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_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

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_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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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08)12-0012-05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的阶段性认识

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胡锦涛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概念以前

这一时期,学界的研究基本集中在对“荣辱”问题的相关研究上,概括具体研究内容,大致可分如下几类:

1.关于中国传统荣辱思想。这部分的研究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侧重于对传统文化中荣辱思想观点的提炼。如《论语》中提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即认为精英人物的榜样作用是影响社会荣辱观的重要因素。《荀子·荣辱》一篇中提出,“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从而把是否明分荣辱,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能否安身立命的前提加以强调。《管子·牧民》中提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强调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是荣辱观形成的重要条件。为了保证当时的荣辱观念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中国古代德治还采用了“引德入律”和“引经决狱”的方法,即把道德法律化,如《孝经》中就提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另一方面是在不同程度上梳理和总结了传统荣辱教育思想的内容、作用机制等,提炼了传统荣辱教育实践的方法,并且注重立足于当代中国的道德教育,赋予其时代意义。如有的学者就主要学派的传统荣辱思想内容进行专门研究,有的学者从文化类型的角度对传统“耻”文化模式进行研究,有的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传统荣辱观发挥社会作用问题进行研究,有的则注重以传统荣辱观及其实践为借鉴,提出对当代荣辱观教育与实践的启示等等。

2.关于西方荣辱思想。这部分的研究相对较为欠缺,对西方荣辱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的材料很少,散见于西方伦理思想史、西方个别国家的文化研究中。如罗国杰与宋希仁主编的《西方伦理思想史》、刘小枫的《拯救与逍遥》、美国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以及研究日本文化的《武士道》《菊花与刀》等等。在中西文化对比研究中也涉及一些,通过对比西方“罪感文化”与东方“耻感文化”获得一些启示。

3.关于马克思主义荣辱观。目前,我国理论界多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对马克思主义荣辱观有所涉及,很少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如罗国杰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以及多卷本的《中国传统道德》和《中国革命道德》等大型丛书。有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论及荣辱观问题时对经典作家相关思想的引用。相对来说,对中国共产党人荣辱观的研究,尤其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人荣辱观的研究,要多于对马恩列斯荣辱观的研究。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荣辱观研究的欠缺,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研究中一个较大的不足。

4.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荣辱观教育。专门论述这一问题比较早的有:卢泽武与詹万生合著的《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道德与文明,1983/3)、王培智的《树立共产主义的荣辱观》(东岳论丛,1983/5)、贺更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荣辱追求》(现代哲学,2000/4)、《论荣辱》(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1/4)等。这方面研究成果零星,缺乏系统性。

(二)第二个阶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以后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发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之后,荣辱观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中央领导有关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及5月24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为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也促进了学术界的研究热情,出现一批质量比较高的理论文章。主要观点集中如下:

1.荣辱观的概念。一是认知论,这种观点认为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它集中反映了社会的价值导向、人的精神状态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二是情感论,这种观点认为’所谓荣辱,就是对自我或同类的观念和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后产生的褒贬情感体验,荣辱观是一种与道德义务紧密联系的由道德内化而形成的道德情感,“荣”和“辱”本身是指道德行动主体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荣”是情感上的一种满足感,“辱”是道德行动主体的羞耻感。三是动机论,这种观点认为“荣”和“辱”本身是指道德行动主体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荣辱观是主体内在的道德信念,是主体自觉地践行道德规范的心理机制和内驱力,是道德行为主体内心的某种道德动机或影响实际动机的动机。以上几种观点各有偏颇,综合而言,笔者认为,荣或辱不仅是指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自尊或自愧的心理体验,而且是指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褒奖或贬斥。准确地讲,荣辱观应该是人们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

2.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在已有研究中,学者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的解析有两个思路。

其一,多数研究者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八条内容进行了条分缕析,逐条阐释了“八荣八耻”的涵义。如吴潜涛认为,从内容上看“八荣八耻”既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的“五爱”基本要求,也体现了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还体现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1]有学者提出,“八荣八耻”前四条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集中概括,后四条凸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有学者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为“八观”,即国家观、人民观、科学观、劳动观、人际观、义利观、法纪观和生活观。还有学者认为,“八荣”的前“四荣”就是从1949年延续下来的“五爱”,因此,“八荣八耻”的前“四荣四耻”体现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的“五爱”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也就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部分。“八荣”的后四条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相一致。有学者将当代中国理想人格的内容界定为忠、敬、智、勤、友、信、良、俭,分别对应“八荣”;而与“八耻”相对应的八恶德,可以近似地比附为奸、慢、愚、惰、敌、诈、暴、奢。这种善恶美丑的鲜明对照,扬善挞恶,使美者更美、丑者愈丑,进一步深化了道德教育的力度。

其二,还有不少研究者从内在逻辑结构对“八荣八耻”进行阐发。从载体上看,其逻辑进展是由宏观到微观的关系,如从祖国、人民到个人即是。从主体上看,其逻辑进展是由个人与祖国的关系到人与人的关系以至人自身的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层次相互关联又层层推进的逻辑体系。每一层次都是承上启下的范畴,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环环相扣,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为前提,缺一不可,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目标手段态度的统一。“热爱祖国为荣、危害祖国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前提和基础,“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和本质,二者是目标和核心。如何实现“强国富民”这一目标,必须要有智慧和本领,而智慧和本领来之于崇尚科学。只有将崇尚科学同辛勤劳动相结合,才能保证劳动的有效性;也只有将崇尚科学付诸辛勤劳动的实践,才能创造财富,达到崇尚科学的目的和本质。以什么样的精神来实现目标,需要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3.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特征。大多数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国家社会个人的统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统一,目的手段态度的统一,认知动机体验的统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统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有学者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统一,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为政理念的统一。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个人荣辱与国家、民族和集体荣辱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着眼于长远与着眼于现实的有机统一。

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道德建设范畴。吴潜涛认为,传统认为荣辱观是一个道德观,但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仅是道德观,也包括政治学、法学等范畴,更准确地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它冲破了传统道德概念,但最主要的仍属于道德范畴。

5.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功能与作用。有学者将其归纳为评价功能、导向功能、调节功能、教育功能、激励功能、警示功能、规范功能等。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

6.当前荣辱观问题上存在着的不良现象及其成因。目前在荣辱观问题上存在的不良现象林林总总,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价值选择混乱;二是是非混淆;三是善恶不分;四是美丑颠倒;五是知行脱节;[2]六是放弃自律;七是对于不正之风和无耻现象的麻木和容忍;八是荣辱界限不明;九是不以耻为耻,或以耻为不耻。新时期为什么会出现道德荣辱观的错位,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解读。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文化的多样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反映了社会进步和开放的程度,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与之相伴生的利益多样化差异、利益结构多层次交错的客观结果。但是,这种良莠不齐、价值取向多元的复杂局面又使得一些人迷失了方向。有学者认为,思想上的混乱和认识上的误区是其中一个重要缘故。当前,需要正本清源的道德理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把改革开放对一些旧有的、落后的传统道德观念的冲击和破除变成了对整个道德体系的否定;二是误以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不要和不讲道德约束和规范;三是把经济领域通行的市场经济原则放到社会生活之中,吞噬和挤压了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原则。

7.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的重大意义。学界大致分为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理论价值体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马克思主义荣辱观的中国形态和时代体现,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价值体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尤其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造就时代新人、培育社会主义“四有”公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不仅具有伦理价值,还具有法治价值。

8.党的几代领导集体荣辱观思想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我们党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对荣辱观多有论述。

有学者认为,毛泽东荣辱观是中国共产党人荣辱观的代表和体现。爱国主义是毛泽东荣辱观的思想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荣辱观的核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毛泽东荣辱观的集中体现;热爱劳动、崇尚科学、诚实守信是毛泽东荣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学者对毛泽东的荣辱观进行哲学分析,如荣辱的阶级性与普适性、荣辱对立统一性、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的辩证关系等。

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荣辱观,把知荣明耻放在树立荣辱观的首位,这是邓小平荣辱观的逻辑起点;崇尚教育和科学,尊重知识和人才,尊重劳动,这是邓小平荣辱观的突出内容;把处理义利关系作为荣辱观的基础,强调“义”对“利”的反作用,并由此出发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主张积极推进社会道德建设,是邓小平荣辱观的鲜明时代特色;关注人格和尊严,并由此生发出重视国格和民族尊严,是邓小平荣辱观始终强调的一个基本点;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作为终生追求的目标,始终是邓小平荣辱观的核心。

江泽民非常重视道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中的巨大作用,关于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内容体系,继承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和汲取、借鉴世界道德文明成果,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要方针。

9.对西方荣辱思想的借鉴。这部分的研究相对较为欠缺,对西方荣辱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的材料很少。主要文献有:王其奇的《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与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荣辱观教育》、马永富的《美国军人荣辱观形成的社会文化机制》、刘建戈的《日本的“耻”文化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共同文化根源》、邹秀春的《洛克道德法思想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启示》、郑小九的《古希腊的荣誉观念及其启示》等。从西方荣辱观教育的机制选择来讲,可以归结为:国家干预、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社会协同、个人参与、寻求国际合作。就教育方法而言,主要体现在:将以非主体性为主的教育方式转变为非主体性与主体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将以单一的德育为主的方式转变为多元的德育方式;将德育由上至下的方式与德育的公民化方式有机结合。

10.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建设和落实。对此,研究者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思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坚持“一个方向”。即把握社会主义方向。

纳入“两个全过程”。即纳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社会主义公民教育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

做到“三个结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3]把说理教育与示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利益调整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教育是基础、法律制度是保障、社会风气是关键,三者紧密结合,[4]荣辱观教育与法制建设相结合、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与坚持全面推进相结合。

坚持“四个统一”。坚持教育和管理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典型示范与群众实践的统一;坚持宣传教育与健全机制、知行合一与自觉践行、自我约束与社会监督、典型示范与群众参与相统一;荣辱观教育要抓好知、情、意、行等四个环节的统一;要整合四方力量,发挥理论的启迪力量、社会的教育力量、环境的感染力量、法制的约束力量。

把握“五个环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应该与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导向结合起来,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结合起来,与分析当前社会主要道德行为、解析社会道德领域的难题结合起来。“八荣八耻”在内容上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伦理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在途径上实现了主导意识教育与公民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实现了倡导性教育与是非观教育的有机结合,在方式上实现了正面引导与负面鞭挞的有机结合,在手段上实现了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

紧密“六个联系”。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同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要同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同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要同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

健全“七大机制”。即动力发生机制、有序工作机制、协同作用机制、能动接受机制实现、效益评价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制度约束机制。

处理“八个关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超越与现实的关系、道德理想与道德利益的关系、道德奖赏与道德惩罚的关系、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关系、“衣食足”与“知荣辱”的关系。

这一时期,研究涉及面广,研究深入,成果较多,但毋庸讳言,与社会现实需要相比,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突出表现为集中研究少、分散研究多,知识读本较多、系统研究缺乏,创新研究少、重复研究多,深度研究少、一般研究多,并且后期有淡化、泛化、庸俗化的倾向,降低了社会主义荣辱的理论价值,因而在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上仍有加强和改进的必要。

(三)第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

1.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几个方面一起整体研究。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随后,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研究,成为研究热点。着重在于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之间相互关系研究,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大多数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树立共同理想,就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就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打牢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吴潜涛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各有其特定的含义: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从根本上说是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价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对国家、民族追求的未来美好发展前景的价值认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对实现共同理想的动力之源的价值认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公民思想行为选择标准的价值认同。[5]

有学者认为,从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高度来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可以说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导向性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目标性因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思想支撑性和思想背景性因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伦理道德上的基础性因素。还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旗帜所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支柱所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所在。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同其他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由高到低、由理论到实践、由思想到行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框架结构。

2.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方法途径研究。吴潜涛等学者认为,应把耻感教育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研究,注意区分“耻”“辱”的不同内涵,“耻”和“辱”虽然都是当行为主体的人格尊严受到某种损害时而产生的一种心理体验,但产生这种心理体验的外在条件是不同的。如果行为主体的人格尊严受损害的原因来自于行为主体自身的思想或行为,那么,所产生的羞愧心理,即“耻”;如果行为主体人格尊严的损害来自于他人或社会,那么,所产生的羞耻心理,即“辱”。我们通常所说的耻感就是这种羞愧感和羞耻感的统称,是指行为主体在接受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时产生的一种内疚、自责、惭愧等心理体验。[6]耻感的特殊性就表现在:它不仅让人从否定的方面把握善,使人们拥有了对善的认知,而且在这种认知形成的基础上,耻感本身还具有一种促使人们努力实践善的冲动的优秀品质。也就是说,耻感可以对人产生一种反向的激励。

二、简要的评价和思考

第一,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已有研究尽管涵盖了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关的诸多方面的内容,研究者们所讨论的主题也很广泛,但不少研究不够深入,有的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理解不到位,对社会主义荣辱观鲜明的科学性、民族性、时代性和开放性、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分析不透彻,尚需要进行开拓性研究。比如,对传统荣辱观继承和创新的研究,荣辱观教育的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问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渊源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研究等。

第二,解决好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的操作性对接问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乃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解决好认识、认知、认同的问题,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把政治与伦理、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目前的研究很多都是抽象的逻辑推演,缺乏翔实可靠的实证分析和数据说明,从而流于一般的理论说明和观念叙述。这样的研究成果固然有其价值和意义,但其明显的弊端是针对性不突出,科学性和指导性也相对较弱。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的创新,目前应当立足于人们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存在的与荣辱观有关的思想问题和行为表现,加强对日常生活荣辱观“真问题、实问题”的知性揭示和现实批判。[7]

第三,继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践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要把握理论的生长点,保持研究的持续性。由于理论反映和跟踪实践的频度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大为提高,理论宣传和研究中往往会存在“跟风现象”,从而导致对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也会形成“季风性”甚至“阵风性”研究。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要潜心研究,特别是当前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研究其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探讨用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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