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改革的政策论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与日本都是“改革中国家”,两国改革虽有质的区别,但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共通性和相互影响性,因此,日本改革的经验教训很值得中国重视,特别是日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政策论争更值得我们分析和参考。分析日本改革的进展状况也是人们借以判断日本经济今后发展前景的重要依据之一。本文主要对日本改革中出现的重大政策论争及其原因进行分析。
以坚决推进改革的姿态上台的小泉内阁,尽管推出或拟定了多项改革计划或措施,但每拟定或推出一项改革计划或措施都要遭遇极大阻力,激起强烈反对和争论,其结果不是原计划“胎死腹中”,就是通过修改作出让步,求得折衷。
当前有关日本改革的政策论争是围绕“结构改革——经济景气——抵抗势力”这个三角关系而展开的。改革意味着“创造的破坏”,“创造”需有一个过程,一般是中期课题,而对旧制度的“破坏”则会对近期景气产生负面影响,又会危及与旧制度“共命运”的既得权益结构和既成利益格局。因此,在“改革——景气——抵抗势力”的三角关系中,改革和经济景气、改革和抵抗势力(主要是特殊权益集团及其政治代表)均形成相互矛盾甚至对立关系,而主张把景气对策摆在第一位的“景气优先派”和抵抗势力在很大程度上则形成“联合”关系,往往有着“共同语言”。
这种三角关系使人们在一些场合难以区分那些要求放慢改革的主张究竟是出于维护经济景气的动机还是出于维护特殊权益的动机,特别是某些人维护特殊权益的理由不便摆到桌面上来,因此,抵抗势力也总是打着维护经济景气的旗号,于是在表面上“结构改革——经济景气——抵抗势力”这个三角关系就变成了“结构改革”与“经济景气”这两者间的对立关系。与此同时,从作为抵抗势力大本营的主要执政党——自民党的角度看,维护经济景气又与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其实也就是维护执政党统治地位相联系。因此,维护安定与团结也成了抵抗势力常用的一面大旗。
关于改革和景气的矛盾,已故前首相小渊留下了一段著名的“兔论”,他说:改革和景气对策不可兼得,又要改革又要刺激景气无异于“同时追两只兔子,结果将是一只也追不上”。这反映小渊作为一个“当家的”,从执政实践中深切体会到改革与景气所要求的政策取向往往是相反的。这样,改革与景气对策的两难选择又成了“先追哪只兔子”的选择。
一、改革优先派与景气优先派的论争
是“改革优先”还是“景气优先”,其争论的实质在于,对于陷入长期低迷状态的日本经济来说,最重要最必要的政策是结构改革、即供给面的政策,还是通缩对策、即需求面的政策?前者认为,日本经济结构存在很多问题,为了克服经济长期低迷,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就是不为眼前景气好坏所左右,大力改造现存制度的框架、惯例、组织等结构,促使劳动、资本、技术等经济资源从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流向生产效率较高的部门,以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不惜在3-5年间暂时中止资本主义、由政府主导对日本经济动大手术”。(注:参照〔日〕斋藤精一郎:《2003年日本经济非常事态宣言》,日本经济新闻社2002年版。)然而,“景气优先派”的主张是,“日本面对的问题是相对供给能力而言的需求不足”,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的特征在于物价持续下跌,因此首先需要的是通缩对策、即着眼于短期视点的、侧重于消费、设备投资、出口等需求面的政策。景气优先派还认为,如果将结构改革即供给面的政策看作是首要课题,那么实际情况就应该是“供给赶不上需求、导致物价上升、失业率下降”,而实际状况正好相反,是物价下跌、失业率上升。因此,紧急课题是刺激需求,而不是调整结构。
小泉首相提出的口号——“没有改革就没有经济增长”,正是对“改革优先”路线的高度概括。而主张“景气优先”的人们则注意到了相反的命题,这就是“没有经济增长就没有改革”。因为长期低迷的日本经济犹如一个虚弱的病人,身体状况无法承受改革手术带来的痛楚。为此,倾向于先让病人调养,待体质增强后再动刀。“改革优先派”则被比作是不顾病人是否吃得消,主张立即下狠心动手术的“外科医生”。于是“改革优先派”与“景气优先派”之争又被比作为“外科医生与内科医生之争”。
从表面看,改革优先派与景气优先派之争似乎是有关改革政策与景气政策的优先顺序之争,双方争论好像是陷入了类乎“先有鸡(经济增长)还是先有蛋(结构改革)”的逻辑怪圈之中。然而,诚如以上所述,对只有维护旧制度才能继续获得特殊利益的抵抗势力而言,“景气优先”不过是他们用来抵制改革的一个借口,因此,即便景气有所好转,也不会改变他们抵制改革的立场,何况日本经济很可能陷入长期停滞状态,这意味着主张“景气好起来之后再实行结构改革”的一部分人,实际上是在无限期地推迟改革。而在“制度改革竞赛”蓬勃开展的当今世界,没有速度的改革等于“没有改革”。
然而,无论是重视“供给面”的政策主张还是重视“需求面”的政策主张,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强调改革与景气之间的矛盾的侧面,而在这两种主张之间采取调和、折衷的第三种主张,更强调景气与改革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促进的侧面,即景气好转、经济增长率提高时,结构改革就容易推进;而结构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话,反过来又会对经济景气会带来正面影响。为此,他们认为刺激需求与调整结构这两方面政策都需要,两者可以并行不悖,可以兼而得之,应该既实施有利于景气恢复的结构改革政策,又实施有利于结构改革的景气对策。
应该说,认为“改革与景气对策可以并行不悖”的主张是有一定道理的,这是因为小渊的“兔论”虽然指出了景气与改革之间存在矛盾的一面,但也带有过于狭义地理解“改革”、导致将改革与景气对策的对立和矛盾“绝对化”的偏颇。其一是过于看重改革表层而对改革深层把握不够,比如对财政改革过于看重削减赤字和政府债务方面,却对改革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等深层次结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其二是过于看重宏观经济改革而对微观经济改革把握不够,既未能充分注意到如何推广许多大企业在企业重组和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进展和经验,又未能大胆触动诸如农业等低效率产业(多为自民党重要政治地盘)的“改革禁区”。其三是过于看重国内改革而未能将改革与开放结合起来。如果日本政府官巨真正纠正对改革理解上的偏颇,或许也可能走出“时而追景气这只兔子,时而追改革这只兔子”的怪圈,同时实现既激励经济增长又推进改革深化的双重目标。总之,改革开放的内涵是非常之广的,某些改革开放措施不适合在景气不好时推行;某些改革开放措施即使在景气不好时也能推行;也有些改革开放措施的推行与否同景气好坏关系不大。
二、在景气对策方面的论争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曾如此坚决表示要推进改革的小泉内阁也逐渐认识到,尽管中长期的结构改革不可避免,但在短期内仍需要实施刺激需求的景气对策,而围绕景气对策的主要政策手段(如扩大财政支出;减税;央行实施金融缓和政策;日元贬值等等),也展开了激烈的论争。
1、关于扩大财政支出
一部分人(包括上台后一个时期的小泉)反对继续依靠扩大财政支出来刺激经济景气的理由是:①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政府已先后11次动用财政刺激景气,总计达130万亿日元,然而并未产生明显效果;②由于扩大财政支出的大部分资金十年如一日地用于建设道路、桥梁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最终诱发民间需求的乘数效果越来越小;③无论从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2001年为8.4%)看,还是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看(2002年接近140%),日本政府的财政状况恶化到了频临危机的地步。(注:参照〔日〕新保生二:《走出通货紧缩的陷阱》,中央公论新社2002年版。)
为了阻止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的势头,小泉曾决心改变90年代以来一味依靠扩大财政支出来刺激景气的做法,并通过削减公共投资、医疗费、特殊法人的支出等,将2002年度新发行国债额控制在30万亿日元以内。但是,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内要求继续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刺激景气的呼声十分强烈,要求“首相亲自发表从‘发行国债不超过30万亿日元’的承诺下‘解放出来’的宣言”,其理由是:①金融缓和政策接近极限(比如在官定利率近乎为零的情况下,从利率角度几乎不可能采取进一步缓和政策),已经实施的金融缓和的效果也很有限;②在金融政策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只有动用财政这个唯一剩下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否则整个经济就要崩溃;③日本国债的利率处于“人类史上最低水平”,此时不借更待何时。
随着经济形势趋于严峻,后一种意见的分量加大,其结果,在上台之初决心“不轻易发行国债,不认可从来的(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刺激经济的)景气对策”的小泉首相终于在2002年底表示放弃“国债发行额不超过30万亿日元”的承诺。
其实,在要不要扩大财政支出的争论背后,往往掩盖了一个关乎人们实际利害关系的更实质分歧,这就是将“扩大的财政支出”用在什么方面。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将大量财政资金用于建设一些诸如“几乎看不到有汽车行驶”的道路等浪费型工程方面,引起国民的极大不满。然而,要改变财政资金的分配格局使之趋于合理(这其实是改革的最本质方面),不能不涉及到方方面面、盘根错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利害关系,因此,似乎谁也不敢去触动那个僵化的财政资金分配格局。人们眼看着大量钱财继续流向浪费得令人触目惊心、甚至被揶揄为“烧钱取暖”、“挖个洞再填上”的建设项目中,居然麻木不仁,无动于衷。
总之,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多次动用财政手段刺激经济景气,将大量公共投资投向不必要、效益差的工程建设,追求产生一时的土木、建设需求以发挥刺激经济景气的“强心针”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正与既得利益集团的活动紧密相关。到处修建的、往往只有猴子在那里跑的公路以及隧道、桥梁等等,成为政官财勾结导致的、全国规模史无前例的巨大浪费的象征。然而,这里所说的“浪费”对于享用这部分政府支出的行业职工来说却是生活必需(否则他们就会失业),对于从中获得好处的行业负责人(其中很多是“退居二线”的官员)来说则是非争不可的肥差或“金饭碗”。
2、金融政策的三种选择:零利率政策、数量缓和、通胀目标
一部分学者强调宽松的金融政策对恢复日本经济的重要性,有的人甚至认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的“真正犯人”在于迟迟未能导入宽松的金融政策,至于泡沫经济的后遗症、结构改革的滞后、不良债权问题久拖不决,都不是导致经济长期低迷和通货紧缩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原因”。(注:参照〔日〕原田泰:《日本的“大停滞”结束之日》,日本评论社2003年版。)
(1)零利率和数量缓和政策
尽管当前日本的短期利率(“名义利率”)在已降至近乎为零,几乎没有进一步调低的余地,但在物价持续下跌的通缩状态下,实际利率仍然为正。其结果,在通缩(物价下跌)和零利率状况下企业和个人仍然想增加对现金的保有(因为趋势是钱更值钱),这成为导致经济活动停滞的一个原因。为此,有人主张在通缩状态下即便名义利率降到零,也还有调低利率的余地,这就是搞“负利率”。至于数量缓和政策,实际上日本银行已经在实施,比如通过大量购入商业银行持有的国债等债券来增加货币流通。
(2)设定通货膨胀目标
在这个问题上争论较大。一派意见认为,只要不出现通胀预期,持有现金比持有商品更有利、消费疲软的状况就不会改变,因此建议央行设定一定的物价目标,并承诺达到这个目标的义务。而只要日本银行表明“将金融缓和政策继续到出现适度通胀为止”的决心,持续推行数量缓和政策,企业和个人就会产生将出现通胀的预期,感到与其持有现金不如购买商品,经济活动就会随之变得活跃起来。据称英国、瑞士、新西兰等都在采用设定通胀目标的做法。另一派意见则认为,导入通胀目标有不确定性,物价一旦上涨可能无法将其控制在适当水平。也有人认为日银为实现通胀目标而增发货币,必然导致国债价格和股价上扬,而国债价格是一国财政状况的反映,股价则是企业收益状况的反映,离开财政与企业的真正状况来刺激国债与股价上扬只能是“制造泡沫”。(注:〔日〕木神原英资:《通货膨胀目标没有意义》,载《朝日新闻》2003年1月23日,第13版。)还有人指出,近年来日本银行已经在大幅度增加货币供给,却并没有使通缩得到缓解。同时,设定通胀目标在具体操作上难点也很多。从各种议论看,越是接近、熟悉市场的经济学家,越倾向于对设定通胀目标持怀疑态度。日本银行对实行通胀目标政策持一直持否定态度,政府方面则跃跃欲试,形成了在设定通膨目标问题上“央行消极,政府施压”的局面。在2003年2月底小泉首相任命央行新总裁及副行长等人选之后,这种局面将很可能出现变化。
在围绕设定通膨目标的争论中,对这项政策所要针对的问题——通货紧缩本身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注:日本原来对通货紧缩的定义是“伴随物价下跌的景气低迷”,2001年3月政府将通缩定义改为“持续的物价下跌”,并承认日本经济处于“缓慢的通货紧缩状态”。)目前似乎已成为主流的看法是,通货紧缩才是日本经济的真正病根,未能针对通货紧缩及时采取缓和金融政策才是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的决定性原因。但是,也有的学者认为应该区分“恶性通货紧缩”与“良性通货紧缩”。也有的学者认为通货紧缩是“结构性的、世界范围的”,是不可克服的,还有人则强调通货紧缩的积极意义,在持有这种意见的人们看来,一部分政治家和学者主张提升物价、推行通胀政策,表明他们仍未摆脱传统的“增长至上主义”,而对于生活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水平的日本国民来说,最切实的要求已不是继续推行“经济增长至上主义”,而是使目前这样的安定生活能够维持下去。
(3)日元贬值政策
围绕日元贬值政策尽管也有争论,但日本政府的倾向性十分清楚,这就是支持日元贬值。
有人认为,尽管说“通货紧缩没有特效药”,但有一样东西很接近特效药,这就是日元贬值。日元贬值有利于增强日本出口的价格竞争力。
另一方面,日元贬值也有利于减少日本的进口,从而有利于缓解通货紧缩。据推算,日元对美元贬值10%,可使进口减少2.8%,使日本的GDP实际增长率提高0.3%。(注:〔日〕瑞穗综合研究所:《日本经济的进路》,中央公论新社2002年版,第221页。)
但是,有人基于详细分析,认为日元贬值刺激出口、抑制进口以及扩大内需的效果越来越小,日元贬值不是通货紧缩的特效药。
尽管有人怀疑日元贬值的效果,但从2002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看,日元贬值对刺激日本经济至少能产生“一时性效果”,这足以推动政府表现出明确支持日元贬值的倾向性。于是,围绕日元贬值政策的争论重点又转向如何实施这项政策和如何提高政策效果。现在,日本政府影响日元汇率的手段主要有三个,其一是直接介入汇市,其二是上述的数量缓和政策,其三是购买外国债券。从近年来日本财务省直接介入汇市(一个月内卖日元购美元的金额高达几万亿日元的情况已不少见)的结果看,尽管其长期效果尚有不确定性,但短期效果很明显。问题在于国外的反应,主要是美国和亚洲各国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日元贬值。从第二个手段、即日本银行通过购买债券增加货币供应,最终使汇市摆向日元贬值来看,由于利率再降的余地很小等原因,其效果十分有限。至于第三个手段、即央行直接从国外购入外债,从效果上看与财务省直接介入汇市很接近(因为购买外债所需日元全部换成外币特别是换成美元),又可利用“购入外债的目的是为了数量缓和”的借口,因此成为一个有效手段,但是仍不免受到亚洲国家的批评。
三、改革方面的论争
1、围绕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论争
(1)关于不良债权对经济的影响的论争
如何判断不良债权问题对经济的影响,关系到如何安排“处理不良债权”与“刺激经济景气”这两方面政策的优先顺序,而围绕不良债权问题对经济的影响的分歧,主要表现为在不良债权与经济不景气这两者的因果关系上存在着对立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由于银行背着不良债权的重担,而导致银行“惜贷”甚至“逼债”,致使企业投资活动受到压抑,影响了经济的复苏。为此,当前首要课题就是解决不良债权问题,不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债权这块经济振兴的绊脚石,日本经济新生就无从谈起。
另一种意见认为,正是经济长期低迷导致了不良债权不减反增。(注:参照〔日〕岩田规久男:《日本经济入门》,日本经济新闻社2003年版。)这是因为在经济长期低迷的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当然也就还不起债,其结果使银行处理不良债权的速度跟不上不良债权新产生的速度,坏帐越处理越多。通货紧缩长期化,还会使不良债权后备军从建设、流通等行业扩大到作为经济支柱的汽车、电机产业。
然而,金融机构把自己不能解决不良债权问题完全归结到“整个日本经济不好”则有些说不通,因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日本的金融机构如果在国内难找到有利的贷款对象,完全可以到国外,到亚洲等地去运用资金,然而现在日本的金融机构却在缩小海外业务,十分缺乏利用成长中的海外市场来提高收益的智慧和勇气。
日本经济学家理查德·辜认为,“如果说因为是不良债权、银行惜贷制约着景气,那就应该出现借钱者争夺资金、银行利率上升的局面。”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社会上不是在争夺资金而是缺乏对资金的需求。“既然社会上缺乏对资金的需求,对不良债权的处理就可以慢慢来。反之,如果因为处理不良债权(加上“要注意债权”,其总额可能超过100万亿日元)引起大企业倒闭,使通缩压力加大,导致资产价格进一步下跌,还债动向增强,最终结果将是‘鸡飞蛋打’。”为此,现在首先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处理不良债权,而是刺激经济景气。
(2)关于应否向银行注入公共资金的论争
包括经济财政和金融大臣竹中平藏领导的小组在内的一部分专家以及外资金融机构认为,随着不良债权的增加,银行必须增加用于清偿不良债权的准备金,其结果银行的自有资本将遭到损失,如果自有资本低于作为健全金融机构标准的水平,那就只有通过注入公共资金,才能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日本主要银行的营业利益总计只有每年5万亿日元左右,不能满足清偿巨额不良债权的资金需求,为此需要靠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及早采取果断行动向银行注入公共资金,以便促使日本的金融业早日获得新生。
以上意见正是有关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竹中方案”(2002年10月)的主张,实际上也是对日本金融现状感到不安的美国方面的主张。美国CEA委员会委员长和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特勒一再对“竹中方案”表示支持,意味着围绕注入公共资金问题形成了日本的银行界、金融官僚和美国、竹中小组之间的对立。
然而,注入公共资金意味着国家成为银行的最大股东,使银行在事实上被“国有化”,从而不可避免地需要更换经营干部并对投融资对象加以甄别。为此,银行方面激烈反对政府采取注入公共资金这一做法,金融官僚、自民党主流派也主张在注入公共资金问题上要十分慎重。有人还提出要吸取1999年注入公共资金的教训,因为那次注入公共资金后,人们以为日本金融业能再生,实际上并非如此,不良债权包袱反而加重了。
有专家主张,日本政府与其考虑投入公共资金,不如动用各种手段来扭转资产缩水的局面,促使资产价格上扬,比如取消资产增值税、房产交易税、财产税等一切缠在资产身上的苛捐杂税。有人估计如果房地产价格翻一倍,回到1994年水平,银行系统的许多坏帐就会自动消失;如果日经股价重上15000日元的话,日本的银行坏帐问题也可在很大程度上获得解决。
反之,如果政府通过投入公共资金来充实银行的自有资本,尽管可以增强银行的安全性,却不意味着银行收益会自然随之增加,今后也未必能承受新的不良债权的发生,甚至陷入一边是新的不良债权不断产生,另一边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投入一次公共资金”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日本经济失去复苏的希望。
(3)关于政策力度与政策配套的论争
“竹中方案”的本质就是采取“硬着陆”做法,好像是向银行发出最后通牒:要么尽快清理掉坏帐,要么宣布破产倒闭。
然而,“竹中方案”遇到了两方面的批评和反对,其一是认为竹中提出在必要时向银行注入公共资金乃至实施国有化的政策“太严厉”,一旦实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和失业急增,给处于“锅底状态”的景气泼冷水。有人警告说竹中的银行改革计划可能对公司获利和股市造成冲击,导致有钱人将个人金融资产转移到非日元存款或非日元证券,引起资金逃离日本。有人甚至批评竹中这样做等于是要把日本银行系统、乃至整个日本经济逼上绝路。
其二是认为竹中只突出强调处理不良债权而缺少相应的政策配套特别是促使产业再生的对策。因为不良债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犹如一块硬币的两面,一面是作为贷款者的银行的“不良债权”,另一面是作为借款者的企业的不良债务,为此,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有赖于银行方面的经营改革,而且有赖于搞活非金融部门的企业,也就是促使产业再生。正是出于这种指导思想,在大幅度修改竹中计划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通缩对策”中既强调了加快处理不良债权,又提出了促进产业再生的方针,决定建立产业再生机构,对虽然背有不良债务、但仍有可能再生的企业进行筛选、支援。
在金融系统本身的健全化方面,有人主张全面导入美国的制度,认为现在美国的产业金融的重点已转向以金融衍生商品为代表的“风险的中介”,通过充当风险的中介而扩大了利益;而日本的产业金融仍然停留在仅仅充当“资金的中介”。
在美国,股票在个人金融资产中所占比例达五成,而在日本只有一成,日本的个人金融资产的大约一半是存款,多年来处于接近于零的低利率的“煎熬”之中。可以说从二战后到80年代,日本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终究是积累了可观的财富,形成了“低增长、高存量”的经济,而曾经创造过经济高增长奇迹的日本人却总也不能运用好这个“高存量”——他们手中已经积累和掌握的财富。为了加强对信息网络技术为首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必须对以间接金融为中心的传统金融系统进行改革,促使直接金融发挥更大作用,构筑能支持新的产业结构的金融机制。
但是,也有人认为尽管研究他国的经验很重要,但不能照抄照搬美国的制度,并且批评那些主张全面导入美国式金融制度的人其实并不真正了解美国金融的实际情况。
2、围绕税制改革的论争
面对中长期如何改革税制的艰难课题,小泉内阁实际上采取回避态度,从其抛出的所谓“税制改革大纲”看,主要是考虑当前景气对策和平衡财政收支的需要而对部分税目进行修改。由于税制牵连到各方面的厉害关系,修改哪个税目都会引起不同意见的争论。而在小泉提出修改、增减的税目中,①获得比较积极评价的是有助于促进研究开发和信息产业的“政策减税”,因为振兴科技被公认是搞活日本经济的根本途径(然而,即使对这项减税措施的效果也有人持怀疑态度,认为这方面的投资一直处于过剩状态,即使再对其减税也难起到刺激作用);②对烟酒增税虽遭到烟酒行业的强烈反对,但还算比较容易达成共识;③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控除条件(包括废除配偶者特别控除和废除大学生及高中生子女的特别控除),则被批评为是不惜通过增加弱者负担来换取政府税收的增加;④在法人事业税中导入外国已经废除的、实施起来很麻烦的“外形标准课税”等,则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和抵制;⑤关于以金融所得课税一元化为基础对证券税制进行修正,也存在着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肯定方面的意见认为其效果在中长期必将显现出来。
然而,小泉内阁在中长期税制改革方面至今未能推出重大改革计划和举措,而广大纳税者则对现行税制产生强烈不满,提出了很多尖锐的问题,包括自己缴纳的税金是否得到了合理的运用,税负是否平衡,负担者与受益者是否有太大的偏离等等。面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幅度改革税制已成为必须尽快提上日程的紧迫课题。
日本现行税制框架是在二战后美国占领时期的1949年,根据“夏普劝告”制定的,其特点是以直接税为中心,在直接税中又以所得税为中心。其后虽然经过导入了5%消费税、降低法人税等修正,但53年来基本上沿袭了这个在1美元兑360日元、日本人平均寿命为60岁的时代制定的税制框架。如今,面对日元汇率达到1美元兑120日元、日本人平均寿命接近80岁、特别是企业和人才可以自由地选择国家的经济全球化新时代,改革陈旧的税制势在必行。
围绕税制改革的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支撑高龄化社会的财源主要取自法人税、所得税等直接税,还是依靠增加消费税等间接税?这是因为随着高龄化社会的到来,医疗、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费用日趋增大,在2002年度已超过80万亿日元(相当于日本GDP的15%),到2025年度估计达到170万亿日元,为此必须从税收挖掘财源,而支撑高龄化社会的主要财源无非是以法人税、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和以消费税为主的间接税这两大块。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从维持日本经济活力的观点出发,主张日本应减少法人税和所得税,特别是减轻法人税负,这意味着日本唯有增加消费税才能支撑高龄化社会。
但是,无论是在降低法人税率方面还是在提高消费税问题上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在法人税率方面,有人认为1999年度日本已将法人税率从1997年度的49.98%降到30%,即使从国际比较看日本的法人税率也算是低的。但有人认为日本实际的法人税负其实很高,这是因为当企业获得收益,不仅要向国家上税,而且还要向地方上税(如“法人事业税”等,其征税理由就是为地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付费),由于二重、甚至三重上税的结果,日本的法人税负担很重,致使日本企业税前利益的40~50%被用于支付税金,而在美国等国家,企业缴纳的法人税仅为税前利益的20~30%。有的学者指出,“以日本目前这样的税制,即使丰田汽车、本田等高收益企业将公司本部搬到美国去也不奇怪”。
在消费税问题上,鉴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不容易流失(一般人不至于为了少付消费税而跑到外国去买东西)而法人税和所得税的征收对象较容易流失(为逃避较重税负而迁至异国他乡),加之当前日本的消费税率只有5%,从国际比较看显然是低了,因此提高消费税率势在必行。2002年底经团联会长奥田硕就提出了一个“从2004年度开始以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消费税率”的计划。然而,反对提高消费税率的人们认为,消费税是一种具有“逆进性”(与“累进性”相反,收入越低的人们的相对税负越重)的税种,提高消费税率将导致扩大社会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消费税牵涉到整个国民的利益,极容易成为论争的火种,极容易被政治斗争所利用,一心考虑选票的政治家对提高消费税率问题总是唯恐避之不及,历届政府都害怕因触及这个敏感问题而动摇政权基础,小泉首相再愣,也在“聪明地”回避,一再表示“在我的任期内不会提高消费税”。(注:《日本经济新闻》2003年1月18日。)
税制改革的另一焦点是地方交付税问题。由于日本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居民的税负能力也有很大差别。而造成地方间经济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机制作用下产业和企业的地理分布不均所致。战后日本政府为了防止各地方财力差别的扩大,建立了提高国税比重、将一部分国税在全国范围进行再分配的制度,其主要调节方式就是“地方交付税”(即“国家交付给地方的税金”,对资金用途没有具体规定和限制)和“国库支出金”(由国库向地方支付的、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目前日本全国从都道府县到市町村共有大约3300个地方自治体(所谓“地方自治体”可理解为地方政府),其中不需要国家援助的富裕的自治体仅占百分之几。
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政府实施地方交付税等制度对缩小地区间差距,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从宏观上引导地方事业按照国家的意图发展。但是,随着日本经济趋向成熟,这种旨在消除地区差距的地方交付税等制度的副作用日益明显。主张改革地方交付税等制度的人们的理由是:①国家财政负担太重,难以继续向地方支付大量资金;②地方在财源上过多依赖国家一方面有损地方自主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一方面也渐渐助长了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心理,比如修公路,反正是中央给修的路,地方这边就不大考虑成本,即使不必要的道路也要求中央给修;③围绕财源的分配,难免出现政治家的介入其间,成为产生腐败、不公平、低效率等问题的温床。但是,包括一些安于现状、不思改革的地方在内,要求继续维持地方交付税等制度的呼声很强。
可以说战后日本比较重视“结果的平等”,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通过不同收入、不同行业的人们或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缩小了不同群体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应该说有成功的一面。而上述争论的实质在于,日本税制的宗旨要不要从战后长期以来重视“结果的平等”转向更加重视“机会的平等”。
主张应“容忍收入差距扩大”、从重视“结果平等”转向重视“机会平等”的人们的理由是:①由于日本进入低增长时代和信息技术革命时代,更需要重视“机会的平等”,使人人都有向各种目标挑战的机会,以便再次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②经济全球化潮流也要求日本更加重视“机会的平等”,因为如果企业和人才觉得在你这个国家充满发展机会而且便于发展,就会选择到你这个国家来谋求发展;反之,如果企业和人才觉得在你这个国家缺乏发展机会或难以发展,就会很快地另找出路;③目前日本已经为了重视“结果的平等”而牺牲了经济发展的效率,有人甚至提出当今日本应该“提倡不平等主义”,认为像日本那样“不善待富人的国家将要灭亡”。(注:〔日〕渡边升一:《提倡不平等主义——冲破20世纪的咒缚》,PHP出版社2002年版。)
然而,主张继续重视“结果的平等”的人们则怀念过去的“一亿人总中流意识”(即绝大多数国民都感到自己进入了中等收入阶层)时代,要求继续采取防止不同群体、行业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扩大的政策,强调任何时代都有必要对弱者加以扶助。
对此,有人反驳说,扶助弱者的重点不应体现在群体或地区上面,不应再侧重于扶助“政治上制造出来”的“弱势群体”,比如长期受政府保护的落后产业,实际上已经演化为与政治势力相连结的利益集团,今后应注重扶助作为个体、个人的弱者。
有的学者还指出,当前人们在议论法人税、所得税的时候,很少把它们同资产税联系起来考虑。而日本税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劳动所得、企业收益的税负较重,对资产(特别是土地)的保有和继承的税负较轻;对人们流汗出力所得到的“劳动所得”征税的最高税率达到50%,而对于利息、土地和股票的转让收益等“不劳所得”征税的最高税率仅为劳动所得的最高税率的一半左右。这种税制对于过去的资产家、传统的基干产业有利,却不利于发挥现职的劳动者的积极性,更不利于那些富于创新精神、敢冒风险,将新创意、新试验转化为实业的个人、新生企业的发展。
从日本的税制可以看出,伴随二战后日本的经济结构的形成,也形成了一种特定的既得权益集团和既得利益格局,对这种既已形成的利益集团和利益格局实施改革的难度很大,非有一股改革的冲力不可。
3、围绕道路公团改革与道路建设的论争
这方面的论争有4个焦点,其一是如何改革道路公团;其二是对无视经济效益的高速公路建设应否停下来;其三是降低道路收费问题;其四是道路特定财源问题。
关于道路公团改革,有人指出政府对形成道路公团这样的低效率国营企业及其“家族企业”(指退休官员担任领导的民间企业)是负有责任的,必须对道路公团等特殊法人实施改革,使之民营化。另一派则对民营化持消极态度。
关于是否继续大规模建设道路问题,一派意见指出目前建设的道路的收益率太低,强调减少政治、行政的介入,优先归还约40万亿日元的债务,对政治主导的高速公路建设踩急刹车。而另一派则回避道路的经济效益问题而强调道路建成了是开发落后地区的需要也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国民的财产”。有些人虽承认目前在建的道路的收益率低,但认为即使收益率低也要继续建设,其理由是“即便是只有狸在那儿跑(意思是见不到汽车影子)的道路也是道路,也是国民财产,与其他浪费相比,比如说与国家养了这么多的公务员、这么多的议员等等浪费相比,修路还算是‘比较好的浪费’,应该区别对待‘根本性浪费’与‘还有些意义的浪费’”。当前,北海道新雇用的人几乎都是建设行业雇用的,基本上靠公共投资在养活100万建设业的从业人员。如果不再靠公共投资,北海道经济将怎么办?
关于降低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一派意见强烈要求降低高速公路收费,认为日本的一个很大问题是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各种费用太高,以致日本的一些卡车运输公司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甚至在内部发通知说,除去实在不得已的情况尽量不要走收费高速公路。显然,交通费用高是导致削弱“日本制造”产品的价格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巨本企业“出走”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日本有人一边大叫“产业空洞化”,一边又不肯把高速公路等的高费用降下来,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有人主张,如果使高速公路的收费降到现在水平的三分之二,就会促使铁路也不得不降价,这样日本的整个交通费用水平就会下降,一部分企业就可能继续留在国内进行生产,“产业空洞化”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注:引自经济产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津上俊哉的谈话。)然而,另一派意见则力图维持高速公路的高收费,主张将现有公路的收费用于投资建设新道路。
战后日本为了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长期实施所谓“目的税”税制,比如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汽油税、重量税就是一种“目的税”,税金只能用于道路建设而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然而,随着日本国内道路建设需求日益下降,道路建设日趋饱和,财政状况日趋拮据,改革“目的税”制度以便将这项财源用于更合理之处,显然十分在理。然而,由于长期实施“目的税”制度导致形成了建设省与道路建设产业、道路族议员相互勾结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为了自身利益而竭力抵制这项改革。其他“目的税”也有这种情况。小泉想从“特定道路财源”入手,对“目的税”制度开刀,提出将道路特定财源纳入“一般财源”,既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道路建设,又能使道路特定财源的用途扩展到城市建设、扩建新干线等领域。但“抵抗势力”一方则坚持“特款特用”。在两派争执不下之际,国土交通大臣表示“从2003年度开始,道路特定财源也可用于修建地铁”,好像是朝改革“特定财源”走了一步,但这一步走得实在太小,道路特定财源仍不能用于诸如社会保险费等亟需资金的领域,更没有触动占道路特定财源(每年约3.5万亿日元)的80%的挥发油税,其结果道路特定财源的大部分仍只能用于道路(包括建设国道和补助都道府县的道路工程),在税收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依然保留了对道路的特殊照顾。
4、围绕设立“特区”之争:以“冷”对“热”
与道路民营化问题上多有“口水之争”不同,“结构改革特区”之争更多地表现为中央官厅及相关行业站在背后,从行动上加以抵制。
迄今日本的行政管理是以“全国一律”作为基本原则的,建立特区意味着对这一原则作出重大改变,允计采取“特区特办”的方式,在“特区”这块“试验田”内实施特殊政策(包括特殊的行政章批政策等),大幅度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各种规制,以便人们可以更加自由地开展生产、金融和科研活动,更好地发挥地方和民间的积极性。(注:在江户锁国时代(1603~1867年),幕府在长崎设立的唯一可同外国进行贸易的“出岛”,或许可看作是日本最早的特区。)
在设立特区之后,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将对特区的经济效果和弊害进行调查,如果发现产生问题或混乱,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由于区域较小,纠正起来比较容易);反之,如果确认废除某些规制可带来成效,则可进而提议在全国范围废除该规制,使特区不再成其为特区。
比如,在大规模港湾设立特区,将使港湾在全年一天不停地24小时营业成为可能;在农村地区设立特区,将使股份公司经营农业成为可能。总之,与其他各项改革比较,特区可能成为最有实现可能性、最实际的一项改革。
但是,不少中央官厅对规制改革特区采取消极冷淡的态度,甚至采取各种巧妙办法对特区热进行抵制,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农业等领域,有关行业和所管官厅的抵制很强,其目的就是使现有的规制得以继续。
中央各省厅和特殊利益集团抵制特区的动向主要有:①利用内阁府特区推进室征求各省厅意见的机会,对各地方、民间提出的特区方案进行抵制,致使通过第一、二次募集所征得的大多数特区方案均未被采纳(比如,由于相关官厅的抵制,股份公司参加医院、学校经营的方案已被搁置);②对批准可能性大的一些方案,力图保留进行干预的余地,或提出各种附带条件,以提高批准、实施特区方案的门槛;③对制定“特区计划”的地方自治体(即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使之放弃制定特区计划的打算等等。
比如,有关股份公司经营农业的问题,相关官厅提出的条件有:需得到当地农业委员会的许可;公司经营者当中需有1位以上的经营者本人经常从事农业;需与市町村缔结由农水省制定的协议;所使用的农地仅限于没有进行耕作的、预计将来也没有人耕作的、由市町村借入的土地;不承认公司对所用土地的所有权等,这些都明显反映出保护残存农户的意图。(注:《日本经济新闻》2002年10月22日,第1版。)又比如关于股份公司经营学校的问题,文部科学省曾表示猛烈反对,但据称在进入2003年后其态度有所松动。
为了对中央各省厅的抵抗进行牵制,“结构改革特区推进本部”准备的对策有:①在设置特区之际禁止各省厅通过下达文件来维持原有规制;②内阁官房负责特区的部门设立听取地方政府和企业有关特区问题的意见和要求的窗口;③设立全部由民间有识之士构成的、对特区进展情况进行评价的机构(预定在2003年夏设立),拒绝了中央官厅强烈希望让官僚作为评价机构的成员的要求。
日本建立特区将可能给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带来方便,其中包括:①投资范围扩大,如日本在农业方面有很多限制,只准持有土地的农家经营农业,而特区方案中,有94个与农业有关连的特区,在特区中任何人都可以向农家和市、村、町租用土地经营农业,外国人也可以这样做。②在实施港口自主化的特区,外国企业和外国人都可以来日本经营港口。现在北九州已有新加坡的公司参与港口经营,今后将扩展到全国。③放宽外国人的活动范围。如外国人研究人员可一次获得5年的在留资格,其家属也可不必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书”而自由地从事各种工作,外国研究人员本人也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来日本学习医学的中国中医可在医院教授中医,开设讲座等。
有人比较注意日本建立特区是借鉴了中国建立特区的经验,也有人强调了日本的特区和中国的特区在本质上有所不同。综合起来看,日本的特区与中国的相同之处有:①日本借鉴了邓小平建立特区的“一点突破”方法。这是因为在日本要想进行改革,只要有少数人反对,就很难实行,而采取“一点突破法”有利于缓解全面推行某种新政策时必然受到的阻力;②将吸引外资作为建立特区的一个重要目的。日本的特区与中国的不同之处有:①日本为建立特区都要严格制定相应的法律;②日本不采用税制优惠等方法吸引外资。这是因为日本即使采取税制优惠办法也竞争不过劳动力成本仅为日本的二三十分之一的中国,因此日本强调要突出其本身的特点来吸引外资。(注:引自日本内阁官房结构改革特区推进室参事官辅佐福岛伸亨于2002年12月的一次谈话。)
综上所述,日本的改革是在激烈的争论和争吵中进行的,多数争论和争吵显然未能起到促进改革、加快改革进度的作用,反而是阻碍了拖延了改革。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大部分争论和争吵不是在共同推进改革这个大前提大目标下进行的,而是主张改革的势力与抵制改革的保守、守旧势力之间的斗争,可以说日本的改革是在改革推进派与“抵抗势力”之间的“拉锯战”中匍匐前行,而且改革推进派在事实上并没有成为主流夺取优势。
由于改革未能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旧制度的强大惯性阻碍改革,既得权益集团极力阻挠改革,改革缺乏必不可少的战略设计和思想解放等原因,日本的改革至今仍然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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