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政策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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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变化很快,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深认识,在政策上作出调整。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深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遇到了发达国家现代化早期所遇到的问题,如产品卖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为解决此矛盾,山东等沿海地区农村率先实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早期的模式是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企业用保护价、利润返还及技术服务等多种优惠手段来吸引带动周围的农户,建设生产基地,解决其原料来源问题。加工增值后,也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了好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很大变化,首先是加工企业多数也出现了卖难问题,而流通企业及多种批发市场则大兴其道;其次,企业和众多农户的关系也演变为与大户、专业户等优势农户之间的市场交换关系;第三,企业为竞争的需要,跨地区经营,用全国的资源做全国的市场,产业门类也多样化;第四,跨区域及跨产业的发展,使产业、区域等中观问题以及相应的宏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发展要求人们深化对它的认识,在理论上作出新的解释。

综观农业现代化领先的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质上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发展和完善农业产业体系。它在早期往往从食品产业起步,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变化,就会以农业的多功能性为基础,演化出农业纤维产业、农业文化产业、农业生态产业、农业科技产业、农业装备产业、农业信息产业和农业资源产业等多种产业体系;它不限于微观层次,而在中观、宏观层次上也都有所表现;它的运营,不仅是企业的一体化经营,还有合同制及市场交换等多种方式;各类产业体系运营的利益机制,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是市场交换关系;通过产业体系的构造及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资源要素向优势农户、企业、产业和区域聚集,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自然扩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从而不但在局部,而且更是在整体上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是中国所特有的,而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的规律性现象,只不过由于各国农业发展程度不同,而在外在形态上有所不同罢了。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中间随着整个国家的结构调整和体制转轨,会有一系列变革与波动,如会出现农户变化与转移、企业重组、产业替代等痛苦经历。但这一关必须过,这是中国农业迈上新台阶的实质性飞跃。因此,我们在农业发展的转折时期,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过去的阶段,要结合对国内外的考察,从农业产业体系的角度,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找出其内在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现实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发达国家农业产业体系的考察。不但要详细考察美国,而且也要注重意大利等农户规模较小的国家,其发展农业产业体系的经验我们更容易借鉴。此外,要把考察扩展到巴西、印度等不同层次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农业往往与我国相近,研究解决发展农业产业体系的各类问题会更有可比性。

其次,要结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新进展的调查,对照国外的情况,重新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理论探讨。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解放思想,打破框框,运用新观念和新理论,着力研究新问题,力求在更深的理论学术层次上,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出新的理论解释。

第三,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的基础上,对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作出调整。要根据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涵及其外延的新认识,将其概念进行扩展,不断丰富其实际内容,使其能反映现实情况,并能预示未来的发展。在政策上,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来对待,并作出战略性部署。要着力解决新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的新问题,如农户的转化、优势企业的培育、农业产业的更替、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聚集、利益机制的组织形式、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机构的改革及职能转变等,着眼于培育和发挥农业产业体系的竞争力。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市场为龙头

过去讲农业产业化经营,往往是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做龙头。认为市场基本等于需求,而企业对需求可以把握,所以握有市场开拓权的企业自然而然地被看成龙头。但真正到实践中操作,往往企业就不是真正的龙头了。因为所谓龙头,就是在产业化经营中能够起引导和支配性作用的环节。现在国内的企业,相对于众多小农户来讲,它的作用较为突出,拟可作为龙头。但若和产业体系中众多的环节相比,尤其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相比,它的作用就不明显了,而且随着农业产业体系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出现,往往一个产业体系中有许许多多的企业相联系,而且这些企业还从事别的产业,那么谁为龙头,就难以确定了。

这时我们再来看看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体系,就会更为清楚地感到,市场是真正的龙头。因为首先,农业产业体系无论是其构成,还是其运营,究竟采取什么形式,都由所处的市场结构来决定;其次,农业产业体系面临的加工与销售、专业化与一体化、全球化与区域化、劳动密集与高科技等重大关系问题的具体处理,也要根据产业体系所处的市场情况来具体决定;第三,产业体系的内部与外部的利益关系,更是由特定时点的市场交换关系来决定的;第四,发达国家农业产业体系中的农户也是企业,在有机联系的产业链条中,每个企业都有独特的作用,很难说谁是龙头;第五,众多的企业都是以市场营销为龙头,产业体系中专司流通的企业更是企业链条的首端。总之,在发达国家及我国沿海地区的很多较成熟的农业产业体系中,市场是真正的龙头,是最宝贵的资源。而这个龙头又是“神龙见尾不见首”,时时变幻不定,难以把握,再加上各种竞争对手也在其中博弈,更增加其神秘莫测的色彩,使得所有置身其中的市场主体,无不小心谨慎,认真对付。因此,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定要把市场放在首位,把它看成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在的、真正的龙头。

首先,作为企业和农户来讲,要把市场看成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所有的经营方式、行为都要从市场出发,由具体的市场结构来确定。要集中企业最优秀的人才、最大的精力来对待市场营销,学习外国先进的营销理论与实务,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人们的消费观念和习惯。要根据市场体系的发育状况来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分工,特别要注意生产与流通的分工分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流通组织和机构。在开拓市场的同时,要注重品牌和服务,加强对市场的维护。

其次,要抓住即将加入WTO的时机,抢占国内市场。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界限逐渐模糊。对于这样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我们不去占领,发达国家就要占领,因为那时各农业大国的产业体系是要在这个大市场上较量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加大城市国有商业的改革力度,打破其行业垄断,加快民营化步伐,并放开管制,使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民营企业迅速进城。要积极发展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超级市场、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只要适应农产品及产业流通特点的,都应该给予支持。要发动千家万户跑流通,积极培育农村中从事流通的专业户、大户和经纪人。政府要制定牛奶计划、果汁计划等扩大农产品国内销售的政府计划,先行一步,迅速占牢已有的国内市场。

第三,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国是有八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发展农业产业体系,必须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上找出路。美国的农业产业体系就是在国内外市场整合中逐步发育起来的。改革开放后,我国一开始是轻工家电产品的出口,发展到现在,以食品打头的农产品将形成新一波的出口浪潮。过去农产品出不去,主要是国内产业体系不行、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国际市场的需要,还有国外的歧视和封锁。我们要抓住加入WTO的契机,解决出口中的各种问题,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我在美国考察时听美国人讲,进入国际市场要有三要素:人才、信息和代理商。我们可借其意而行之:一是加快培养和延揽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才;二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由我国龙头企业自主运营的国际经济信息系统,展开全球调研,并通过考察、展销、因特网等各种渠道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和相关信息;三是通过遍布世界的华人和已有的经贸及合作关系,与当地的企业家、行业协会等广泛联系,优中选优,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使中国农业产业体系在走向世界时,有“本土化”的营销网络做支撑。

三、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骨干作用

过去国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往往见物不见人,重外在形式,轻实际效果,总结出的“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批发市场+农户”等产业化模式,若在实践中机械地套用,很难操作,也经常失败。就是成功的企业,也往往认为是政府指示的结果,看不到企业家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农业产业体系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真正普遍起作用的,是其中的活生生的人,是企业家。有了企业家,才有优势企业;有了企业家群体,才有企业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以及优势产业和区域分工的形成;有了企业家阶层,才有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对现行管理体制变革的推动。所以企业家是发展农业产业体系的灵魂和骨干,是在市场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最牢靠的人力资源。农业大国的结构转型、社会转轨,外部的推动受有限财力和既定利益格局等多方面的限制,所起的作用很有限,真正可以长期依靠的,则是内生的、按照市场规则经营的企业家。他们为了获利,应对市场这个龙头的变化,根据自身的条件,创造出各种产业经营形态。经过这些人力资本的创造性才能的发挥,就能改天换地,解决困惑中国千百年的“三农”问题。由此看,产业体系在实际中可运用的公式是“市场+企业家+企业家”。过去那些“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批发市场+农户”等模式中的公司、合作社等都是企业家经营的组织形式,而批发市场则也是企业家活动的空间,即其内在的稳定的实质是企业家。

我国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始阶段,不像发达国家那样,经营农业的也都是企业家。我国的亿万小农没有明显分化,其中的企业家很少,所以在产业化经营中,往往表现为“市场+企业家+农户”这种公式。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遵照这样的公式,以真正的企业家为核心展开产业化经营,成功的机率最大。对比美国的产业体系公式,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达国家的差别就在于广大农民还没都成为企业家。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农户的不断演变,那么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中国与发达国家的产业体系公式将是一样的。至于当前我国理论界比较热衷的农民合作社问题,也应在这个公式下来分析。中外对比,我国农户合作的基础,是有合作要求的专业户和大户,在此基础上再发育出企业家。加快这样的专业化分工的进程,合作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这时,已有的龙头企业的企业家的经营行为,也会对农民的专业合作起促进作用。所以,现在的农民合作应是“市场+企业家+专业农户”的合作。由此看,当前发展产业化经营中最需关注的是在农户分化的基础上,形成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

根据这样的认识,当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就要打牢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础,由此才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现在中国的农户不能说是真正实行家庭经营的市场主体,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还不是可以自主配置的物权,许多经营行为受到限制。所以要深化改革,真正使农户成为土地的主人,那么农村要素市场才能随着土地要素的盘活而真正全面地启动。在培育土地市场的同时,要以培育农业科技、资本、信息、人力等有形要素市场为突破,全面建设市场制度。有了这样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就会活化农村的各类经济主体,形成产业化经营的“自实施”机制。

其次,要大力宣传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采取措施,促进农民的分工分业。对农村中的专业户、大户等要通过工商登记给予法人地位,促进农村中各类能人的涌现。农村中不同实力和能力的农民在不同层面上的发展,就能够促进农村中农民的分化,形成优势农户,培育出企业家。这就是通过市场机制,使人力资本发挥作用。

第三,要明晰产权,放松管制,为企业家创造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承认企业家的天赋及在市场竞争中积累的经验与实力,给予其应有的地位与尊重。要保护其私人财产与知识产权,支持其自主经营。要善于学习外国优秀企业家的经营之道,并吸引其加盟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把其负责人也推向人才市场,与外资、合资、个体经营等多类型企业的负责人一起竞争,形成统一、开放的企业家市场。要鼓励企业家成立自己的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有意识地培育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家阶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因地制宜发育农民合作组织。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根据条件,自愿组成多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与此同时,既可采取将经营权租赁给职工,由职工用自有资金自主经营的“抽本租赁”的办法,也可采取由合作社、职工、农民多方入股新办专业合作社等措施,改革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原有的合作组织,使其发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启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四、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

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该有什么样的利益机制,始终是国内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和在实践运行中的难点。过去企业与农户打交道,农民经常吃亏。人们从这些坑农、害农的现象出发,认为市场交换关系中农民总吃亏,于是在产业化经营的初始阶段,总想建立起企业与农户的非市场化关系,让企业用返还利润、保护价等多种手段来帮助和保护农民,也就是说“企业+农户”中“+”的涵义是非市场交换方式中的“保护、帮助”等意思。在早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个别地区,这样的模式还可以,但推广到全国,效果却不好。这样实际上是农户要由企业托着,那么企业必然以此为理由,要求企业也必须由政府托着,结果是企业和农户都没有竞争力,而且政府“两头受气”。

从我国和发达国家成功的农业产业体系的运行情况看,在产业体系运行中的多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那个“+”号,是市场交换关系,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也不例外。他们在平等、自由的市场交换中,会形成均衡价格。这个均衡价格,就使供给方和需求方形成了利益与风险的对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而且这样的关系才能使价格信号准确,正确引导供需双方进一步打交道,从而使资源要素得到合理配置。而非市场化关系则做不到这一点,反而会影响效率,同时也影响双方之间的平等自由的关系。就是在企业或合作社内部也是这样,只要经营活动扩展,内部关系复杂化,必然要求导入市场关系,以提高内部的效率。至于我国过去的那种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主要是由于计划经济或刚刚转入市场经济时的状况,企业居于垄断地位,而农户没有分化、不成熟、缺乏信息,双方交换时的地位不平等,交换方式不自由,而不是市场交换关系本身不好。若是这种关系在平等自由的状态中展开,那么即使农户的规模再小,他也可以在自由选择中找到适应自己的交易方式。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这样的市场交换关系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使农户分化、企业成熟、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优势的农户、企业、产业和区域,提高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各方面的竞争力。

以发展市场交换关系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首先要开阔眼界,转换观念,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的认识。不要限于早期的个别产业化经营模式,要从基层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出发,跳出小农经济的思维模式,面向未来,力争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观点来思考问题。要看到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的本质内容及不同的表现形态,从市场体系发育及当地企业与农户的现实情况出发,支持鼓励“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及各类市场带动等适宜当地和产业条件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

其次,由企业和农户自主选择双方交易的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之间要有什么样的利益机制,是非常具体实际的问题,必须由双方在长期的分工与协作中逐渐确定。政府不能从主观意愿出发,“拉郎配”,用行政手段去干预。

第三,政府要培育市场体系,为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与发达国家的市场体系对照,我国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要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就要创造这种利益关系产生的外部环境。随着市场经营环境的改善,公平合理的、多样化的利益机制就会日趋完善。当前的重点是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及监测体系和农业执法体系。只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使市场主体能够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地在这些体系的框架内运营,那么理论与实践中争论的利益机制问题就可以由多市场主体解决。

五、不断创新的知识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台阶

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很多人虽已看到科技的重要,但其还只停留在良种和好的加工设备等方面,满足于以国家所属的大院大所为依托,用高职称的科技人员来装点门面,而这样“单打一”、在原有体制框架内、在原来狭窄的事业范围内形式主义地提高科技含量,常常适得其反,甚至走向偏听偏信的“专家误区”。

现在国内外成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对我们的启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贵在创新,只有产业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才能有竞争力。所谓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害就是创新。要创新就必须有能够创新的主体、机制与体制;而且创新不能只局限于科技领域。杨振宁博士曾经指出,科学和艺术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在现在的社会发展阶段,要想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使经济行为及成果有特色,必须要有较大的差异性,这不但要提高科技含量,还需要用文化艺术的灵感来加工、包装,需要用社会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提高其品位和档次。只有这些智慧因素综合在一起,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像美国农业食品产业体系中的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他们在全球经营中得心应手,屡战屡胜,靠的就是横跨科技、文化及经济等多领域的综合经营,使其产品畅销世界,品牌深入人心,始终领导食品行业的时尚和潮流。这些方面的创新,都离不开人才。可以说,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最持久、最关键的竞争力载体,就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复合型人才。发达国家的教育和培训是孕育产业化经营的各类人才的摇篮,而成熟的人力资本市场,又使人才能够不断调适自己,适应时代的发展。应该说这是我们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与国外差距最大的地方。

要弥补这样的差距,首先要大胆果断地深化农业科技及其推广体制改革。科研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科研机构要按照发达国家的科研模式来重组,在国家的大力资助下,吸引世界级优秀人才来攻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中的难题;经营性科研单位要走向市场,同时还要民营化。只有民营化,在科研人员中产生了企业家,才能真正形成与农业产业相融合的科技产业。农业技术推广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要改革创新,理清职能,科学设站,分别建立起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其次,要加快培育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企业。在农业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更应注重具有新主体、新机制的农业科技企业的发育。要通过资本市场,支持优势农业科技企业扩张规模、延伸网络。要由产权明晰的龙头企业为骨干,兼并重组原有的科技、推广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以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大力培育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科技企业家。要加快制定国家关于生物工程等高新科技的相关政策,在此引导下,以农业科技企业为依托,吸引有条件的农民直接参加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因地制宜建设高水平、有实效的农业科技园区,重点促进生物技术、信息网络等高新科技与农业的结合。

第三,要把农业知识经济扩展到相关的文化、艺术及其它社会科学领域,跨行业配置人类智慧资源。要以产业化经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和产品的品牌为中心,使农业产业体系能尽快吸引多方面的人才,加强策划、设计,挖掘其中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和信息网络的催化剂作用,形成创新机制与综合竞争能力。

第四,深化农业教育体制改革,加强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可参照发达国家的办学方式,加快农业院校的改革步伐,促进农科教一体化。要在国家资助下建立高额奖学金,吸引一流学生,专攻“高、精、尖”专业和项目,形成人才梯队。要实行农艺师等职业资格的全国统考,以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加快农业人力资本市场建设。要尽快改革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全员招聘,竞争上岗,项目招标,用市场化的就业机制来引导适用人才向农业产业聚集。

六、改革管理机构和体制,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

过去受传统观念和过时的理论认识的局限,政府部门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涵看得很浅,范围看得很窄,位置看得很低,于是支持不多,指导不力,而行政干预过多。加之自身改革不够,以致于政府出面搞农业产业化,成为巩固和维护原有计划经济观念、机制和体制的借口。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许多失误,归根到底,都和政府部门不能正确发挥职能作用有关。

总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要看到政府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的特殊位置:一方面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的正确引导;另一方面政府也要依托产业化经营进行自身改革。当前要使政府部门真正能在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就要从改革入手,依据企业和农户的要求,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与工作方式,加快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首先,要转变观念。要从全局角度来看,中国农业的出路就是由千家万户小农的传统生产方式转向现代的企业家经营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就要制定全国性的政策指导文件和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政策体系之中。

其次,要拓宽工作领域。各级政府要从现实情况出发,既抓住现已起步的农业食品产业和农业纤维产业,也要注意依据市场变化,向农业文化、农业生态、农业装备、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农业资源等产业扩展;要从抓微观,逐步向抓中观、宏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方面转变,在更高层次上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第三,要准确定位,分类指导。各级政府要研究自身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职责任务,要区分不同行政层次的职能,明确中央、省、县等三级机构的工作重点;要分产业、分区域、分阶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第四,要加大投入。面对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要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保持中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心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投入,并改善投资结构。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投入、中央和地方投入的不同职责,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为中心,以发展优势产业,优化区域布局,鼓励科技创新,强化市场开拓,完善基础设施等为重点,来进行科学规划、合理投入。同时要大力发展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业基金,支持农业产业的相关企业到主板和二板市场上市交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催化作用。要制定财税、金融、进出口、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要加快政府管理机构和体制改革。要加强农业行政部门在新阶段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调控能力,对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要以对食品、纤维产业体系的统一调控为突破口,逐步按照农业产业体系分类,对各类农业产业的上、中、下游进行连续的指导和服务。要学习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把调研、制定政策与落实、执行政策的有关机构相分离,执行机构可实行非行政式管理。要强化中央、省、县三级行政机构,探索跨区域的产业体系的管理与指导方式。要在改革行政管理机构的同时改革事业、企业及社团的管理体制,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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