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母校协同机制的实证研究_家长委员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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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家校协同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方式,其重要意义日趋凸显。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013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建好家长教师协会的意见》,两份重要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将合力育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从理论意义上分析,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协调互补作用无可非议,但在实践中不仅较难实现二者的有效合作,甚至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家校力量相互排斥的局面。家长关注学校发展,却无法真正参与学校管理;学校渴望家长支持,却不敢向家长开放信息……这些现实问题表明,家校之间缺乏规范化、常态化、约束性和互动性的协同机制,仅仅通过宣传普及、开展活动、个体交流等零散举措无法真正实现合作育人的最终目标。已有研究多集中在理论层面探讨家校协同的策略,但缺少从机制建设角度开展实证研究。

       针对组织机构松散、信息交流不畅、家校关系紧张等现实问题,本研究采用调查法,依据《北京市学校发展现状调查——家长问卷(2011~2012学年度)》(小学、初中、普通高中)①,随机抽取北京市城区和郊区各3个区县,每个区县的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作为样本,即400所小学、184所初中、100所普通高中,总计684所学校,学生家长61644人②,以期为促进学校和家庭双向对话、实现深度共育合作提供实证依据。

       一、家校协同机制的内涵及理论意义

       (一)家校协同机制的内涵

       协同是表现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为实现系统总体发展目标,各要素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态势。协同不仅强调几个要素在同一时刻具有各自不同的地位、不同的角色和不可替代的功能,而且强调这几个要素之间通过协调、同步、合作、竞争、互补的作用进而产生新的结构和功能,以实现期望目标。

       家校协同是指学校教育子系统与家庭教育子系统作为学生最重要的社会化场所,既独立运行,又相互关联。当关联作用占主导地位时产生协同效应,形成整个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和联合作用,这时的整体功能大于学校系统和家庭系统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即1+1>2。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家校协同机制是指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学校和家长的功能、结构及相互关系,通过机制的构建促使学校和家庭实现功能互补、相互兼容,从而形成教育合力。

       (二)家校协同机制的目的及意义

       构建家校协同机制的目的是分析两个系统独立运行的特点,找出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加强彼此的利益协调、信息互通,促使学校和家庭教育力量的主动配合、积极合作、支撑互补、形成合力,从而产生整体性的协同联动效应,最终实现促进学生发展的共同目标。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学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教育对象,家校协同的一切活动要以学生为出发点;第二,家校协同的信息传递是双向的;第三,家校协同中的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家校协同机制与现代学校制度的关系密不可分。现代学校制度本质上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强调学校利益相关者的作用,重视学校与家长互动的制度。其与传统学校制度的区别之一,就在于要充分考虑家庭教育的因素。家校协同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充分保障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而且能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优势,有效协调和整合学校与家庭教育力量,促进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制度完善。如今,家长看法和社会舆论对学校发展的影响很大,家校协同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发挥以家长为主体的外部评价的积极作用。

       (三)家校协同机制的内容

       家校协同机制具体包括组织体系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主体关系机制。组织机制是指家校协同组织机构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要通过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反映;沟通机制是指促使教师和家长协同发挥育人功能的沟通内容、沟通渠道和沟通频率,主要通过学校向家长介绍办学理念、目标和举措、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家长意见、家长能随时向学校反映问题、教师经常与家长交流孩子情况等反映;主体关系机制是指教师与家长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人际关系,主要通过教师与家长关系融洽等反映。

       二、家校协同机制的实证研究结果

       (一)家校协同机制的构成要素

       1.组织体系建设尚需完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推进举措之一。家长委员会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发挥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作用,是学校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家长能够有组织地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参与广度不断扩大,参与深度逐渐加深,不仅关注自己孩子的在校表现,而且关注学校整体的运行发展。数据显示(图1),仅有46.7%的家长表示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高达30.2%的家长认为学校可能或确定没有成立家长委员会。调查结果说明,家校协同组织机制建设情况不理想,还未在所有学校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家长委员会机构,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理念有待落实。在已经建立了家长委员会的学校,也应注意其实效性的发挥,主要问题表现在:第一,学校和家长对“家长参与”的概念模糊不清,基本停留在参与学校活动和给学校提出建议上;第二,学校对家长的意见仅听取不采纳;第三,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未能真正代表所有家长的意见;第四,家长委员会在组织家长活动方面工作不足;第五,家长委员会成员选拔和会议召开缺乏程序和标准。

      

       图1 家长对“学校家长委员会成立情况”的评价

       2.信息沟通情况良好

       (1)沟通内容:学校注重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情况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首先需要明确沟通内容,即需要明确哪些信息应以制度化的方式向家长开放,宏观方面就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等,微观方面包括课程设置、教育活动和学生表现等。学校及时与家长沟通办学情况,不仅促使家长深入了解学校以此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而且能够帮助学校获取更多的家长资源支持,同时有助于协调学校和家长的不同立场和视角,达成教育理念的共识。数据显示(图2),大多数家长认为学校注重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情况(85.1%),仅有5.9%的家长表示在沟通内容上缺乏制度化。调查结果说明沟通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家长提供的课程、活动等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反映的问题更切合实际,提出的建议更具实效。

      

       图2 家长对“学校每学期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的评价

       (2)沟通渠道:注重家校双向沟通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应注重家校联系的双向性,并且具有顺畅多样的沟通渠道。双向性意味着家长不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不再是单纯地“配合”学校;家长的心声不再无处表达,家长的建议不再忽略不计。良好通畅的沟通渠道有助于缓解家校矛盾,释放负面能量。沟通机制的双向性具体体现在:一方面是学校与家长的沟通,80.9%的家长认为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教师能够将更为全面的信息通报给家长,同时重视并适当采纳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是家长与学校的沟通,80.1%的家长认为如果有问题能够很方便地找到相关领导反映(表1)。进一步访谈显示,双向沟通渠道主要有校长信箱、学校大型活动、家长座谈会、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家校联系本、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校园网论坛、QQ、博客或微博等,但这些途径的使用频率存在差异,家长到校与教师交流、电话、家长会、短信是较常用的沟通方式。

      

       (3)沟通频率:教师与家长的交流次数有待提高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需要以一定的沟通频率作为保证,以确保学校和家长的信息共享。如果学校过多包揽教育责任,与家长沟通次数过少,就可能导致学校不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出现家校教育理念不一致的现象,造成学校与家庭重复教育或作用抵消的结果,形成家长对学校不满的局面。数据显示(图3),87.1%的家长认为老师经常与家长交流孩子的情况,但仍有12.9%的家长表示老师与家长沟通不足,说明学校、教师应增加与家长的沟通频率,及时向家长传达学生的在校情况,了解学生的校外表现。

      

       图3 家长对“老师经常与家长交流孩子情况”的评价

       3.主体关系机制建设效果明显

       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家校协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关系原本不应出现过于矛盾的局面,但目前却由于双方关注点及专业性的不同而矛盾愈演愈烈。数据显示(图4),只有70.4%的家长认为教师与家长关系很融洽。教育观念和舆论导向致使家长过于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对教师的要求也局限于如何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上。但教师从教育本质出发则更希望培养出健康快乐、全面发展的学生。双方所处的立场不同,观念分歧,特别是当家长由于错误认识不断提出不合理意见时,家长与教师的信任基础受到威胁,双方的融洽关系必然受到影响。

      

       图4 家长对“教师与家长关系融洽”的评价

       (二)家校协同机制的差异状况

       1.城乡在家校机制、沟通和关系上差异显著

       不同地区家校协同机制的差异状况是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卡方检验显示,所有题目P<0.01,表明城区和郊区家校协同机制建设现状存在极显著差异。城区在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方面优于郊区,郊区在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老师经常和家长交流孩子问题、老师和家长关系融洽等方面优于城区(表2)。由于沟通内容的制度化和信息渠道的多样性,城区学校在信息沟通与机制建设方面更为完善。但由于城区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日趋提高,对学校教育的关注程度逐渐加深,对教师的要求愈发苛刻,学校和教师越来越难以满足家长的需求,进而影响了家校主体关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初中家校协同情况优于小学和高中

       不同学段的家校协同机制由于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不同,在学校教育实践中的重视程度有所差异。卡方检验显示,所有题目P<0.01,表明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学校家校协同机制建设现状存在极显著差异。第一,家校协同机制整体情况,初中优于小学,小学优于高中,且小学与初中差距较小,高中与小学差距较大;第二,家长委员会建立情况、老师和家长关系融洽程度,小学>初中>高中;第三,学校向家长介绍办学情况、家校双向沟通情况、老师与家长交流学生情况的频率,初中>小学>高中。结果说明初中学校最为重视家校协同机制建设,沟通渠道畅通,交流频繁,实际效果最好,小学次之,高中学校最为薄弱(表3)。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变化明显,学校和家长都希望学生能够顺利度过这一阶段,形成积极健康的性格,因此学校更为重视健全家校协同组织体系,家长更加有意识地与学校协同合作。高中阶段的学生家长关注点集中在孩子的学业成绩,缺乏对学校其他方面的了解,对教师过多的“提高孩子成绩”的要求也致使家校之间信任度不足,主体关系不够融洽。

      

       (三)家长对家校协同机制的影响分析

       1.女性家长对家校关系的评价略高于男性家长

       第一,不同性别家长对主体关系机制评价的差异极显著,P<0.01。女性家长(97.0%)对老师和家长关系融洽的评价略高于男性家长(96.6%)。说明女性家长在性别上与学校老师更易沟通,女性家长对家校关系的认可度较高(表4)。

      

       第二,不同性别家长对组织机制评价的差异不显著,P>0.05。说明不论男性家长还是女性家长,对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的评价基本一致,学校须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表5)。

      

       2.父母比隔代家长与教师沟通更为顺畅

       第一,不同角色家长对沟通机制评价的差异极显著,P<0.01,父亲(85.3%)>母亲(85.1%)>姥姥、姥爷(84.7%)>其他(80.9%)>爷爷、奶奶(80.2%)。结果说明,学校比较注重与学生的父亲、母亲沟通宣传学校的办学情况,以形成家校在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上的统一,而学生的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由于年龄大,与学校的沟通稍显不足。第二,不同角色家长对家校主体关系机制评价的差异极其显著,P<0.01,母亲(97.0%)>父亲(96.8%)>其他(95.1%)>爷爷、奶奶(94.9%)>姥姥、姥爷(94.6%)。结果说明,父亲、母亲与学校老师的关系要优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且母亲略优于父亲。学生的父母比隔代家长更易与老师交流,也更容易与老师保持融洽的关系。

       3.高学历家长对家校协同情况评价偏低

       第一,不同受教育水平家长对家校沟通频率评价的差异极显著,P<0.01,初中毕业及以下(88.1%)>中专或高中毕业(87.3%)>大学本科毕业(86.9%)>硕士研究生毕业(86.2%)>大学专科毕业(85.5%)>博士研究生毕业(83.8%)。家长工作忙、时间少以及对家校沟通频率要求高是引起高学历家长对家校沟通频率评价较低的原因之一。

       第二,不同受教育水平家长对家校沟通渠道评价的差异极显著,P<0.01,初中毕业及以下(82.9%)>中专或高中毕业(82.3%)>大学专科毕业(79.1%)>大学本科毕业(78.6%)>硕士研究生毕业(74.5%)>博士研究生毕业(73.6%)。学历越高的家长对家校沟通渠道的评价结果越低,高学历的家长对家校合作的目的价值、自我权利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对子女的要求和学校家校协同工作的期望值较高,能清楚地了解家校沟通渠道的多样化。

       4.公务员、医生、科技人员、律师等职业家长对家校沟通评价较低

       第一,不同职业类型家长对家校沟通渠道评价的差异极其显著,P<0.01,个体工商户(83.3%)>农民(82.2%)>工人(81.6%)>军人、干警(81.0%)>职员(79.9%)>自由职业者(79.8%)>教师、教育研究人员(79.1%)>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78.2%)>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78.1%)>其他(78.0%)>公务员(77.7%)>医生、科技人员、律师(74.4%)。结果说明,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人相对而言评价较高,而公务员、医生、科技人员、律师则评价偏低。这可能与相关职业的工作时间有关,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人的时间较为灵活,工作有弹性,有问题时能随时找到学校领导反映交流,但公务员、医生、科技人员、律师等职业的家长则可能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安排错过向学校反映问题的机会。进一步访谈家长了解到,工作忙的家长表达了自己的无奈:“向学校反映问题和自己的工作二者都很重要,但当时间上有冲突时,只能选择以工作为先”。

       第二,不同职业类型家长对家校协同组织机制建设评价的差异极其显著,P<0.01,教师、教育研究人员(74.9%)>公务员(72.0%)>农民(71.9%)>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71.1%)>个体工商户(71.0%)>军人、干警(70.0%)>工人(68.9%)>自由职业者(68.8%)>医生、科技人员、律师(68.6%)>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68.5%)>职员(68.1%)>其他(67.9%)。结果表明,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公务员等职业的家长对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情况评价较高,这类家长比较了解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比其他职业的家长更为了解学校是否建立了家校协同组织机制。

       5.高收入水平家长对家校协同情况评价较高

       卡方检验表明,不同收入水平的家长对家校沟通内容评价的差异极其显著,P<0.01,5001~10000元(86.5%)>3001~5000元(85.8%)>10001元及以上(85.5%)>1501~3000元(84.8%)>601~1500元(83.0%)>600元及以下(79.4%)。结果说明,家庭平均月收入较高的家长,对学校宣传沟通学校办学情况的评价也较高。经济状况相对拮据的家庭首先考虑的是生计问题,对学校办学理念和宏观目标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因此评价结果偏低。而经济状况良好的家庭,更为关注学校的办学理念、思路、目标、方法和举措等,从而判断学校能够为自己的孩子提供怎样的教育。在访谈中一位班主任谈到:“经济状况较好的家长,因为对孩子的教育期望比较高,对学校的各方面情况就比较关注,家校合作活动出席率较高。而经济状况稍差的家长,一方面教育期望不是那么高,另一方面,关注教育细节比关注宏观理念相对来说要多些。”

       三、家校协同机制的反思建议

       (一)出台法律标准,为家校协同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吸收欧美、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出台家校协同的法律政策,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给予法律条文的规定,以此提供严密的法律保障。切实提高对家校协同合作的认识,在适当条件下可允许家长带薪请假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和教育活动。第二,借鉴美国家长参与合作的国家标准,从家校交流、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活动、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等维度制订我国的家校协同国家标准,以此规范学校和家长的共育行为。

       (二)加强机构建设,促进民主平等的组织机制形成

       第一,学校需要重视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功能与制度,确立家长委员会的组成及其家长委员人选条件,明晰家长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减少行政干预。鼓励家校双方民主平等的组织机制的形成。第二,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纠正家长不了解教育的片面看法,消除家长介入学校事务会干扰学校工作的顾虑。让家长切实参与学校教育决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第三,密切家长与家长委员会代表的联系,为家长提供交流及合作的平台,汇总广大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需求,集中向学校反映。第四,建立“家长督导制”,家长督导员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监督,了解学校政策及孩子在校状况,为学校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第五,建立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教师协会,加强协同合作,保障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工作,同时区县级和市级提供制度保障,将家长参与学校的“支援性”方式逐渐转变为“管理性”方式。

       (三)建立互动机制,提高多元沟通渠道的利用率和实效性

       第一,增加家访次数,深入了解学生家庭背景与生活环境;第二,开通咨询热线,回答家长提出的有关学校课程、特殊事件、学生活动、家庭作业等方面的问题;第三,在校园网或博客中展示学生的作品和成果,为家长了解学生成长历程提供平台;第四,建立机制促进教师和家长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技术交流、讨论、协商教育问题;第五,家长需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经常以志愿者、参观者、管理者的身份进入学校,与教师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及时了解、提出、反馈、解决学校教育和孩子成长的相关问题。

       (四)关注家长需求,提供多样的家校协同方式

       第一,计划性。每学期将家校协同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制定家校合作计划,并告知家长,促进彼此之间的相互配合和时间调整。第二,连续性。家校协同工作应避免在活动时间上过于零散,保证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第三,互动性。注重学校与家长的双向交流,避免仅是学校“说”而家长“听”的单向沟通方式,将家长由听众变为发言者,提高家长参与家校协同工作的热情。第四,差异性。针对家长受教育水平的不同层次,提供教育理念宏观层面和教育方法微观层面的不同指导。举办多种形式的家长教育经验交流,为家长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对有特殊需求的家长,学校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

       (五)实现真正对话,共筑家校协同新态势

       在良好的家校人际关系和和谐氛围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实现学校与家长的真正对话,促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共筑家校协同新态势。第一,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一方面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自身办学理念和措施,另一方面把家长请进学校,了解学校的实际教育过程,从而增进家长对教师的理解,调动家长的主体精神。第二,学校需树立理解意识,与家长换位思考,在情感上与家长彼此信任,在理念上与家长达成共鸣,相互理解、平等对话、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第三,家长要消除传统的“依赖倾向”、“权威倾向”的观念,以学习者和支持者的态度参与学校活动,建构科学、合理的家校协同合作观念。

       注释:

       ①②源自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承担的北京市教委委托项目“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评价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内部资料,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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