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环境 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努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保护环境论文,切实论文,努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21世纪议程》,其核心是把环境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环境保护局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一系列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方案和计划,
并付诸行动
(一)联合国环发大会之后,国家环保局接连组织或参与制定了一系列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对策、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正在逐步实施。
1.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2.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批准的《中国环境保护战略》;
3.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逐步淘汰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国家方案》;
4.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1991—2000)》;
5.国务院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
(二)1994~1995国家环保局又出台的2项计划
1.《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
1993年国家环保局组织百余人,认真研究,编写《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经多次讨论、修改,于1995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审议通过,作为本世纪末至下世纪全国环境保护的具体行动纲领。该文件以可持续发展为理论基础,从中国国情出发,依据《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和《中国21世纪议程》,分别从环境政策导向、环境法制建设、环保机构建设、环境宣传教育、自然环境保护、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等10个方面,回顾发展历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的目标和行动方案。
2.《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为认真履行我国政府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自1992年开始,国家环保局便牵头组织了农、林、海洋、建设、科委、计委、财政、公安、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编写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行动计划》。经过2年多的研讨、草拟和修改,最后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6月在北京发布实施。该计划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精神和原则为指导,从中国国情出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现实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描述了我国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已经做出的努力,准备实施的行动计划以及将要采取的行动,这份纲领性文件是中国政府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国家计划,把可持续发展落在实处
环境保护的目标、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只有纳入国家、地方和部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资金、技术和项目等方面全面参与综合平衡,才能真正使保护环境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八五”结束、“九五”开始之际,国家环保局协同国家计委组织地方和部门初步拟定了《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为保证这一计划纲要的有效实施,国家环保局还同时编制了《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第一期),作为纲要的具体化。该计划针对我国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保护问题,主要包括7大流域以及3大湖泊(滇池、巢湖和太湖)的污染控制项目以及14个重点沿海城市及其近岸海域水污染控制项目;重点酸雨二氧化硫控制项目和25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危险废弃物和放射性废物控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植树造林、治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恢复及保护等项目。第一期计划期限为1996年~2000年,实施约1399个项目,投资总额约1830亿元,通过各条渠道集资,利用外资40亿美元。该计划的项目都要争取列入国家、地方及部门的“九五”计划。
三、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环境法制,加强立法和执法,发挥法制
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决定了环境法制在发展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环保局为实现《中国21世纪议程》的精神,积极配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快立法进度,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法制推动可持续发展。
1.从1994年开始,国家环保局全力配合全国人大主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并组织草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别于1995年8月和10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将于1996年开始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已由全国人大常委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犯罪的决定(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些环境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对促进防治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1994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自然保护区条例》,于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对保护我国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具有重要意义。
3.为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连续3年进行全国环保执法检查,完成了对全国23个省、区的检查。检查中,揭露和批评违法行为,督促地方政府加强查处。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
4.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1994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安徽蚌埠召开淮河流域环保执法现场会,研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启动了淮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国家环保局作为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单位之一,在国务院环委会领导下,认真组织了这一工作。国家环保局与水利部共同起草了《淮河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行政法规,已由国务院于1995年8月发布实施。国家环保局组织专家制订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督促沿淮4省实施。一年来,4省对本省内的淮河流域的COD负荷已削减12~15%,局部地区水质略有改善。1995年8月召开的第二次淮河流域现场会再次要求4省关、停沿淮流域的5000t以下造纸厂的化学制浆设备。这一要求,既能减轻对水体的污染,也能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是我国第一次在全流域严格按环境法规要求进行的大规模水污染治理,它对严格执法是一次示范,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5.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对国民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期目标的建议中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力争使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在2000年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1995年水平。为此,国家环保局积极拟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方案,选定12个控制指标,确定1995年基数,下达指标,制订削减污染物计划。逐年落实,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它的实施将成为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推动力量。
四、认真履行我国已经签署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中国作为多项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近2年来,国家环保局在履行公约中完成了一系列工作。
1.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国家环保局作为国务院指定实施公约的主管部门,草拟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将危险废物的管理专列一章,强化监督管理。还与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境外危险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规定了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和“洋垃圾”的进口。
2.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作为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国家环保局成立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项目管理办公室”,积极开展削减ODS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已申报79个项目,获《蒙特利尔协议书多边基金》赠款5913万美元,项目完成后可削减ODS28021t。拟定《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逐步淘汰国家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正在逐步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分别就使用氯氟烃(CFC)气溶胶制品的发展,新选CFC生产设施,新选消防车、灭火器材生产厂、哈龙灭火器装置等作出规定,控制或禁止ODS生产和扩大使用量。这些措施已开始取得效果。
3.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
在完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同时,国家环保局还制定了落实该行动计划的对策,目前正在组织编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报告》。
4.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国家环保局组织有关部委和专家研究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问题和对策》,估算了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和汇,分析了削减温室气体的费用、未来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效率以及开发替代能源等问题,提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对策。该研究报告将作为我国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重要科学依据之一。
五、积极引进外资,增加环保投入,促进协调发展
当前,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保护共同的家园——地球,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向环保倾斜的投资政策。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国家环保局积极引入外资,利用外资进行环境建设,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八五”期间国家环保局组织国家和地方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8个,用于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和工业污染防治,总计利用外资11亿美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将起积极作用。同时,还争取了少量的国际组织赠款项目和双边赠款项目,利用这笔资金,开展了60余项不同类型的研究项目,制定了一批中国环境保护战略、规划、国家方案和行动计划,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六、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力度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创20多年来,宣传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1993年开始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是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一次宣传活动。这一活动,褒扬了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珍惜自然资源的正面典型,揭露和抨击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反面事例,促进了一批环境问题得以解决,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对促进《21世纪议程》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1995年国家环保局与铁道部组织的有21万名青年参加、在2.3万km铁路沿线开展的清扫垃圾活动;世界妇女大会期间环保系统组织了:“妇女与环境”论坛;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联合组织的《爱我山河、爱护名胜古迹》活动;国家环保局、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举办的150万名中小学生参加的“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生物百项活动”等等,这些都对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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