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幽灵信仰影响下的空间叙事--论“都都志贤”的叙事艺术_艺术论文

民间幽灵信仰影响下的空间叙事--论“都都志贤”的叙事艺术_艺术论文

民间鬼神信仰力影响下的空间叙事——论《酆都知县》的叙事艺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县论文,鬼神论文,民间论文,艺术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1)01-0163-04

《酆都知县》是袁枚《子不语》中为数不多的描写清官事迹的篇目之一,讲的是酆都知县刘纲为避免发生瘟疫,亲赴地府为民请免纳阴司钱粮的故事。在我国古代民俗与文学里,“酆都”指代的就是人们想象中的“地府、地狱”所在,由此可知,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属不同于一般故事场景的“异空间活动场所”。也就是说,这种带有民间信仰意义的想象生成物,本身就承载着作者复杂的情感寄托和意蕴指向。另外,该文本叙述又采用外聚焦叙事视角,不动声色地展现清官和幕客游历地狱这样原本惊心动魄的历程,使得故事在艺术表现上显得更具有神秘感。然而,恰是这种冷漠性的视角模式成就了空间叙事结构上的完整。与此同时,它也是导致故事主旨中心偏离的不自觉手段,继而导致文本在叙事意图上的模糊和不确定。从空间叙事功能、叙事视角入手,可以深入了解该小说叙事特点和叙事之外作者的隐喻性主旨。

一、叙事空间的形态类型

叙事学认为,文本中的空间是人物展开行动的场所,也是一种相对静止的叙事维度,但它与叙事时间和叙事人物一样,是构成文本叙事的重要因素。当然,在不同的故事中,故事发生的空间背景不一:有的故事始终在同一场景中进行,基本上是把空间因素作为情节叙述的陪衬;而在空间不断转换的故事类型中,空间是发生位移的,空间转换影响到叙事的进程,甚至成为推动叙事重心转变、情节发展的重要因素。《酆都知县》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异于人类生存环境的空间——地狱。故事中的主人公刘纲知县要进入地狱为民请命,因此故事叙述目的要实现,首先就必须面对空间因素上的变化。在这种穿越“异空间”类型的故事中,人物往往因为要经历一个“进入异类空间——参与异类空间——退出异类空间”[1]的过程,这不仅会影响到故事中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异空间本身赋予的文化内涵呈现,更重要的,会影响到作者叙事初衷在情节进展过程中的改变。

在叙事进程中,空间发生位移。《酆都知县》中的人物由阳世人间转入冥府地狱,面临陌生化的空间景象,一方面,是围绕刘知县行动的场所;另一方面,地狱也作为奇特的画面映入他们的视线。也就是说,空间因素在文本叙事中,既扮演着“被表现”、“被主题化”的角色,又以自身的“移步换景”式的变化引导着叙事的发展。对于叙事中空间的功能形态,荷兰叙事学家米克·巴尔认为:“空间在故事中以两种方式起作用。一方面它只是一个结构,一个行动的地点。在这样一个容积之内,一个详略程度不等的描述将产生那一空间的具象与抽象程度不同的画面。空间也可以完全留在背景中。不过,在许多情况下,空间常被‘主题化’:自身就成为描述的对象本身。这样,空间就成为一个‘行动着的地点’(acting place),而非‘行为的地点’(the place of action)[2]160。”故事开篇介绍:“四川酆都县,俗传人鬼交界处。县中有井,每岁焚纸钱帛镪投之,约费三千金,名‘纳阴司钱粮’。人或吝惜,必生瘟疫。”可见,井中世界,就是阳世所谓的冥间阴曹地府,人们求冥间保佑的仪式,也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仪式。

二、主题化空间的象征意义和文化反讽内蕴

论者指出:“当空间自身即是描述的对象时,其主题化的完成主要借助于空间的象征意义。”[1]在小说文本中,知县刘纲和幕客李先初入地狱,叙述者采用二人的叙事眼光,呈现给读者的是一片宛若人间的景象:“入井五丈许,地黑复明,灿然有天光。所见城郭宫室,悉如阳世。其人民藐小,映日无影,蹈空而行。”[3]地狱场景的描述,在叙事意义上是暂时阻止了叙事进程,使空间成为视觉上直观的表现对象。只是这种描述使文本中的地狱特色与民俗心理中的地狱概念相比,有了很大的差别。因为通常说来,民俗心理中的鬼“是丑的,恶的,越是丑鬼、恶鬼,人们越是将它的形想象得狰狞可怖,以增加对它的憎恶感和恐惧感”[4],更何况人们对鬼之所居——地府,即“酆都”的心理恐惧了。事实上伴随个体的成长,早已经成为心理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了。小说文本中的“酆都”,(同于“丰都”)其实就是指民间鬼信仰中的“冥界”。不论是中古汉译佛经中,还是在一些雕塑画像上,佛教文化中的地狱阴森可怖场景和冥狱的可怕,总是得到全力渲染。例如经五代北宋到南宋的大足宝顶摩崖之十大冥王、十大地狱均可在敦煌遗书中,找到印证[5]。而带有综合性和普及性的《集说诠真》又转述:《集说诠真》曾引述《玉历钞传》称:“十殿在丰都。按丰都在四川忠州丰都县,其地有古殿十重,最上一层在石岩之下,封锁甚固,人不敢开,每夜常有拷鬼声达于外,惨不堪闻。”因此小说与民俗记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状况,只能说明文本中被描述的“地狱空间”,是作为一种艺术隐喻性的空间所在,是一个“行动着的地点”。它无疑是被赋予了作者别样的人世温情寄托和复杂的文化诉求。

同一空间对不同人物具有不同的命运指向,空间属性与人物善恶、命运遭逢相联系在一起。在这个冥界空间里,人物命运不仅由阎罗、包公掌握,更在比阎罗还要位高的伏魔大帝关公那里。在民间心理归属上,包公生时清正廉洁,死后虽成为掌管生死簿的阎罗王,但也能保持一贯的善恶分明、刚正不阿等特点,这些都使之成为人们心灵寄托的希望。小说文本使我们明白,刘纲是为减免百姓负担而甘愿牺牲自我,冒死赴地府请命的。叙述者通过众鬼对刘纲的称赞和帮忙,无意间传达出隐含作者在感情立场上对他行为的认同。将这些因素融合一处,也就明白了文本中地狱空间景象如此温情的原因了,原本不可料的人物命运,似乎也有希望顺利实现目的。

然而随着空间情景的铺展开来,人物在价值道德方面的归属以及空间文化属性上的反讽意蕴,却凸显出来。随着刘纲和幕客李先在地狱空间中的游走,阎罗殿及阎罗王包公的形象也慢慢呈现。由他们与包公的对话可知,刘纲此行“为民请命”的目的,在情感上已得到了阎罗肯定。唯一需要关注的是,阎罗王把批判的锋芒对准了世间的妖僧恶道,指责其“借鬼神口实,诱人修斋打醮”,以至使百姓倾尽家私。包公甚至鼓励县令除去缴纳阴司钱粮的弊策。显然,文本叙事遵循了民间心理认同的包公为民清廉的形象特征本质,也再次通过包公的评价肯定刘纲清正爱民、仁勇有为。在空间文化意蕴上,隐含作者借包公之口传达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文化反讽意义。

冥界之所本来就是一种文化信仰上的虚幻之物,它的产生、发展、流传也恰是巫释道等多重信仰交织的结果。例如“鬼归阴曹地府就是佛教的信仰”,“酆都”的说法就是传讹道家所说的地府“罗丰山”等。按此推演,僧道信徒张罗祭祀以奉鬼神,只会有利于地狱统治者;如此阎罗包公是不应该批驳自己的“衣食父母”的。但话又说回来,僧道信徒宣扬出来的鬼神都不支持自己,又怎能在信仰上得到人民信任呢?这所谓的地狱之界不就成了不能信其有的虚妄存在了吗?

其实从民间心理来讲,包公、关公等形象之所以深入人心,一方面源于民间对包公、关公的崇拜及企望获得庇护的心理;更多原因,则恰是妖僧恶道利用各种手段对百姓恐吓、诱导的结果。其中最物质的手段便是祭祀。本来,僧道信徒膜拜的就是“他者世界”之物,想象出来的冥界权力分配也是由他们所主宰,所以借祭祀之名搜罗百姓,对他们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对于民众,妖僧恶道对地狱宣扬得越恐怖,民众心理上的敬畏感越深;祭祀的礼越重,就隐喻着地狱统治者的权力越重,即对人世干涉的权力越多,相应民众的敬畏感越深重。如此恶性循环,其中渔利的只是阳世的僧道们。由此看来,地狱空间的存在,文化上恰是象征了“恶”之利器,即是僧道徒借以牟利的工具。

三、与道德关联的空间属性对人物、叙事的影响

然而,作为审美对象的文本空间,它的文化象征意义不止于对“恶”的反讽特征,还在于与人物角色的道德情感相关联。当空间的安全性与否和权力决策者的道德情感相联时。处于这空间的外来人物的安全也就与决策者的道德体系相关了。顺之则昌,逆之者亡。对于闯进“异空间”的人来说,面对的客观空间,不论他怎样调动自己的官能感觉去体味,空间的结构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如米克·巴尔提到的:“在故事中,空间是与‘生活’在其中的人物联系在一起的,空间的首要方面就在于人物所产生的意识在空间中表现的方式。空间感知中特别包括三种感觉:视觉、听觉和触觉。所有这三者都可以导致故事中空间的描述。通常,形状、颜色、大小总是通过特殊的视角由视觉接受。……人物位于其中的空间,或正好不位于其中的空间,可被看作为一个结构。空间得以充实的方式也可被指出。人物可以位于一个他感到安全的空间,而早些时候在这个空间外面,他却感觉不安全”[2]158。但当他——人物破坏了道德规范的时候,空间的隐喻意义也就发生了改变,于是对人物本身来说,空间环境也就变得不安全了。

我们看到,上述小说文本中呈现的地狱权力关系表明,身为伏魔大帝的关公相比阎罗包公而言,更能掌握活人的生命权。当然,在民间信仰中这符合情理。在关公崇拜信仰体系中,由于关公生前“忠义”、“勇武”,死后受到人们的极度崇拜。到明末时,关公已被尊为鬼神中的“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尊关圣帝君”[6]。文本中作为正义化身的伏魔大帝,在听取了阎罗包公对刘纲行为的叙述之后,表示赞许并对他和幕客李先礼遇有加。故事发展至此,生人刘纲和李先的赴狱目的似乎已完全达到了,而且在这恐怖之地的生命安全不仅毫未受损,反而受到地狱鬼神的称赞。可是,这种顺利很快就被鲁莽的李先打破了。他们相谈甚多,惟不及幽明之事,于是李先竟然当着关公面冒失地直问:“玄德公何在?”这当然令一向恪守“君臣之义”的关公大为不悦,于是关公色变发指、愤而离去。一场愉悦的交谈就这样戛然而止,而且随后包公说出李先如此不敬必当死的预言。道德的破坏,预示着空间的安全性与道德规范之间的平衡被打破,由此,人物在地狱的安全性也就消失了。与此联系,人物生命的安危超越行为初衷时,叙事进程也就发生了相应的转向。所以,故事没有按照为民请命的事的皆大欢喜结局发展下去,而由于这横生的枝节,将叙述的重点转到幕客李先“如何逃命”上。故事的最后,虽然有爱民的县令请求和包公赐印相助,幕客李先仍旧没有逃出被“焚尸”的果报。因此,故事的后半部分,实际上沿着一个“禁忌——触犯禁忌——承领后果——如何摆脱后果”的叙事模式中,故事也在李先命运的关注中发生偏移。

四、空间叙事中的外聚焦视角

空间叙事要完成“从起点到目的地再回归起点”的叙事结构,也就有相应的视角问题,即文本中从人间到地狱再回归人间的历程是通过怎样的叙述眼光,叙事角度来展现出的。

国内外对叙事视角的分类说法不一,按照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的划分,小说叙事视角主要包括三种类型:零聚焦型、内聚焦型和外聚焦型[7]89。零聚焦型即全知全能视角,叙述者以上帝般的姿态了解故事中每一个人物的心态,并且有意识控制叙事的进程。内聚焦型按叙事眼光来分析,申丹认为,可用“叙事眼光=(一个或几个)人物眼光的公式”[8]表达,即叙述者在讲述时只说出了某个或几个特定人物所知道的情况,叙述者知道的和人物知道的一样多。这实质上是一种限知视角。外聚焦型则运用客观视角。即“在外聚集叙事中,聚焦者的目光不具穿透力,他的目光只停留在人物与事件的表面无法深入人物的内心,这样一来,叙述聚焦者所说的往往比人物知道的少,就像一个不肯露面的局外人,仅仅向人们叙说人物的言语行为,而不作任何推测与判断”[7]103。中国古典小说大多采用全知全能的叙述方式,力求读者在接受中能明白叙述者叙事的良苦用心。清代笔记小说虽出现了多种叙事视角并现,打破了以往的小说视角模式,但在文本中仍带有叙述者跳出叙述圈,直接对文本故事进行评述的“史家”痕迹,如《聊斋志异》少不了“异史氏曰”,《阅微草堂笔记》无时无处不在传达着作者的个性话语。与这两者并称的《子不语》在文本叙述上却打破了这点旧习,实现了小说叙事艺术上的进步。《酆都知县》完全采用外聚焦叙事视角的叙述方式,以不动声色的旁观方式,配合叙事空间审美空间上的神秘感要求,影响着文本叙事的情感节奏,以及文本叙事主题的不完整性。但在叙事艺术上,外聚焦视角与空间叙事结合得恰到好处,又将文本叙事主题发生突变的特点掩饰得顺理成章。

《酆都知县》的故事,就是从叙述者作为一个平静的旁观者视角展开的。故事一开始,叙述者以寥寥的语言对话形式,将叙事气氛推向紧张化,即知县刘纲要为免除百姓纳阴司的负担而赴地狱的紧张情况。众人对地狱的恐惧溢于言表,对县令苦苦相留,而刘县令却坚持要为民请命。幕客李先受到感染,亦不顾县令阻止而一同下井赴地狱。叙述者没加入任何旁白、论断、或预言地狱之险恶的话语,只是描述了刘县令果敢态度和坚毅话语,以及面对李先要同去时的“沮之”情状。这一切无非要表现出刘县令爱民仁义、体恤下属、做事果敢坚毅的品质。

在叙事情感上,叙述者不动声色地渲染出地狱的神秘恐怖、人们对县令前途未卜的担忧。入地狱后,叙述者与刘县令、李先的叙事眼光合为一体,通过他们的视野观察出地狱之境“悉如阳世”的景象。众鬼对县令行为都不约而同表示赞赏,甚至主动为他们指明道路。这种充满人世温情的场景,既更加肯定了刘县令在道德方面值得赞扬的品质,又在叙事气氛上暂时舒缓接受者紧张的神经。

虽然叙述者并未交代二人在空间位移后的心境变化。二人见到阎罗王包公,双方的交谈使来时的目得以实现。在这段交谈中,叙述者没自己站出来进行批判,而是直述包公的批判意见,即百姓的负担实则归咎于敛财的妖僧恶道。试想,作为佛道信仰中衍生的阎罗包公形象,尚且对“供养”自己的佛道之徒予以针砭,何况普通百姓呢?叙述者只将二人观察到的情景予以展示,就举重若轻,达到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反讽叙事效果。随后,关公降临,二人避至后堂。文本的叙事目光又成了叙述者的眼光了。

不料李先言语不慎触怒关公,经包公提醒,他将面临生命危机。这横生枝节使原本温和顺畅的对话中断,叙事气氛又陡然紧张化。但叙述始终与故事本身保持一定的观察距离,仿佛叙述者的眼光只是一台运动的摄像机,只做冷眼旁观状。故事的最后虽有包公赐印于背,李先也没逃出焚尸厄运。这种带有诅咒色彩的情形,终于彰显了地狱鬼神的可怕和不可抗拒性。虽然李先死亡又遭焚尸的结果,抹杀了此前地狱温情脉脉的景象,使人们再次相信地狱鬼神掌管果报命运,恢复了“地狱——人间”对立关系的秩序,甚至在叙事氛围上余留一种令人对地狱后怕的心理阴影。

但对于地狱统治者处事的公允与否,文本的接受者心理还是存有疑惑。李先因出言不逊冒犯关公就被致死,妖僧恶道借祭祀之名就可以鱼肉百姓从中渔利,却未受到掌管人间生死的阎罗王、掌管三界的伏魔大帝的惩罚,这其中的缘由何在?叙述者不仅未能予以阐述评论,而且原本的救民叙事主题转为后来的逃生主题,救民结果如何?李先死了,妖僧恶道会不会乘机借此宣扬先前的关于缴纳阴司钱粮,“人或吝惜,必生瘟疫”的有效性呢?县令刘纲取消“淫祀”的利民政策能否推行?这些疑问,作为叙事初衷的交代,叙述者都未予理会,而是以李被焚尸作结。文本看上去叙事进程只是被中止了,而没有达到完整,但从空间叙事进程角度看,文本叙事却是完整的。

这一切其实还应归功于外聚焦视角的运用。叙述者只是把自己定位为故事外的一个旁观者位置。他关注的只是知县赴地狱同鬼神商谈请免百姓负担的事宜,实际上也就是观察人物去地狱走一遭的过程,按照旁观者的逻辑,进入地狱见到阎罗就等于言明来意,离开地狱回归人间就意味着观察任务的完成。这极为符合冥界巡游母题的传统模式[9],只不过把故事结尾的叙述重心转向了地位崇高的“伏魔大帝”关公了。

因此,这样的旁观型叙述者,不会过多考虑故事中人物思维活动、情感观念;以及故事中矛盾冲突的缘由等因素。文本这样的一个叙述过程,完整的只是空间位移又恢复原位的空间结构。客观冷静的讲述,造就的只是人们对地狱神秘莫测不可名状的审美历程,但在叙事上成就的却是缺乏隐含作者自觉有意识叙述的事实。中国古典小说尤其是明清小说历来讲求“教化世人”的叙事目的,一旦小说文本在叙事中抽离了这种自觉性责任,文本娱乐化目的、叙述者的随意性特点就明白无误地彰显出来。相应的,文本的叙事艺术水平和叙事主旨的境界高低也就联系得不那么紧密了。

关于清官——有作为的正直官员在攘除地方灾害中的作用,史传早已从亦文亦史的角度建构了一个叙述模式。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一《宋均传》称其迁为九江太守。当地多虎暴,数为民患,常募设槛穽而犹多伤害。宋均到任后,下记属县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水,各有所托。且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穽,除削课制。”其后传言群虎相与东游渡江而去。后来:“山阳、楚、沛多蝗,其飞至九江界者,辄东西散去,由是名称远近。浚遒县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均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按,这一习俗也可能就是童男童女祭妖较早来源。因为自然灾害不堪忍受,人们被迫向神灵让步,主动贡献自己最宝贵的儿女的生命,来向神献祭,这实际上,是一种代价深重的让步、屈服,带来的痛苦也不见得就少。作为地方官的宋均太守,采用的是向神秘力量抗争的方式,为民除恶;而酆都知县刘纲则采用了与神秘理论协调的方式,同样解决了问题。

总之,《酆都知县》充分体现了空间叙事的诸多特征,而且作者又充分发挥外聚焦叙事视角的功能作用,使得文本在展现主题化空间象征意义、空间属性与人物道德和叙事进程的关联等方面的效果明显。另外叙事艺术上的进步,既是文本叙事的高明之处,也是导致文本叙事主旨不完整的重要影响因素。

[收稿日期]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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