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的理论内涵与廉政文化建设_廉政论文

廉政文化的理论内涵与廉政文化建设_廉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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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10]09-0008-04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可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本文拟探讨廉政、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三个概念的内涵,尝试对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纯理论上的推导,以便能够得出更加系统的看法。

一、廉政的内涵

界定廉政文化的概念与内涵,首先要界定廉政的概念与内涵。在古代,“廉”为官德,“政”者“正”也,“廉政”的涵义与“廉正”相同。“廉正”的本意为刚直、方正、正直。在当代,廉政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人们对廉政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在笔者看来,所谓廉政,就是指廉洁的政治生活,是廉洁的政府和廉洁的社会、廉洁的个人和廉洁的群体以及以廉洁为导向的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在一个国家(地区)之内,对于政府而言,所有的公职人员都习惯以诚实、合法的劳动手段获得所享受的全部生活资料和事业上的成功,并且不以增加社会负担或者降低管理和服务效率为代价;对于社会而言,所有的公民、团体、法人都习惯以合法劳动、公平竞争的方式谋求自身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解决,而不企图借助于公共权力的不当运用来实现目标。换句话说,在理想状态下,廉政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之中,人们不论自己是何种身份,都愿意并且能够总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获取生活资料,追求成功,始终对公共权力的正确运用保持恰当的敬畏,并且完全了解和接受这样选择的意义。

(一)廉政是所有人的事情

从表面上看,廉政是公职人员的运用权力的方式,只与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相关,而从根本上说,政治是所有人的事情,廉政是所有人的政治生活方式。任何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公共权力的运用联系在一起,当政治腐败肆意蔓延的时候,没有人的生活是真正高尚的。而在现代社会,在朝的身份和在野的身份、领导的身份和被领导的身份是经常可以互换的。

(二)廉政的标准、基础和目标是公平正义

廉政不但限制公民以公共权力谋求不法利益,而且禁止公民通过服务于公共部门或者通过影响公共部门的途径谋求超过具体社会的公平正义所能承受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在法律并非良法的时候,道德、风俗、习惯、民意乃至于个人的感受,就成为廉政的真正守护神。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表明,如果官员普遍贪赃枉法,那毫无疑问是政治腐败,而官员人人守法,不贪污、不受贿,却并不就意味着政治的清廉。在这个问题上,古代中国有“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为廉矣”之说。那么,什么是“义”?就是“天理之所宜”。[1]

(三)廉政的宗旨是关心人,保护人

廉政对人的关心和保护体现在:(1)廉政是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保护。弱势群体能够在无需付出额外成本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努力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2)廉政是对强势群体的关心和保护。在当今世界,“众善常行”也许并不能保证一个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只要“诸恶偶作”就足以毁掉人的一生。廉政尽可能使贪婪的人、一时糊涂的人、肆意妄为的人、在左右为难中不能作出正确选择的人失去自我毁灭的机会,使谨小慎微的人、一心向善的人如愿以偿。在绝对清廉的政治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因腐败而毁灭,也没有任何一个腐败的人奢望不受任何惩罚,同时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胁迫、诱惑或者不经意地推动他人走向腐败。(3)廉政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廉政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局面,力图避免不同群体的激烈冲突,避免社会矛盾的累积和激化,这对所有人都是一种关心和保护。(4)廉政为每个人追求道德完善提供良好的环境。只有在廉洁的政治环境中,“我欲仁,斯仁至矣”才成为现实,至少是没有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四)廉政在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健康生活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意味着人们在面对完善或者不完善的法律、制度、道德时,在面对纯朴或者不纯朴的社会风气、良好或者不良好的社会习俗以及各种难以预测的困难和压力时,总是能够作出合乎公平正义原则的正确选择。人的正确选择是廉政的根本,而错误选择则导致腐败的发生。历史和现实中的腐败现象,绝大部分都不是由于对法律、制度、道德等的无知而产生的,有所谓的明知故犯,也有所谓的身不由己,以及所谓的心存侥幸、放松警惕等,实际上都是选择了错误的生活方式的结果。毫无疑问,完善的法律、制度、道德可以帮助人们作出正确选择,但并不能保证人们总是作出正确选择。决定人们作出何种选择的东西,永远都在人的身上,这些东西以尚未被人充分认识的状态存在着,既包括心理的因素,也包括生理的因素,既可能是先天的,也可能是后天的,或者是它们的混合体。所以,一方面是法律、制度、道德、风俗等的状况,另一方面是人们在面对这些东西的时候能够作出多少种选择和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就成为廉政的根本问题。

二、廉政文化的内涵

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对廉政文化的定义是形形色色的。在笔者看来,廉政既是一种健康的政治生活方式,本身就已经具备了文化的属性,因为文化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内与时代所需要的、理想的、有序的共同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这种活动和产品既以有形的方式体现在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宗教、道德等领域,也以纯粹无形的方式体现在人的心中,既是可以描述的普遍的集体意识和行为模式,又是无法摹绘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心理和行动轨迹。廉政在本质上就是文化,文化建设必然包含廉政内容。廉政文化就是人们廉洁从政的事实和趋势,是一切有助于人们作出廉洁从政选择的事物、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和社会心理等的总和。

(一)廉政文化是动态的

廉政文化可能是一种正在生成的趋势,也可能是一种已成的事实,或者是正在消解的东西。这无论是从全世界的范围来考察,还是从一个国家和地区内部来考察,都必定如此。目前有些国家和地区腐败现象极少发生,对于这些国家和地区来说,廉政文化是一种已成的事实。但即使是已成的廉政文化,也有一个生成的过程。目前有些国家和地区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但廉政文化可能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正经历一个艰难的生成阶段。正在生成的廉政文化有几种情形:一种是枯草又逢春,即原有的廉政文化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暂时隐人地下,但在条件适合的时候又重新冒出地面,有如中国古代王朝更迭历史中的那种情况;一种是故园栽新苗,即对于本国、本地区而言完全是新质的廉政文化正在生成之中;一种是老树嫁新枝,即将其它国家和地区已成的、异质的廉政文化嫁接到本国、本地区正在瓦解的廉政文化上。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廉政文化是生成的,而不是已成的。

(二)廉政文化是多层次的庞杂的系统

无论是已成的还是生成的廉政文化,都至少应该包含“事物”、“制度”和“心理”三个层次,[2]并且是相互联系的。廉政文化中的“事物”包括能够起到提醒、警示和示范作用,有助于人们净化灵魂和提升境界的场所、设施、平台、图书、榜样、景物以及违法必究的事实等。廉政文化的“事物”中,违法必究的事实是最重要的。廉政文化中的“制度”包括有利于人们正直做人和正确做事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律制度、教育制度、家庭结构、社会结构、人际交往模式、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廉政文化中的“心理”是指公职人员和社会大众的个体心理,包含人们对于生存和发展的理解,尤其是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关系的处理,在面对与廉政有关的“事物”和“制度”时如何反应、如何选择等。在廉政文化中,“心理”时常是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但又是必须加以琢磨的东西。在廉政文化系统中,“事物”、“制度”、“心理”三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而从根本上说,廉政“事物”和“制度”的创设,乃在于使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个体心理和团体心理在任何一个基于廉洁政治期待的观察者那里都是可规范的和可预测的,都是一个个“白箱”而非“黑箱”。当每个人都对公平正义的生活方式有共同的理解,都视公平正义的生活方式为理所当然的时候,“制度”就会得到最好的遵守,“事物”就得到最好的诠释。

(三)廉政文化是和它的加强因素以及干扰因素共存的

廉政文化处于社会大系统之中,它的生成和存续不但取决于自身的生命力,而且也受制于各种各样的加强因素和干扰因素。如果干扰因素的作用远远大于加强因素的作用,任何种类的廉政文化之花都终将凋谢。廉政文化的加强因素包括:(1)崇尚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国际政治和经济交往;(2)经济高度发达、持续稳定以及每个人只需遵德守法就能够获得体面生活的现实和远景;(3)真正彻底的、为全体成员所真切感受到的财物共享格局而非虚假的、概念化的财产公有制;(4)被认为是由于严重不公造成的社会长期动荡、混乱不堪的历史感受等。廉政文化的干扰因素包括:(1)金钱至上的人生观和社会发展模式;(2)等级社会结构和等级观念,而不论这种等级结构是以何种面目出现;(3)个人生存主要依赖于家庭而非依赖于社会的状况;(4)经济发展与政治腐败相伴随的事实;(5)过于弹性的思维模式;(6)绝对排斥共享精神的私有制等。与此同时,还存在着许多既可能是廉政文化的加强因素又可能是廉政文化的干扰因素的事物,例如:(1)对外开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在这种格局中,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既可能走向更加廉洁,也可能走向更加腐败,甚至有可能由廉洁走向腐败;(2)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和相互制衡的权力一样,都既可能是反腐的利器,也可能是反腐的锁链;(3)社会舆论并不只有一种声音和面貌,相互矛盾的社会舆论中既包含廉政文化的加强因素,也包含廉政文化的干扰因素;(4)在事实上或者在观念中延续的传统生活方式;(5)好名、嗜利、嫉妒、仇恨、报复、幸灾乐祸、胆小怕事、自认救世主等心理,都可能加强也可能干扰廉政文化的生成和存续。

(四)廉政文化的功能主要是帮助人们作出正确选择

廉政文化应该是人生的导航图,是为着帮助人们顺利地达到善的彼岸而精确设置的,它充满着对人的关怀,浸润了友善。廉政文化不但告诉人们什么是能够做的,什么是不能够做的,而且帮助人们总是能够做他们应该和必须做的。具体说来,主要是:(1)告诉人们什么是正确的选择。人生的灾难性后果经常与某个事情上的错误选择或者是放弃了作出正确选择的机会联系在一起,而当错误已经铸成,人们却习惯性地将之归结为对于正确选择的无知。这并非总是托词。因为了解法律条文和熟悉道德规范并不等于在具体事情上知道什么是正确选择。廉政文化必须起到帮助人们即使在没有先例可资参考的事情上,也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是符合法律精神和道德规范的正确选择,并且知道选择制订怎样的法律和道德是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2)为人们提供正确选择的行动方案。对于正确选择,不光是要能知,而且要能行。行要有可行的行动方案,廉政文化必须包含多种可行的方案供人们行动时选择,是一些非常具体而不是笼统的路线图。(3)廉政文化给作出正确选择的主体提供各种支持。廉政文化至少应该提供如下的支持:精神上的支持和利益上的支持,并且这些支持不仅给予广大的民众和民间团体,而且给予公职人员、政党和政府。越是作出正确选择的人,越迫切需要支持,才能坚定其决心,激发其积极性和潜力。廉政文化不是政府与社会之间、官员与平民之间相互指责不休的文化,而是正直的人与正直的人相互支持共同反对腐败现象的文化。廉政文化所应提供的精神上的支持最重要是提供一种强有力的价值标准,使行动者凭借着这样的标准,足以抗拒其它价值标准的干扰,保持心灵的安宁。廉政文化所应提供的利益支持主要是适当的保障与补偿机制及其认同。

三、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

廉政文化建设就是建设一种廉政文化,换句话说,就是以政府、政党和民间社会、国际社会的合作与互动为基本推力,通过各种合法、合适的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完善或者改革某种廉政文化,使这样的文化能够满足当前和可以预期的未来的政治文明趋势的需要,保持政治有序和社会和谐。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推力来自政府、政党、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而推力产生的基本形式是合作与互动

合作意味着理解和支持,互动意味着批评和压力。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廉政文化建设应该是由执政党来主导其事,加上其它党派以及民间社会、国际社会的合作玉成其事。但要在理想状态下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执政党的领袖和主要骨干在廉洁自律方面无可挑剔,并具有钢铁般的反腐意志和令行禁止的合法权利。(2)执政党提出的廉政文化建设战略在无需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得到国内各党派和社会大众的理解、认可和接受。(3)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是执政党可以信赖的伙伴,而不是必须时刻加以提防的对手。舍此三者,则执政党的“主导”就成了自说自话,而“合作”也就成了貌合神离。在最糟糕的状态下,是国际社会在互动中暗示甚至迫使一国政府采取廉政文化建设的行动,是国际社会主导其事,并可能从民间社会那里得到部分合作,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是被动跟进的。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到了政府、社会都基本“烂掉”和十分不可信任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政府、政党、民间社会、国际社会在互动中合作,在合作中互动,并最终借政府之手完成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在建设过程中,批评、监督常常是不可缺少的。在政治文明还没有高度发达的时候,批评和监督常常是政治文明存在的象征,哪里不允许批评,哪里没有了监督,哪里就没有政治文明——不但没有已成的政治文明,而且也没有生成的政治文明。

(二)廉政文化建设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任务要求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历史阶段,廉政文化建设都应该是经常性的工作,但工作内容各有侧重。对于廉政文化已成日久的国家和地区来说,廉政文化建设应该重在防止其衰朽,并做一些前瞻性的改革,以免其像老化的桥梁一样在未来某次不确定的震荡中垮塌;对于廉政文化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发挥着良好功效的国家和地区来说,廉政文化建设是在细枝末节上的完善;而对于廉政文化处于生成状态中的国家和地区来说,耐心细致和艰苦卓绝的培育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毫无疑问,改革、完善、培育的方法和技术是不同的,具体的思路和日常工作也千差万别。那种尝试给世界各国开出一副包治百病的药方的做法,其实是以部分发达国家已成的廉政文化为模板,并假定它们已无须继续建设而得出的似是而非的结论,实际上经不起认真的推敲。放眼望去,清廉程度较高的国家也曾经腐败盛行,只是目前暂时不那么腐败,而清廉程度较低的国家也有值得骄傲的过去,只是现在腐败泛滥。历史并没有注定哪一个国家的官吏是腐败的,也没有注定哪一个国家的官吏是清廉的。清廉与否的差别只在一国的廉政文化究竟是生成的、已成的还是渐衰的。判定廉政文化所处的阶段是廉政文化建设顺利开展的前提性工作,这对于正为腐败盛行问题深深困扰的国家来说尤其如此。该培育的就培育,该完善的就完善,该改革的就改革。

(三)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对廉政文化类型作出战略性抉择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廉政文化建设,应该首先明确所要建设的廉政文化的类型,并将这一战略性抉择的精神贯穿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各个层次之中。有权力作出选择的人应该选择那种能够顺利生长,能够发挥长期效应,便于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通力合作的廉政文化,而极力避免那种悖逆人性,违反潮流,远离生活,自说自话,缺乏基础,难以为继的廉政文化。从根本上说,一切文化都是对利益取得及其分配的主张,从对物质利益重视的程度看,廉政文化的类型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理想主义型廉政文化。理想主义常常被认为是只讲奉献,而漠视对个人物质利益的保护,但它事实上并非如此。理想主义文化类型在引导人们克制对于物质利益的欲求的同时,拓宽了人们对于利益的理解,使某些非物质利益对于人生具有更高的价值,并且从制度上安排多种形式的补偿,设计了各种利益延期实现的机制。

2.功利主义型廉政文化。也许功利主义正如爱尔维修所讲的那样,是奠基于“肉体的感受性乃是人的唯一动力”[3]这一判断之上的思想文化体系。功利主义文化类型对于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同等重视,只不过把两者都和每个人肉身之所存的“这一生”联系起来,而有关利益取得和分配上的公平正义,也只是关注“这一生”能否达到的公平正义。

3.物质主义型廉政文化。物质主义也讲奉献,也不否定精神的价值,但把各种各样的利益都折算成人们每时每刻都可以感受到的物质利益。在这种类型的文化中,所有的公民都具有精明的会计师素质,而政府、议会和法院也就成为最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各种制度和上市公司年终分红的账单一样精确。

三种廉政文化类型没有高低之分,只有适用不适用之别。但三者的变体无疑都是糟糕的。禁欲主义“文化”是理想主义文化的变体,享乐主义“文化”是功利主义文化的变体,拜金主义“文化”是物质主义文化的变体。而禁欲主义必然导致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暗流涌动,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泛滥则酝酿着禁欲主义,廉政文化无法生长。

(四)廉政文化建设是内部建设和外部建设的有机结合

无论是培育、完善还是改革,廉政文化建设都是在内部建设和外部建设及其结合上下工夫。廉政文化建设如同植树造林。如果说内部建设是培育出一株株好苗,那么外部建设就是为这些好苗的顺利成长打造良好的环境以及进行各种护理。各个国家的固有条件千差万别,所以那些在别的国家能够长成参天大树的好苗,未必能够成功移植到别的国家。干旱会使好苗枯萎,洪水会把好苗淹死,一阵强风会吹折它们,而虫子、走兽会伤害它们……即使是已经长成的茂密树林,也要时常提防火灾和滥伐等。在有些国家,廉政文化建设或许像要在沙漠中栽树一样,其困难是巨大的,需要用在外部建设方面的精力要多得多。

总之,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保证。科学认识廉政、廉政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关键概念的内涵,有利于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我们应首先就廉政文化的类型进行战略性选择,并围绕这一战略性抉择全面而系统地进行廉政文化的内部建设和外部建设,以促进政治有序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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