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防火规范修订内容的探讨论文_马驰

老年人建筑防火规范修订内容的探讨论文_马驰

沈阳市消防局 110031

【摘要】针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特殊性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条文,关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的探讨,从设置范围、建筑形式、疏散安全、避难设施、防排烟设置及相关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优化消防设计。

【关键词】老年人照料设施 消防安全 优化设计

引言

根据资料显示,从2010年-2017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由1.32 亿人增长到2.41亿人,总人口比例从13.3%提高到17.3%,预计2035年老年人口总量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35%,在未来社会生活中,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将日益凸显,同时社会养老问题的突出,养老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从居家养老转变成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养老方式,同时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老年大学、老年社团等老年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正规化也逐步加强,越来越走近我们的日常生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目前部分养老场所的消防设计已不能满足老年人设施场所的发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于2018年将对局部老年人设施的消防设计要求作出调整,现就调整内容探讨如下:

1、适用范围

床位总数大于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2、设置要求

2.1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贴邻建造)。

2.2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符合规范要求:

(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3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场所;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老年人建筑照料设施的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4独立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米,不应大于54米;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2.5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且使用人数不大于30人。

3、消防设施

3.1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米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能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3.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3.3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3.4三层及三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位置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时,可不设避难间,避难间内可提供的避难净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

3.5五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米。

3.6供失智老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额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3.7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3.8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9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米。

3.10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侯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现行规范关于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5结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凸显,老年人设施的逐步完善,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敏感问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迅速兴起,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抗灾救助的能力,是消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以全新的认识不断深入研究,创新应对措施,从规范修订、设计施工、日常监管等方面全面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系数,确保老年人安全健康安度晚年。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JGJ122-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S】

【3】中国消防手册【Z】2016

[4]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S】

论文作者:马驰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8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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