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问题分析及对策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期间,工程造价属于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有利于科学控制施工周期,切实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及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基于此,文章将探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问题,并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1工程造价的价值论述
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扩张时期,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科学合理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控制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使资金得以优化配置,让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得以保障。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在招投标期间,涉及到多方面内容,存在诸多危及招投标稳定性的因素。另外,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强有力的造价控制,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谋取经济效益最大化大有裨益,让双方权利及义务处于合同规范下,为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铺垫。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将招投标环节的工程造价执行到位,有利于保障整体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降低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负面影响。基于此,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提升工程施工质量。
2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2.1招标人思想上重视不够
许多招标人认为通过工程招标投标就是选择一家施工队伍,与工程造价控制没有太大的关系。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中标价,可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证、变更来调整,甚至在工程结算时重新进行核定工程造价,使原中标价失去应有的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2.2招标时提供的招标技术资料不全,造成招标控制价不准确
工程进行招标时,招标人常常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拿到技术资料后,若没有最短不得少于20d的法律规定,恨不得马上就开标,甚至出现边提供技术资料边修改工程造价的现象,特别是有些工程地质资料不完善、不准确,这样就造成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全面、不完整,导致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很难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2.3招标时没有考虑到项目的规模大小,合理设置开标时间,造成工程造价编制仓促,不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d,许多招标人不管项目规模的大小,不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只认法律规定的20d时间,即不管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20d以上必须开标,这样一来由于时间仓促,导致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间太短,可能使招标控制价不准确,从而导致中标人的中标价不能体现工程的实际造价。
2.4编制工程造价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现阶段我们有许多工程造价人员只有工程造价的理论知识,没有现场施工经验,对工程建设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一知半解,不能正确理解工程建设项目定额子目与实际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对应性,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编制的工程造价不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甚至出现漏项、套错项的情况,这样编制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很难起到真正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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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投标报价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要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编制,但招标人为了降低成本在设定评标基准值时,往往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时,报价项得分最高,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比例扣减,这样设定就增加了最低价中标的概率,有可能选择不到实力较强、价格合理的施工队伍,从而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甚至有可能导致建设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最终影响工程造价。
2.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鉴定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但是对如何确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法律及相关的法规等均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操作过程中很难具体操作。投标人为了中标或为了前期占领市场有可能低于成本价竞标,由此造成中标价与实际工程成本有较大的差别,这样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工程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改进措施
3.1改进招标方法
目前,西方等发达国家在进行招标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这种招标模式是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然后根据工程量计算出标底总价,细部分项计算通过投标单位的初步报价文件进行统计和复核计算,再根据各项平均值评定标书。这种招投标的方式如在我国实行,则需政府部门相应的政策引导,将招投标方法逐步完善,使其变得更为合理。在进行招投标时,招标单位可先不设置标底价,将投标单位的初步报价进行统计与对比分析,得出市场平均值与招标单位内部标底价格的差距,通过市场平均值将内部标底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再将标底价格公布,从而有效地降低招投标时产生的投资误差,也降低了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损失。此外,避免了串标及标书造假等不法行为,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标单位的整体水平和实力,降低招投标阶段的风险。
3.2优化评标方法
(1)当投标人较多时,首先将报价最高和最低的投标单位剔除。(2)采用招标底价时,对于报价高于招标底价的投标单位,在其评标打分时应根据超过的金额比例进行相应扣分;对于报价低于招标底价的投标单位,在评标打分时应酌情加分,但若遇到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单位,应将其直接剔除。
3.3注重投标文件的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往往会在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位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评标。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工作年限等均不同,因此在选择评审专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本专业或接近本专业的有资历的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
3.4提高预算人员整体素质
对于这一现象,我们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提高工程造价人员整体素质。工程造价人员要想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预算资格,应要求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然后才能参加工程造价资格考试,取得工程造价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作为一个工程造价人员首先要深入到施工一线,去了解工程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认真对照现阶段所使用工程预算定额子目,从而弄懂、弄通每个定额子目所包含的内容与现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对应性,去对比分析相近定额子目的细微差别,认真吃透每个定额子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只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做到不套错项、不丢项,真正提高工程造价的质量,做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完整性、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结语
伴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招投标环节作为建筑工程项目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该环节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及施工质量,关系到建筑企业的资金投入及经济效益,与建筑行业的未来发展休戚相关。基于此,建筑企业必须正视工程造价的价值,分析处于招标投标环节工程造价的不足,将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文件编制的精准性,切实保障招标投标环节的工程造价控制,从而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质量得以保障,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得以控制优化,以此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碧娟.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分析及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9(9):137-138.
[2]贾国庆.浅谈建设单位工程招标投标阶段造价控制风险与对策[J].工程与建设,2013,27(2):278-280.
论文作者:梁,婕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程论文; 评标论文; 建筑论文; 招标投标论文; 单位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