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的消极心态及其矫正_反腐论文

当前反腐败的消极心态及其矫正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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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腐败,指的是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不正当行为。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尤其是广大党政干部的积极参与。党政干部对待反腐败的态度究竟如何,直接影响到这一斗争的成败。近年来,笔者采取正式调查与非正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此作了不少调查,发现大多数党政干部对待反腐败是积极的、支持的,但也确有部分党政干部在此问题上存在着消极心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怯弱心态。有的党政干部虽然对腐败现象看不习惯,甚至深恶痛绝,但敢怒不敢言,缺乏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胆量和勇气。形成这种心态的原因有三:一是个性软弱,党性不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深,洁身自好,明哲保身。二是腐败分子掌握了一定的实权,关系多,能量大,手段辣,得罪不起,一般人很难与之较量。三是对反腐行为缺乏必要的保护机制。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情况,一些揭发腐败分子的举报信往往落到了腐败分子手中,致使举报者受到打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即使几经周折,最后使腐败分子得到查处,举报者也很难得到多少补偿。搞腐败的风险小,反腐败的却风险大,敢于反腐败的人就自然少了。

(二)、怀疑心态。有的党政干部鉴于腐败的严重性,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足,进而对党的信心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辨证思维,不能全面准确地估量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一是以偏概全,分不清主流和支流。看到某些单位、某些地方的腐败分子盘根错节、呼风唤雨、左右逢源,腐败分子神气,反腐败者受气,就认为腐败已成为党和国家的癌症,无法治理了。二是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心理准备。看到这些年来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大案要案串案窝案急剧增多,卷入腐败活动的高级干部显著增加,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广,权力的廉洁度普遍下降,认为越反越腐,越腐越反,反了也白反,索性懒得反腐败了。

(三)、漠然心态。有的党政干部对腐败现象熟视无睹,对反腐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从思想根源上主要是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腐败难免论。认为在初级阶段里,物质不够丰富,体制不尽合理,制度不够健全,可钻的空子很多,难免会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存在,这是不依人们的善良愿望而转移的客观现实,大气候如此,个人反腐行为往往是徒劳的。二是与已无关论。认为一方面自己没有搞腐败甚至没有搞腐败的可能,另一方面搞腐败的人并未直接殃及自身的利益或者即使影响到自身利益但危害不大,反腐败是专门机关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何必没事找事、多管闲事呢?

(四)、顾虑心态。有的党政干部基于利益的考虑,对反腐败存在这样和那样的担心,对腐败分子一味地迁就、忍让。具体而言,有几种原因:一是怕家丑外扬,损害本地区本部门的形象,抹煞领导者的政绩。二是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担心查处厂长经理的腐败行为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把企业搞垮。认为厂长经理们掌握着企业的市场客户、营销渠道以及与政府和银行的关系等等,这些东西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贸然触动不得,要发展经济就不能反腐败。三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惹火烧身,牵连出自身的不干净。某些“精明”的腐败分子为了增大保险系数,防“患”于未然,在搞腐败的同时,也不忘给领导和同事们分些好处,这些得了好处的党政干部对待反腐败就只是口里喊喊而已,自然不会动真格的了。

(五)、谅解心态。有的党政干部对腐败行为持理解和同情的态度,对腐败分子心慈手软,对反腐败不以为然。之所以如此,有几种原因:一是囿于个人感情,与腐败分子是同事同学同乡或朋友关系,出于交情而姑息其腐败行为。二是认为腐败是人性缺陷的伴生物,换了自己或其他人面对种种诱惑,也难免不出问题。三是认为有些腐败分子曾经是功臣、能人,有过贡献,“会抓老鼠的猫,免不了要偷几条咸鱼。”四是认为比起许多未暴露的巨贪来,一般性腐败算不了什么。五是认为腐败也有正效应,它能够暴露出旧体制的种种弊端,促使旧体制解体;它可以加速资本积聚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等等。

部分党政干部由于在反腐败问题上存在着上述种种消极心态,因而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所作所为与党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相距甚远。具体表现为:其一,对腐败问题知而不报。照理说,公职人员比普通群众对腐败问题更知情,也更有力量和办法将其扑灭在萌芽状态,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腐败问题往往是已酿成严重后果,民怨沸腾时才得到处理。一些党政干部虽然早就心知肚明,并掌握了不少线索和证据,却未能积极主动检举和揭发。其二,对腐败行为查办不力。一些党政干部对腐败现象麻木不仁,接到群众举报后或者懒得去查,或者部门推诿,或者层层往下批办,举报信往往到了被举报者手中;有的甚至兜圈子、捂盖子,自己不管也不让别人管,直到矛盾激化了,事情闹大了,上级部门一再催办了,才不得不查。其三,对腐败分子惩处不严。一些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不到位,对腐败分子网开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腐败行为本已触犯刑律,却只给予当事者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虽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却未相应影响其工资和职称等待遇;有的给予了党纪处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有的该处分的不处分,有的虽然处分了但迟迟不落实,或者在落实中大打折扣;有的处分决定或批复不按规定装入个人档案;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对腐败现象的麻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冷漠。部分党政干部对待反腐败的种种消极心态和作法,在一定程度上纵容姑息了腐败分子的肆意妄为,促成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效果。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矫正党政干部对待反腐败的种种消极心态,是反腐败的当务之急,宜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深入开展反腐败教育,坚定党政干部的反腐决心和信心。

对党政干部进行反腐教育,要侧重以下内容:其一,对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腐败现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涣散党心民心,干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人民的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势在必行,国运所系。其二,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的认识。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多方面的原因,腐败现象有其不容忽视的土壤和条件,今天解决了的问题,明天又可能死灰复燃,甚至扩展蔓延。反腐败是一场复杂、艰巨、长期的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其三,对反腐败斗争有效性的认识。腐败现象不是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也不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我们党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并已初步探索出一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和人民群众支持,有效开展反腐败成果。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常抓不懈。

(二)、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政干部的反腐责任感。

腐败是社会的公敌,反腐败是每个党政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其一,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党政干部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要增强反腐意识,承担起相应的反腐责任。以助于形成强大的反腐舆论氛围和社会气候,主动关心反腐工作,自觉接受反腐教育,知晓腐败现象发生的一般规律,腐败分子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反腐工作的常识和程序等,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为腐败分子的种种假象所蒙骗,为反腐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其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在反腐斗争中党政干部态度暖昧、办事不力的,不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而且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凡处在管理人、财、物等岗位上的党政干部对腐败问题知情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要调离岗位或取消从业资格。凡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法违纪压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查处不力的,应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199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6条责任追究办法。 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有直接责任的要追究,没有直接责任的但有领导责任的也要追究。

(三)完善权力制衡和党政干部的权利保护机制,提高党政干部的反腐勇气。

要提高党政干部的反腐勇气,从机制上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党政干部的反腐之举比较容易取得实效,二是即使反腐不成,其正当权益也不会因此受到侵害。依此思路,宜采取如下对策:

其一,调整和优化权力结构,便利党政干部反腐。现行体制的主要弊端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权力就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一把手那里。在这种权力框架内,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是比较有力的,但平级之间和下级对上级的制约却相当软弱。若是腐败分子占据了主要领导人的位置或者取得了主要领导人的信任,那么除非是上级领导直接干预,否则很难查处其腐败问题,更遑论预防了。而上级领导由于视野和精力有限,往往很难对下级进行有效的监督。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降低反腐成本,必须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优化权力结构,以权力制衡权力。

其二,完善反腐工作机制,保障党政干部反腐的权力。一是举报保密制。保护举报人的正当权益和积极性不受侵害,事关反腐工作大局,一定要把为举报人保密作为反腐工作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加以落实,使之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机关在处理反腐举报信件的时候,能直接查处的尽可能直接查处,不能查处的往下批办,要求下面及时报送处理结果,不能简单地往下一比了之,更不能批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人要求不往下批办的一定要慎重处理,一般不得往下批办。因举报失密而致使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不但要从严查处打击报复者,而且要从严查处泄密者。二是举报奖励制和补偿制。鉴于举报在反腐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以及举报人所冒的风险,应普遍推行举报有奖制,并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实行重奖政策。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还应设立举报补偿基金,对因举报腐败问题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人员进行补偿,这种补偿应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伤。

综上所述,矫正党政干部对反腐败的消极心态,一靠教育引导,二靠制度规范。要通过改革,使党政干部乐于反腐,易于反腐,敢于反腐,正气盛,邪气衰,从而形成腐败分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以保障我们的现代化大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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