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畲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一些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畲族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畲族,是中国现行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之一,其族称则是历经1953年、1955年两次于福建、浙江、广东等地之实地调查,并会同该民族协商之后,于1956年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而正式确认下来的(蒋炳钊1988:8;俞郁田1993:42)。
在过去我做畲族研究的年代,从事畲族学术研究的研究者,不论在大陆方面与台湾方面都屈指可数,例如:已退休的厦门大学人类学系教授蒋炳钊、福建省民委所属民族研究所蓝炯熹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施联朱教授。在台湾方面还有“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已退休的石磊先生。当时前辈学者的研究,对畲族的来源、畲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畲族的迁徙与分布、畲族的传统文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近十年来畲族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例如:2012年11月中旬在浙江省丽水学院举办的“畲族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一口气呈现了67篇论文。同时,近年也出现许多有关畲族的硕博士论文及专书,这些都在显示畲族文化的未来性与发展性。
接下来,本文针对“畲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议题发表一些想法,与关心畲族文化发展的朋友分享交流。
二、关于畲族文化的特点:从畲族的分布谈起
众所周知,畲族主要分布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交界的山区地带,呈大分散、小聚落的形态分布。此外,江西、安徽、湖南、贵州,也先后认定了一些畲族的人口(施联朱1987:1;蒋炳钊1988:1;陈国强1997:1)。
根据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畲族总人口为368,823人,其中福建占57%、浙江占40%(蒋炳钊1988:1)。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畲族的人口增加至630,378人,其中福建占55.4%、浙江占27.5%(中国民族文化大观畲族篇编委会1999:1)。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则显示现在畲族的人口已经增长至71万人左右。
我们发现,畲族人口的增加不完全是自然增长,其人口的增长还受民族成分认定的因素影响。然而,不论畲族人口是如何增长,畲族的主要分布地区仍以福建与浙江两省为主。在福建方面,畲族分布在全省64个县市,包括了16个畲族乡,其中又以闽东的宁德地区最为集中,占全省的80%。
在浙江方面,畲族分布在全省40个县市,包括了于1984年设立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其中又以浙南的温州地区与丽水地区最为集中,占全省的78%(蒋炳钊1988:1-2)。换言之,尽管畲族分布的地域相当辽阔,畲族的主要分布地域是以闽东与浙南一带的山区为主,占畲族总人口的七成左右。
畲族的人口分布是以闽东与浙南为主,但这并不表示畲族是一直居住在这块地域的。当我们细查文献与族谱资料,我们会发现在闽东与浙南一带的畲族都是在明、清两朝陆续迁徙进来的(施联朱1987;蒋炳钊1988)。
基本上,畲族主要分布地在闽、赣、粤交界的山区,在过去五六百年间,陆续辗转迁徙至闽东与浙南一带的山区。问题是:有的学者认为畲族是闽、赣、粤山区的原住民,有的学者认为畲族是从河南或湖南等北方迁徙进来的。畲族的来源值得我们好好研究探讨。
此外,畲族与客家之间的关系,也呈现出不同的论述。到底畲族是昔日百越民族之后,受汉人主流文化影响,成为汉化的民族?抑或是从中原迁徙至浙、闽、粤丘陵地带的汉人,受当地的百越文化影响,成为在地化的畲族?抑或是汉族与当地百越民族历经文化合成的历程,成为一种新的民族?从史料、族谱、口传等方面的资料来看,我们会发现到畲族在历史上一直是个迁徙的民族。在历史上,我们现在称为畲族的民族是属于刀耕火种、四处迁徙的民族,在十三世纪中叶、南宋末年于刘克庄的《漳州谕畲》一文中,以“畲民”称之(蒋炳钊1988:8)。史料中,称呼居住于山中、以刀耕火种为生者为“畲民”;称呼居住于水上、以舟只捕鱼为生者为“蛋民”。
如果我们重新耙梳史料、收集田野数据,再辅以当今的人类学视角,我认为当今所谓的“畲族”在唐宋时期并非“一”个族群,而是“多”个族群。民间流传的《平闽十八洞》,虽非正史,并多有谬误,但却也隐含了福建地区原住民原来是多个民族的意涵。这和我过去十多年于台湾研究的“平埔族”一样,原来是多个民族,在历史的过程中,因为族群的互动、文化的交流、汉文化的主导等因素之下,到了当代常被视为一个“单一”民族。
尽管如此,我们无法否认畲族“小聚落、大分散”的分布事实。那么,这个事实代表什么意义?简单地说,可以用三个概念说明它,那就是:畲族文化的区域化、畲族文化的在地化、畲族文化的多元化。
首先,在广大畲族分布的地理空间范围内形成许多区域性的畲族文化,而每个区域性的畲族文化各有各的特色。不同区域的畲族文化在不同的历史进程中,一方面适应所处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与周边的人群互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性、区域性的畲族文化,而此种区域性文化的形成是经历了“文化合成”的在地化历程所形成。
其次,每个“在地化”过后的区域性畲族文化,不仅各有特色,同时自成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地方文化,简单而言,每个地方的畲族文化都是具有自主性之区域性畲族文化。
最后,由于前文所提到的“区域化”与“在地化”的历程,整体畲族的文化呈现多元化的样貌,使得整个畲族文化显得特别丰富多样,因此每个地区的畲族文化都是独特的、自主的。
三、关于畲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畲族常被认为是一个相当汉化的民族。一般说来,有两种约定成俗的观点:其一是汉化的观点,在此观点之下异族文化(或称少数民族文化)终被汉族文化所同化;其二是皇朝的观点,在此观点之下异族的领土尽为王土,皇朝的礼制终为控制地方秩序的机制。
我的看法是:少数民族的文化虽然长期处于结构上的劣势,在与汉族文化接触时,虽然也无可避免地吸收了汉文化的因子,但是在文化互动的过程仍然保有相当的自主性,不但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也同时繁衍了许多的地方文化传统。
简言之,在甲文化与乙文化互动之下,产生了丙文化;新生的丙文化虽然同时保有甲、乙两方的文化(不论是甲文化多,或是乙文化多),但是丙文化既不是甲文化、也不是乙文化。而是一个自主、整体的丙文化。(请参考下面图示)
过去二十年来,我针对台湾平埔族的研究称这样的文化现象与互动过程为“文化合成与合成文化”(潘英海1994)与“在地化与地方文化”(潘英海1995),并进一步透过区域性的研究说明平埔族群的文化在汉文化交互作用下,形成“文化系”、“文化丛”与“文化圈”(潘英海1998)。
这里所说的“文化系”、“文化丛”与“文化圈”,放在畲族文化的脉络中,就是各区域性畲族文化的彼此关系与整体关系。从这个观点来看,我认为畲族文化的传承重点在于:发展各自具有主体性的地方性或区域性的文化,而其关键是“历史的断裂”。
我认为:没有变化的文化是死的文化,变化是一个文化的生机。问题是:哪些部分该保存、传承?哪些部分该断裂、消逝?文化传承与断裂的标准又在哪里?首先,我们应该正面看待各区域畲族文化在文化变迁与断裂过程中的文化意涵。文化,是由人(不论是个人还是族群)所负载的。当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超自然的关系改变时,文化也会跟着变化。简单地说,文化有生、有死、有起、有落、有记忆、有遗忘。
其次,我们应该重新理解“传统”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让我们这么想,人类的活动总是会留下痕迹,“凡走过必留痕迹”。但是,人类活动所留下的痕迹,最常被用来呈现一群人的存在是透过文字、器物、遗址等看得见的东西。从常识的观点而言,我们可以说是某一人群的“传统文化”。换言之,一群人的“过去”从来不可能是完整的;所谓的“传统文化”,常常只能透过留下来、看得见的东西来表述。我们常常面对的是:如何面对有限的“看得见”,去了解已消逝的、“看不见”的过去。
虽然我们大量利用文字来记录我们的过去、呈现我们的过去、了解我们的过去。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在几百万年的人类演化史中,文字的出现还不到一万年,中国文字的出现才五六千年。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不同人群发明文字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人群可以被表述的“过去”,形式与内容也自然而然地有所不同。
另外,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人群或民族都发明了文字来记录自己族群的过去。目前全世界188个国家、数千个民族之中,绝大多数民族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换言之,绝大多数民族或族群是透过“异己文明”的文字来表述或被表述。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些族群都没有自己的“过去”(传统文化)。
没有文字不等于没有“过去”,这些族群是如何留下他们的“过去”?传说、神话、仪武、故事、戏剧都是表述历史的另类型或文类。换言之,“过去”除了文字、器物、遗址等“物化”(objectified)的东西留存下来外,也会透过口语相传与文化展演(cultural performance)而留存下来。所不同的是,前者所显现的历史表述是透过“物化”介媒,后者的历史表述是透过活在当下的人做为介媒。
然而,文化展演的不同文类,如:传说、神话、仪式、故事、戏剧、岁时祭仪等等,与活在当下的人之间的关系是多变的、不稳定的、动态的。一方面是因为文化展演系透过“人”的演出而流传的,而人的演出需要有主客观的社会条件配合;另一方面许多的文化展演并不见得能流传下来,常常是树倒猢狲散、人去史无痕。对于一个没有文字的族群而言,通常文化展演的流传是靠两种主要的形式:一种是演出(performance),另一种是记忆。演出是透过人自身象征性行动的组构与表演,将一群人的过去表述出来;记忆则是透过口头语言的传述与转述代代相传,是口述历史的源头。
换言之,透过文字、器物、遗址以外,我们还可以透过活在当下的人的演出与记忆,例如:畲族的对歌、各种文化节庆等等,得到有关一个族群的历史素材。从这个观点而言,“过去”就更加宽广而深层,同时也更增加我们对“传统/文化”了解上的多义性与模糊性。就此而言,文化的历时性是某一群人在某一特定时空架构下的意义结构,是一种具有脉络的整体表述。从这个角度而言,文化的历时性所指涉的是一群人的文化传统。
一群人对过去的记忆、诠释与展演,与他们的地方认同以及族群认同密不可分。因为,人群的集体性是以经验的共通体认为基础,也就是说,人群的集体性是一种经验共通体,人群是透过共通(非共同的)经验而沟通的。换言之,人群的集体性是透过经验共通体的体验与理解,而进一步达成认同上的共识。
然而,记忆与展演都是高度选择的,不论是情感还是利益。高度选择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展演,不仅具有价值判断的意识形态,更是公共领域的论述空间。这些高度选择的意义体系,延续着对传统的执着与文化的认同,但是,我们却忽视了历史断裂与文化创新对人类生存的启示与契机。
“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都是“传统”,也都是“文化”,却是有差别的两种价值体系与意义论述。若我们用A、B、C来譬喻“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差异,我们可以简化成下列图示说明之:A代表传统消逝的部分,C代表传统延续的部分,B则代表文化新生的部分;又,AC代表过去,BC代表当代。
在前面“传统文化”论述下,A与C是被强调的,特别是A可透过文字与文物之历史记忆机制重现于当代,因此,代表当代的BC,是由代表过去的AC所转化而来(AC→BC)。在“文化传统”论述之下,AC与BC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文化自主体,虽然BC延续了AC中的C,但是BC就是BC、AC就是AC,两者是断裂与互动的关系(AC<=>BC),其重点在于BC的再造新生与自主诠释。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我们对消逝部分或脱落部分的陌生,让我们产生“文化识盲”的迷思,我们对传统的情感让我们产生“文化纠结”的迷思(潘英海1997)。
前面论述的基本出发点,是思考“传统/文化”在“过去”与“当代”间延续与断裂的本质问题。我首先视“过去”与“当代”是两个独立的文化自主体,然后再思考两个自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我认为“过去”与“当代”重要的不是延续的关系,而是一个断裂的关系。透过“文化”历史断裂性之体认,我们才有可能掌握未来发展的自主性。
要之,将“历史断裂”与“文化合成”的看法合并在一起,我想谈的是文化本质的问题:文化同时具有共时性与历时性。从共时性的角度观之,文化是一个不断合成与在地化的历程;从历时性的角度观之,文化是一个不断断裂与创新的历程。
四、结语
畲族研究是了解汉文化与非汉文化之间关系的重要研究,一方面了解汉文化形成的机制,另一方面了解汉文化在地化的历程。我历年从事台湾平埔族群之研究即有志于此,因为畲族在大陆与汉族之间的关系亦如平埔族与汉族在台湾的关系,可以两相比较,相互呼应。
总结地说,畲族研究的重要性可从四方面来说:一是透过畲族的个案研究与我在台湾对汉化西拉雅族的研究进行区域性的比较研究;二是透过有关“文化合成”与“历史断裂”的文化理论,理解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与汉文化的关系(例如:土家族、侗族、回族、满族等等)以及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例如:西南民族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理解所谓的“族群关系”与“族群认同”;三是透过前述的理解,探讨“汉文化”是什么以及“汉文化”形成的历程与机制;四是透过对中华文化圈为基础的理解与当代西方人类学的文化理论产生对话,发展自主性的理论论述。
收稿日期:2012-11-26(初稿);2013-01-25(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