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主体自由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度论文,试论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哲学界,对主体及主体性的研究日趋深化。笔者在这一研究过程中,越来越觉得,在主体性问题上,有必要引入“主体自由度”这一新的范畴。如此,则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主体性的本质。
一 主体自由度的含义
1 关于主体性的本质
主体性是一个从主体本质力量的角度来说明主体的范畴,它揭示的是主体的基本规定。其含义为:主体性是表征主体本质力量的哲学范畴,是关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界定,其内在结构是知、情、意的统一。因此,主体的主体性也可称为“主体力”。这种“主体力”是主体自身所拥有的诸种能力的总和,但它绝不是纯粹主观的东西。主体的主体性(主体力)同主体一样,也是自然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其中,主体的自然性是主体性的生物学基础,主体的社会性是主体性得以生成和发展的根源。上述观点揭示了主体性本质的基本内容,即什么是主体性[①]。而在进一步的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中,我们不可避免地要这样提问:主体性既然是“主体力”,那么它有大小、有方向吗?下面所述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2 主体自由度的含义
必然和自由是哲学上的一对重要范畴。必然是指客观事物的规律,即事物内在本质所规定的联系或趋势;自由是指人们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不在于摆脱客观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而存在着的客观必然趋势。人们未认识它们时,处于盲目地受它们支配的地位,没有真正的自由。任何一种规律一经被认识,人们便能自觉地运用它来改造客观世界,这时人们就获得了一定的自由。显然,由此可以说,当人们的主体性(主体力)越强时,人们的自由就越多。这是从主体性的量的多少推出主体的自由的多少,两者表现为正比例的关系。但是,我认为,衡量主体获得的自由不应单从量上来看,同时还应该从主体性的向度来看,即主体性有量度,也有向度。所谓量度,是指主体性(主体力,具体为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强弱、大小。所谓向度,是指在主体客体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体行为对客体的效益关系,它包括主体行为的合规律性、合道德性两个方面,即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否符合人类所公认的伦理道德规范。而衡量主体获得的自由的程度就应该从上述两方面来谈。表示主体获得自由的程度的范畴,我称之为“主体自由度”。
由上所述,所谓主体自由度,就是标示主体性(主体力)的量度和向度相统一的哲学范畴。这个范畴把主体性(主体力)的强弱、大小等量的规定性和主体行为的价值、效益辩证地统一在一起,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主体性的本质的认识。
二 主体自由度的表现
1 主体自由度通过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表现出来
主体自由度只有通过主体现实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才能得到反映。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作用的两极,它们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过程就是主体自由度不断表现的过程。首先,主体自由度体现在主体客体化过程之中。主体的活动总是指向客体、指向对象的,主体的任何活动,都要同客体发生一定的关系,其结果也一定会以对象化的方式在客体身上表现出来,这就是主体客体化过程。这一过程一是表现在人能动地改造对象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即实践活动中。生产活动是劳动者发挥自己的主体力量并运用物质工具改造自然存在的过程。在这一改造过程中,对象按照主体的需求发生结构和形式上的变化,产生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诸种对象。这些对象是后天的产物,是自然物的人化,是人创造出来的第二自然,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客观体现,即是人把自己的本质力量积淀、物化、凝聚在客体中,以对象的存在、产品的存在来表现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这就是生产过程中主体自由度的体现。主体客体化过程之二是体现在人们的意识、思维活动中,特别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生产活动中。人的意识、精神活动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它总要通过一定的感性形式表现出来,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或物质外壳成为人类所特有的精神产品和精神客体。这种精神产品、精神客体不是人的主观的精神,而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的知识、才能、思想、愿望、理想、要求等的客观化形式,是以客体存在的方式所表现的主体精神活动所达到的水平和程度。这就是主体自由度体现在人的认识、思维活动之中。
其次,主体自由度还体现在客体主体化过程之中。这一过程体现了主体性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了主体自由度在量度上的增加。例如,在生产活动中,客体向主体的转化主要表现在主体对生活资料的消费,以及把物质工具(如电脑、望远镜等)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而在精神活动中,客体主体化表现得最为明显。在认识活动中,客体向主体输送和转移信息,这些信息通过主体的加工、改造和整理得以贮存在主体的意识、思维结构中并成为主体意识和思维的内容,转化为主体精神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丰富、提高了主体性的内容和水平,这一过程的实质,就是通过主体在体力上的增强和在智力上的提高,为主体自由度的增加准备了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持、智力支持。
总之,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犹如一条河在流动,其中,主体自由度不断地在变化、在涨落、在发展。
2 主体自由度是主体性(主体力)的量度和向度的辩证统一,其具体表现为
主体的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度统一
主体性的量度和向度是统一在主体诸种能力之中的。主体的认识能力主要是指感性认识能力和理性认识能力;另外,在认识活动中,还存在着其它一些因素的作用,如想象、幻想、直觉、灵感、顿悟、潜意识等非理性的方面。主体的审美能力是指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所具有的鉴赏、评价、体验审美对象的能力以及主体创造美的能力。一般而言,在审美活动中,包含着鲜明的价值判断和一定的文化知识背景,所以可以说,审美能力实质上是一种求善、求美和为善、为美的能力。实践能力则是主体的综合性能力。认识活动、审美活动、实践活动本来就不是截然分离的活动,在现实生活中,这三方面总是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总是要以一定的认识和审美体验(包括价值判断)为背景,因而,现实的实践活动总是有目的、有选择的,从而,它总是有不同的结果、效益和影响等。
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主体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低、大小看出主体性的量度如何。例如,一个人的智商、反应力、感知能力、概括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想象能力等,我们通过一定的测验、观察是可以了解的。一个人的艺术鉴赏力和创造力,一个人的求善、为善能力等,我们通过他的审美活动、伦理道德观念及行为等,是能够知道的。一个人的实际操作能力、工作能力等(如改造自然界的能力、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能力和科学实验能力、精神生产能力等),我们可以通过其实践的深度和广度判断出来。这说明主体性的量度是可以确定的。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主体性的实现过程,特别是其结果,看出主体的向度如何。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是否符合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否符合社会所公认的道德观、价值观,这就是主体性的向度。
第一,关于合规律性的问题。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同物质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人们认识它与否,喜欢它与否,它都客观存在着并发挥自身的作用。人们不可能任意创造或消灭规律。人们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如果违反了客观规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其结果必将一事无成,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不管人们的热情多高、干劲多大、技术能力多强,只要在实践中不遵守客观规律,人们的愿望终归不可能实现。这时,主体性的向度呈现出不合规律性的特点,从而与主体的量度发生相克,不仅影响着主体性的正常实现,而且给主客体双方都将带来危害。在这种情况下,量度越大,危害性就越大。例如,过去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就是一例,其结果,并没有充分发挥出人的主体性,也没有给社会带来真正的进步;相反,带来的是阻碍了社会生产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恶果。所以,主体自由度的大小和主体性(主体力)的大小、强弱没有必然的一致性。只有当主体行为合规律性时,主体性(主体力)的量度和向度才可能趋于一致。主体自由度的增加,不仅要求主体行为的合规律性,而且要求主体行为的合道德性。
第二,关于合道德性问题。道德性是衡量主体自由度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人类主体和自然、环境等外在世界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进步和落后、完善和破坏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和调整人们之间、人类与自然、环境等外在世界之间的关系。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统治阶级的道德是占统治地位的道德。那么,什么样的道德才能真正有利于主体自由度的增加呢?即什么样的道德才能促使主体性(主体力)的最大实现呢?从总体上看,只有代表了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和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德,才能保证主体自由度的提高和增加。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集体)和社会主体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正确的原则是鼓励人们发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和一切积极向上的健康的道德风尚,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社会在满足个人合理需要的同时,也对个人和集体提出了要求、义务和责任,要求集体和个人在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顾全大局而做出必要的牺牲。如果人们只是片面强调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并为此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不仅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相反地,最终他们一定会因狭隘短视而危害自身。社会不应认为,一个学识渊博、工作能力很强的人,当他见死不救、对他人疾苦无动于衷的时候,他会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人。这样的人,虽然有知识、有能力,但其主体自由度却是很低的,因为其道德观决定了其向度值等于零。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自觉地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红又专,为社会、为人类充分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只有这样,个人才会有最大的自由度。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与自然界、周围环境等外在世界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高技术群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兴起,推动了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在人类变革自然方面取得突破性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也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如生态平衡失调、大气污染、酸雨、臭氧空洞等。如何协调工业化、现代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深度与广度应同人类美化、保护环境的深度与广度相一致。人类对自然的改造不应是简单的征服,而应是求得与自然的和平相处。如果人类在物质技术突飞猛进的情况下,不能保护好环境,不能保持生态平衡,则人类的行为——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就是有欠缺的,这种欠缺最终会使人类自食恶果,受到自然无情的报复。这也意味着,主体、人类在自然面前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由于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力的向度呈现为零,甚至为负值,所以主体自由度并不能与主体力的量度增加成正比。
总之,主体自由度是从主体性(主体力)的量度和向度两个方面来衡量的。离开量度,单从向度来看主体自由度,只是缺乏现实性的良好愿望;离开向度,单从量度来看主体自由度,则是片面的。只有把主体性的量度和向度辩证地统一起来,才能正确、全面地判断出主体的自由度。
三 主体自由度的基本特点
主体自由度是关于主体性本质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有下列基本特点。
1 主体自由度具有客观现实性
主体自由度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性的依据是主体性具有客观性。主体性是客观的,因此,作为主体性的量度和向度相统一的主体自由度具有客观性就不言自明了。
2 主体自由度具有历史性
主体自由度总是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主体性的量度和向度都不同,因而,主体自由度总是具体的。主体自由度要随着实践活动的对象、内容、水平、规模、深度和广度的变化而变化。总的来讲,主体自由度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而增加的。
3 主体自由度具有可测性
承认主体自由度具有客观现实性,就必然承认主体自由度的可测性。对主体自由度的测定,主要是通过上述关于主体性(主体力)的量度和向度的分析来进行,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四 主体自由度与“历史合力”理论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它如同自然界的发展过程一样,是由事物本身的矛盾所推动,并按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辩证发展的客观过程。但同时,历史是人创造的,是人们自觉活动的结果,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的自觉活动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离开了人的自觉活动就谈不上社会历史及其发展。恩格斯曾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段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②]这里所讲的“各个人的意志”可以理解为“各个人的自由度”,即个体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的作用之合就是这四类主体的自由度之合,它们相加而得的这个结果就是主体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作用的大小,它包括在创造历史的总的合力之中。这是主体自由度和历史合力理论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提出主体自由度这个概念,是为了进一步认识主体性的本质,我相信,主体自由度这一范畴也是有助于对主体性本质的理解的。
注释:
[①] 关于主体性本质的问题,可详见拙作《试论主体性的本质》,《渝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