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代生平思想新探_黄道周论文

黄道周代生平思想新探_黄道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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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道周字幼玄,又字幼平、螭若、細遵等,學者稱石齋先生,明神宗萬曆十三年乙酉(1585)出生于福建漳州漳浦縣銅山深井村①,故人稱之爲“黄漳浦”。黄道周于天啓二年(1622)成進士,天啓、崇禎朝歷任翰林院編修、詹事府少詹事等職,明亡後擁立唐王朱聿鍵于福州,位居首輔,以武英殿大學士兼吏、兵二部尚書的身份率師抗清,兵敗被俘,于唐王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殉節于金陵。

      黄道周少年時立志苦讀,博覽群書;爲官時直言敢諫,風骨凜然;明清易代之際受命于危難,捨生取義,表現出一位儒者高尚的道德節操。他一生致力于講學傳道,其學術思想大體以朱子學爲宗,又融通理學、心學,由格致入手,歸止于至善,與劉宗周並稱爲“明末兩大儒”;同時,他力倡回歸“周孔”之道,以五經爲一體,探索治心之學向經世之學的轉向。其好友徐霞客給予他極高的評價:“至人惟一石齋。其字畫爲館閣第一,文章爲國朝第一,人品爲海宇第一,其學問直接周孔,爲古今第一。”②以“文化巨子”稱之,信不爲過。在明清交替這一特殊的歷史情境下,黄道周的生平與思想呈現出獨特的面貌,學界對此已進行了初步的探討。③本文擬從其家世與出生、與東林黨的關係、與鄭芝龍的關係及其六經之學等幾個方面作一番探析。

      一、家世與出生

      黄道周《乞言自序狀》④一文是瞭解其祖籍與世系的重要史料,茲録有關內容如下:

      曾祖諱宗德,其先從莆陽⑤徙居銅海,再世矣……常謂諸昆曰:“吾遺安公子也……”曾祖母林氏。

      祖諱世懋……子四,先君其三子也。祖妣翁氏。

      父諱季春⑥,字嘉卿,以字行……伯父早卒,仲父又遠出,季父尚稚,在繈中,父年方十八……母陳氏……子二,周其次子也。

      妻先娶林氏,未有所出,生一女……妻繼娶蔡氏。

      先高祖遺安公每誦龐德公之言,不以官禄遺其子孫,自曾祖戇公守之不變。⑦

      黄道周弟子莊起儔《漳浦黄先生年譜》⑧亦有記載:

      曾祖侃介公,諱宗德;祖肅毅公,諱世懋……父青原公,諱嘉卿。

      又據黄道周《誨子》詩⑨等記載,知黄道周生有四子:麑(子中)、麚(子成)、麖(子和)、麙(子平)。

      綜上,可以整理出黄道周銅山家族世系如下:

      黄啓裕(五世祖,私諡龐德,銅山開基祖,由莆田遷居銅山)——黄廷堯(高祖,私諡遺安)——黄宗德(曾祖,私諡侃介,配林氏)——黄世懋(祖父,私諡肅毅,配翁氏,生四子)——黄季春(父,字嘉卿,私諡青原,配陳氏,生二子)——黄道周(諡忠烈、改諡忠端,原配林氏,繼娶蔡氏,生四子一女)。

      黄道周爲黄嘉卿次子,生于萬曆十三年二月初九日。據黄道周門人洪思《黄子年譜》載,在黄道周出生之夜,其父“夢有執金斧擁神人而至者。故子生,青原公喜其异人也”。⑩《莊譜》是在《洪譜》的基礎上訂補寫就的,其中亦載青原公“夢金甲金斧擁神人而至”,並極言其出生時辰及地理之非凡:

      詳稽其曆,爲月己卯,日庚戌,而時丁丑,命直南斗,次于奎初,實涵象緯之秀。又所生之地在漳郡銅山之深井,世稱“深井黄氏”,其地鬱嵂環回,大浸浩瀚。先生之生,蓋備萃天海之精者也。

      黄道周友人黄景昉在《黄道周志傳》中亦言及其出生之异事,不過,夢見神人的則是其母:“母陳氏通經史大義,舉公之夕,夢有金甲斧神人擁异兒至,所爲別字‘螭若’亦以是也。”(11)

      在對名人的描述中夾雜著符瑞灾异,這是中國歷史編纂學的一個傳統。因此,在一些年譜、傳記中,我們可以看到歷史文化名人的誕生往往有异于常人之處,遠如人們所熟知的姜原履神迹而生後稷(《史記·周本記》)(12)、李白母夢長庚星而生太白(《新唐書·文藝傳·李白》)(13),近如明朝理學名臣薛瑄“母夢紫衣人入謁而生”(《明儒學案·河東學案上》)(14),王陽明“祖母岑夫人夢神人送兒自雲中至,因命名爲‘雲’”(《明儒學案·姚江學案》)(15),又如約與黄道周同時代的鄭成功,據《臺灣外志》載,他出生時衆人見“火光耀室”、其母夢“大魚入懷”(16),其中所代表的神化指向都是一致的。

      因此,這種看似神奇的出生,實乃昭示了一種集體無意識,藴含著民衆對文化英雄的崇拜思想,黄道周父母之夢可以理解爲這種思想在其頭腦中的投影。實際上,黄道周父母皆知書識理,而其父更是不甘凡庸,以致鬱鬱而終,他們在黄道周身上必然有所寄托,給他取字“螭若”,即可見其望子成龍之理想(“螭”爲無角之龍),至于夢見神人者究竟是其父還是其母並不重要。而從黄道周《續離騷》所云“始龍夢彼乾精兮,嵌鏐錙其若鎧;趩山骨崪而舕舑兮,旋盤礡于腑內”(17)來看,他亦將父親(始龍)夢見神人這一异事寫入詩中,顯然此事並非出自後人杜撰,黄道周本人也相信自己出生不凡、异于常人,所謂“天將降大任于斯人”,這種自信或許可以爲他心中的“大事因緣”尋找依據,也爲他一生于逆境中九死而不悔提供了一種精神動力。

      二、黄道周“六經之學”的思想

      “六經”之學源遠流長,但一般認爲《樂經》已佚,“六經”實即爲“五經”,故言“五經”、言“六經”皆可。從先秦儒學的興起至西漢經學的確立,“五經”作爲一個有機的整體,對中國傳統社會發生著巨大的影響。“五經”中有儒者向往的制度與理想,在封建專制統治之下,儒者往往據此文化理想以俟聖王。明代科舉以八股取士,考試內容又以“四書”爲主,“五經”被邊緣化,故顧炎武有“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廿一史廢”(18)之言,指出了八股文對傳統的經史之學的損害。而據《洪譜》載,黄道周八歲時,“好觀六經之文,雅不樂于俗也。每喜挾册而游,振衣于漁鼓溪之上而樂焉,乃從其里人講業于此,求之六經,遂盡六經之意”。黄道周以八歲幼齡而好觀“六經”,體現了他與衆不同的旨趣。

      黄道周于天啓二年成進士,在翰林院爲庶常時作有《經綸天地之謂才論》,將五經放在周公、孔子相傳承的“禮樂之道”的範疇下進行觀照:“周公知五百而後必有起于吾土、光大吾緒者,故于《易》、《詩》、《書》、《禮》、《樂》、《春秋》之道,皆不深竟其說,至仲尼而後暢之。故仲尼之學存于《禮》、《樂》,其識在于《易》,其生平所參贊、手口拮据盡在于《詩》、《書》、《春秋》。”(19)他又從天人合一的角度論及五經一體:“虞夏以前,宗黄而祖天,故二《典》之言皆準于天,準天而《易》、《禮》、《樂》之道出焉。虞夏以後,宗夏而祖人,故《誥》、《誓》之言皆準于人,準人而《詩》、《春秋》之道出焉。故《易》、《禮》、《樂》、《詩》、《春秋》者,此百世而不復改也。《易》立于上,《禮》、《樂》行于中,《詩》、《春秋》者經緯而出之。”(20)而儒者“通經”是爲了“致用”,力圖通過思想教化來實現社會倫理的固化,以此更好地管理國家,達致天下長治久安;從當時的現實來看,黄道周對六經的重視與提倡則可視爲他對士人爲應付科考、只通一經而摒弃其餘之風氣的一種撥亂反正。其後,他在崇禎三年(1630)主持浙試時所作的《式士策·道業》中說:“自有開闢以來,天地之奉聖人,聖人之答天地,未有若今日之盛者也。周得其曆而不得其强,漢得其强而不得其曆,至于今日而乃兼用之,推于律以得其本,相于晷以得其度,稽于曆以得其次,觀于象以得其步,《易》以得其體,《春秋》以得其數,《詩》以得其候,《書》以得其序,三代相嬗,未有盛于大明者也。”(21)可見,他從其特有的象數《易》學思維出發,認爲明代是六經復興的時期,試圖將六經之學作爲濟世興國之良方。

      崇禎四年夏,黄道周創作並刊印科舉制義集《冰天小草》。他在自序中說:

      仁義之教衰,則文行之途塞;文行之途塞,則聖賢之言無以命的于天下……予老矣,少寡疑難,長而無所進,自以誦述皆里巷僮姁之所共白,然猶以是費其言說,將還之童稚,以考初業,使後之爲聖賢者有以相質而定其白黑,故復伏枕爲之,前後得二十五篇。時崇禎四年辛未夏五月。(22)

      洪思于此序前有注云:“凡二十有五篇,子爲宮允,在京師銷夏時所作。時天下將亂,王畿、李贄之言滿天下,世之治制舉義者,不歸王則歸李。歸王之言多幻,歸李之言多蕩。凡不則不潔之言皆形于文章。子憂之,謂謝焜曰:‘爲王汝中、李宏甫則亂天下無疑矣,吾將救之以六經。’辛未四、五月,乃伏枕爲之,皆自意向以自道其懷,與世之爲制舉義者异。倪文正公見之喜甚,爲之論列示海內,大江左右爲之一變。士之以六經爲文章,蓋自《冰天小草》始也。”于此可見黄道周欲援六經入時文,行仁義之教,革除心學流弊,使士林風氣回歸雅正。

      崇禎五年,黄道周因疏救錢龍錫等事被削籍,還鄉講學。崇禎八年十一月,黄道周以“清望”復官。崇禎十年五月,升任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掌司經局事。唐置太子詹事府,以統東宮衆務;左右二春坊,以領諸局,明清時實際成爲翰林院編修、檢討升轉之所。但黄道周並不想需次待遷,在其位則謀其政,他針對司經局的現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能有裨政治。《莊譜》載:

      冬十月,有《申明掌故》一疏,略云:“‘司經’名局,實無一書。東宮有日問誰司局事者,何以對之?先臣丘浚嘗稱‘我朝著作,聖祖極多’,然當永樂時召授東宮,惟《文華寶鑒》、《聖學心法》、《廣昭鑒録》、《務本之訓》四種書而已。今四書傳本甚少,可發內本謄刷。由是推之,《書》中有二《典》、三《謨》、《洪範》、《無逸》,《禮記》中有《王制》、《月令》、《儒行》、《緇衣》、《坊記》、《表記》、《禮運》、《禮器》、《學記》、《樂記》,《易》中有《乾》、《坤》《文言》、《上系》、《下系》,《詩》中有《二南》、《豳風》、《正雅》、《周頌》,擇此四經大篇巨章,不過五六十帙,講官六人,人習十篇,錯于四書,以翼《寶》、《訓》,在約御博,不及二年,而義類備舉矣。乞次第舉行。”有旨:“彙集進覽。”

      黄道周一意揭揚六經,此時既主持司經局,遂有意遴選《尚書》、《禮記》、《易》、《詩》中篇章以教太子、乃至上達天聽。所謂“大篇巨章”,不只是指上述“四經”諸篇的篇幅大小,更指其內容有助于輔翼儲君,以裨教化。其後黄道周據此撰成《洪範明義》、《月令明義》、《儒行集傳》、《緇衣集傳》等經學著作,他在《進繳書録疏》中自稱:“右《洪範》二册,皆言性命立極之道;《月令》二册,皆言政事隨時之道;《儒行》二册,皆言知人任使之道;《緇衣》二册,皆言好惡感民之道。”(23)大略可見其寄托所在。《四庫全書總目·儒行集傳》稱:“若《禮記》五篇,則藉以納諫,意原不主于解《經》,且一年之中,輯書五種,亦成之太速,故考證或不免有疏,然賦詩斷章,義各有取;郢書燕說,國以大治。苟其切于實用,則亦不失聖人垂教之心。”(24)對其以經學經世致用的做法給予肯定。

      在被視爲“經學極衰”之晚明(25),黄道周的六經之學體現出异樣的學術追求,藴含著一種新的“學統”的轉向,對清代經學復興之影響不可忽視。

      三、黄道周與東林之關係

      崇禎十一年,黄道周因諫楊嗣昌奪情一事被降職,他告假回鄉,不久卻又遇飛來橫禍。據孫承澤《山書·因薦獲罪》載:“(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江西巡撫解學龍因升兵部侍郎,例應薦其屬員,薦布政司都事,中有‘綱常’等語,帝怒,俱命逮至京。”(26)侯真平認爲:如果解學龍薦語中確有“‘綱常’”等語,經閣臣魏照承破例上聞,極可能使崇禎帝聯想起前兩年黄道周等“長安五諫”以“綱常”爲由聯合反對自己重用楊嗣昌、陳新甲的往事,從而愈加懷疑道周及其同道“朋串”活動,故怒而俱逮究治。(27)

      在此對黄道周與“東林黨”的關係略作申說。一般人都將黄道周當作東林黨人看待,實際情况更複雜一些。萬曆三十二年(1604),以顧憲成與高攀龍爲首的學者重修宋儒楊時創辦的無錫東林書院,並在此講學、議政,形成一股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引起當權者的猜忌。《明史·孫丕揚傳》云:“南北言官群擊李三才、王元翰,連及里居顧憲成,謂之‘東林黨’。”(28)黄宗羲《明儒學案·東林學案》說:“東林講學者,不過數人……乃言國本者謂之東林,争科場者謂之東林,攻逆奄者謂之東林,以至言奪情奸相討賊,凡一議之正,一人之不隨流俗者,無不謂之東林,若似乎東林標榜,遍于域中,延于數世,東林何不幸而有是也?東林何幸而有是也?然則東林豈真有名目哉?亦小人者加之名目而已矣。”(29)可見“東林黨”之名本爲其政敵所擬加。日本學者小野和子則認爲:“可以把在和反東林黨的黨争中,與成爲焦點政治課題有密切關係之人,叫做東林黨、或者東林派。”(30)至天啓年間魏閹專權,東林清流與閹黨進行了激烈的鬥争,許多正人君子慘遭誣陷、殺戮,直到崇禎時方得以平反。但出于帝王治術權謀的需要及本身猶豫多疑的性格,崇禎並没有放手讓東林士人掌權。而閹党餘衆亦潜沉待機而動,如洪思在《救錢龍賜疏》中所附論:“思陵初,諸璫凡朝廷大舉措,心引其機,以待其自發,多爲陰移而不覺。故凡攻東林者,必默結焉,使日夕陰以朋黨之名中于上,蓋自史範之攻龍錫始也。”(31)

      而黄道周對黨禍亦多所警覺。早在萬曆四十六年所作鄉試策之《黨禍》篇中,他認爲朋黨多興于一代之季世,並列舉漢、唐、宋等前朝之黨争加以比較、辨析,稱“唐以角小人之威焰,宋以鬥儒生之間氣”,而漢代“不黨亦敗,黨亦敗,然而黨猶以折閹寺而短奸雄之氣”。(32)可以看出,黄道周是持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黨”(《論語·衛靈公》)的看法的,但他對漢末清流與宦官、外戚的抗争則加以肯定,他本人也與擅權亂政的魏忠賢閹黨勢不兩立。在《放門回奏疏》中他說:“臣觀萬曆末年,林下諸臣如鄒元標、趙南星等二十餘人廢弃廿年,釀成門戶之禍。今又無故取諸縉紳稍有意識者舉網投阱,即緩急何所得半士之資?……知其爲小人而又以小人驕之,則小人之焰益張;知其爲君子而又以小人參之,則君子之功不立。”(33)對帝王縱容小人構陷君子的現象提出嚴厲批評。《周忠湣公墓志》是黄道周爲被閹黨所害的“東林後七君子”之一、漳州同鄉周起元所寫的墓誌文,其中較爲深刻地體現了黄道周對所謂“東林黨”的看法:

      公之初爲御史也,東林議初起,公疏言:“東林之學起于楊時。今欲藉道學以攻楊時,藉楊時以攻顧憲成、羅汝芳皆非是。”于是詆道學者愈沸。公自是亦不復言東林也。……時諸名賢皆在京師,各治職不數往來。鄒總憲南皋創首善書院,每月一再會,以道佐官。兵科朱童蒙特疏糾之,于是攻道學者又起。明年,公爲中丞治蘇州,而童蒙先出爲屬吏,疑公爲已來也。又有所斃漕卒,公將核之。遂潜入都,與諸失職者相要和,而黨禍乃發矣。

      嗚呼!□□鳥獸之將至也,必先有讒說殄行與聖賢交捽于內,而後异類乘之,蓋自先世如此矣。徐兆魁、姚宗文、劉國縉之徒先詆東林而後□□至,□□至而徐、姚無所居其功。朱童蒙、李魯生、李蕃之徒先詆首善而後魏、崔至,魏、崔至而朱、李無所呈其能。士君子不幸生值其間,不能槁首與申屠同行,又不能掩口勒金人之銘,則其見及宜耳。

      公就逮至涿州,家人歸,貽予書曰:“人生如幹將莫邪,必有一缺。僕于諸賢中最爲駑鈍矣,而禍敗若此,公其慎之!”予念此,未嘗不揮涕也。然不敢以此輟學問之事。嗚呼!道之將行也,以長孺之戇、居易之率,不見誅于其主;道之將廢也,以蕭望之之信、王嘉之慎,不能保其身。而榮睫者以咫尺禍蹶,動相笑也。

      方公之入爲太僕,予已爲庶常。無僦租,藉一榻從公廳旁臥。公數約予過首善,予數謝不敢也。及孫宗伯至,數談三案事,予亦微有异同。然公不以是謂予不學。予見公之言動居處、飲食進退,過于今之顯貴人有道者多矣,而卒以讒死,死後乃白。夫所謂“以身殉道”、“以道殉身”者非乎!(34)

      《孟子·盡心上》云:“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在黄道周的心中,周起元之死不能簡單地歸因于黨禍,而是有道與無道、正義與邪惡之較量,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聖賢(君子)與小人之二元對立鬥争的犧牲品。而周起元數次約他參與以東林人士爲主講學的京城首善書院,他“數謝不敢也”;對于東林人士與政敵展開激烈鬥争之“三案”亦“微有异同”,由此亦可以看出,在明末黨争激烈的政治格局下,也有一些像黄道周這樣的具有較爲獨立的思想、試圖超越無處不在的党争的士人。(35)

      可是在非此即彼、你死我活、錯綜複雜的官場上想超然物外是不可能的,天啓五年魏閹羅織的《東林黨人榜》上,黄道周赫然有名;“朋串撓亂”是先前朝廷給他的罪名;而解學龍舉薦他,馬上就有人告以“結黨”,遂被逮至京,拷掠訊問。解學龍亦爲東林人士,《明史·解學龍傳》載:“(天啓)五年九月,御史智鋌劾學龍及編修侯恪爲東林鷹犬,遂削籍。”(36)此次解學龍因舉薦黄道周,被崇禎以“黨庇行私”廷杖、削籍、遣戍。黄道周《京師與兄書》又云:“諸當道直以周及鄭玄岳爲朋黨。”(37)鄭玄岳即鄭三俊,曾爲黄道周郡試時之座師,天啓間與楊漣糾劾魏忠賢,奪籍歸,崇禎元年復起用,後因事被讒以爲“東林”而“曲法”,下獄,黄道周上疏救之,事詳《明史·鄭三俊傳》。(38)有了這些關係,當權者理所當然認爲黄道周與鄭三俊爲朋黨。據《明儒學案·忠烈黄石齋先生道周》載:“當是時,告訐公行,小人創爲‘福黨’之說,以激上怒,必欲殺先生而後已。”(39)此事牽連甚衆,編修黄文焕、吏部主事陳天定、工部司務董養河、中書舍人文震亨、戶部主事葉廷秀等皆因此而繫獄(事實上,黄道周與葉廷秀素未謀面)。蔣平階《東林始末》載崇禎欲重懲黄道周,刑部尚書劉澤深勸諫:“皇上所疑者黨耳,党者見諸行事,道周具疏空言,一二臣工始未嘗不相與也。今且短之,繼而斥之,烏有所謂黨,而煩朝廷之大法耶?”(40)加上張溥等人的斡旋、營救,最終黄道周于崇禎十四年十二月以永戍四川酉陽而出獄。

      在羈押于北鎮撫司監獄期間,黄道周有感于周順昌、周起元二人曾于此受刑、殉難,作《西北數間爲二周諸公畢命之處四章》(41),以緬懷二君子:

      近事十餘載,懲心二百年。血光縈日暈,精綉澹龍泉。

      已盡排山力,重開砥柱天。香風猶未昧,過此數泫然。(其一)

      昭代多君子,清流此再清。豈關門戶事,動使鬼神驚。

      迸命扶中葉,同游璨九京。傳看芝草迹,鐘鼎羽毛輕。(其二)

      撑持非只手,獨往恨無鄰。後死耽千歲,當時作七人。

      畫圖閭巷有,香火夢魂親。不識精靈路,能通漳水濱。(其三)

      蘭纕焚已盡,野火又揚灰。古道存無怨,人間自可哀。

      青天鎸骨肉,烈祖煉風雷。抑鬱當年願,樓遲今乃來。(其四)

      黄道周認爲二周殉難“豈關門戶事”,對諸君子、清流人士撑持危局、以身殉道的事迹給予高度肯定,在追思前賢的同時,也是在自表心迹。可以說,黄道周對黨争始終保持著清醒的認識與深刻的反省,如在崇禎十四年所作《獄中乞恩疏》中,他向崇禎辨白自己“一生無門外交游”;(42)在《潞王監國表》中沉痛地認爲:“只爲門戶二字破我乾坤。”(43)周亮工《書東林書院印後》論及東林往事,曾爲黄道周被誣一事大鳴不平:

      刑尚苛刻,而以言寬大者,爲東林;餉主加派,而以言減免者,爲東林;賊議款撫,而以言戰剿者,爲東林;至政本之地、司馬之堂,前後聞凶,俱衣緋辦事,而以言終制、言綱常者爲東林。于時至清無徒、閉門博古之黄宮詹且糾之爲老妖,誣之爲立幟,降謫不已,擊逮之;詔獄不已,廷杖之;烟戍不已,永戍之。(44)

      黄道周反對朋黨、門戶,卻以“結黨”之罪被逮、被遣戍,于此可見當時政治風氣已不爲個人意志而轉移。

      四、黄道周與鄭芝龍

      黄道周與鄭芝龍(1604-1661)皆爲明末歷史上的重要人物,他們之間的關係直接影響著南明抗清事業的發展與南明隆武朝的興亡。《明史》、《小腆紀年》、《東南紀事》等史料皆載有“朝宴争位”之事(詳見下文),以此來作爲隆武朝文武不和的表徵;顧誠《南明史》、朱維幹《福建史稿》等著述皆言及二人矛盾,但對産生矛盾的根源並没有作深入分析。(45)在此試從相關史實出發,分析黄道周與鄭芝龍在文化性格等方面的差异,探討二人矛盾背後所隱含的明季文武之争、士大夫階層與海商階層的利益衝突。

      1.黄道周與鄭芝龍的首次衝突

      鄭芝龍與黄道周的關係中最爲人所熟知的是“朝宴争位”一事;但事實上,在此之前,黄道周與鄭芝龍已有過交鋒。查繼佐《國壽録·閣部黄道周傳》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癸未冬,山寇橫漳、泉之間,殺副總兵阮,支黨散蔓,居民争入道周廬避難,賊果過廬門不入,蓋信其清節云。告所知云:“此有所使也。獨驚巡方陸一人耳。陸還省,寇自已。”意以芝龍故盗,故能使爲盗;與陸清源不合,盗受指使,快其所欲中,不必爲地方害也。論者謂道周持論正而未審情事:當時芝龍利有,盗則有之,寇多不可使也。時恐朝廷撤芝龍兵,有事張、李兩寇,芝龍幸得有所藉留閩,因數月盡殲山寇,漳、泉平,殺巡方非其意也。及録寇之戚屬,連孝廉林某、葉某,道周曰:“爲寇者尚無他意,况芝龍欲自殺二公哉!”入城,不接一客,竟徒步入獄視林與葉,曰:“二公爲人所算良苦!”是日,當事輒馳此獄。(46)

      鄭芝龍爲海盗時曾寇犯包括黄道周故鄉銅山在內的閩南沿海。其于崇禎元年就撫,目的實際上是爲了利益的最大化,據邵廷寀《東南紀事·鄭芝龍》載,鄭芝龍受撫前即約束屬下不得過分侵掠,注意收買人心,受撫後多以奇珍异寶賄賂達官貴人,又藉朝廷命令消滅了海上諸豪强,遂獨據南海之利,以至“商舶出入諸國者,得芝龍符令乃行,八閩群不逞歸之。後又承詔討紅夷,累功升總兵,由是起降將如小諸侯,權傾督撫矣”。(47)這樣的行徑與亦盗亦商之出身使得鄭芝龍始終與士林形同陌路,據錢澄之《所知録·隆武紀年》言:“芝龍初以海寇受撫,雖晋五等爵,與地方有司不相統屬,閩士大夫輒呼之爲‘賊’,絶不與通。”(48)黄道周亦不例外,故懷疑鄭芝龍乃癸未(崇禎十六年,1643)盗賊橫行之幕後指使,認爲他對士人(二孝廉)別有用心;黄道周由漳浦來到郡城,徒步入獄,憑藉個人威望使二孝廉獲釋,這實際上是對鄭芝龍權威的直接挑戰,此事可視爲二人的首次衝突,爲他們的關係埋下了嫌隙的種子。

      2.甲申之變後黄道周勸鄭芝龍出閩抗清

      但鄭芝龍畢竟是福建最具實力的將領,故甲申之變後,黄道周亦曾想藉助鄭芝龍北伐恢復,黄道周有《與鄭將軍書》,當即勸鄭芝龍出閩抗清之信,其中云:

      至如爲天下救蒼生、護京陵,取叛帥頭作勸杯,非大將軍親行不可。僕亦桑梓也,寧不爲桑梓根本慮?顧神京之患,有急于桑梓者。當捨大圖細,不獨爲副‘雲雷’之望,直取侯封、壓服天下爲吾鄉盛事而已也。(49)

      黄道周爲漳州漳浦人,鄭芝龍爲泉州南安人,二人可謂“閩南鄉親”,故有“桑梓”之稱。而鄭芝龍一心擁兵自重,致力于控制閩海以獲通商之利,想讓他拋下閩中地盤爲國效力是不可能的。張岱《石匱書後集·黄道周列傳》載:“甲申,聞北變,約鄭芝龍起義,不應。”(50)當即指此事。

      黄道周以國大于家、神京大于桑梓喻諸鄭芝龍,而與黄道周同爲當時士林領袖的劉宗周亦曾寄望鄭芝龍臨危起義、出閩地以報國恩,其勸說方式與黄道周如出一轍,其甲申五月《與鄭總鎮》一書云:

      顧今日緩急之勢在中原,而不在南國;臣子之分在君父,而不在疆圉……倘將軍懷猶豫,持兩端,不立决肝腦塗地之計以報國恩,勢必並無江南;無江南亦安得有八閩?安得有將軍家計?念及此,將軍可投袂而起矣。(51)

      但鄭芝龍終究没有“投袂而起”、“爲天下救蒼生”的興趣與舉動,黄道周的失望不言而喻。事實上,在崇禎時鄭芝龍已有類似行爲,《東南紀事》載:“松江兵敗,大學士蔣德璟言于朝,欲令芝龍以海師援遼。有言其人庸陋不可遇大敵,而芝龍亦戀閩憚行,復輦金京師,議遂寢。”(52)所謂“戀閩憚行”無非是爲了保存實力,繼續壟斷閩海之利。手握重兵、擁有既得利益的地方軍閥與秉持“臨危一死報君王”的士大夫的價值理念確實格格不入。

      3.隆武朝的文武不和與鄭、黄二人的矛盾激化

      弘光元年(1645)五月,清兵占領南京,弘光朝覆亡。六月,黄道周在浙江接鄭鴻逵傳檄,始見唐王朱聿鍵。黄道周《逃雨道人舟中記》載:

      予至桐廬,鄭靖虜檄所在扶駕。恫疑久之,見其人,乃稱聖駕蓋唐王,非潞王也……十有三晚,始從舟中晤唐。殿下慷慨以恢復自任,遂同諸臣交拜,約成大業。明日,乃具小啓,共請監國。雖靖虜意亦以板蕩之會,非太祖親藩不足復襄大業也。(53)

      “鄭靖虜”即鄭芝龍同父异母弟鄭鴻逵,時封靖虜伯。鄭鴻逵爲崇禎十三年進士,也算是正途出身,當時爲鎮江總兵,奉唐王入閩,于閏六月初七日稱監國,隨後鄭鴻逵又勸唐王即帝位。在這個問題上,鄭芝龍兄弟意見有所不同,據《所知録》載:“鄭鴻逵請早正尊位以繫人心,芝龍意有所待。”(54)鄭芝龍是想在觀望局勢的進一步發展、充分權衡擁立一事的利弊之後再作决定。《東南紀事》載次年鄭芝龍暗中降清、導致隆武帝陷于汀州之後云:“芝龍恃撤兵功,意得厚賞;復猶豫慮以立王爲罪,乃自安平引兵逃入海。”(55)由此即可以逆推當時鄭芝龍在隆武稱帝問題上“有所待”的原因了。而黄道周則與鄭鴻逵一致,主張及早正位,據莊起儔《漳浦黄先生年譜》載:“先生以爲不早正大位,則人心既涣,高皇之統將絶,無以收拾遠邇、號召天下,乃偕勛臣及撫按僚屬臣民協力勸進。”(56)可見當時勸進的呼聲較大。于是唐王于六月二十七在福州稱帝,是爲南明隆武帝,他任命黄道周爲首輔,封鄭芝龍爲平虜侯,二人正式同朝共事。據佚名《思文大紀》載,在監國到稱帝這段時間內,隆武帝曾頒布《戎政文》,文中云:

      蓋文武,一剛柔也;剛柔,一動静也。譬之身,文筋而武骨也,文背而武胸也。分則體用,合則一身。文蔑武,武蔑文,亦不能獨立矣。孤故曰:文蔑武,爲自蔑。蓋國家之治,必文武和于上,始民兵和于下。不然,立敗之道也……今奉孤之兩鄭,大將也。將大不待節制,相大不妨擅權。(57)

      由此可知,隆武帝已預感到文武不和問題的嚴重。他深知入閩不能不倚仗二鄭、特別是鄭芝龍;他也知道雖然自己爲鄭鴻逵所擁戴入閩,但閩地實乃鄭芝龍的天下,如他在致鄭芝龍的信中所云:“靖虜伯奉孤南來,實惟先生是囗是倚。”(58)這並非客套話。另一方面,他又“特重風節,喜文學”(59),重用清流,視黄道周爲“商彝周鼎”、“廊廟羽儀”,以“中興名相”稱許之(60)。雖然他對于文武對立的問題早已有所預判,但在隆武立朝不久,就發生了朝宴争班之事,而主角正是鄭、黄二人。據錢澄之《所知録》載:

      芝龍、鴻逵自恃有援立功,驕蹇無禮。上嘗賜宴大臣,芝龍以侯爵位宰相上,首輔黄道周引祖制武臣無班文臣右者,固争之,遂首道周,芝龍怏怏不悅。諸生有佞芝龍者,上書言道周迂腐,非宰相才。上怒,敕督學御史抶之。(61)

      此事見諸《小腆紀年》、《東南紀事》、《臺灣外記》及《明史》等多種史料,《東南紀事》更直接認爲上書彈劾諸生爲鄭芝龍唆使。(62)此事發生後,黄道周已然對鄭芝龍不再抱任何希望,于是上《行都求去疏》,疏云:

      比以國耻未雪,君仇未報,中夜拊心,起立達旦……而旁觀側目,疑臣尚有功名之心,姍笑詆譏,靡所不至。舉天下所指爲迂闊無當之辨,皆舉而加之臣。臣茫然無覺,猶聾馬思鐘,啞蟬操琴,了不知其意向所在。嗚呼!臣而欲乘時争尺寸之位者,豈復淪落至于今日乎?……臣去矣!臣不去,諸摭口實者必不肯奮。臣藉引車之義,爲推轂之實,願陛下含宏翕敷,動潜天地,勿以一介小臣爲意,亦勿以文武不和動罥聖懷。(63)

      在此疏中,黄道周解釋了自己請求離朝行邊之原因,一是爲了“雪耻報仇”與恢復大業,二也是爲了逃避朝中“文武不和”的矛盾。(64)而他與鄭芝龍的關係正是“文武不和”矛盾的最直接體現者。查繼佐《國壽録》載:“上曰:‘黄先生博學吾聞之,當有機用以應時艱。’黄道周密陳‘芝龍不可恃’。然閩粵之勢已盡屬鄭氏。鄭素恨道周,益不爲用,故閩兵不任遣。”(65)一個言“芝龍不可恃”,一個則“素恨道周”,隆武帝倚爲左膀右臂的黄道周與鄭芝龍如此勢成水火,隆武朝的覆亡只是時間問題。

      4.鄭芝龍的掣肘與黄道周北伐的失敗

      黄道周的自請行邊並非只是意氣用事,他與隆武帝的戰略意圖是一致的,即趁清兵尚未席捲天下、抗清大勢未去之際,及早出閩北伐,以復孝陵。稱帝不久,隆武即敕諭文武臣民,誓言親征:

      朕今痛念祖陵,痛惜百姓。狂彝污我宗廟,害我子民,淫掠剃頭,如在水火。朕今誅清使、旌忠臣外,誓擇于八月十八日午時,朕親統御營中軍平彝侯鄭芝龍、御營左先鋒定清侯鄭鴻逵,統率六師,御駕親征,尚賴文武臣民,勇效智力,謀富才能,同報祖宗,以救百姓。(66)

      由此可知隆武親征的决心,而黄道周的行邊可視爲其恢復計劃的一個組成部份。《思文大紀》載:“(七月)二十二日,以大學士黄道周聯絡江西,救徽援衢。”(67)黄道周也說:“今皇上親征在即,分道而進,滅奴復仇,機會難失。我爲大臣,寧惜以身先之!”(68)可知隆武帝已有“分道而進”的計劃。楊海英也認爲隆武帝的“兵發五路”是一個“有攻有守的戰略計劃”,其中,“黄道周出兵,是隆武政權收復南京計劃中的重要一環,負有相當具體的使命”,是爲實現隆武政權“救徽援浙”的戰略意圖(69),故黄道周于九月出分水關後,隆武在給黄道周的聖旨中對他的出征給予勉勵,並提出“今冬春之際握卿手于孝陵松柏之際”的期望。(70)

      而對鄭芝龍來說,保存實力比北伐恢復更重要。他的核心利益與隆武帝大相徑庭,如顧誠所言,“他以迎立隆武作爲定策勛臣第一,藉隆武朝廷的名義鞏固自己在福建等地區惟我獨尊的地位,帶有很大的割據色彩”。(71)鄭芝龍與明軍、海盗、荷蘭人打過無數次戰役,對戰争機器的實際運轉比黄道周、隆武帝要清楚得多,商人重利,他不願用自己的多年經營去爲一個看不出什麽前途的王朝作孤注一擲,這是堅持尊王攘夷、一心精忠報國的黄道周所無法理解的。

      因此,對黄道周的行邊、出征,鄭芝龍處處掣肘。首先是不提供軍隊、糧餉。作爲當時軍務的實際掌管者,朝廷兵食大事俱仰給鄭芝龍,黄道周朝餞出師之時,身邊卻只有御賜軍餉白銀兩千六百四十兩及張肯堂、何楷等僚友所捐助的一千八百六十兩,如其《諫親征疏》所言:“臣于餉部,實未有一毫之餉;于兵部,實未嘗有孑體之兵;于府庫,實未嘗有一錐一粒火藥器械之助。”(72)《臺灣外記》則有這樣的記載:“道周沿途招徵,至延平乏糧,駐軍上疏請餉。隆武命芝龍助資,龍奏曰:‘現今兩師進兵,動行千萬,餉且不足,焉有餘糧接應此未經操演之衆乎?’不與一粟。”(73)與黄道周自述可相印證。僅靠名望、大義來募軍籌餉,縱使初有成效,其勢必不能久。《思文大紀》曰:“當時兵餉缺乏,僅辦一月之糧,欲籍輔臣重望,鼓舞天下有心豪杰,識者早知時勢之難,一出必不復返矣。”(74)

      其次,在黄道周征戰過程中,鄭系軍隊陽奉陰違,出工不出力。《所知録》云:

      芝龍亦知不爲衆所予,不出關無以弭衆議,乃請以鴻逵出浙東,鄭彩出江西,各有兵數千,號爲數萬。既出關,稱候餉,駐不行。鴻逵住仙陽鎮,嚴禁仙霞關,不聽四方儒生輒入,慮有上書言事者。月餘,上屢檄出關,不應。切責鄭彩,彩逾關行百餘里而還,仍疏稱餉絶,留如故。(75)

      《思文大紀》所載黄道周與弟子趙士超的談話與此可相參證:“朝廷遣鄭兵各路,七月于茲,未見與敵一矢相加遺。敵勢愈猖,不幾笑朝廷無人耶?我輩爲天下倚重,必先聲一舉,爲諸路倡。”(76)黄道周《續報情形疏》則曰:

      臣向擬以大師不出,即出而不合,臣當自以一師出休寧,一師出上浮,爲有志者向導,而四顧不來,前後無援,空以孤弮觸此囗囗。今諸臣之師雖稍稍引至,大率後臣三十許日。臣以孤軍單露三十日,百體具見,此徒爲人蹈藉廢敗而反耳。(77)

      黄道周最終兵敗被俘有各種原因,但鄭兵不能在戰場上給予有力配合應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三,黄道周不與鄭氏争功,鄭氏部將則有奪利之嫌。黄道周根據隆武的既定戰略,取道中路、經營廣信,一方面可以直指南京,一方面也避免與上述二鄭之師争功趨利,其《四不敢疏》云:

      臣今出師已再閱月,不與浙東趣利,不與江右趣功,結束十數旅,欲逾重險,出徽、寧,以直抵金陵之下者,豈不知浙東栖遲有需餉之利,江右收拾有郡縣之功,可藉點綴,博朝廷之譽,生師旅之色哉?而臣不爲者,臣以浙東阻于長江,雖擁衆數萬,無句踐九年之豫,終不能以烏合奏功。江右一方,寇攘竊據,諸賢過于矜持,相視卻步。若贛、吉、清江,建瓴而下杉關,諸士已逾二千,稍出昌、撫,可不煩臣指麾而定也。(78)

      而據黄道周《江右出師情形疏》云:

      二十六日至白圩,獲囗推官朱盛德,供其弟在金聲桓部將王步雲處統兵,欲招其弟自贖。之璧不肯,捉至安仁,爲別部將施郎奪去。此細事不爲功,亦不足問也。(79)

      施郎即施琅,崇禎時爲鄭芝龍部將,當時隨黄道周出征,駐河口、鉛山一帶,其奪取的清朝推官朱盛德則是黄道周手下參將趙之璧的俘虜。

      最終,黄道周于隆武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婺源兵敗被俘,次年三月就義于金陵,隆武朝、乃至整個南明的抗清大業受到沉重打擊。黄道周殉國後,作爲朝廷大臣,鄭芝龍在形式上也不得不上疏請求表彰,而隆武帝在痛惜之餘,也籍此警告鄭氏,據《思文大紀》載:“平彝侯鄭芝龍疏陳孤臣矢心盡忠。上曰:‘輔臣黄道周身陷腥羶,節光日月,甘久餓以明志,駡賊官而求死。雖罹國運中策,不愧大明宰相!……此後必要奮志殺敵,雪我忠良。’”(80)可是鄭芝龍權衡再三,終究還是决定降清,盡撤各關隘守將,閩地遂失守,隆武朝僅存在一年即告覆滅。

      5.黄道周與鄭芝龍關係體現出的階層矛盾與文武衝突

      黄道周壯烈殉國,鄭芝龍則投降殺身,因此在對二人的評價問題上,明季以來的史料很自然地都褒揚黄道周而批評鄭芝龍。如《東南紀事》稱黄道周爲有明“三百年之元氣所留”(81),温睿臨《南疆逸史》則認爲鄭芝龍“徒自貴倨,欲生殺予奪出己手,亦不思爲朝廷謀恢復、襄中興”(82),等等。

      只有查繼佐《國壽録·閣部黄道周傳》論曰:

      初,鄭芝龍語余:“石齋不解事,余亦東林人。”蓋鄭頗自好,及閩稱至尊,道周或稍稍借顔色,芝龍尚可以名遣,而必外之,諸臣争抵鄭爲能以附道周。古將相不協,豈有成績哉!無怪其潜表北平也。道周奏牘有云:“隨試輒效者,無如用君子,去小人。”顧此時芝龍可去與否?即能去芝龍,與否善于芝龍?芝龍無相忮與否?至不能用而自身敵,昧勇怯之分矣!故曰:“不名君子而善用小人。”(83)

      查繼佐與鄭、黄二人都有交往,所述可謂一家之言。他提出兩個觀點:一是鄭芝龍“好名”,欲以東林自任;二是黄道周在非常時期没有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去利用好鄭芝龍這個實力派,最終使鄭走向相反的道路。對此,筆者以爲,鄭芝龍確有可能“好名”,但他更重利,極善于審時投機,觀其一生行事即可知,故有論者指出,鄭芝龍“不論是對明清王朝也好,對荷蘭殖民者也好,都是儘可能加以利用控制,爲海商資本的根本利益服務”(84),但是“在那一個時代,以文官爲主的政權,尚不能接受滿身銅臭味的商人與其共用政權的事實”;(85)黄宗羲則認爲鄭芝龍“以盗賊之智,習海島無君之俗”(86),本就没有鞠躬盡瘁的忠君思想。而黄道周生平“嚴冷方剛,不諧流俗”(87),恪守忠孝大義,堅持儒家傳統的義利觀念,嚴君子小人之別,更不允許有個人私利加于國家利益之上,這樣的文化性格自然與鄭芝龍勢不能兩立。

      再深入進行分析,兩人衝突的背後,還有明代文武矛盾的歷史動因。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一個朝代在“馬上得天下之後”,必不能“馬上治天下”,故右文輕武成爲朝代更迭後的一種必然,從宋太祖的杯酒釋兵權到明太祖的誅戮功臣皆如是。明代兵制以文臣監督武將,文武相互牽制,以防亂生,誠如黄宗羲所言:“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莅軍者不得計餉,計餉者不得莅軍;節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節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勢不可爲叛。”(88)但這樣亦使得軍隊戰鬥力受到影響,極易導致文臣、武將之間産生矛盾。而在明末內憂外患、戰亂頻仍之際,帝王急需有才能的武將爲其征戰討伐,放寬了對武將德性方面的要求,如崇禎帝就認爲:“濟變之日,先才後守。”“大將別有才局,非徒操守可望成功。”而文臣如劉宗周則强調:“選將必先擇賢督、撫,擇賢督、撫必先吏、兵二部得人。”“未有操守不謹,而遇事敢前,軍士畏威者。”(89)理論上確實如此,但在南明危局中,武將的飛揚跋扈變得不可避免,由弘光朝即可見之,因此,隆武帝就針對武將的驕橫提出批評:“近日兩京覆後,武臣冒濫驕貪已極,怯禦夷而勇殺民,巧淩躐而無法紀,何能破其積習!”(90)並諭都督俞懋功:“武臣不許薦文臣,恐開覬覦弊竇,前已有旨,爾其克遵之!”(91)因此司徒琳認爲,在南明時期,“清流”與反對職業軍人這二者之間是密切相關的。(92)

      一方面,依“祖制”,“武臣無班文臣右者”,故黄道周據理力争,在位置的排列上力壓鄭芝龍;另一方面,武事確實需要專門的才能與豐富的實踐,並非一般文臣可以勝任,黄道周以首輔而帶兵出征,自己已有“不文不武”的自嘲(93),後之論者亦有視劉宗周激怒四鎮爲不當、黄道周帶“不練之兵”深入險地爲“弃師”之類的評價。(94)針對這一問題,黄宗羲在總結文武矛盾的歷史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使文武合爲一途,爲儒生者知兵書戰策非我分外,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爲武夫者知親上愛民爲用武之本,不以粗暴爲能,是則皆不可叛之人也。”(95)

      五、黄道周的研究意義

      黄道周是中國歷史上不世出的文化巨子。周公曾自謂“多材多藝”(《史記·魯周公世家》)(96),孔子則自稱“多能鄙事”(《論語·子罕》),而黄道周同樣具有多方面的才能,談遷《北游録》載其所聞吳偉業言及石齋往事:“吾登朝見諸名流,如錢牧齋、陳臥子、夏彝仲,即才甚,可窺其迹,惟漳浦吾不能測,殆神人也……(所著《洪範明義》等)雜引經史百氏之言,條源析委,從空幾上三月辦此……暇輒弈,吾不善弈,先生强之曰:第隨吾下子。又能繪人物,善八分書,遇山水,策杖日數十里,不告饑……噫!以朱雲、耿育之戇,兼信國、文山之氣,以京房、翼奉之奥,兼董仲舒、劉向之文,曾不得一端名之,殆神人也……如才學直節,兼至並詣,求之千載,寧幾人哉!”(97)述及黄道周兼具學術、才藝、直節等于一身之神采。陳壽祺則言:“公德性似朱紫陽,氣節似文信國,經術似劉子政,經濟似李忠定,文章似賈太傅、陸宣公,非獨以殉國震耀宇宙。”(98)將黄道周與朱熹、文天祥、劉向、李綱、賈誼、陸贄作比,亦欲兼衆美于黄道周一身。從明清時人的表述來看,黄道周的形象呈現出一種中國古代士人的典型範式,稱之爲文化巨子亦不爲過,值得進行多向度的研究。

      如果由博返約,黄道周的一生,則主要是以賢臣與學者的面目呈現。他在朝直言敢諫,忠心報國,乃至以身殉國;在野則于學術研究的同時,致力于講學傳道,收拾人心。可以說,他的政治行爲與道德評判皆以其學術思想爲指導,而他的學術研究又根植于國家興亡與社稷安危。如其所言:“臣觀天下衰弊生于人才,原于學術……然臣自矢,不以此墜其所學。使臣避禍害而變所學,即可掇通顯,亦終無以報陛下;使臣變所學而掇通顯,即可立勛名,亦無以對天下後世。”(99)其不曲學阿世之精神由此可見一斑。故其學以仁義爲本,其政治理念亦以仁義爲旨歸,其所學與所行高度契合。

      黄道周在道德上嚴格自律,他曾經說過:“計吾生年以來,未有一言一事內不可告于妻子,外不可告于朋友,幽不可告于鬼神,明不可告于黎獻者。”(100)體現了坦蕩光明的君子人格。而對于君王,他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認爲君王應效法聖人“去欲明理”,具體而言,即“不邇聲色,不殖貸利,不用弗詢之謀,不聽無稽之言,遵先王之法,以要宿于禮義,静以通之,正以居之,如是而已矣”。(101)他具有樸素的民本思想,認爲君王要以百姓爲依托,“足先存于地,魚先存于水,君先存于百姓,古今以來不可易也”。(102)而作爲臣子,他認爲“生世之分君與臣,立身之節忠與義”,因此臣子應當盡力事君,“當死生以之,豈以利害變其志哉”。(103)但是,他的忠卻又不是愚忠。他曾引用魏徵所說的“願爲良臣,勿爲忠臣”的話自我激勵,其實質是希望君王能聖明納諫,使自己能够成爲治國之“良臣”,輔佐君王成就一番事業,而不是作無謂的犧牲。從黄道周的文章來看,他對政治、時局的議論確實藴含著許多遠見卓識。可惜他生不逢時,誠如余英時先生在《士與中國文化》中所言,自元明以降,“士”的政治主體意識已不可能繼續發揮,“得君行道”更是無從談起,(104)再加上臣子在君臣關係中的普遍存在的被動選擇性,作爲一個正直的士人,在明清易代的大變局中,他無法藉助帝王來實現自身的追求,形格勢禁,屢遭挫折,最終以自己的生命譜寫了一曲悲慷之歌。身處明清變革之際的風尖浪口,黄道周在明末、在南明史上的地位有待于進一步發現。

      而作爲學者,黄道周首先以博學著稱,《明史》稱其“學貫古今”、《四庫》館臣稱其“博洽精研,靡所不究”等等已如前述,其所撰類書《博物典匯》,首“天文”而終“四夷”,共二十卷七十一類,博學可見一斑,這與黄道周的苦學及天賦有關,亦與明末特殊的歷史情境、文化的發展水準有關。更重要的是,在經學上,黄道周跳出四書樊籬,一意返歸六經,如其自言學術歷程:“周之少也,溺于《騷》、《雅》,比其稍長,濫于老、釋。既四十餘,乃知文藻之墜華,與二氏之落籜,一意反于六經。”(105)而他生平所撰《易象正》、《詩表》、《洪範明義》、《春秋揆》、《儒行集傳》、《孝經集傳》等著作,以及他以《周易》闡發《詩經》、《春秋》、以《禮記》注解《孝經》、以《洪範》闡釋《大學》、《中庸》等會通經典的做法,無不顯示了他在經學研究上的全面性、獨特性。從儒學史來考量,黄道周對“周孔之道”的重新提倡具有重要意義。自韓愈作《原道》區分治統與道統開始,“孔孟”逐漸代替“周孔”,而黄道周認爲宋儒乃因治統缺失而强調道統,從而導致門戶之見的産生,因此他弘揚六經、提倡回歸周孔之學以救時弊。他的身上既具有原始儒家重德、尚質、重禮的底色,又有新儒學“爲天地立志,爲生民立道,爲去聖繼絶學,爲萬世開太平”(106)的氣概。而從宋明理學的角度來看,黄道周雖學宗考亭,卻亦力主調和朱陸,並在心性、氣質、格致等理學範疇上具有獨特的見解,可視爲明末理學的代表人物之一。

      其他方面,如在文學上,他的詩文各體皆擅:辭賦紹續楚風,奏疏剴切激越,詩歌博奥古健,制義則爲一時典範,“矯絶近代,天下咸以爲海岳”;(107)他的文學主張則散見于諸多書序、題記中,亦多有卓見,如提倡以六經爲文,詩則力主復歸風雅正變,並以天文、《易》曆闡釋文學現象,等等。他不以書法爲要務,乃至認爲“作書是學問中第七八乘事”(108),而其書法卻備受時人及後世推崇,值得深入整理、研究。又如以與明末清初士人關係而言,他曾主持浙試、分考會試,並講學于閩、浙等地,其知交、門生幾遍東南,錢澄之稱其時“名士甘從逮,賢人半在門”(《讀石齋先生疏有作》),並非過譽,考察黄道周與當時知名士人、社團的關係也是一項頗有意義的研究。洪思稱:“思陵間,漳海之學,天下莫隆焉。”(109)陳來先生則認爲:“他的思想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都包含了他對晚明政治、社會、學術問題的思考和回應,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110)從近幾年出現的以黄道周易學思想、儒學思想、書法藝術等爲研究對象的碩、博士論文,以及涵蓋文學、史學、哲學、文獻學乃至醫學、音樂學等範疇在內的學術論文來看,黄道周研究的內涵與外延都是極爲深廣的,可以說,一門頗有發展潜力的學問——“石齋學”正在逐漸形成。

      因此,對黄道周的生平與思想、對當初徐霞客所作的“字畫爲館閣第一,文章爲國朝第一,人品爲海宇第一,其學問直接周孔,爲古今第一”的贊語,我們有必要以辯證的、歷史的、發展的眼光,重新估量其中藴含的價值,進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與資源,推進黄道周研究的全面、深入、持續進行。

      ①《漳州府志》卷一“建置”云:“銅山本漳浦地,明初置千戶所,屬鎮海衛。”見沈定均修:《漳州府志》,光緒三年芝山書院刻本。銅山即今東山縣。

      ②徐霞客著,衛建强等校注:《徐霞客游記》,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67~868頁。

      ③主要著作有侯真平:《黄道周紀年著述書畫考》(上下),廈門:厦門大學出版社,1994、1995年;陳來:《中國近世思想史研究·黄道周的生平與思想》,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翟奎鳳:《以易測天——黄道周易學思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及其他一些研究論文。

      ④見陳壽祺編:《明漳浦黄忠端公全集》卷七,道光刻本,以下簡稱《黄漳浦集》。本文作于崇禎十六年(1643)。

      ⑤莆陽爲莆田別稱,黄道周詩文中多以“吾莆”、“吾鄉”稱之,可證實莆田爲其祖籍,如“吾莆來彥,有鄭牧仲、許不毀,皆邃于經史……”(《黄漳浦集》卷二十一《〈春秋鄭氏傳〉序》)、“吾鄉才子勞相念,愧向橫流問鐵船”(《黄漳浦集》卷四十六《莆中謝南夫、曾叔祁、鄭牧仲、奚仲、王自位見訪,詩以送之》六章其三)等。

      ⑥原文少一“春”字,據侯真平考證補入,參見《黄道周紀年著述書畫考》(上),第17頁。

      ⑦《閩南日報》2011年3月30日第5版《黄道周入銅山開基始祖證物被發現》(通訊員:黄炳欽)一文報導:“在該鎮(按:指東山銅陵)《關隘頂黄氏族譜》(民國年間續編)中發現了黄道周入銅山開基始祖黄啓裕的世系資料及相關文字記載……據《關隘頂黄氏族譜》記載,黄啓裕原居‘興化府莆田縣興德里前黄村’,明景泰年間隨‘移調官軍防守銅山所’,開基銅山深井村。黄啓裕‘生四子:長廷存、次廷貴、三廷堯、四廷美’,長子廷存的後裔在明末清初開基銅山關隘頂,三子廷堯就是黄道周四世祖(居深井村)。”據此,則龐德公名啓裕,遺安公名廷堯。

      ⑧見《黄漳浦集》卷首,以下簡稱《莊譜》。

      ⑨見《黄漳浦集》卷三十七。

      ⑩洪思等著,侯真平、婁曾泉校點:《黄道周年譜·附傳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頁。洪思《黄子年譜》以下簡稱《洪譜》。

      (11)《黄道周年譜·附傳記》,第118頁。又:查繼佐《罪惟録·黄道周傳》亦載:“母陳,嘗夢金甲冑神人手授兒,乃舉道周,道周初字‘螭若’,以是也。”(《黄道周年譜·附傳記》第145頁)。黄景昉《黄道周志傳》撰于順治七年(1650),早于《洪譜》、《莊譜》,《罪惟録》則成書于康熙十一年(1672),故當引自《黄道周志傳》。

      (12)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11頁。

      (13)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762頁。

      (14)黄宗羲著,沈芝盈點校:《明儒學案》,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10頁。

      (15)《明儒學案》,第179頁。

      (16)江日升:《臺灣外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7頁。

      (17)《黄漳浦集》卷三十六。

      (18)顧炎武著,張京華校釋:《日知録》卷十六《十八房》,長沙:岳麓書社,2011年,第679頁。

      (19)《黄漳浦集》卷十二《經綸天地之謂才論》。

      (20)《黄漳浦集》卷十四《三代之學皆以明人倫論》。

      (21)《黄漳浦集》卷十《試士策》。

      (22)《黄漳浦集》卷二十一。

      (23)《黄漳浦集》卷三。

      (24)紀昀等著,四庫全書研究所編:《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整理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70頁。

      (25)皮錫瑞:《經學歷史》,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214頁。

      (26)孫承澤著,裘劍平校點:《山書》,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28頁。

      (27)《黄道周紀年著述書畫考》(上),第236頁。

      (28)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5903頁。

      (29)《明儒學案》第1375頁。

      (30)[日]小野和子著,李慶、張榮湄譯:《明季黨社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31頁。

      (31)《黄漳浦集》卷一《救錢龍賜疏》。

      (32)《黄漳浦集》卷九《萬曆四十有六年鄉試策》。

      (33)《黄漳浦集》卷二。

      (34)《黄漳浦集》卷二十七《周忠湣公墓志》。

      (35)又如劉宗周:《蕺山劉子年譜》(萬曆四十一年)劉汋按語:“先生是疏逆睹東林日後之弊,而爲之砭,要以化偏黨而歸蕩平。”見吳光主編:《劉宗周全集》第六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9頁。

      (36)《明史》,第7043頁。

      (37)《黄漳浦集》,卷十一。

      (38)《明史》,第6563~6565頁。

      (39)《明儒學案》,第1333頁。

      (40)中國歷史研究社編:《東林始末》,上海:上海書店,1982年(據神州國光社1951年複印),第54頁。

      (41)《黄漳浦集》卷四十一。

      (42)《黄漳浦集》卷三。

      (43)《黄漳浦集》卷二十四。

      (44)周亮工:《印人傳》,見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臺北:臺北明文書局,1985年,第291頁。

      (45)參見顧誠:《南明史》(上),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1年,第210~213頁;朱維幹《福建史稿》(下),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53頁。

      (46)查繼佐著:《國壽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33~134頁。下劃綫爲筆者所加,下同。

      (47)中國歷史研究社編:《東南紀事》,上海:上海書店,1982年(據神州國光社1951年版複印),第282頁。

      (48)錢澄之:《所知録》,合肥:黄山書社,2006年,第27頁。

      (49)《黄漳浦集》卷十六。

      (50)張岱著:《石匱書後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23頁。

      (51)吳光主編:《劉宗周全集》第三册《文編》(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89頁。

      (52)《東南紀事》,第283頁。

      (53)《黄漳浦集》卷二十四。

      (54)《所知録》,第16頁。

      (55)《東南紀事》,第283~284頁。

      (56)《黄漳浦集》卷首。

      (57)中國歷史研究社編:《虎口餘生記·思文大紀》,上海:上海書店,1982年(據神州國光社1951年版複印),第138頁。

      (58)《思文大紀》,第130頁。

      (59)《所知録》,第17頁。

      (60)《東南紀事》第152頁;《思文大紀》,第145頁。

      (61)《所知録》,第20頁。

      (62)《東南紀事》,第283頁。

      (63)《黄漳浦集》卷四。

      (64)《所知録》還載有戶部尚書何楷與鄭氏兄弟的衝突,見第20頁。

      (65)《國壽録》,第134頁。

      (66)《思文大紀》,第143頁。

      (67)《思文大紀》,第147頁。

      (68)《思文大紀》,第148頁。

      (69)楊海英:《洪承疇與明清易代之際》,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第135~136頁。

      (70)《黄漳浦集》卷六《關外謝賜袍膳疏》。

      (71)《南明史》,第210頁。

      (72)《黄漳浦集》卷五。

      (73)《臺灣外記》,第61頁。

      (74)《思文大紀》,第148頁。

      (75)《所知録》,第20~21頁。

      (76)《思文大紀》,第183頁。

      (77)《黄漳浦集》卷六。

      (78)同上。

      (79)同上。

      (80)《思文大紀》,第264頁。

      (81)《東南紀事》,第202頁。

      (82)温睿臨:《南疆逸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23頁。

      (83)《國壽録》,第132頁。

      (84)陳碧笙:《明代末期海上商業資本與鄭芝龍》,載《鄭成功歷史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00年,第95頁。

      (85)徐曉望:《論隆武帝與鄭芝龍》,《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第15~16頁。

      (86)吳光主編:《黄宗羲全集》第二册《隆武紀年》,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21頁。

      (87)《明史》,第6595頁。

      (88)《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明夷待訪録·兵制》,第34頁。

      (89)《明史·劉宗周傳》,第6583頁。

      (90)《思文大紀》,第224頁。

      (91)《思文大紀》,第230頁。

      (92)[美]司徒琳著,李榮慶等譯:《南明史:1644-1662》,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7年,第77頁。

      (93)《黄漳浦集》卷六《請定出關駐留疏》。

      (94)《南疆逸史》,第65頁。

      (95)《黄宗羲全集》,第35頁。

      (96)《史記》,第1516頁。

      (97)談遷撰,汪北平點校:《北游録》,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259~260頁。

      (98)《黄漳浦集》卷首《重編黄漳浦遺集序》。

      (99)《黄漳浦集》卷一《辨仁義功利疏》。

      (100)《黄漳浦集》卷十九《赴逮與兄書》。

      (101)《黄漳浦集》卷十三《人主之學以明理爲先論》。

      (102)《黄漳浦集》卷十二《爲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論》。

      (103)《黄漳浦集》卷十三《人臣當盡力事君論》。

      (104)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新版序”第4頁。

      (105)《黄漳浦集》卷十八《答曾叔祁書》。

      (106)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張子語録中》,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320頁。

      (107)查繼佐:《罪惟録·閣部黄道周傳》,《黄道周年譜·附傳記》,第132頁。

      (108)《黄漳浦集》卷十四《書品論》。

      (109)《黄漳浦集》卷首洪思《黄子傳》。

      (110)《中國近世思想史研究》,第5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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