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慎重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_商业银行论文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慎重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_商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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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否必须引入境外投资者

20多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但过去的改革显然没有触及最根本的问题,因此,困扰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一系列问题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经之路。但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公司治理的建立和完善,是否必须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似乎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按照监管当局的本意,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为了用股权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通过引进国外合格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改革。但这种良好的愿望能否实现,却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有资料表明,我国先期引资的商业银行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绩效改善的结果,相反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业绩下滑。另一个重要的佐证,就是不久前发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金融生态研究报告。该报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70%是由于外部环境造成的。这说明,光靠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不一定就能够解决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还有赖于中国整体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外资进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其目的也并不一定与我们的良好愿望相一致。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中国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向中资银行投资购买股权,一是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是为了顺利地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开拓金融获利的业务;三是通过投资入股,争取董事席位,可了解掌握中资银行经营的优劣势和经营商业秘密,特别是获取优质客户,以便在开拓占领中国金融市场时预先制定竞争对策,为控制、占领、垄断中国金融市场作准备。”[1]

至于引入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产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也不一定需要通过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象招商银行这样的中资银行,虽然没有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也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其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各家银行中居于前列,在国际上也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力。

因此,把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作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种途径可能是合适的,但把此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步骤,则需要慎重考虑。

二、国有商业银行是“贱卖”了还是“贵卖”了

这是近期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由于建行、中行、工行出售给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都没有超过1.20元人民币,这些价格甚至低于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出让价格,于是,引起了一篇唏嘘声。对此,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官员纷纷发表谈话,认为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并没有贱卖,甚至有的学者举证说这个价格不是贱卖而是卖贵了。如何看待这个出售价格?笔者以为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分析: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价值究竟应该如何来评价?银行的净资产虽然是判断一家银行价值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就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由于长期以来存在不合理的行政干预、过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其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不尽如人意。但国有商业银行也有巨大的无形资产,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的强大支撑,虽然其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职能,但同时,也因为其国有性质,获取了来自于政府的巨大利益,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具有先天的优势。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最有价值的品牌,其品牌认知度是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第三,国有商业银行掌握了中国最主要的公私客户资源和大量优秀的人力资源,而这是商业银行创值能力的核心因素。第三,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巨大的销售网络,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具备了在全国所有地区开展各种业务的物质条件,而且,这些网点大多占据了各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升值潜力。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引资谈判是否公平?既然是一种市场行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就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应该引入竞争机制,既应该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也应该对国内投资者开放。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在怎样的一种背景下引资的呢?在此之前,我国官方事实上已经明确宣布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引资、上市的时间表,并同时确定了股改上市的前提条件是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于是,国内投资者首先被排除在外,而来自政府的时间目标,又迫使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引资谈判。这样,实际上在引资之前,我们已经把谈判的主动权全部交给了境外投资者。不仅如此,对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评估权也无一例外地都交给了外资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股权定价能否做到公平、合理,也就不难得出结论。

国有商业银行是否被贱卖,还可以从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引资价格的比较中作出判断。从已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来看,其出售给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有的甚至高出一倍。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还是其无形资产,都不可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日而语,而外国战略投资者也不可能花冤枉钱去购买物非所值的东西。城市商业银行引资价格之所以能够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是因为其引资过程更加符合市场化原则,其谈判条件较为公平;另一方面,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评估、定价过程中,并没有把主动权全部交给外资机构,而是让更加熟悉中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中资机构参与。

三、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是否会威胁国家安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和平年代,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由于金融体系被外国资本控制而给本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的事例,在当今世界并不少见。在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时候,人们担心因此埋下金融安全隐患,也不能说是杞人忧天。理性的态度应该是在引资过程和引资之后,充分考虑金融安全问题,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出现损害国家利益的后果。

引资后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第一个可能性就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被外资控股。显然,银监会对外国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正是从保障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而作出的规定。而大多数同志也认为由于外资持股比例被限制在25%之内,国有商业银行不可能失去控制权。但这只是在国有股权或中资股权不被分散的情况下才是如此,如果国有股份或中资股份分散到一定程度,外资相对控股的可能性并不是不存在。

即使外资没有取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权,金融安全的威胁依然存在。外国战略投资者通过派遣董事、高管人员和业务合作,可以掌握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信息和商业机密,为其进一步进入中国市场、从另外的渠道与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创造条件。而一旦国有商业银行失去了高端客户,把高端市场拱手相让,则中国的金融体系将面临拉美化的严重后果。

有一点国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外国战略投资者入股中国的商业银行,其战略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通过注资的商业银行来获取有限的投资回报,他们更深层的目的,还是要控制中国的商业银行业,获取中国经济发展中更多的利益。他们或通过股权控制中国商业银行,或通过技术和产品的转让掌控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主导权,获取中国银行业客户资源,为他们最终控制中国金融市场做好准备,或通过合作把中国商业银行逐步演变成其产品的销售渠道,把中国商业银行作为其全球市场的一个分销机构。如果中国的银行业真的按照他们的意图发展,那么在不远的将来,金融安全问题就会变成一个现实问题。事实上,就在最近一、二年来,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悄悄地在向国内的高端个人客户发起强大攻势,以其在个人金融服务上先进的理念和产品,迅速占领国内高端个人客户市场。而这些高端个人客户信息是如何落入外资金融机构手中的?不得不令人深思。

当然,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并不一定会威胁国家安全,关键是我们应该有安全意识,在引资谈判和引资后的具体业务合作中,尽可能地避免丧失主动权,明确哪些是可以对外资开放的,哪些是不可以开放的。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应对和有效防范,必将危及金融安全,不利于我国的金融开放和稳定发展。

四、不得不深思的几个问题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已经经历了26年。26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这说明,在过去的26年中,无论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还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体制改革,尽管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其改革方向和基本的改革策略是正确的。回顾26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基本的经验就是实事求是,在改革和开放过程中,在坚持市场化方向的前提下,既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也不盲目照搬国外经验,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如今,随着加入WTO,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审视26年的经验和教训,客观地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及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科学地确立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提供可靠保证。在金融改革方面,虽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过去26年的改革成果,不能妄自菲薄,而应当以客观的态度去认识问题,以具有前瞻性的思路去设计未来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最大利益。因此,面对不可逆转的全球化的大趋势,我们在金融改革中,必须要深入地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过程中应有大国意识

中国是一个大国,无论是从政治上讲还是从经济上讲,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越来越高,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对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和平的作用也将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对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国,中国必须具有大国意识,无论是在经济和金融改革过程中,还是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都应该体现这种大国意识。作为大国,首先,中国要有对世界负责任的意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确保中国的稳定和繁荣,这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贡献,是对世界负责任。其次,中国的发展不能依附在某个大国身上,不能过分地依赖外国。如果说一个小国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得不依附在某些大国身上的话,那么,象中国这样有着十三亿人口,具有独特的传统文化和比较完善的现代工业体系的大国,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依附于其他国家。诚然,全球化势必会使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但中国的问题还是要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解决中国的问题。第三,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应该在国际事务中有自己的声音,取得某种主导权。全球化需要各国遵循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但这种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并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中国作为一个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国家,应该也可能在某些国际事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某些方面起主导作用。事实上,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的文明也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财富,我们有责任让其发扬光大,在全球化过程中体现其价值。第四,在对外开放中,不能一味迁就外国势力,应该从本国需要出发,维护国家利益。如今的中国已经不是26年前的中国,更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时期的中国,中国的和平崛起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事实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中国的崛起,有的大国还把中国作为一个真正具有威胁的竞争对手。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国家总是千方百计遏制中国的和平崛起,散布“中国威胁论”,千方百计阻碍中国的发展,连中国公司收购一家并不是十分重要的石油公司,都动用国会力量予以阻挠。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掌握了我国大部分的金融资源,而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又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如果我们自身缺乏大国意识,将重要战略资源拱手出让给外资,或过度地依赖外资,则后果不堪设想。国人应当树立大国意识,从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出发,审慎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避免出现不该出现的后果。

(二)应从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整体框架下来思考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问题

大量研究表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主要的并不是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影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既有经济体制的问题,又有政治体制的问题,还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真正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需要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期望在其他条件没有改善的情况下通过引资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状况,恐怕只是人们的一种良好愿望。

在加入WTO之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是必然的要求,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路径选择则应从整个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下来思考。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恐怕主要还是应从制度层面深化改革,通过政府职能转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银行监管制度以及商业银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的完善等,为国有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也给其提供经营和发展的压力和动力。同时,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也不能无视过去二十多年改革中被证明是成功的经验。过分地期望通过外国投资者带来先进理念、管理、技术和产品,来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既不符合实际,也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三)应充分重视国有商业银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过去20多年中,国有商业银行聚集了我国主要的金融资源,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承担了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大量改革成本。尽管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在仍然以政府主导为特征的中国式改革过程中,在可预见的时间内资本市场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情况下,客观上仍然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履行必要的社会职能,也仍然可能继续承担各种改革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持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商业银行改革可以有不同的路径选择的话,那么我们在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乡中小商业银行彻底推向市场、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则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其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应建立一套完备的决策机制,要给予公众一定的知情权。如建立人大委员会听证、审议制度、审计制度、评估制度、监督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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