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的经济体制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中国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施两个根本转变,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是中国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关键。
当今世界正掀起资源—商品—市场模式的现代化经济建设浪潮,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自由(自主)、放开、平等、竞争。凡是发达国家的农业都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与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1.组织起来,培育市场主体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分散经营的农民为了发展商品生产,抵御中间商和高利贷的剥削,早在100多年前就组建了以流通和服务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现在欧美和亚洲一些国家合作社甚为普遍。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统计,全球参加该联盟的社员已有5亿多(不包括中国)。其特点是:(1)农民自愿参加、民主管理;(2)保持农民家庭独立经营的地位;(3)从流通环节的合作扩大到产前产后的全面合作。发达国家的农产品80%由合作社加工销售,其他商业组织只占15%~20%。美国4/5以上农场主参加各种合作组织,1995年农业合作社4073个,成员402万人,从事销售和供应的合作社分别有2384个和1689个。法国90%农户参加各种合作社。原联邦德国有合作社10288个,其中农村供销服务合作社4444个,信用合作社3751个,分全国、地区、基层三级,形成以加工销售为龙头,以系列化、专业化服务为纽带的农民乐于参加的农村合作制。丹麦合作社出口的农产品约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3/4。日本1947年成立农业协同组合,1990年正式会员550多万个,非正式会员290多万个;有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生产资料供应和信贷、保险等业务,还协助政府组织执行农业补贴和支持政策。
中国目前合作服务组织有社区性的合作与专业性的合作。全国供销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6亿多,职工580万,各级联合社2100多个,基层社3万多个,经营服务网点90多万个。有些地方还有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有利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正积极探索,正确引导,逐步发展,不断完善。
2.积极建立与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许多发达国家把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在日本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手中,除初级市场、集散市场外,主要通过批发市场作为中心环节来运作。其鲜活食品流通70%以上是通过88个中央批发市场和1611个地方批发市场进行。法国为加强农产品市场,投资组建了垄断性的贸易公司,扩展供销活动。发达国家肉类流通过程一般是:生产—活畜集中阶段—屠宰阶段—肉类批发交易加工—零星销售。美国活畜除靠集散中心市场、拍卖市场外,主要由屠宰加工企业直接向农户收购,批发中间商直接从屠宰加工企业进货,再卖给联营商店和超级市场。日本农民通过农协销售的猪占92.6%,猪肉的批发交易主要靠肉食批发市场和农协系统的肉食中心来进行。德国活猪屠宰加工70%由私营屠宰加工企业进行,29%由合作组织进行,然后把产品销售给专业批发商和自己的零售网点以及综合商店的食品部销售。
中国目前农村市场体系还不很健全。产销之间联系不够畅通,流通环节多,还经常出现某些农产品积压或是供不应求。主要问题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全国供销系统建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约1000个,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的只有48个。1996年全国城乡集贸市场达8.5万多个,比1978年增长1.6倍,成交额约1.47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115倍多。今后将以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以广大城乡集贸市场为基础,以全国性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并与专业市场、零售网点相配套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各种生产要素市场。
3.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行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制 要使分散农户进入国内外大市场,提高农业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尽快富裕起来,必须突破只搞动植物生产的束缚。发达国家的农业都是以动植物生产为中心,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领域全部内容的总和,实行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综合经营。欧洲国家农业部不少称农林食品工业部,美国和日本的农业部都管理食品工业和农产品贸易。他们的农民收入与非农劳动力基本持平,甚至还高。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3:1以上(中国只0.5:1),他们的食品工业产值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中国食品工业产值不到农业总产值的1/3)。荷兰、丹麦2/3农产品经加工后进入市场,价格一般提高2倍。日本农民收入超过城市劳动者,来自动植物生产占17%,来自非动植物生产(包括产前、产后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第三产业)占83%。新兴工业化的韩国,1995年农户平均收入相当于人民币22万元,来自农业占48%,来自非农业占32%,其他收入占20%。发展农业产业化可以扩大农村劳力的就业机会。美国农业劳力只占全国劳力的2.6%,而产前、产后加起来的劳力则占20%。英国农业劳力产前占7.6%,产中占22.9%,产后占69.9%。荷兰从事农业的劳力占全社会劳力的3.5%,而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劳力占17%。
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在国际上有4种类型:(1)由国有或私有工业、商业、金融资本直接开办的农业公司,即公司农场;(2)工业、商业、金融和农业企业互相控股投资;(3)以合同形式把与农业有关部门联系起来;(4)以合作社形式组织的产加销联合,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加工或销售合作社的成员。美国20个最大的奶制品合作社占全国A级奶销量的72%,1993年由农场主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价值达606亿多美元。丹麦的斯特弗屠宰加工厂是5000个养猪户所共有的合作企业,1994年获利润2.05亿丹麦克朗,除留下6000万用于技术开发的其他经营费用外,其余全部返还给农民。芬兰占全国80%的2.56万个奶牛户,组成47个乳制品合作社,经营牛奶加工销售;以股份制形式组成的全国联社性质的瓦利奥公司在全国设立33个奶制品加工厂,就近收购新鲜奶加工,由公司统一调配销往国内外市场,加工量占全国77%,年营业额达18亿多美元。
近几年,中国许多地方出现了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体制,充分利用地方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生产,并把它和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一边连着国内外市场,一边连着千家万户,使农民与市场建立稳定的关系。形式多样,有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商品基地带动型、专业大户带动型和服务组织带动型等;有公司加农户、供销社或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加农户、农场加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加农户等。通过契约、立约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形成相互依存、相互服务、共同发展的关系。这种经营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组织形式,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以及各种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特别要保护农民生产者的利益。
4.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从国外看,引导农民进入市场,都有其特色的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美国、加拿大等人少地多的国家,家庭农场规模较大,主要由各种专业公司、合作社提供服务。美国每个农民大体上有2个人提供生产资料服务,有7个人提供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在澳大利亚农牧业经营中,90%的产前活动和95%的产后活动都已实现社会化服务。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全方位服务,服务收入除留必要的费用外返还农民。他们的农业合作社承担了大部分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农牧产品销售总额一般占各国农牧产品销售总额的50%以上,水果、蔬菜则占到80%以上。日本、韩国等人多地少的国家,农户经营规模较小,需要服务的项目多而数量少,主要由具有合作社性质的农协提供综合性服务。农业较好的泰国各级政府都有农业推广组织,农村每个小区(一般1000户左右)有1名推广员,除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外,还为农民提供信贷担保、储藏、农产品加工销售出口等一系列服务。
中国农村各种服务组织也有所发展,但还不适应需求。今后把建设与健全服务体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既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社区性综合性服务,又要发展专业化、系列化的服务,扶植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村供销社和信用社则要进一步改革,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县的经济技术部门将转变职能,分流人员,兴办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各种服务。
5.建立农业宏观调控体系 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共性是市场经济与政府调控相结合,注意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产品供应,稳定市场,使农民能平等地分享现代物质文明的成果。美国通过灵活的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和农产品贸易政策,控制农产品总供给,以维持总需求,达到供需平衡,同时利用市场体系,联系生产与消费,放手让合作社、公司、农场主自主经营;积极组织扩大出口,解决农产品过剩问题。为了发展农业市场经济,在政府的支持下,由生产者和销售组织自筹资金或由政府拨款,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基金。法国采取市场调节机制同国家计划调节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保护,国家补贴占政府预算23%。欧盟对主要农产品定价实行成本费用加平均利润的原则,维持农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间的合理比价,其主要用于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共同农业基金占欧盟预算的近70%。加拿大、澳大利亚为稳定主要作物小麦的价格及组织出口销售,采取统购统销的制度,美国、欧盟、日本为确保粮食安全,还建立了粮食储备制度。
中国也已开始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并建立粮食储备调节制度,考虑筹措农产品风险基金,但尚需逐步完善,很好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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