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融合过程中的体质融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质论文,过程中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体质融合过程是民族融合过程中的一个方面,它是客观存在的;族群间相互区别的体质性状,是体质融合发生的前提,族群间通婚是体质融合发生的方式;通过族群间的基因交流,融合各族群中优良的遗传性状,可以提高子代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提倡族群间相互通婚,发生体质融合,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途径。
当前,学术界已倾向于视民族融合为一个发展的过程,是族群之间在交往中不断走向趋同的过程,而不再在“何时实现民族融合”、“社会主义阶段是否存在民族融合”等问题上做过多纠缠。然而,在对待民族融合过程的内容上,还多以论述文化融合为主,忽视了民族融合过程的另一面——体质融合的发生、发展。本文拟就民族之间的体质融合试作探讨。
一、何谓体质融合
民族实体——人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民族的社会性指其文化特征,即民族文化(主要是民俗文化);民族的生物性指其生理体质特征。族群的接触、交往,是各自文化间的相互接触、交往,民族融合是族群之间的文化接触、交往、变迁的结果,是各自文化间的相互融入,这是民族融合过程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各族群之间因为各种原因相互通婚混血,改变了各自后代的体质特征,这是民族融合过程中的体质融合。可见,体质融合是指各人种(或族群)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通过婚姻组合,人体基因交流而使各自的体质性状发生变化,朝着趋同的方向发展的过程。应当说,自人种形成之后,就开始了相互间体质融合的过程。
二、族群间相互区别的体质性状是体质融合过程发生的前提
人类体质是人群及人群中的个体在遗传基础上,在环境下,在生长、发育、成熟和衰老的过程中形成的结构、机能和代谢上相对稳定的特殊态〔1〕。具体表现为人体外表的特征如肤色、发色、眼色和眼形、胡须和体毛的多少、唇形、头形和面形、身材的高矮、四肢的长短以及一些生理、生化特征如PTC尝味〔2〕、血型等性状。据此,人类可分为蒙古人种(黄种人)、高加索人种(白种人)、尼格罗人种(黑种人)、澳大利亚人种(棕种人)。四大人种之间的体质、生理性状存在差异,同种人内部的各个族群,在体质、生理特征方面也各不相同,比如中国人中,黄河流域的华北人、长江流域的华中人、珠江流域的华南人的体质特征就不尽相同〔3〕。现代华北人的特征是有较浅的色素, 如肤色、发色和眼色较浅,头发直而硬,再生毛不发达,眼有内眦褶等,脸部长而较窄,鼻较宽,唇的厚度中等,中头型,身材中等。珠江流域的华南人肤色较深,波发的百分率较大,再生毛稍较发达,眼部结构的黄种人特征较弱,脸较短,鼻较宽,接近宽鼻型,唇较厚,凸颌程度较大,身材较矮。这是地区间同种人群在体质上存在的差异。
从民族角度看,我国各个民族间的体质特征都具有黄种人的各种主要特征,但在一些方面呈现一定程度的差别。比如维吾尔族和回族混有白种人的血统,肤色、发色和眼色较浅,头发呈波形,鼻较高等。根据肤色、发色、眼色、发形和蒙古褶、面部扁平度等体质特征,白族属于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傣族较接近蒙古人种的南亚类型;瑶族属蒙古人种东亚类型,在某些方面具有南亚类型的成分;四川南部珙县等地的“人”与云南的傣族和苗族在体质形态(身高、头型和鼻型)方面差异非常显著;基诺族在蒙古人种中兼有东亚类型和南亚类型的成分;哈尼族的种族特征属于黄色种的东亚类型,但也有一些南亚类型的成分〔4〕。
造成人种及人种内部的族群之间的体质性状相互区别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自然选择和人种(或族群)混杂以及各自的社会物质生活、文化都起了一定作用。这种相互区别的体质性状正是各人种(或族群)之间发生体质融合过程的前提条件。
三、族群间通婚是体质融合过程发生的途径
体质融合过程是经过通婚的途径发生的。相互有遗传差别的族群通过联姻方式,产生基因交流,从而改变传统的单一族群内部的遗传特征,使子代在体质性状、生理特征方面具有了两个族群的基因,并从此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遗传性状遗传到下一代,直到又与其他族群基因发生交流。
由于人类四大人种在生存空间上的地域隔绝,文化差异大,相互间的体征差别突出,这些客观与主观的障碍使四大人种间基因交流不可能十分迅速、广泛。即使在物质生活、交通、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四大人种之间的基因交流也仍然是非常缓慢、十分缺乏的。更普遍、更频繁的基因交流发生在生存于同一地区的同一人种内部的不同族群之中。地域的领近使他们在民俗文化领域互相往来,相互认同,容易发生基因交流。正是种群内部族群之间亘古长存的基因交流,保持了优良的体质、生理性状,才使人类持续繁衍,不断进化,生生不息。
体质融合过程经过通婚的途径发生,而实现通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就中国的历史而言,有政治上的“和亲”与各族群间的通婚,后者的发生基于族群迁徙和族群杂居。翻阅史实,政治上的和亲,从汉至清,总计131起,其中各少数民族间的和亲80起, 汉族同少数民族的和亲51起〔5〕。更多的是民间各族群间的相互通婚。族群杂居、 地域邻近而相互依赖性强等,是实现地区内族群间通婚的主要方式和原因。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包括以前更多的民族),在历史上,大多数民族都没有明确的成文法或习惯法规定不许与外族通婚。比如白族、壮族、侗族、仫佬族、满族等,不仅与汉族通婚,而且相互间也通婚。在不发达的偏僻地区,由于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族群间相互通婚很少,但也并非不存在。历史上各族群间的相互联姻,构成了今天在体征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现代汉族正是历史上汉族主体——华夏族在体征上、生理性状方面混入了其他许多族群的结果。当今的瑶族、基诺族、哈尼族等在体征上兼有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和南亚类型的成分,就是他们在历史上与其他族群发生通婚所致。中国西北的民族在体征上同时具有欧罗巴人和蒙古利亚人的特点,也应是历史上东来的部分欧罗巴人和西去的部分中原人长期以来相互联姻的结果〔6〕。
从现有的调查材料看,当代民族间因交往而致的通婚也体现出后裔在体征上的遗传变异。有体质人类学家对久居海南岛的黎、汉族及其第一代后裔作了调查,发现黎、汉通婚后裔(父为汉族,母为黎族)的体征与黎族、汉族都不相同。他们在继承黎、汉族一些体征的基础上,产生了与黎族、汉族有显著差异的新特征〔7〕。
近几十年来,我国各族群之间的通婚现象更为普遍。55个少数民族之间,他们与汉族之间,完全没有通婚关系的已极少见。这是各民族之间接触、交往增多,相互认同感日益增强的结果。门巴族、珞巴族、普米族、纳西族、土家族等,建国前就与汉族及其邻近的少数民族联姻。建国后,在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关系下,民族之间的频繁接触、交往使相互间的通婚关系更加密切。在海南,汉、黎、苗三族两两相互通婚的现象不断发生;傣族、黎族、回族、鄂温克族、德昂族、哈尼族等与外族通婚的现象逐渐增多。据笔者调查,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的高山瑶、平地瑶、梧州人、民家人(后两者为汉族支系)〔8〕,两两相互通婚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族群间通婚现象的增多,不仅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更有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
四、族群间体质融合的优势
经过通婚途径而发生的族群间的体质融合,不是消除各族群的特征,而是通过族群间的基因交流,融合各族群中优良的遗传性状,以提高子代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族内通婚、村内通婚、姓内通婚特别是近亲通婚的婚姻范围过窄,形成封闭性的婚姻集团,对优生优育、后代素质的提高有严重的不良影响。“由于近亲个体携有相同等位基因的机会高于远亲个体,因此近亲婚姻的子女在不同等位基因上为纯合的机会较其他婚姻所生子女为多见”,因而给后代带来各种先天性疾病〔9〕。 目前我国残疾人数量高达5164万人,占总人口的4.94%〔10〕,其中先天致残者1000余万,占残疾者总数的20%。而在1017万智力残疾人中先天性致残者占半数以上,其中先天性残疾儿占残疾儿总数的51.3%。另据1985年民族学学者的调查,贵州望漠苗族猫寨的熊、杨两姓,世代联姻,当时熊姓的12名男青年有11名娶杨姓女子为妻。结果猫寨全村150 户,1008人中聋、哑、呆者25人,占全村总人口的2.5%; 新疆哈萨克牧区一村庄,在近亲婚配所生的15名子女中,智力受影响的有5人, 占33%;体弱多病者2人,占13%;患各类遗传病者3人,占20%〔11〕。在笔者调查的广西富川县新华乡的平地瑶村寨内,多数盛行村内、姓内、近亲通婚。比如该乡龙集村公所的栎岗村,为任姓瑶寨,长期以来,基因只在任姓内部交流,这对其后代的智力水平有所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只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其中有后天环境因素——交通闭塞、贫穷、落后,教育不发达的制约,但通婚范围过于狭窄,应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实行族群通婚,扩大婚姻范围,形成开放性的婚姻集团,使体质融合过程自然发生,才能造福于子孙后代。
族群间通婚的优点,早已为客观存在的事实所证明。云南地区的白族、纳西族、阿昌族,长期与外族通婚,其后代的体质、智力水平都有提高,加快了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笔者调查的广西富川县柳家乡柳家村邓姓平地瑶人,一直禁止村内同姓通婚、近亲通婚,而与周邻的高山瑶、梧州人、民族人通婚,所以该村人口的体质、智力水平都较高。在2000人口中,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40人,占总人口的2%, 这一比例在当地是最高的。
从体质人类学者实际调查的材料中也可知族群间体质融合的优势。有体质人类学家调查研究了蒙古族、汉族通婚后裔大学生的体质特征,认为后裔学生在身高、坐高、体重、胸围、肩宽、骨盆宽等各项指标上发育较好,各指标超过汉族学生和蒙古族学生〔12〕。在对湖南省江华县瑶族男、女进行活体测量,并与当地汉族及瑶、汉族混血相比较后,同样发现瑶、汉族混血的体质在各项指标上较瑶族发育要好,在一些指标上超过汉族〔13〕。
现代遗传学理论也认为,原民族子代只能从父母双方获得一个民族相同或相近的遗传基因变异和积累,而族群间通婚后裔能从父母双方获得两个不同族群的不同遗传基因变异积累,增加了变异组合机率,使后裔的遗传基因优势超过原民族子代。
然而,人体表现型和内在型发育的差异,究其因素又是复杂多样的。除了先天性的遗传因素外,也存在后天环境的各种因素(包括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经济状况、教育水平、饮食结构、营养水平、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人体的生长发育过程是个体(乃至群体)在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下的结果,是遗传性和获得性矛盾统一的过程。因此,我们在看到族群间体质融合的优势,提倡族群通婚、非血缘关系婚配的同时,还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只有遗传基因优势和良好环境相统一,才是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保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族群间的体质融合过程是客观存在的,是民族融合过程的一个方面,是民族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看到这一点,将有助于更为全面、深入地研究新时期的民族融合理论问题。
注释:
〔1〕 匡调元:《人体体质学——理论、应用和发展》, 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
〔2〕 PTC尝味:苯硫脲(Phenyl-Thio-Carbamide的简写)。 这种化学药品有人感觉是苦味,有人感觉是无味,有苦味感觉占大多数,是一种遗传性状。——吴汝康著:《今人类学》,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10页。
〔3〕〔4〕 中国人类学会编:《中国八个民族体质调查报告》,云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5〕〔11〕 陈明侠:《关于民族间通婚问题的探索》, 《民族研究》1993年第4期。
〔6〕
《甘肃河南晚石器时代及甘肃史前后期之人类头骨与现代华北人及其他人种之比较》,《古生物志》丁种第六。
〔7〕 张振标:《黎族、汉族通婚后裔体征的遗传变异》, 《人类学报》1984年第3卷第2期。
〔8〕
笔者调查的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境内的两个民族分有四个支系,其中属瑶族的是平地瑶(因居住平地得名),讲平地瑶话(当地官话称之为七都话);高山瑶(因居住高山得名),讲勉语。属汉族的有梧州人(讲梧州话,属白话的地方变体);民家人(讲西南官话),他们都居住在平地。
〔9〕 参看[美]C·斯特恩:《人类遗传学原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69—307、462—475页。
〔10〕 1994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12〕 陈国权、柳树连、朱钦:《蒙古族、汉族通婚后裔大学生体质特征的研究》,《人类学报》1992年第11卷第2期。
〔13〕 王齐家、刘配泉等:《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族体质人类学初步研究》,《人类学报》,1993年第2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