠税收

风险投资受到政府税率高低的直接影响,高额的所得税以及双重征税等制度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风险投资的成本。例如美国的长期资本所得税由1970年的49%降到1980年的20%,促使美国风险投资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46%的年增幅上涨。因此各国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均给予其税收优惠。

(六)政府的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就是政府或其所属部门以投资者的身份,出资成为风险投资机构或风险企业的股东,这样可以直接弥补风险资本的不足。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政府以少量种子资金带动大量的投入到私人资本不愿涉足的风险性更大的领域,起到一种带头作用或者是奠基作用。不过一般而言,由于政府是风险投资政策的制订者和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调控者,政府不应该也没必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要确保回收投资即可。像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以色列的Yozma基金等都是风险投资领域著名的股权投资例子。

二、官方资本对风险投资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在风险投资体系中也同样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

首先,风险投资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这主要体现在:(1)技术创新存在外部经济效果,即存在着技术外溢现象;(2)风险投资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3)风险投资可以以较低成本的方式促进就业;(4)风险投资对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其次,风险投资过程的各个环节又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所以需要政府提供制度保证公平竞争,降低风险。而采取优惠贷款和优惠税收的方式,是政府扶持风险投资恰如其分的做法之一。

再次,新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容易被学习模仿。根据庇古的理论:可以通过征税或者补贴,使企业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相等,或者企业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相等,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总之,风险投资体系明显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以适当的方式介入和干预,而官方资本就是介入和干预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官方资本往往是发展风险投资的第一推动力

实践证明,光靠微观主体的努力,风险投资体系是无法建立的,官方资本是发展风险投资的第一推动力。

在发达国家发展风险投资的初期,官方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曾经占据一席之地。例如日本政府曾经在东京、大阪和名古屋三个主要工业区各设置了一家资助性的投资公司“财团法人中小企业投资会社”,其主要任务是购买新创立的风险企业的股票和可兑换债券,并为新创立的风险企业提供28种经济难题的咨询服务,建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工商会金融公库”等,为一般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同官方资本介入其它民族产业的成长过程一样,作为发展高科技产业重要途径的风险投资,也无时不刻显示出’官方资本的身影。例如新加坡在1985年成立了经济发展局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风险企业或外国风险投资基金,1995年设立5亿新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同时设立顾问组。中国的台湾当局1976年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在1983年又组建5家风险投资公司,直到1993年以后,官方资金才逐步退出,让位于民间企业和个人。

(三)在发展风险投资的初期,可以补充风险资本的不足

在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中,资金需求构成一个有机的链条。风险投资不仅要求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还必须树立新品牌,开拓新市场,一个风险企业的成长,平均需要7年左右的时间,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有规律地注入资金,而这段时间内能够回收的资金相对较少。风险投资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庞大,并且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需要量多面广的资金。在发展风险投资的初期,由于社会上风险投资意识还不强或者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时候,风险投资往往面临缺乏资金的窘境,这时,官方资本可以起着补充风险资本不足的作用。

当然由于风险投资自身固有的特点,随着风险投资的发展和发育,以股权投资形式的官方资本会逐步淡出,代之以民间资本、机构资本和外国资本等。但是优惠贷款、优惠税收等措施依然作为调控手段存在,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发挥资金导向功能,培养风险投资意识

风险投资诞生时间不长,虽然已经风靡全球,但是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意识仍不强烈。官方资本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的形式存在,可以对社会起着示范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培养社会的风险投资意识,促使社会资本了解、接受,并能积极从事风险投资。

2.有利于向社会示范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和获利的途径,并揭示其中的风险。

3.有利于引导风险资本的投资方向。官方资本一般投资于政策鼓励的、国家急需的高新技术产业,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就业。

下面的模型可以分析官方资本的导向功能。

在风险投资基金的初始融资中,假设官方资本为I[,0],持股收益份额为α,投资收益率服从(O,R)的均匀分布;在风险企业二次追加融资的数量为I,成功的概率为P。由于政府仅以弥补投资成本为目标。那么,官方资本所需的收益份额为b,满足以下的等式:

b(I[,0]/α+I)P×R/2=I[,0]+bI

即:b=[2(I[,0]+bI)-IPR]×α/PRI[,0]

由b≥0和b≤α,边界条件

PR>2(I[,0]+bI)/(I+I[,0])

在上述模型中,参数b有以下的属性:在风险投资基金中,政府通过保持常数的收益份额形成决策时,相当于获得优先股权而放弃对风险企业的部分剩余索取权,可转让份额为m=max(α-b,0)。b的大小和风险企业的PR值负相关,说明风险企业的预期成功概率越大,收益率越高,官方资本所需的收益份额越小,因此m值越大,这有利于吸引民间资金注入,发挥政府资金杠杆和导向作用。如果风险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转让份额,保持较大的m值,那么PR值将会被高估,b值将会减少,从而政府在追加投资中所占份额会减少,提供的风险资本减少,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反之,如果PR值被低估,那么一开始就因为面临筛选的考核而无法获得初始资金。这样,上述的融资决策可以形成一个帕累托投资决策机制。

(五)影响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

股权形式官方资本深刻地影响着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风险投资的经典模式是有限合伙制,但是对于股权形式官方资本仍然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来说,一般采取公司制的方式。这种影响利弊互见。其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科技、金融、信息和人才资源,依靠政府的权威安排风险资本;其缺点是难免出现国有企业的通病。官方资本以股权形式存在,在发展风险投资的初期有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看,应该在适当时机功成身退,让位于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国资本。

三、官方资本的消极作用及其对策

官方资本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对于风险投资体系存在不少消极影响。

(一)官方资本首先面临的就是政府失灵问题。

官方资本的介入不当,容易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主要体现在无效干预或过度干预,可能会产生腐败、低效或者违反风险投资的规律,把优惠变成保护伞。这就要求政府在行使自身职责时要尊重市场运作的规律。

(二)官方资本不可避免地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

政府官员不对风险投资项目选择的后果承担任何经济和行政责任;且容易出现部门间形成低水平重复现象,无法使国内有限的资源发挥最佳效益;而在发展中国家,官方资本毕竟有限,如果在投资对象上进行取舍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政府在选择项目上不如风险投资家专业。这些都与风险投资内在要求格格不入。大量研究都表明政府常常并不具备对投资机会进行直接评价和选择的能力。

(三)官办企业难免国有企业通病。

如果官方资本控制风险投资机构或者风险企业,则难免遇到国有企业的通病,这主要体现在政企不分、产权缺失以及缺乏有效的激励与制约制衡机制等。风险投资本身要求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相对称,而产权缺失问题破坏了这个对称。由政府部门作为风险投资主体,其内部的经营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难以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会造成管理不善和严重亏损问题。

官方资本虽然为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私人资本相比,比重不可同日而语。在风险投资体系相对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股权形式的官方资本正逐步淡出风险投资领域,政府从投资主体转向管理引导主体。而以优惠贷款、优惠税收等形式的官方资本继续起着重要作用——这也是发挥官方资本优势、克服官方资本消极因素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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