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毒人口遽增的人口学原因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口学论文,深圳论文,对策论文,人口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毒品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和历史教训是极其深刻的。近些年,毒品再度肆虐,原因极为复杂。本文以深圳为调查点,对吸毒问题作了较全面的人口学研究,切望从人口学角度探索一些解决的办法。
吸毒丑恶行为的死灰复燃,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香港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直接导因就是“毒品”。1840年林则徐奋起发动销烟斗争,振奋了中华民族的雄风。然而腐败的清政府屈膝卖国,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从此,将中国引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造成近代中国的落后。改革开放以来,毒品再度泛滥,令人痛心。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于1995年在深圳市进行了吸毒者人口学调查。
据深圳市公安局统计,由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者,1989 年3 人, 1990年98人。1991年后,深圳市成立了市戒毒所和宝安区戒毒所。按戒毒所的戒毒人数统计,1991年为248人次,1992年为819人次,1993年为1527人次,1994年为2018人次,1989~1994年共4713人次;到1995年时,深圳市又在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和龙岗区成立了4个戒毒所。 这样,截止1995年10月21日止,仅10个月内收留戒毒人员4548人次〔1 〕。其中,市戒毒所2521人次,宝安1050人次,福田350人次,罗湖250人次,龙岗197人次,南山180人次(22家个体戒毒所收治的戒毒人员未统计其中)。从1990年到1995年的6年中(为计算精确,1989年的3人不作统计),吸毒人次平均每年以115%的速度增长,速度之快, 令人惊叹。
另据宝安区政治法律委员会办公室同志介绍,1991年宝安吸毒者约90%集中在该区的沙井镇,1992年扩大到4个镇,即沙井、福永、 松岗和新安镇,1993年时又扩展到区内大部分地区,而1994年至今, 该区8个镇均有吸毒者。1995年5月打击贩毒活动中, 仅公明镇自己就办了一个戒毒所。可见,蔓延速度之快。
再据深圳市委办公厅与深圳市社会科学中心联合召开的戒毒研讨会介绍,1995年广东吸毒者已超过10万人,深圳约占其中的1/3,即3 万多人。若以目前深圳总人口(常住与暂住)335万计算, 吸毒者已占总人口的1%左右。
1.吸毒人口遽增的人口学原因
吸毒族队伍急速扩大的原因,社会学、法学、医学工作者都作了许多分析,本文拟从人口学视角作进一步的研究。
1.1 外来人口吸毒比例逐年增大, 是导致深圳吸毒队伍庞大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缓慢,深圳受国际市场制约,一些“三资企业”或“三来一补”企业停产、转产或撤离深圳。但内地涌到深圳的打工族队伍仍未减少。同时,他们所在的工厂破产或转产后,一些打工妹、打工仔不回家乡,沉积深圳,因找不到工作,生活受挫,沉沦吸毒队伍的越来越多,致使外来人口吸毒比例逐年增大。据深圳市戒毒所统计,外来人口中吸毒者1992年占总吸毒人数的33%,1993年占53%,1994年占59%,1995年上半年上升到67%。
1.2 待业人口中的吸毒者常居首位, 是加速深圳吸毒队伍扩充的间接原因
据深圳市戒毒所1992年对411例吸毒者的统计,待业者共236例,占57.4%,其余是个体户占22.4%,渔民、农民占14.6%,职工干部占4.1%,学生占1.5%。另据深圳市宝安戒毒所1994年6月1日统计,待业吸毒者占总吸毒人数1475人的62.1%,其余是农民占59%,居民占25.3%,个体户占22.3%,临时工占11.1%,工人占4%。到1995年8月,在深圳市戒毒所戒毒的3711人中,待业人口仍高达57%,其余依次是个体户占29.4%,工人占12%,学生占1.3%,干部占0.3%。虽然,待业不等于吸毒,但待业人口中或是无工作的生存无望者,或是纨绔子弟,他们异身同求,最易崇恶。
1.3 女性吸毒人数急剧增加, 是诱发深圳吸毒丑恶现象蔓延的中介原因
1992年女性吸毒者占深圳市吸毒人数的7%。1995年8月统计,女性吸毒者已上升到40.5%。女性吸毒者增加与女性占流动人口的比例有关。从深圳市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看,在15~22岁年龄组的流动人口中,性别比为50.02(女性=100,下同),而16岁的性别比为29.57,17 岁为31,18岁为37。流动人口中女性如此之多,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我们在南山区戒毒所调查时,与一个原兰州大学外语系(大专)的女学生谈话,她说,因为她是女孩,父母不喜欢她,在兰州大学时抽大麻,到深圳后,曾在南山区戒毒所戒毒,但效果不好。我们问她是否有信心戒毒,她说,好多男友喜欢她,很难说。
1.4 低龄吸毒人数渐次增多, 是深圳吸毒人数日益膨胀的持续原因
1992年,宝安区戒毒所的最低吸毒年龄为18岁,到1995年,从13~18岁的各个年龄均有吸毒者,还有1个9岁的男孩,已有2年吸毒史。 在宝安戒毒所1994年的分年龄组统计中,16~20岁吸毒者占该所总吸毒人数的40%,21~25岁的占37.4%,26~30岁的占18.6%,30~40岁的占3%。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所9~15岁的吸毒者已占0.5%。 深圳市龙岗区戒毒所洪××,现年21岁,13岁时香港一黑社会成员钟××(男,30岁,家住深圳布吉镇),将与洪一起的3个同龄女孩诱骗吸毒, 直到目前洪已7次来戒毒所戒毒,但不能保证出去后不再复吸。 据深圳戒毒所对15~18岁吸毒青少年统计,1992年这个年龄排在各年龄组的第四位,占9.7%;1994年时,16~20岁吸毒青少年已跃居第一位, 占全部吸毒者的40%。
1.5 低素质人口的聚积和集中, 是吸毒者得以滋生的社会原因
这里讲的“聚积”含意是,社会结构中的不同低素质人群的吞并或联合,使吸毒队伍的联系更加紧密,如犯罪团伙、贩毒团伙、黑社会团伙、卖淫团伙等集结一起,相互参与,联手作恶。据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1995年7月统计,在1600名15~30岁吸毒者中, 被公安机关劳改的约400多名,占该镇吸毒者的25%。在各戒毒所中, 吸毒者的文化层次多集中在初中文化水平上。有的是最近被学校开除的在校生、有的是前几年的毕业生。在宝安戒毒所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0%;在深圳市戒毒所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5%。早在1992年时,深圳市布吉中学初中二年级竟有11个吸毒者,至今还有2人(知道的)继续吸, 余者情况不明。原广州第十中学学生何××,他到深圳戒毒,是因为广州中学朋友多,戒毒环境不好。在龙岗区戒毒所的黑社会成员刘××说,深圳市大约有7个黑社会团伙,他所在的这个团伙分布在龙岗、 深圳和香港,约有1千人,入伙者都必须吸毒。
1.6 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 是一部分吸毒者产生的经济原因
当村委会的牌子换成居委会的牌子以后,有些农民因卖地发了财,成了百万元以上的暴发户,但因其不适应城市就业需求,一时不能就业,从而沦为吸毒者;有的靠物业(出租居住楼或厂房)获得高收入,自己脱离劳动成为有闲阶层,以吸毒煊耀自己的富有,为富不仁,崇恶为尚;有的不适应城市紧张、快节奏的工作规律,精神失落而吸毒。宝安戒毒所对吸毒者的职业分布调查显示:原为农民,城市化后靠卖地和出租房产成为吸毒者的占59%,居第二位。这与原来就是城市居民的吸毒者比较起来, 高出33 个百分点(原来城市居民吸毒者占总吸毒人数的26%)。对吸毒者吸毒动机的调查中也显示:因有钱而寻求各种刺激的吸毒者占各种吸毒人数的60%,居于首位;而受贩毒者教唆或同伙影响的只占30%,居第二位;为了“治病”或“减肥”而吸毒的也只占10%,居最后。这种由农村急转为城市而引发的吸毒者,占原宝安县总吸毒者的26.5%。
1.7 家庭人口的耦合作用, 使吸毒者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感染,犹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是吸毒族赖以存在的伦理原因
首先,独生子女或在家排行最小的子女,因父母溺爱而吸毒。据深圳戒毒所1992年统计,独生子女与在家排行最小的吸毒者有251例, 占吸毒人数411例的61%。1994年对宝安区戒毒所调查, 核心家庭中吸毒者占总吸毒人数的28.9%,单亲家庭、同居、未婚者的吸毒比例为71%。到1995年,对深圳市戒毒所调查发现,核心家庭中的吸毒者占总吸毒人数的38.1%,其余为61.9%。尽管这是两个戒毒所的数字资料,但仍然可以看出一种趋势,即核心家庭吸毒者增长速度较快,其原因在于亲情是毒情的最佳载体。其次,我们注意了个体户家庭的发展动向。在最近的专项统计中,深圳市戒毒所以个体户家庭为背景的吸毒者,仅次于渔民和农民家庭背景的吸毒人数。 具体数字是:渔民、 农民家庭的占36%,个体户家庭的占31%,职工家庭的占20.4%,干部、知识分子家庭的占12.6%。而宝安区个体户经营者本身就是吸毒者的,占宝安区吸毒人口的35%,仅次于当地渔民、蚝民和农民家庭。此外,调查中还发现,深圳姐妹三个或四个的吸毒者十几对,兄弟俩吸毒者达210对。
2.对策与建议
从人口学角度研究吸毒这一丑恶现象意义十分重大。它向我们提出了以下问题:流动人口管理失控问题;待业人口的社会救济问题;女性人口流动的正确导向问题;低龄人口的法律保护问题;低素质人口的社会环境优化问题;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后的文明社区建设问题;家庭人口的优化意识和对社会贡献问题,以及全部政府官员人口服务于自然、社会和经济的问题。
2.1 深圳流动人口数量多, 必须对特区的两种人口流动管理政策尽快决择,才会使戒毒工作有成效
1994年末统计,深圳户籍人口为93.97万人,暂住人口为241.54 万人,暂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72%。暂住人口是指流入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口。实际上每时、每天、每月和每季,流动人口都如潮水般涌进退出。面对这种形势,人口管理部门显得软弱无力。我们曾在1995年深圳纪念国际人口日提出建议,从1990~1995年,深圳每年以14.1%的平均增长率增加人口,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但未引起官方注意。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是实行特区开放政策,取消“二线”,取消所谓人才市场(不少人才市场中,招聘单位缺位不多,但向求职者收钱很多,成为一种创收手段),取消所谓“两印”户籍制度(即红印、兰印制度)。所谓“二线”就是两道入境线,事实上也成了一种谋取私利的手段。取消这些名存实亡的管理形式,按普通城市作法管理深圳。二是实施特区封闭政策,采取更细致、更严格的办法治理。我们赞成第一种办法。
2.2 对待业滞流人口实行社会救济, 以减少为生活所迫而沦为吸毒的人
目前,深圳市民政局只对常住人口的待业者约12415 人以每人每月225元实施救济。按这种办法深圳市待业比率是很低的。但实际上, 平均每天都有30~40万无户口、无工作、无住址、无通行证的“四无”人员滞留深圳,约占总人口的13.3%。这些人待业之后(或根本就没有就业),不想离开深圳,担心撤出深圳后不好再进来,于是沉积下来。他们是最不安分的人口群体,它可以把好人变为坏人,也可以把坏人变成有钱的人,又可以把有钱人变成有权的人。因此,为防止吸毒和其它坏事滋生,应采取平等救济办法,对待业滞留人口应与户籍人口一样,由政府和社会予以救助。
2.3 注意流动人口中就业女性的年龄、职业结构
女性人口潮水般涌向深圳,这不是改革意义上的变革,而是少数人堕落的象征。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深圳常住人口的性别比是正常的,为103.79(女=100)。但按全部人口计算,为97.21,男性比女性略少一些。可是,如果单从15~22岁人口性别比看,为53.02, 女性比男性多出许多。再以16岁这个年龄看,性别比只有29.57, 青少年性别比严重失调。
深圳市少女如此之多,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女孩子中,少数“幸运”者可以被老板包起来,而大部分流落在发廊、酒吧和出租房屋。我们在龙岗戒毒所调查时,一管理人员说,他家住在深圳螺岭,每天7 点多钟上班时,总在一家发廊门口看到有针头(毒具)。为此,对于引进深圳工作的女性人口,要制定相关政策,注意把有一定科技水平的高层次女性人口吸引来,以改变女性人口的年龄、职业结构。
2.4 毒品蔓延,已实实在在地威胁着中华民族的存亡, 必须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完善立法
贩毒者希望有更多的人吸毒他才能赚大钱;吸毒者更希望被骗的人都和他一样去“追龙”(吸毒的一种办法),他才觉得人人平等。更可恨的是,贩毒者、吸毒者、藏毒者、养吸者、复吸者和“以贩养吸者”这些社会的渣滓、民族的蛀虫,已把毒手伸向无知的少年和儿童。宝安区戒毒所中,吸毒青少年占85%以上,各戒毒所都有12、13岁左右的少儿吸毒。因此,对欺骗和引诱儿童吸毒的犯罪分子必须严厉制裁;同时,要完善青少年立法,并与人口立法有关的迁移法、城市人口规划法、劳动就业法、反助虐法形成配套法制,以挽救我们的后代。
2.5 优化社会环境,提高人口素质
低素质人口的存在,是深圳犯罪人口生存的土壤。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全国18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调查,深圳人口素质是7.8分,全国平均是8.1分,深圳低于平均数0.3分。对于低素质人口特别是文化水平低的人口,其教育必须从零开始,否则会把丑说成美,把坏说成好,把错误说成正确。在调查提问中,有的戒毒人说,香港出名的经济巨人不少是吸毒者,也一样在事业上成功。总之,为了传毒、引毒、泛毒,一些坏人制造许多流言蜚语,以扩大吸毒队伍。因此,与法律强制的同时,教育要当先,新闻传媒要加大力度。香港电视每天在广告栏内都有图片和文字作宣传。我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宣传戒毒,报社还要版面费,是不妥当的。我们认为,当前扫除毒盲比扫除文盲更为迫切。
2.6 适度的城市化进程
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不宜过快,否则在急转弯的时刻,必然因“离心力”作用而使有些人的行为越轨。以深圳特区来说,城市化过程从试点到完成仅用了10个月,就全部实行了城市化。肯定地说,这种“城市化”的认定和宣传都带有形式主义色彩。它的害处是容易把一些转弯中的新问题掩饰起来。脱离了农田和养殖业的农民,在失去这些生产和生活资料后,生活茫然。有的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有的因技术不行而待业;有的投资亏了血本;有的手中有钱吃喝玩乐不计后果,这是一场历史的骚动。当时在特区内转为城市人口的4.5万人中, 目前吸毒者分布如下:市戒毒所1483人、南山戒毒所145人、罗湖戒毒所170人、福田戒毒所24人,总计1822人,占农民转为城市人口的4%。 主要吸毒地域分布在特区内的巴丁、东门、水贝、水围和罗湖区靠近香港的各村中。因此,现在必须对新市民进行补课,防止乱闯“红灯”、“赤脚上楼”和吸毒丑恶现象的发生。
2.7 家庭人口的管理教育
家庭人口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整个社会肌体是否完好的问题。社会学将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核心问题,而人口学把家庭人口作为一个重要的分支加以研究,并以家庭为客体,研究其结构、规模和人际关系,从正确方面引导社会生活。然而,深圳某些家庭极不稳定。有人把离婚作为“历史的进步”看待;有人把“第三者插足”看作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有人极力吹嘘“离情不离婚”等等。在这些不正确思想熏染下,一些富裕起来的当地居民玩世不恭,肆意挥霍金钱。沙井一吸毒者,误听谣言,说海洛因4号可以增强一般性功能300倍,于是不惜血本吸海洛因,同妓女鬼混,耗资300万元用于毒品,妻子与其离婚。 有的青少年吸毒是受父母影响;有的溺爱独生子女,要啥给啥。一个吸毒少年说,父亲开洗衣厂,每月零花钱2~3千元。因此,深圳应借鉴国内外经验,搞好家庭人口的管理和教育。日本每个区、市均有会民馆;香港有健康中心、娱乐中心、音乐厅等,都是吸引市民家庭集体参加健康活动的好形式,值得我们借鉴,以加强社区的家庭精神文明建设。
2.8 强化管理措施
对于从事政党、政权、政治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自身约束。这部分人员在全部人口中担负着捍卫政权、维护社会安定的使命。这部分人的政治素质高低,对戒毒、禁毒关系极大。我们在调查中,曾碰到深圳市福田戒毒所民警吴××的冷遇。当我们到该所时,吴××仍在打扑克,懒于接待。据这里的医务人员反映,戒毒人来后交了钱住不住院都可放行。医务人员批的出院日期往往不执行。有的戒毒者说,只要给这里的管教人员钱就可以放行。有个姓陈的吸毒者,派出所来人就带走了,原因不清楚。我们认为,戒毒所必须采取严厉的、强制性的管理措施,而且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形成协调管理机制。现在,深圳市戒毒工作是公安、民政、医院三家管,最好把三者协调起来,成立灭毒委员会,专门把这项工作做好。
另外,深圳市曾一度批准22家私人戒毒所做经营性戒毒工作,是一个教训。南山戒毒所工作人员说,罗湖区有一个是贩毒人办戒毒所。也有的戒毒所表面戒毒,收费也低,据说只收2000元人民币(其它戒毒所收4000~4500元人民币),但戒毒者出去后,经营戒毒所的老板便暗中派人盯着他,向他贩毒,致使该人复吸,再进这个戒毒所,如此恶性循环,危害更大。当然,目前这些戒毒所已经取缔,但希望国家明确规定,中国不允许私人办戒毒所。
无可讳言,靠我们上述分析的任何一种方法实施戒毒,都不能直接达到戒毒目的。为了把禁毒、戒毒工作搞好,必须把宣传、教育、法制和管理结合起来进行,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堵住毒源、切断毒品运输线,清查藏毒场所,缉拿传毒者,最严厉地打击贩毒者;对吸毒者不能只念其是受害者,而应当看成他们为贩毒者提供了消费市场,因而也要分别情况治罪。另外,必须看到任何社会丑恶行为都不是超时空存在的。禁毒不能单纯看作是孤立的、少数人的行为,应当与“黄”、“赌”等丑恶现象联系起来,探寻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才能确立解决的方略。我们相信,只要全党重视,毒品蔓延状况一定会得到扼制。
*本文数字来源基本是作者亲自走访深圳市6个戒毒所后整理出来的。
注释:
①1989~1990年数字是深圳市公安局数字;1991~1994年数字 是深圳市戒毒所与宝安区戒毒所数字;1995年数字是作者分别在6个戒 毒所的调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