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成立及一九九七年后的展望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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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1日,依据1992年《外汇基金修订条例》,由港府的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监理处合并而成立了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其成立是香港货币金融领域一次较大的变革,使香港有一个高度专业水平和人员相对稳定的货币银行管理机构,以承担维持金融及银行稳定的职能;从而保证香港在后过渡期乃至97后继续繁荣稳定,并维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一、金管局成立的背景

1.香港的金融体系无中央银行或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机构,因此从理论上讲,是不完整的。但香港无论是现在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还是97后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金融制度都有相当的独立性,因此其成立中央银行或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机构是有根据的。

2.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迫切需要一个中央银行统筹全部金融事务。这样不仅可以使政府的金融政策能及时、准确、有力地推行,维持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而且可以巩固其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赢得港人和国际金融界对香港的信心。虽然香港因属高度开放的小型经济而实行联系汇率制,但这并不否定香港设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香港需要一个中央银行来防范、平抑内外金融风潮的冲击,也需要一个中央银行来维持港币的相对稳定。尤其九七来临时为防止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设立中央银行更为必要。

3.香港的中央银行职能由政府机构和银行共同行使有诸多弊端。首先,最后商业贷款者角色历来很大程度上由汇丰、渣打甚至一些外资银行来承担。当银行危机来临时,这些商业银行基于商业利益而非中央银行的角度,在扮演角色时往往是不及时的、有限度的支持濒临危境的银行,并且会乘机吞并陷入危机的银行,如汇丰控制恒生51%的股权即是一例。这些银行中还有的放弃已答应的支持承诺使危机的银行失去获救的机会。最后一种情形是许多危机银行根本就无人救助、任其倒闭。因此最后贷款者角色须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扮演。其次是汇丰银行作为一直担当银行公会结算所的管理银行,不仅获得了可观的独占利润,而且可以掌握其不应掌握的其它银行的现金流动资料。这些属于商业秘密的资料理应只有中央银行才可掌握。这样,汇丰银行利用其拥有的特权,在与中小银行尤其华资银行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加剧了其与一般银行的矛盾,并不时发生利害冲突。

4.汇丰银行的淡出及其准中央银行角色的式微,更加突出了在香港成立中央银行的重要性。从80年代初开始,考虑到97因素和业务国际化需要,汇丰银行于1990年度变相迁册到英国而“淡出”香港,另一方面又逐步放弃其在香港的特权,逐步从准中央银行变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原由港英政府与汇丰共同担当的金融管理职能逐步转由港英当局负责,并最终促成金融管理局英局的创立。汇丰的“淡出”成为金管局创立的直接原因。

二、金融管理局的职能

1.金融管理。即在联系汇率制度下,通过外汇基金的健全管理、货币政策运作及其适当的措施,维持货币的稳定。

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行现行的联系汇率制度。维持稳定的汇率是香港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为此,金管局可以通过货币政策来影响银行同业流动资金水平和银行同业拆息水平,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货币价格,从而达到稳定汇率的目的。但由于这种方法过于强烈而较少采用,一般情况下,金管局则通过外汇基金票据对货币市场进行“微调”,来达到稳定汇率的目的。

2.银行业监管。即通过监管银行业务和接受存款业务,以及监管认可机构,确保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金管局通过“持续监管”(包括实地审查和非实地审查)、与认可机构的内部审核人员及核数师合作、行使《银行条例》赋予的包括接管权在内的干预权、内部储备磋商制度以及与其它国家的银行监管机构合作等活动来实施对香港银行业的监管,以达到维持银行体系安全与稳定的目的。

三、发展市场基础设施

发展市场基础设施即促进金融体系的效率、完整性及其发展,尤其是支付和结算的安排。

香港作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一套良好稳健的市场基础设施。金管局已采取若干措施来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及风险管理。

1.发展债务市场。金管局通过发行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来推动债务市场的发展,并建立一个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为第二市场交易服务。金管局也鼓励外地机构在港发行港元债务。

2.支付及交收系统。金管局成立后着手进行支付系统的改革,将现有的清算系统更新换代,并计划在1996年内实现“即时全额结算系统”(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尽管这项改革是过度期内的一项技术性改革,但该项改革的成功,将使香港在1996年底建立起简单、高效、并能与国际上其它支付系统联网的具有国际水准的支付系统,可以消除结算风险或将结算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这无疑有助于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保持其竞争力。

3.外汇基金资产的管理。管理外汇基金是金管局的职责。在保证该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资产的积极管理来获取较高的回报,从而建立起“影响港币汇价”的雄厚基础。到1996年7月31日,外汇基金资产已达4800亿港元,居世界第七位。

四、金管局的前景

“九七”之后,我们对金管局的处理只能有三种可能:保留、改造和撤销。

保留金管局,维持货币金融管理的架构,使其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当然是最佳选择。但这需要港英当局拿出诚意,在货币金融架构的创立阶段就与我们充分协商,采用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建立这一架构。如果保留金管局,将使香港金融业在主权交接前后免受冲击,避免对香港经济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如果港英当局完全按维护自身利益的意愿建立香港的货币金融管理架构,我们唯有改造或撤销金管局。改造金管局对香港金融业、整体国民经济的震动较小,但难度较大,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而撤销金管局,重组相应的机构则见效快,但对香港金融业、整体国民经济的震动非常巨大,而且可能出现短期的混乱及管理真空状态。究竟应该选择改造还是撤销金管局,需要在权衡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加以审慎地选择。

“九七”之后,对金管局无论是经过保留、改造或撤销重组,都应逐渐完善其功能:收回发钞权,但具体发钞工作则委托现在的发钞银行进行;直接控制结算所活动,各结算银行都应在外汇基金开设户口,成为结算所的直接的管理机构;成为港英当局日常收支活动的银行,具体的资金调拨活动也可委托商业银行进行。

完善职能之后的金管局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香港“中央银行”,为香港的金融业乃至香港经济的稳定繁荣继续发挥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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