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学术评价体系分析_课程标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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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10)07-0037-04

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已成为世界众多国家基础教育作管理的基本趋势。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体现国家的教育义务与责任,又凸显了公共政策的社会消费公共产品的属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根本任务是要改革与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转化教育评价管理体制,以建立适合我国基础教育国情的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一、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标与任务

监测(Monitoring)一词,原是项目工程上的用语,是指系统地收集和分析项目的数据信息,其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组织的有效性。它基于项目目标设定和工作计划安排,让管理者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以保证项目有效运行,并为管理决策者提供一个有效决策与行动规划的评估。①“监测”用于基础教育领域,属于教育评价管理范畴,承载教育督导功能,意涵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②我国基础教育工作是一个大型的国家教育项目的“奠基工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对中小学教育的目标规划、工作实施流程和教育质量结果的“测度”,体现国家在教育系统改革中,评价管理决策层所努力追求的一种“教育调控”战略,反映一个国家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对基础教育管理的权力分配和责任义务。

进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国家履行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责任,也是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

第一,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加快实施国家人才发展战略,适应国际教育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程,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是国家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和支柱工程。国家对基础教育的责任不仅在于数量、规模和教育投入上的保障,更在于质量、效益和人才产出上的保障。

第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体现国家义务教育方针,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国家义务教育方针的宗旨是以学生发展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体现教育公平。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是改善学生学习、规范教学行为和引导正确社会舆论的迫切要求。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对课程标准的落实与评估、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学达标情况,需要进行“国家课程测验”,迫切需要建立权威、科学的学生学习质量监测体系,为改革指引方向。

第三,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改革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建立规范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和适应基础教育科学决策的需要。不可否认,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教育评价改革未能协同发展,评价事实上已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一个瓶颈。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改革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转化教育评价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教育政策通常来源于行政体系,决策判断往往缺乏有效的证据。例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教学实践层面对课程政策、课程标准、课程目标和课程实施的理解与执行偏差较大,社会反响强烈,学术争鸣不断,但我们只能局限在价值判断层面进行理性思辨和学理论争,缺乏全国性的教育质量测查数据佐以事实诠释,也没有国家层面上的学生学业评价数据库给予佐证。

基于此,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目标就是要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构建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对基础教育质量进行全面的监测和科学的评价。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总体目标规划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学生学业成绩;(2)提供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3)提高教育管理效率;(4)改善社会公众支持和对学校的信任;(5)创造积极良好的社区文化;(6)为所有孩子提供规范化的学习条件。③现阶段,根据我国国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监测,并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描绘基础教育质量的现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学业评价体系的建构

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拟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研发监测工具和建立评价体系等。其中学业评价体系建设是重点,它是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在专业化水准上建构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系统,既包括评价目标、评价范畴和评价工具等内在要素,也包括评价实施的环节。一个完备的学业评价体系是建立在大样本测试与调查分析基础上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一般可划分为四大系统:监测目标系统、评估系统、报告系统和支持系统,且各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作为一个整体发挥学业评价体系的作用。

(一)监测目标系统

监测目标是指学生学习行为的测量目标,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知识目标,通常在课程标准中,以分段目标或分类目标等形式列出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具体的学习结果或学习目标,是反映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内容的标准;二是能力目标,描述的是学生学习行为的表现性水平,是反映学生学习“多好才算好”的认知能力水平的标准。

监测目标体现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引导学生学业评价的方向。它包含的不仅有社会、权威的价值,更有学生个体发展的价值。它不仅蕴含整体性的国家课程标准总体目标设定,而且包括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般来讲,学生学习行为测量目标的测查不能直接依赖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只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换句话说,课程标准只是指导监测评价考试的纲领性文件,还需要建构基于课程标准的更加具体的监测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学生学习行为测量目标的细化,是具体的内容目标和认知能力目标的二维矩阵联列表,具体规定某一知识内容在何种能力水平上进行测查。④

(二)评估系统

评估系统是学业评价具体的操作测试系统,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测试程序:规定测试的学科与年级、试题编制、抽样监测与数据分析等。

第一,学科及年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标定位是“国家课程测验”,从各个国家的教育实践来看,国家课程测验的学科及年级的选择也不完全一样。如,美国中小学生学业评价测量体系NAEP(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每隔两年评估一次,对象是4、8和12年级的学生,评估科目是阅读、数学、科学和写作等。英国“资格与课程局”QCA(Qual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负责国家课程测验,在学段末的2、6和9年级进行,评估科目是英语、数学和科学等。不难看出,这些科目都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基础科目,测试目的是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检查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国家课程的实施情况。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科目也应是这些基础科目,比如第一、第二学段的语文、数学,第三学段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科学等;监测的年级可以选择3、6和8年级等。

第二,试题的编制。试题编制是学生学业成就监测的重要环节,包括试题设计、题库建设和组卷等。试题编制蕴含一系列技术质量指标,如,试题内容和认知能力水平的比例分布指标、试卷整体难度系数、信效度指数、试题总数目、分值及时限设置等。试题编制程序一般为:教材比较分析、评价标准建立、命题双向细目表制订、组卷和抽样实验等。试题编制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技术性工作,基本前提是要进行题库建设,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业机构来完成这任务。

第三,抽样及监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可采用整群抽样(cluster sampling)方法,即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PPS(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 to Size)方法。具体可分步骤分段实施:(1)根据监测的学科与对象估计学生抽样总量;(2)按照PPS方法在各省、市、县(区)抽取学校,学校抽样参数要考虑地域(城市/乡镇/农村)分布;(3)根据学校学生人数比例分层抽取班级;(4)设定允许误差限度,一般在95%的置信度下,相对误差不超过0.1个标准差;(5)根据抽样确定的监测年级、科目,统一实施监测。

第四,数据分析。数据分析包括对学生抽样基础数据、学生试卷和问卷做答信息、试卷考查的内容和能力水平、试卷及问卷项目的相关参数等的分析,并进行整体性的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库。

(三)报告系统

报告系统是学业评价反馈系统,目的在于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信息透明化,保障公众对基础教育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问责要求。报告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在内的所有参与者。

报告形式主要是应用网络媒体,通过设立教育网站,登载评估数据信息,公布测评结果,包括学生、学校的相对位次以及省、市、县(区)的教育质量的相对位次等。

国家性的学生学业成就测试分析报告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1)教育质量监测的评价标准及测试框架说明;(2)学生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达标状况和整体发展趋势;(3)学生学业成就发展的地区差异、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和文化差异等;(4)改进建议及教育决策等。

(四)支持系统

支持系统是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保障系统。教育质量监测考试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实践活动,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发展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支持系统主要表现在立法管理、服务支持和社会参与上。健全的考试法规是考试评价制度建立和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服务支持是教育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社会参与表现在评价监督机制,是考试评价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制度分析

(一)政策性要求

政策性要求是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要求。第一,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需要立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政府行为,反映新的教育形态和新的管理形态下教育质量的国家责任。要确保监测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功能发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就应当纳入国家法律的范畴之内。进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立法,需要在《义务教育法》的框架之下,制定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款,对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实施细则进行更为具体的规范。第二,改革教育评价管理体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要形成“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教育评价管理体制,重点是评价管理效率的提高和教育职能的转变,推行公共管理机构的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第三,实行教育问责制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需要实行周期性的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和问责制度,学业成就监测的结果及其分析是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学业评价是发展基础教育、提升教育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业评价监测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推动学校提升质量的过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性质是改变考试的高利害性,凸显改善学生的学习和满足教育问责两大功能,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为根本宗旨,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专业性要求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学术性很强,需要规范化管理和多学科理论支撑。为此,需要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整合全国相关专业力量,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学术咨询和支持。监测考试应由监测专业机构和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实施,要有一整套计算机网络化考试技术和管理标准。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过程中,只有进行大量基础有效的制度设计和管理,以便集中反映主要政策的有效数据能够被决策分析层转换为有用的决策信息。⑥

(三)独立性要求

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需要建立权威的专业评价机构,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其职能是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拟定评价标准和建立试题库,都是在国家层面上实施外部统一考试,即教育与考试分离,考试实施由独立的专业中介机构完成。专业中介机构是一个为教育质量监测考试服务的支持体系,这种机构应超越某一具体的教育部门或系统,它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政府行政体系的干预,其工作操作流程模型如图1所示。⑦

图1 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操作流程模型图

国家层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总体监测工作方案(抽样方案、测试框架,明确年级、科目和对象等);研制基于国家课程标准的评价标准,开发测试工具;形成国家级数据库及国家和省两级学生发展常模;明确数据分析框架及数据处理与分析工具;形成基于测试工具结构和数据的分析报告等。省级层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省内相关单位做好测试工作;以国家提供的数据分析报告为基础,以教研系统为业务工作平台,确定典型个案研究,发现问题,总结与传播先进经验,提出教学改进与指导意见等。

注释:

①Janet Shapiro.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EB/OL].http://www.civicus.org/new/media/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pdf.2003-06-01.

②卫道治,吕达.英汉教育大词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14.

③Houston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hoard of education.Board of education Monitoring system[EB/OL].http://www.hisd.org/HISDConnectEnglish/Home/Board%20of%20Education/Board%20Images/BMSRevised.pdf.2007-03-08.

④⑤沈南山,杨豫晖,宋乃庆.数学学业成就评价测查试题编制研究[J].教育研究,2009,(9).

⑥Monitoring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IIEP Newsletter[EB/OL].http://www.sacmeq.org/downloads/newsletter/bljane02.pdf.2002-01-03.

⑦崔允漷,王少非,夏雪梅.基于标准的学生学业成就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6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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