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传统文化创新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湖北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创新调研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传统文化论文,民族论文,湖北论文,调研报告论文,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实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新,是学术界一直在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除进行理论研究之外,应当关注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创新的实践,通过总结人民群众文化创新经验,进一步探寻民族文化创新的方法和路径。
湖北民族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工作,在民族传统文化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04年7—8月,笔者对该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创新的状况进行了调研,觉得其中许多做法具有启示意义,值得借鉴。
一、文化创新的成功实例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地区生活着土家、苗、侗等20多个少数民族,民族传统文化内容十分丰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交流的频繁,许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民族文化事象或已经消失,或面临消解。实践证明,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进行创新,使其具有生机与活力,是传统文化走向新生的必由之路。湖北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成功。
1.从“跳丧舞”到“巴山舞”:传统丧葬舞蹈转换为现代健身舞蹈。“跳丧”是土家族传统丧葬习俗。土家老人去世后,要在灵堂的棺材前,架起牛皮鼓,击鼓而歌。人们绕棺材随歌起舞。赤膊汉子们踩着鼓点,跳着似虎似猴的舞步,阵阵高歌。这种送悼亡人的活动,土家人称之为“撒尔嗬”,汉语叫“跳丧”。“跳丧”习俗今天在湖北土家族地区仍然流行。对于这种民族文化特征浓厚的丧葬舞蹈,民族文化工作者一直在探索对其进行改造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长阳自治县文化工作者便对跳丧舞进行发掘整理、加工改造。在保持原音乐基调和基本舞步基础上,加上了一些摇滚音乐和现代舞的轻快步伐。改编后的跳丧舞,活泼明快,人们称之为“巴山舞”。由于较好地体现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巴山舞深受群众喜爱,很快在机关、学校、厂矿中推广普及。1987年《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了长阳盛行巴山舞的报道,1990年《光明日报》以《土家山寨迪斯科》为标题,报道了巴山舞在长阳山区深受欢迎的情况。1990年在桂林举行的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长阳运动员表演的巴山舞荣获表演项目二等奖。2000年,覃发池等文化工作者对巴山舞进行进一步改造,使之成为广场健身舞蹈。改造后的巴山舞在浙江台州举行的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广场歌舞比赛中荣获金奖。经过20多年的改造和探索,跳丧舞由最初的丧葬舞蹈变成今日的健身舞蹈,成为国家体育总局向全社会推荐的全民健身运动舞蹈。
2.“清江舞”:融会多种民族舞蹈的结晶。鄂西清江流域生活着土家、苗、侗、瑶等多个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音乐舞蹈。最近恩施州文化工作者创造了一种融土家、苗、侗等民族传统代表性舞蹈于一体的新舞蹈——“清江舞”。具体来说,清江舞在保留摆手舞、跳丧舞的主要动作基础上,吸纳现代劲舞、街舞的一些要素,成为一种广场健身舞。清江舞诞生后,深受群众喜爱。时下,恩施州男女老少争跳清江舞。清江舞的诞生是民族传统文化创新的结果。
3.《土里巴人》:土家族传统婚俗的创新性成果。土家族传统婚俗内容丰富,其中许多内容体现了土家民族高尚的情操、健康的精神风貌、积极的人生追求。民族文化工作者陈洪通过数十年的探索研究,创作了土家族婚俗歌舞剧《土里巴人》。《土里巴人》以土家族婚俗中“哭嫁”、“找摸米”等主要文化事象为题材,对其进行提炼加工,用系列舞蹈剧的形式,展现土家族婚俗全过程。整个舞蹈剧洋溢着热情、喜悦之情,表达了土家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该作品获1999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第五届中国“文华大奖”。《土里巴人》以雅文化形式表现俗文化,是通俗文化高雅化的成功范例,是又一种类型的民族传统文化创新。
4.山歌的传承和创新。湖北土家族地区是山歌的海洋。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家人,祖祖辈辈爱唱歌。他们用歌声抒发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向往。各地区对山歌资源十分重视,积极收集整理长期流传在民间的歌谣,如20世纪50—80年代,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部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歌谣近万首。恩施州利川市每年举办全市范围内的山歌擂台赛,以此传承山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湖北民族地区十分重视对传统山歌的创新改造,使其内容具有时代气息。不同时期文化工作者均成功地改编了许多歌谣,这些改编后的歌谣较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如利川市文化工作者对《种瓜调》进行改造,于20世纪80年代推出了享誉世界的民歌《龙船调》。长阳改编的《丰收调》、《一支山歌飞出岩》、《开创世界我工农》等山歌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从长阳唱到北京城,唱到日本东京,受到国内外专家和广大听众的称赞。恩施州新近改编的《喝茶歌》、《凤凰歌》、《巴山谣》、《伙计歌》等山歌深受群众喜爱。
5.土家族传统节日“女儿会”的变迁。女儿会是土家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身着整齐新装的土家姑娘,齐聚集镇,相互诉说情意,对唱山歌,挑选意中人。湖北恩施市对“女儿会”进行改造,除保留男女诉说衷肠、对唱山歌等传统内容外,增加了拔河、抵杠、现代健身舞蹈表演和商贸洽谈等内容。经过改造后的“女儿会”,内容更加丰富,更加贴近人们生活。
6.长阳《南曲》的发展与创新。长阳《南曲》源于元曲和明清小曲,是极富地方特色的剧种,长期以来为当地人民所喜爱。茶余饭后,听弹奏《南曲》,已成为长阳土家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长阳县文化工作者认识到,《南曲》艺术要传承,必须进行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他们在继承传统曲目基础上,创作了大量新南曲曲牌和唱词。这些曲牌和唱词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如新长阳南曲《巴山妇女》获全国第十一届群星奖曲艺类优秀奖。
以上仅是湖北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创新的部分实例。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基础上的文化创新成果,不胜枚举。如土家婚俗剧《骂媒》在2001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获三等奖,《背篓人生》获湖北省新人新作奖。
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为文化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化创新是在保护、继承基础上进行的。民族文化要实现创新,首先必须保护好传统文化。湖北民族地区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成效的工作,为文化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设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恩施州在民族传统文化浓厚的地区,建立“民族文化之乡”,设立生态保护区。如利川柏杨为“山歌之乡”,恩施山岔为“傩戏之乡”,来凤百福司镇为“摆手舞之乡”等。与此同时,在宣恩小茅坡营建立苗族文化保护区,在恩施黄泥塘建立侗族文化保护区。长阳自治县在清江流域的资丘、渔峡口等乡镇建立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2.制定民族文化保护条例。民族传统文化最为有效的保护是立法保护。恩施州经过近3年的工作,制定了《恩施州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该条例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范围、保护方法与措施、破坏民族文化的惩处等都有较为详细规定。目前,该条例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于2004年底通过执行。长阳、五峰也正在开展制定本区域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工作。
3.开展民族文化资源普查,建立民族文化资源信息库。湖北民族地区十分重视民族文化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目前正在对本区域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普查,包括搜集新的民间歌谣、民间故事、民间传说,了解主要民族文化事象的流存范围,搜集民间艺术大师的个人资料。通过文化普查,建立民族文化资源信息库。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仅长阳县到2002年止,就摄制了音像资料91件,整理文化艺术档案926卷,出版了200多万字的“长阳民族文化资料”和由16本著作200万字组成的“长阳巴土文化”丛书。
4.开展“寻访民间艺术大师”活动,命名、表彰民间艺术大师。民间艺术大师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方面作用甚大。保护民间艺术大师,让其艺术得以传承,对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意义重大。2003年,恩施州开展了“寻访民间艺术大师”活动。通过半年的努力,评选出“傩戏”大师谭学潮,“地龙灯”大师邓斌,“摆手舞”大师彭昌松,“肉连响”大师吴修富,“撒尔嗬”大师邓习稳,“堂戏”大师谭文碧,“耍耍”大师董兴林,土家“花灯”大师范盛齐,“还傩愿”大师黄茂庭,“柳子戏”大师谭文友,“灯戏、木偶戏”大师廖南山,“丝弦锣鼓”大师肖茂荣,“闹灵歌”大师陈生源,“滚龙莲湘”大师周树庭,山歌王牟奇祥、杨富芝共16名恩施州民间艺术大师。2003年6月,恩施州人民政府对16名大师举行了隆重的命名、表彰暨民间艺术表演大会。对于命名的16位大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16位大师所传承的是鄂西十多种民族文化。“寻访民间艺术大师”活动,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唤起人们对民间文化的重视起了重要作用。2003年8月26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对为发展民族民间文化做出贡献的民间艺术大师进行表彰。授予民间故事家孙家香等20名同志为“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田科菊等10名同志为“民族文化建设功臣”、田玉成等10名同志为“优秀文艺工作者”称号。有关乡镇对本区域内的民间艺人也进行保护和表彰。2003年,长阳资丘镇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一批“优秀民间艺人”、“民间文艺新秀”和“优秀山歌手”。覃好松等8名同志为优秀民间艺人,刘远平等3人为民间文艺新秀,向宗元等4人为优秀山歌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搭建传统文化继承、创新的舞台
文化要传承和创新,必须进行文化实践活动。湖北民族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此传承、创新民族传统文化。
1.通过举办乡镇文化节,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湖北民族地区举办乡镇文化节时间早、持续时间长。长阳自治县乡镇文化节历史悠久,成效最显著。1973年,素有“山歌之乡”之称的长阳乐园乡成功举办首届歌会。长阳县乡镇文化节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从1973年到2003年,该县乡镇文化节坚持了31年,共举办200多次。伴随时代的演进,乡镇文化节特色更加鲜明。渔峡口镇的“伴峡艺术节”,都镇湾乡的“金栀文化节”,高家堰乡的“根艺盆景文化节”,火烧坪乡的“高山蔬菜文化节”……这些主题鲜明的文化节,对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随着时代发展,文化节的模式也不断创新,由最初的“政府出钱,大家看热闹”,变为“政府搭台,部门唱戏,文化经济相结合,人人参与,个个受益”的新型节日。“薅完草,插完秧,不甩泥巴进歌场”,是广大群众参与文化艺术节的真实写照。乡镇文化节继承、发展了民族民间文化,壮大了队伍,为普及提高民族文化艺术创造了条件。
2.通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社区文化是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将民族传统文化引入社区文化活动中,既丰富了社区文化的内容,又传承、发展了民族传统文化。例如,为了让生活在城市的人们了解土家族摆手舞,恩施州民委将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摆手舞队请进恩施州城,进行表演,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人们对土家族传统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长阳县十分重视在社区文化中引入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2000年长阳文化广场建成后,成千上万的群众早晚聚集广场,跳“巴山舞”,唱具有时代特色的土家山歌。
3.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从属性来看,文化可分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既可以使文化转化为生产力,创造经济收入,帮助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又是传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方式。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使民族传统工艺、民族传统艺术等在现代社会获得生存土壤,得到传承和发展。长阳自治县借助旅游,发展文化产业。该县文化馆投资270万元建立民俗文化村,从事土家歌舞营业性演出,用木雕、编织、印染等民族传统工艺,制作加工旅游文化产品。2002年民俗文化村对外演出收入321万元。县民族歌舞团组织民族歌舞演出,2001年收入21万元。资丘镇文化站在旅游景点,组织民间艺人表演土家族歌舞,2001年收入1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许多民族传统文化事象因为有旅游这一新型载体而获得了生存的土壤,为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创新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使文化创新有了经济基础。
4.通过文艺汇演,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文艺汇演是传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恩施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对文艺汇演十分重视。恩施州每两年举行一次“民歌、民族舞蹈、民族小品”的三民调演。长阳县每四年组织一次农村文化表演,每三年举办一次企业文化展演,每两年举办一次“夷水乡音”青年歌手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文艺汇演,每年举办一次“少儿美术大赛”。每一次大型文艺汇演,都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再创造。
5.通过举办民族节日,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民族节日在传承民族文化中有重要作用。根据恩施州民委建议,恩施州人民政府将“摆手节”、“女儿会”、“牛王节”、“州庆”列为全州四大民族节日。长阳县、五峰县也将“祭向王”、“县庆”列为重要民族节日。节日期间,既要举办一系列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也要推出一些具有现代气息的新的文艺作品。这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有重要作用。
6.通过对中小学生进民族文化知识教育,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恩施州在全州中小学中推行“三个一工程”,即“讲一个民族故事、唱一首民族歌谣、跳一个民族舞蹈”。这种民族文化知识传播、教育活动,对于青少年继承民族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在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文化创造过程中,各地区始终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弘扬和继承民族传统文化中积极向上的文化因素。如在文化活动中注意宣传、推介土家族、苗族传统优秀道德思想,张扬少数民族积极向上、吃苦耐劳、不畏艰辛、勇敢顽强、率直朴实、诚恳好客的民族性格。
二是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将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内容加以剔除,增加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思想和内容。如新的土家族山歌走出了传统山歌多讴歌爱情、叙说历史传说的狭小圈子,增加了宣传党的政策、国家法规、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及科技知识等内容。
三是在继承传统有生命力的文化形式基础上,增加新的文化形式。
通过开展一系列文化活动,民族传统文化在新形势下,获得了新的生存土壤,得到继承与发展。
四、建立县、乡(镇)、村、文化中心户四级联动的文化工作模式,创新民族文化工作形式
民族文化继承与创新,必须要有适当的工作形式。经过长期探索,湖北民族地区探寻出了县、乡(镇)、村、文化中心户四级联动的文化工作模式。
县委、县政府在文化工作中负责制定规划,组织重大活动,打造文化精品。如长阳自治县每四年组织一次农村文化表演,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发现民间艺术人才;每三年举办一届企业文化展演,展示企业文化风貌,促进企业发展;每两年举办一次“夷水乡音”青年歌手大赛,发现和培养青年艺术人才;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文艺汇演,每年举办一次“少儿美术大赛”,发现和培养后备人才。以上活动,近五年来共开展了150多次。该县每年都要规划文化建设精品项目,组织人力、物力完成计划。
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本区域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有自身特色的文化艺术节,按照“一乡一品”原则,打造民族文化品牌。1998年以来,各乡镇每年均举办文化艺术节。来凤县百福司镇的“摆手舞”、巴东县野山关镇的“撒尔嗬”、恩施市山岔乡的“傩戏”、鹤峰县燕子坪镇的“柳子戏”、利川市柏杨镇的山歌,等等,是乡镇文化艺术节催生出的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
村是文化建设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民间文艺队,指导文化中心户开展文化活动。湖北民族地区各县、市重视村级文化建设。目前,长阳自治县在140多个村建起了文化室,为使村级文化建设取得成效,该县开展“文化先进村”建设活动,拟在“十五”期间建立100个文化先进村。
文化中心户,或是当地公认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热心人。他们积极参加县、乡(镇)、村组织的文化活动,在当地文化建设中起带头示范作用。2003年长阳自治县有500多个文化中心户,“十五”期末,该县文化中心户将达到2000个。
县、乡(镇)、村、文化中心户四级组织,从不同层面开展活动,工作上各有侧重,功能上相互整合、相互补充,为传统文化继承和创新提供了运行机制保障。
五、多方着手,建立文化创新保障体系
民族传统文化要实现继承和创新,必须具备相应的保障条件。湖北民族地区在创造这些条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民族文化创新提供了保障。
1.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文化工作的重视。恩施州委、州政府重视文化工作。1998年底,州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充分体现民族特色,为进一步打好民族牌创造一个好的文化氛围”。2003年初,在该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州政府提出,“加强民族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在继承中研究,在研究中提升,在提升中整合,努力建设文化大州。”长阳县委、县政府一贯重视文化工作。2001年,长阳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名县”的目标,将文化建设列为全县三大发展战略(文化名县、旅游大县、经济强县)之一。文化工作被提到新的高度,全县上下形成了“文化兴县”的共识。2002年,长阳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的意见》,对文化工作的开展、文艺人才的培养、文艺精品的创作、文化产业的发展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制定了包括“对文化产业税收实行先征后返”在内的一系列新政策和措施。2003年,长阳县委、县政府又做出了《关于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制定了许多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除政策保障外,湖北民族地区对文化发展的有关具体问题作了妥善安排。第一,建立健全文化工作机构。湖北民族地区各地成立了有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文化工作。第二,落实文化部门的编制,保障文化工作者的待遇。为保证文化工作正常进行,湖北民族地区各级政府优先保证文化单位编制。第三,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投入。在经济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湖北民族地区通过制定政策,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投入。如长阳县建立了“巴土文化创作基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基金,形成了政府、民间多种渠道投资文化建设的新格局。第四,改善文化设施。湖北民族地区重视文化设施建设,恩施州各县市近年均新建了文化广场,扩建了文化馆、图书馆,各乡镇文化站的条件也得到改造。村级文化活动室也建立起来,乡村文化活动室普及率达95%。
2.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为民族文化创新提供体制保障。近些年来,湖北民族地区不断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以期建立文化发展、创新的激励机制。恩施州文化部门实行全员聘任制,政府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进行重奖。长阳县在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全员竞聘,并实施“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一体化模式。”这种模式受到湖北省文化部门的充分肯定,湖北省文化厅向国家文化部推荐这一经验。文化体制改革,消除了文化发展体制上的障碍,调动了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从事文化创新的热情,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动力。
3.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包括社团在内的民间组织在民族文化的保护继承创新中有重要作用。湖北民族地区民间社团较为发达,如2004年长阳县有民族研究会、民族文化艺术协会16个,会员406人,在各种艺术协会登记的民间艺人580多人。聚集大批专家的民间社团在民族文化创新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恩施州民族学会搜集大批民族文化实物,整理了该州柳子戏、堂戏、摆手舞、灯戏、南戏、傩戏等民间戏剧作品,出版了由12本著作组成的民族文化丛书。长阳县民族文化研究会、民族文化艺术协会对巴文化、土家族历史文化进行了深入研究,收集整理大批文献资料,出版了200多万字的长阳民族文化资料和20多本长阳民族文化书籍。社团组织就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向政府献计献策,许多建议为政府所采纳。
4.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为文化创新提供人才保障。文化工作者队伍素质直接关系着文化的发展。湖北民族地区十分重视文化人才的培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恩施州民族歌舞团、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一方面送现有人才到艺术院校培训提高。另一方面,深入基层,发现人才。对于急需的人才,大力引进。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文化艺术教育,接受系统艺术培训的学生不断增多。许多地方成立了“少儿文化艺术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培育后备人才。
5.文化人的高度自觉。湖北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创新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大成就,与当地文化人的高度自觉分不开。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对本民族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如陈洪从事民族文化研究工作30多年,对长阳南曲等民族艺术有着执着地追求,创作了《土里巴人》等有很大影响的文艺作品。田发刚、向国平、祝光强、唐洪祥、谭宗派、张兴发、刘光荣、龚发达、张溪州、陈金祥、覃发池等大批文化人,或从事民族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或致力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创作与推介,为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
六、对策与建议:湖北民族传统文化创新经验的启示
湖北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创新的基本经验,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开展文化创新有借鉴作用。透过湖北民族地区文化创新工作,我们认为,民族传统文化要发展、创新,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1.文化创新要以保护传统文化为前提,继承传统文化为基础。文化创新不是能凭空实现的,要以丰富的传统文化为基础,传统文化越丰富,文化创新才有更多可供选择的素材。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文化的基因库,为文化创新提供丰厚的土壤。一个传统文化消失殆尽的民族,实现文化创新,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对于文化创新是十分必要的。湖北民族地区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为文化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化创新是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进行的,或要吸纳传统文化有价值的内容,或要沿用传统文化有生命力的方式。完全离开传统文化的文化创新是不存在的。湖北民族地区“巴山舞”、“清江舞”都是在继承传统舞蹈基本形式和部分内容基础上产生的。
2.不断探寻新形势下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形式和载体,使传统文化获得生存土壤,是民族传统文化继承、创新的重要条件。民族传统文化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载体传承的。随着时代发展,以前的载体或者业已消失,或者与时代不相适应,正在失去其存在的条件。传统文化要传承、继承,必须寻求新的载体。湖北民族地区以民族节日、重大活动、旅游、文化产业为载体,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取得成功。各地区都应当不断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民族文化传承形式和载体,这对民族传统文化实现继承和创新非常重要。
3.文化创新必须大力吸收现代先进文化要素,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文化创新不是传统文化内容的简单加减、增删,而是文化的再创造过程。必须要在继承传统文化积极内容和有效形式的基础上,吸纳新的文化要素。只囿于传统文化内部,不吸收现代进步文化要素的文化创新是难以实现的。湖北民族地区文化创新较好地把握了这一点,如“巴山舞”是在摒弃了“跳丧舞”的传统禁忌,吸收交谊舞、迪斯科等现代舞蹈的许多要素基础上,根据当代健身运动的要求,创作而成的一种新舞蹈。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体现时代要求,按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大力吸收现代先进文化要素,创造鲜活的文化形式,是实现民族文化创新的关键。
4.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活动是文化创新的源泉,必须积极支持和努力推动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人民群众在文化实践过程中,会创造出许多新的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各地区要为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把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使人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起来,为文化创新提供不竭的动力。湖北民族地区十分重视群众文化工作,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为文化创新打下了牢固基础。
5.文化创新要注意突出民族特色,打造文化精品。湖北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创新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大成绩,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主要是突出了民族特色,树立了精品意识,把生产、推介优秀作品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来抓。《龙船调》、《一支山歌飞出岩》等风靡全国的优秀山歌,《土里巴人》等优秀歌舞剧,“巴山舞”、“清江舞”等健身舞蹈,均是推行精品战略的硕果。实践证明,民族传统文化只有出精品,才能走出山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6.文化创新要有强有力的保障系统。湖北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创新实践表明,建立强有力的文化创新保障系统十分重要。文化建设保障体系应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委、政府重视文化工作,制定出文化发展创新的政策和规划。二是培养大批民族文化建设人才,创造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以出作品、出精品为目的的激励机制。三是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建设。四是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加强民族文化产业建设,加大对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为文化创新提供经济保障。
7.必须同时发挥政府、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文化工作者在文化发展、创新中的作用。文化创新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不同组织发挥作用。政府在文化创新工作中具有领导、规划、组织、协调作用。学术团体等民间组织在文化创新工作中承担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文化工作者是文化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文化创新工作中对具体文化事项进行提升和升华。湖北民族地区正是同时发挥了上述各方面力量的作用,文化创新工作才得以积极开展,并取得明显成绩。
(注:本文中有关数据来自相应地区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