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能主义到建构主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三种范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三种论文,经济合作论文,主义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上的探讨,国际关系学界存在三种范式,即传统的自由主义、现实主义和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建构主义。本文首先对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范式进行了评析,指出它们各自的理论优势与局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别与共性。接着介绍了建构主义范式下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以及它对前两者的理论补充。最后指出,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三种范式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
一、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自由主义范式
国际关系自由主义流派的基本理论观点是:(1)国家不是国际体系惟一重要的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能够影响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2)国家并不是自主的单一实体(unitary voluntary entity),在理论上,国家可以被分解,不同的国家机构代表了不同的国家利益,国家是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3)国家通过理性选择可以使国际体系实现最优化。(4)国内环境可以影响国家的外交政策,国家间的合作是可能的。自由主义范式中与区域经济合作关系最紧密的理论是新功能主义理论。
新功能主义的经典著作是厄恩斯特·哈斯在研究欧洲煤钢共同体(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的基础上,于1958年写就的《欧洲的统一》(The Uniting of Europe)一书。他认为欧共体是欧洲煤钢共同体外溢(spill-over)的结果:“这是部门一体化的扩展逻辑。”他预测这种外溢的过程会在共同体内继续。关税同盟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将导致一般经济政策的和谐,并最终外溢到政治领域,导致某种政治共同体的建立。(注:Ernst B.Haas,The Uniting of Europe:Political,Social,and Economic Forces 1950-1957,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8,p.311.)“功能性外溢”概念是哈斯的重要贡献。
林德伯格在20世纪60年代对早期的欧共体(EEC)特别是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the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的成功进行了着重研究。(注:Leon N.Lindberg,The Political Dynamics of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3.)与哈斯一样,林德伯格在他的研究中,也强调了“外溢”概念。他将“外溢”定义为“一种情形,在这一情形中,具有特定目标的特定行为造成了另一种情形,在该情形中,初始的目标只有通过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才能得以实现,这又反过来形成更新的情形因而需要更多的行动,以此类推下去”。(注:Charles Pentland,International Theory and European Integration,London:Faber and Faber Limited,1973,p.10.)
哈斯、林德伯格的理论被称为新功能主义理论,他们借鉴了早期功能主义理论的一些观念,也认为渐进的经济决策要优于艰难的政治选择,认为从共同的发展经济福利的合作出发,会导致合作各方在越来越棘手的政策制定领域继续合作,最终将导致一个新的超国家权威的产生,而无论个体行为者是否愿意。(注:Robert Lieber,Theory and World Politics,Winthrop Publishers,1972,pp.42-43.)亦即,新功能主义继承了功能主义的“功能”的路径。不过,功能部门的合作在功能主义那里是手段,也是目的;在新功能主义那里只是手段。功能主义认为是功能性的需求或技术管理的变化使合作自动成为可能;新功能主义认为一体化的动因在于各种政治力量(利益集团、政党、政府、国际机构)因追求各自利益施加压力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功能性的合作是政治(国内与国际)过程的结果。哈斯认为,权力和福利是密切相关的,“权力只是表达以暴力为后盾实现福利的手段的方便词汇”,在这个世界上,“纯粹以权力为取向的政府是不存在的”,“所有的政治行为都有目的地和个体或集团的利益观念相联系”。(注:Ernst B.Haas,Beyond Nation-State:Func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pp.47-48p.34.)在现代社会,“经济和政治已变得互相交融”。(注:Ernst B.Haas,The Uniting of Europe,author's preface,1958,p.xx.)
由于欧洲一体化进程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危机,许多学者(包括哈斯本人)都认为新功能主义过于具有决定论倾向。哈斯承认他没有预见到“民族主义的复兴以及高级政治的非功能主义特征”。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步伐在20世纪80年代又开始恢复并呈加速之势,新功能主义又重新受到了重视。但有些学者认为不应重新使用新功能主义,这些理论将欧共体视为政策协调的国际机制;而应当从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寻找灵感。对新功能主义最彻底的替代理论是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穆拉维斯基的自由政府间主义。他认为,通过对国家偏好的形成以及政府间战略互动的连续分析,可以解释这种国际机制实质性的制度变化。(注:Andrew Moravcsik,"Preferences and Power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A Liberal Intergovernmentalist Approach,"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1,No.4,December 1993,p.480.)
二、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现实主义范式
国际关系现实主义流派的基本理论观点是:(1)在任何国际体系中,国家是惟一重要的行为体。(2)国际体系惟一的调节因素是权力;国家间的相对能力决定彼此的关系。(3)国家是有自我意志的单一实体(volitional unitary entity),通过理性选择追求私利:权力最大化和增强安全。(4)国家间合作是困难的,即使有,也是由于权力平衡的需要而结成的临时联盟。
以新现实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强调国家在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将一体化视为“国家利益的汇合”。(注:Andrew Moravcsik,"Negotiating the Single European Act:National Interests and Conventional Statecraft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5,Winter 1991,pp.651-688.)穆拉维斯基通过对“单一欧洲法案”(SEA)谈判过程的研究,指出由于国内政治的变化,国家的偏好得以汇合。他对国家的作用、权力关系和谈判的最小公分母的强调,使他的研究最接近现实主义者的立场。穆拉维斯基与新现实主义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他打开了国家这个黑箱(black box),研究了国家偏好的形成。
穆拉维斯基的研究是递推式的,由两个相连续的进程构成,先是国家偏好的形成,然后是政府间谈判,后来他又增加了第三个进程:制度的选择。
国家偏好的形成理论是基于国家理性行为的假设。在国内,利益相互冲突的个人和集团互相竞争以取得更多的影响力来影响政府的决策,政府将这些相互冲突的利益综合起来,按照优先顺序决定国家利益并形成政策偏好。国家利益是国内政治过程的结果。穆拉维斯基之所以把国家偏好的形成纳入其理论框架,就是为了防止把国家利益看成是先验预设、固定不变的。在他看来,由于国内压力集团相互力量的消长,国家偏好的形成实际上是因时间、环境、问题而变化的,它因此而成为决定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国内政策偏好形成以后,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国际谈判。谈判力量的大小,由国家的实力决定。一旦国际谈判过程启动,国内行为者无法影响这一过程,其他国家政府也无法影响国内政策偏好的形成过程,制度、超国家行为体及其他行为体的活动对过程的影响被忽略不计。
国家间谈判理论试图解释效率和分配结果。效率意味着谈判的结果应该是帕累托改进的(Pareto-improving),而分配意味着谈判中谁得到、谁失去。国家间谈判被认为是非强迫性的,采取一致同意的投票系统。国家领导人“针对由国内各组成部分的经济利益产生的限制和机会,每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力量以及国际制度作为增强国家间承诺的可信度的角色”做出一系列理性选择。(注:Andrew Moravcsik,The Choice for Europe,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8,p.18.)对达成基本协议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可能解释:不对称的相互依赖或超国家机构的组织管理能力(supranational entrepreneurship)。穆拉维斯基认为不对称相互依赖更具解释力,它决定了国家间相对的谈判力量。国际谈判通常反映了国家间最低程度的共同利益,而被排除在外的危险,即外部化、补偿收益(side payments)以及问题联系(issue-linkage)可能会提升共同利益。
制度的选择解释国家选择将决策权委托给(delegate)或汇集于(pool)国际机制的原因。权力委托给欧盟是指国家赋予欧洲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权力;权力的汇集指欧洲委员会决策中“多数通过”原则的应用。对于制度的选择,穆拉维斯基区分了三种可能的解释:联邦主义思想、集中的技术精英管理、更可靠的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他认为国家选择委托或汇集主权是为了获得更可靠的承诺。(注:Andrew Moravcsik,The Choice for Europe,p.67.)
对于经谈判产生的制度创新(国际机构),穆拉维斯基坚持认为它们是国家所精心设计和小心控制的一种工具,以改善国家间交易的有效性。所以,欧盟机构只具有工具的性质。“欧洲共同体特殊的制度结构只有在它能够加强而非削弱成员国政府控制国内事务的条件下,才能被它们所接受。”
虽然自由政府间主义对于政府在国内政治和国际谈判之间进行着双层博弈的守门员角色受到了质疑,但是,《欧洲的选择》对欧洲一体化充分和卓有成效的分析确立了这一理论成为至今最好的欧洲一体化理论的地位。穆拉维斯基将决策机制、谈判理论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娴熟地加以运用,从而建立了研究国际经济合作(包括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简单分析框架。这个模型简单可行,可以用于对欧洲之外的一体化分析。
三、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建构主义范式
温特的社会建构主义(注:建构主义大致分为四大流派,见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北京:长征出版社,2001年版,第16页。为了区别建构主义的不同流派,本文采用温特对自己理论的命名:社会建构主义。)是一种国际体系的结构理论,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国家身份理论、国际体系结构理论和国际体系进程理论。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建构主义范式,就是运用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论框架对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建构主义解读(整体主义的社会学方法),它相应地也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国家身份和国家利益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理论的重要分析单位。(注:Matha Finnemore,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6,Chapter 1.)国家关于身份的观念建构了国家关于利益的观念(主观利益);这样的利益观念又导致了与其一致的国家对外政策和行为。身份的观念是国家在社会性实践活动中习得、在国际体系文化中产生的认识。温特划定了4种国家身份,即:团体身份(corporate identity)(指国家的实际存在)、类属身份(type identity)(对应“政权类型”或“国家形式”)、角色身份(role identity)(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和集体身份(collective identity)(一种“群我”的意识)。(注:[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版,第282~290页。)
国家的这4种身份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所界定的国家利益表现为:国家通过经济合作实现福利增长和经济安全的要求;通过经济合作,保持自身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转;一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角色身份对体系中不同的国家来说是不同的;以角色关系不同与特定国家进行合作或者不合作;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利益被视为“放大了”的本国利益的一部分。这种观念的因果力量在于它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因此,对于区域经济合作来说,区域集体认同的形成,包括其形成的机制和进程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特别重要的是,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变革(例如,冷战的结束、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国加入WTO等)往往有着国家身份和利益的根源,同时又会导致国家对于自我身份的再认识,并由此导致对自身利益的重新界定。因此,在对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建构主义研究时,应该格外重视对这些因素的因果和建构作用的分析。
(二)区域经济合作发生于其中的国际体系结构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本质是基于对物质力量意义认知的观念分配,国际体系的关键结构是主体间的(intersubiective),而不是物质的;它是由内含于国际制度的共有理解、预期和社会知识构成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结构其实是一种文化,温特称之为国际政治文化。(注: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温特的文化概念并不是涉及文艺形式、宗教习俗等一般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专指国家对于它们共同组成的国际体系的共同理解,或者说是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简单地理解文化在这里的含义容易导致对温特“简单”的批评。)这种文化结构是以国家间的互动为支撑并与国家互构的。它不存在单一的逻辑,是动态的或者说有着进化含义。从社会建构主义视角看,国际体系不仅制约着国家合作行为,而且,也从更深层次建构着合作或不合作的国家。理解经济合作得以进行的国际体系的性质以及体系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温特认为自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来,国际体系的主导文化是洛克文化。(注:温特认为国际体系大致可划分为霍布斯体系结构、洛克体系结构和康德体系结构。)洛克文化的本质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它的标志是主权制度的确立。国家间的角色关系是竞争者。这对于经济合作的意义就是:(1)国家的军事安全(即国家的存在)已非不得不优先考虑的对象,国家有可能追求后三种身份所界定的利益,如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2)实现这些利益的手段已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暴力,其他方式(如经济的手段)相对变得重要。(3)竞争性的关系使得合作是可能的,但并非必然的。合作是否产生及合作的程度取决于国家对这种文化内化的程度(有三个等级),亦即文化对国家的建构程度或国家的社会化程度。
在国家内化洛克文化的第一个等级上,国家了解这种文化的存在,但并不认同它;国家遵守文化规范是由于外力的威迫。所以,在这一级,经济以及经济合作并不是国家的优先考虑,国家更不会自主地选择彼此合作;客观存在的共同利益可能不被国家认知,或者不愿被国家认可。例如,在今天的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开展经济合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第二个等级上,国家承认文化规范并服从它,是因为规范减少了不确定因素,“使国家之间能够协调行动,取得互利的结果”。(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9页。)在这个等级上国家政治文化的作用是为国家提供了权衡成本和收益的平台,并对国家的行为产生因果性或规约性作用。我们今天看到的大部分区域经济合作都是在这样的平台上进行的。洛克文化到了第三等级,意味着文化规范已经沉淀到国家认同的最低层而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经济合作仍是被利益驱动的,但已不再是国家的自我利益,还包含了竞争对手的利益关注,是由“我们大家的利益”驱动的。当今欧盟范围内的经济合作可以说是这个层次上的合作。
(三)区域集体认同的形成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变化是一种文化选择的结果。国家在彼此的互动过程中,通过复杂的社会学习,形成新的集体认同,这时,国际体系就发生了改变。集体认同对于区域内国家是否采取经济合作的行动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合作、合作的程度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了解集体认同是如何形成的,对于国家采取有意识的积极行动、对自己身份和利益的重新认知、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也有着建设性的影响。集体认同形成的主要变量包括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23~430页。)
1.相互依存
社会建构主义区分了客观相互依存(注:即基欧汉和奈在《权力与相互依赖》中提出的“相互依赖”概念,分为“敏感性”和“脆弱性”两种类型。见Robert Keohane and Joseph 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2nd edn.,Glencille.IL:Scott Foresman,1989。客观相互依存对理性行为的影响,即造就稳定的合作,已有很多理性主义者研究过。)和主观相互依存,认为客观相互依存是形成集体认同的基础,而只有主观上的相互依存才能建构集体认同。因此,“问题是把客观相互依存转化为主观相互依存”,“把‘给定’的效用结果转化为‘有效’的效用结果”。(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31页。)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根据社会互动论中“行动确定身份”的假定,如果行为体“好像”根据新的身份采取行动,通过反射评价机制,他者也会依据新的身份行动;这样,通过复杂的社会学习过程,双方互动的结果不仅仅是制约给定身份行为体的规范,而且也将建构新的身份。(注:主观相互依存建构新身份的另一种情形是话语效应。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34页。)
客观相互依存提高,反射评价机制对身份的建构作用就更加深刻和迅速。这意味着相互依存向集体认同的转化受到互动密度的影响。行为体数量的减少能够增强互动密度,提供相互依存,促进集体认同的形成。在区域经济合作领域,由于涉及的行为体数量是有限的,因此,区域内客观存在的相互依存有助于区域集体认同的形成。
2.共同命运
共同命运指的是行为体相对于第三方而言处于相同的处境。如果国家在共同命运前选择了合作,那么,合作行为的多次重复会增强彼此的合作者角色的认同,国家原先的利己身份会逐渐被削弱,集体认同中的合作关系将得以内化。“如果至少是在‘好像’的基础上采取集体认同,反复合作就会导致促进行为体合作的思维习惯,即使是共同命运的客观基础不复存在(如1991年后的北约)也是如此。”(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40页。)
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共同命运因素主要来自区域外的经济竞争压力或威胁。这可能涉及三个方面:(1)其他地区形成了排他性的经济集团,本地区国家在这个集团面前遭受同样的被排除待遇,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是对欧盟(EU)带来的竞争压力的回应,而NAFTA和EU对东亚地区产生了同样的压力。(2)本地区国家在对区域外国家和集团的经济互动中,处于同样的不对称相互依赖地位,例如,二战后西欧国家经济恢复对美国的集体依赖。(3)由于经济全球化的渗透,本地区国家在某些经济要素的全球流动面前,都感到自己力不从心。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东亚各国的冲击。危机使东亚各国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在全球化浪潮中处于相同的命运。
3.同质性(homogeneity)
同质性假定,社会政治制度(因而经济制度)相同或相似的国家在形成价值或观念的一致性方面具有相对较强的优势,这种优势能够转化为对合作的积极态度,或至少可能会减少冲突的数量和严重程度。首先,在促进区域集体认同方面,同质性由于减少了国家之间的不同而加大它们利益的趋同,这就会减少国家身份中利己的成分,促进集体认同的形成。其次,同质性会导致国家彼此产生积极的或亲善的态度,这种态度会造就亲善的行为,这样,通过社会评价机制,集体身份就会形成。
同质性在解释区域经济合作行为和区域集体认同上远不是有效条件,而只是一个可能条件。温特自己也承认,在现实世界中,“国家可以在多样情况下和平共处,而且相似单位间也可能发生冲突”。(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42页。)
4.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客观的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和同质性等因素的加强会使行为体更加具有从事亲社会行为的动机。但它们还不足以促成集体认同,只有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对他者缺乏足够的信任从根本上制约着集体认同的形成,而信任是真正合作的基础。建构主义认为高度的信任来自行为体的自我约束。
在区域经济合作层次上,国家的自我约束表现为:(1)国家通过不断地遵守既有的国际经济规范(这里预设了规范的合法性),使之逐渐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或第二本性。如果行为体相互都从不断遵守规范中获得这种第二本性,那么,一种在合作中集体制约自我行为的集体认同就会形成。(2)国家通过国内自我约束机制,如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民主程序等等,从内部增强国家间交往的信任基础。(3)国家通过单方面的自我束缚(self-binding)行为,例如单方面降低关税,或开放某种产品的市场,或单方面提供优惠条件等等,减轻其他国家对自己可能造成潜在威胁的担心。国家的自我束缚是在对自身的安全有足够信心的前提下采用的策略,是一种单方面的道义上的承诺。在现实中,自我束缚的初衷虽然很容易被理解为出于自己的长远战略考虑,但通常都能得到有关国家的积极回应或回报,尤其是在冲突关系或不对称依赖关系中,或者异质性国家之间,强国的自我束缚能够较容易地建立信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51页。)
四、基本结论
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回答了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些重要问题,为我们理解和研究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两大理论流派某些方面存在分歧,例如:新功能主义强调国内技术精英的共识,自由政府间主义侧重国内集团的竞争;新功能主义强调提高共同利益的机会,自由政府间主义强调相对权力的作用;新功能主义强调超国家机构官员对谈判结果的积极塑造作用,自由政府间主义强调制度的被动作用和国家领导的自主性。但在一些重要方面,两者有着共同的特征:
第一,在研究方法上,自由主义范式与现实主义范式都采用了理性的、个体主义的研究视角。合作是行为体在利己动机的驱动下而采取的行动,是对合作产生的预期利益进行权衡的结果。
第二,两大流派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的经验基础都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西欧和美国。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它们也是军事上的同盟国家。这样,在世界其他地区,在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之间,甚至是存在(或潜在)军事冲突的国家之间(如巴以之间、印巴之间),在存在经济合作利益的情况下,能否进行合作以及如何进行合作的问题就没有从理论上得到解决。
第三,最为重要的是,两大流派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都预设了国家和国家利益的给定性。国家永远是追求私利的理性国家,国家利益是由国家的物质权力决定的,也表现为对利己的物质利益的追求。虽然自由主义理论承认合作过程以及制度对行为体的影响,但仅限于对行为体所做的理性选择的影响。在物质力量决定的体系结构中,国家的利益被固化了。
而建构主义范式强调国家在区域经济合作问题上所具有的身份和利益,界定了其在具体经济合作时所采取的行动。因此,要了解一个地区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所呈现的模式和进程,要从该地区国家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国家在此基础上与区域内其他国家间的活动并由此形成的区域国家集体认同中寻找根源。
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研究,建构主义范式的优势在于:(1)社会建构主义的国家身份和国家利益理论解释了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时行为或政策选择的深层原因。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利益驱动解释模式,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谈判解释模式,而是一个国家在互动中合作身份和利益重新建构的动态解释模式。(2)社会建构主义关于三种国际政治无政府文化的分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增设了更加清晰的背景。(3)社会建构主义的集体认同理论不仅解释了合作关系的形成,而且也解释了合作得以持续下去的内在条件和可能。
因此,建构主义对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传统范式做了恰如其分的补充。正如费丽莫所说:“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是互补的而不是竞争性的。”(注:Matha Finnemore,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p.27.)研究区域经济合作,无论采用哪一种范式,都应该给予其他两种范式以合理的关照,因为它们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替代关系,而是亦此亦彼的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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