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与启示_自由贸易论文

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与启示_自由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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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他们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观点都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准绳,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论证的。他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无产阶级全面取得政权后,人类最终将从阶级社会过渡到无阶级社会。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似乎与以李斯特为代表的经济民族主义者的观点没什么交叉之处,因为在前者看来,民族斗争是从属于阶级斗争、民族发展是从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而后者则主要关注各民族国家作为个体如何实现自身的发展。但通过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重新梳理,我们发现在阶级斗争这一基本命题背后,他们对于阶级社会中的民族解放斗争、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也有着清晰的认识,而这些认识与欠发达国家经济民族主义的基本观点,例如欠发达国家的幼稚产业保护、欠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原则,有着不谋而合之处。本文的目的就是在分析经济民族主义基本概念的基础之上,对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①之间的交叉与分歧进行初步解读,并进一步指出在全球化的今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欠发达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为什么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什么是经济民族主义

经济民族主义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但其思想则可追溯到16-18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在其随后的发展过程中,比较著名的经济民族主义者当属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Friedrich List)和以亨利·凯里(Henry Carey)为代表的美国学派。但直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经济民族主义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例如肖夏娜·坦赛(Shoshana B.Tancer)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体制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②坦赛显然是从国家权力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民族主义,而这与当时拉丁美洲的经济状况是密切相关的。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的观点也与之类似,重点强调国家利益,认为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经济活动应当从属于国家建设的目标,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但乔治·科瑞恩(George Crane)等人则批评了吉尔平的概念,认为他的概念缺少对民族主义的强调,实际上只是一种国家主义。还有人直接把经济民族主义等同于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例如大卫(David Levi-Faur)就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现代形式的保护主义,它反对商品、服务、资本或人的自由流动。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太过于片面。

综合上述学者的一些观点,再结合传统的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笔者认为,经济民族主义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要体现整个国家的利益,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地区局部利益和国际利益之上。就像17-18世纪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那样,“英格兰孕育发展了经济民族主义……早期英格兰的经济民族主义专注于民族的共同利益,而英格兰个体民族成员的利益则被认为是从属性的。”③这一点主要是针对主流经济学虚伪的“世界主义”的,李斯特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对后者有过深刻的批判。此外,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ield)对此也有着类似的看法。例如,对于被主流经济学奉为鼻祖的亚当·斯密及其《国富论》,他曾这样评价道:“斯密的思想充满着对民族理念的欣赏,民族主义赋予他灵感,以《国富论》一书开始,如果离开了英格兰民族意识的框架,就无法正确地理解他的任何论述。……换句话说,斯密的世界主义是个花招,是英国民族主义的工具。”④因此,主流经济学所谓的“世界主义”实质上也是一种经济民族主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站在领先国家立场上的经济民族主义。

第二,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目标在于提高民族国家自身的生产力,用李斯特的话说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而且这种力量不是眼前的、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永久的。因此,民族国家的所有政策制定,都应该以这一目标为中心。对于这一点,我们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要“区分经济民族主义中的目的与手段,内容与形式,避免把经济民族主义归结为一种民族情感,更重要的是要避免把它等同于人们习以为常的民族国家为增进民族财富的手段,例如‘自给自足、重商主义、保护主义、国家干预、战略贸易’等等。虽然这些形式都被经济民族主义所利用,但不过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目标所为。”⑤显然,艾萨克和大卫对经济民族主义的认识就犯了这方面的错误,他们没有把经济民族主义的目的与手段分开,仅仅把它等同于保护主义。事实上,在李斯特看来,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工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最终必须走向自由贸易,这样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换句话说,对于像英国这样的领先国家,如果站在英国的立场上,李斯特是完全支持它实行自由贸易的。因此,经济民族主义的政策建议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会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只不过我们在探讨欠发达经济问题时,总是会站在落后国家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因此经济民族主义才会被贴上“李斯特”的标签。不过,这对于我们研究欠发达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第三,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仅用经济学术语就能得到充分解释,而无需考虑意识形态和种族等因素。往往我们在谈到民族主义时,总是会把它与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样,狭隘的民族主义、尤其是民粹主义总会导致一些非理性决策的出现。但经济民族主义只是从经济视角出发考虑发展问题,它需要民族精神作为经济发展背后的一种支撑力量,但除此之外它与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没有太多关系。因此,把经济民族主义称之为经济国家主义或者国家主义经济学也未尝不可。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民族发展与阶级斗争关系的观点

前面已经讲到,经济民族主义是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上来分析经济发展问题,而马克思主义则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阶级斗争而不是民族斗争。因此,他们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民族斗争从属于阶级斗争、民族利益从属于阶级利益。但在这一基本观点背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民族发展与阶级斗争之间关系的认识也经历了一次阶段性的变化。

在其观点形成的早期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基本上只强调阶级斗争。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民族主义”带有明显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属性,对民族主义的强调实质上就是对资产阶级利益的强调。正如马克思在《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所指出的:“不管单个资产者同其他资产者进行多么激烈的斗争,资产者作为阶级是有共同利益的;这种共同性,正像它在国内是针对无产阶级的一样,在国外是针对其他国家的资产者的。这就是资产者所谓的他的民族性。”⑥正是因为每个国家的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都寓于民族主义之中,因此为了无产阶级斗争的胜利、为了全人类的解放,各国无产阶级应该摒弃民族偏见,一起来面对资产阶级这个共同的敌人。这个时候各个民族自身的发展是次要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才是主要的。

但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态度有所转变,他们开始重新思考民族主义问题。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1848年爆发的欧洲革命使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到了民族解放与各国无产阶级的斗争之间具有一致性。因为各国的无产阶级要想在本国打败资产阶级、取得最终的革命胜利,它首先必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而要成为民族的阶级就必须获得民族独立,取得民族解放斗争的胜利。正如恩格斯所言:“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有可能。”⑦一个受外国奴役或者控制的民族国家是很难建立起本民族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因此也就无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这种奴役或控制是以殖民地的形式存在的,而在今天则是通过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以及跨国公司来实现的,它们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然,这种民族解放运动必须要以无产阶级革命为最终目标。

第二个原因就是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现实让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不是短时期内能够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受压迫的落后民族可以而且也应该首先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同时也培育本民族无产阶级的力量,为将来的阶级革命作准备。例如,马克思在1867年11月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就明确指出爱尔兰需要脱离英国而独立,要对英国实行保护性关税以发展自己的工业。而这种看法同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论述德国问题时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转变呢?难道是因为爱尔兰的资产阶级比20年前的德国同行更为先进?显然不是,只是因为马克思意识到了资本主义的生命周期将比他原先设想的要长。”⑧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始终会存在,只有“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一致化,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孤立性和对立性日益消逝下去”⑨。这也就是说,马克思所讲的无产阶级专政后各民族之间的对立和隔阂的消失、全世界的民族大融合的实现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趋于一致,人类已经得到彻底解放。而在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时候,各个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无法达到一致、甚至差距较大的时候,各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差别就显现出来了。领先国家对落后国家的剥削不仅会激发两个国家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因为领先国家的资产阶级可以通过让渡一部分从落后国家掠夺来的利润,从而缓和与本民族无产阶级的矛盾,虽然无产阶级能够获得的仍然只是基本生活资料,但他们的基本生活资料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所能够获得的基本生活资料相比相差极大,这种生活水平的差别自然会激发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从而有意无意地把不同国家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时,领先国家的无产阶级对于这种剥削也是喜闻乐见的,正如恩格斯在1882年的一封信中所提到的那样,“工人十分安然地同他们(指资产阶级——引者注)共享英国的殖民地垄断权和英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垄断权。”⑩而在今天,这种情况则更为普遍。反之,如果领先国家的资产阶级无法对落后国家进行剥削的话,他就只能剥削本国无产阶级,从而激化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加速社会革命的爆发。而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则会趁此获得进一步的发展,无产阶级的力量也会随之增强,两大阶级的矛盾也会朝着激化的方向发展,进而为社会主义革命埋下革命的种子。而在这个时候就可以真正实现各国无产阶级之间的联合,共同反抗资产阶级的统治。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利益、尤其是落后国家的民族利益与阶级革命之间具有完全的同一性。

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阶级社会中欠发达问题的论述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在人类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后,生产力水平将会高度发达,所以不会存在发达与欠发达问题。因此,欠发达问题只会存在于阶级社会。而对于阶级社会中的欠发达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作过系统的论述。因为发达与欠发达问题实质上是一种民族矛盾,而民族斗争是从属于阶级斗争的。消除阶级矛盾从而消灭剥削之后,民族矛盾自然就会得到解决。因此,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在通往无产阶级专政的过程中,欠发达问题始终是客观存在的,而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之间又具有某种一致性,那么,如何在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的条件下,探索出一条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道路对于落后国家、特别是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讲将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对此也有较多的论述,这些论述与经济民族主义的观点有着诸多类似之处。

1.“工业”(11)对于落后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关于工业对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重商主义、李斯特和美国学派等都有过大量的论述。从经济发展方面看,李斯特在谈到城市生活与工业时总是极尽赞美之词,关于工业对农业、商业、生产和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都有过详细的论述。从社会发展方面看,“李斯特还看到了农业与专制、工业与自由之间的联系,工业增长的非经济效应是李斯特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同样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从两方面对工业的作用进行了论述:一是阶级斗争的角度,二是纯粹的民族经济发展的角度。

首先,从阶级斗争的角度,也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讲,一个强大的无产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前提条件。而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必须要培育出无产阶级,也就是使农民变成工人,要从一个农业国发展成一个工业国。一个落后的农业国是不可能孕育无产阶级革命的种子的。而且资本主义工业越发达,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越尖锐,无产阶级的力量也就越强大,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希望也就越大。因此,工业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结果。对于欠发达国家来讲,不光是从经济上追赶先进国家需要发展工业,从阶级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更应该发展自己的工业。

其次,从纯粹的民族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工业的繁荣是一国经济繁荣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避免处于被奴役地位的关键。就像恩格斯在谈到德国问题时指出的那样,“整个国内贸易、汉堡和不来梅以及斯德丁一部分的海上贸易的繁荣、银行业的繁荣,都依赖于工业的繁荣”(13)。而那些依靠农产品和原材料出口以换取工业制成品的国家则注定贫穷,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着清晰的认识。例如恩格斯在《德国的制宪问题》中指出:“这两个国家(指英国和法国——引者注)的富有首先是依靠工业品的输出。相反地,德国输出的工业品很少,而输出的谷物、羊毛、牲畜等等却很多。”(14)在为马克思的《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的英文版作序时,恩格斯针对美国当时的情况同样指出:“像美国人这样一个大民族不能只靠农业为生,因为这等于让自己注定永远处于野蛮状态和从属地位;在我们的时代,任何一个大民族没有自己的工业都不能生存。”(15)类似的,马克思在1879年的一封信中也曾提到:“一般说来,铁路当然有力地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这种贸易在主要出口原料的国家里却加深了群众的贫困。”(16)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观点与经济民族主义的“出口制成品、进口原材料”的工业化基本原则是不谋而合的,他们都认识到了工业对一国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性。

此外,对于把国际分工和比较优势单纯归结为自然禀赋的观点,马克思也作过辛辣的讽刺和批判。他在1848年《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曾讲到:“先生们,你们也许认为生产咖啡和砂糖是西印度的自然禀赋吧。二百年以前,跟贸易毫无关系的自然界在那里连一棵咖啡树、一株甘蔗也没有生长出来。也许不出五十年,那里连一点咖啡、一点砂糖也找不到了,因为东印度正以其更廉价的生产得心应手地跟西印度虚假的自然禀赋作竞争。而这个自然禀赋异常富庶的西印度,对英国人说来,正如有史以来就有手工织布天赋的达卡地区的织工一样,已是同样沉重的负担。”(17)通过这段话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于所谓自然条件决定比较优势的理论是持否定态度的,换句话说,工业优势是可以通过后天发展而获得的。这与经济民族主义对被主流经济学奉为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的批判是一致的。

2.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观点的新阐释

前面已经讲到,工业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那么一个国家应该如何发展自己的民族工业呢?或者说该采取哪种政策,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对此,经济民族主义的观点非常明确:对于落后国家来讲,在经济起步的过程中必须对本民族的工业进行保护,至于自由贸易,它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一种选择。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有何看法呢?通过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相关著作的解读,我们发现,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分析:首先,从无产阶级的角度讲,无论是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都只是资产阶级的游戏,与无产阶级没什么关系;其次,从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角度讲,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支持自由贸易的;最后,如果抛开阶级分歧,仅仅从民族国家的经济发展的角度讲,保护主义显然对落后国家是有利的。目前,面对当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的观点作一些发展,使其在当代条件下更加有利于指导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从无产阶级的角度来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无论是对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都持批判态度。因为“不论占统治的是保护关税制度还是自由贸易制度,或者是以这两者的原则为基础的混合制度,工人得到的工资都不会多于他维持起码生活所绝对必需的”(18)。所谓的自由贸易不过是资本追逐自由、追逐利润的要求,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全球统治的表现。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宣称自由贸易能够提高全球生产效率、降低商品价格,从而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但实际上“随着自由贸易的逐渐实现和成为生活现实,劳动商品的这一规律,即最低工资的规律也就愈益明显地显现出来”(19)。因此,所谓自由贸易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对无产阶级来说只不过是个美丽的谎言。贸易保护又怎么样呢?马克思认为保护主义不过是资产阶级借用“民族主义”情绪把无产阶级拉到同一条战壕里,使其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的剥削,而反对外国资产者的剥削。这正是马克思对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批判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所以,对于全世界的无产阶级来说,他们应该“提倡各民族的兄弟友爱,用以对抗旧的赤裸裸的民族利己主义和自由贸易的伪善的自私自利的世界主义。”(20)

从社会主义革命的角度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支持自由贸易的。无产阶级的解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因此任何有助于无产阶级解放、有助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政策,马克思和恩格斯必然是采取支持态度的,而在他们看来,自由贸易正是这样一种政策。“因为在实行自由贸易以后,政治经济学的全部规律及其最惊人的矛盾将在更大的范围内,在更广的区域里,在全世界的土地上发生作用;因为所有这些矛盾一旦拧在一起,互相冲突起来,就会引起一场斗争,而这场斗争的结局则将是无产阶级的解放。”(21)在马克思看来,自由贸易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自然选择,反过来它也会加速全球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资本主义越是发展,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也就越激烈,这样就会加速社会革命的爆发。因此,自由贸易是推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总而言之,自由贸易制度加速了社会革命。先生们,也只有在这种革命意义上我才赞成自由贸易。”(22)

在这里,马克思的逻辑是,无产阶级贫困化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条件,自由贸易必然导致落后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贫困化,贫困化引发社会革命。在更一般的意义上说,落后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将导致社会动荡,这种社会动荡有可能被引向社会主义革命,如19世纪60年代法国实施的自由贸易政策是催生巴黎公社的重要原因,以及后来在受到帝国主义奴役的落后国家所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只是在加速社会革命的这种意义上才赞成自由贸易。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由贸易在落后国家并没有催生社会主义革命,它所导致的却是周期性社会动荡、长期停滞和追赶发达国家的国家组织能力的丧失,正如拉丁美洲和非洲等一些国家所表明的,很显然,这种情况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愿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会反对自由贸易。这一点对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尤为重要,如果要维持社会稳定并建设和谐社会,就不能实行与发达国家一样的自由贸易,至于对民族工业如何保护,则是需要讨论的另一个问题。

从落后的民族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支持贸易保护的,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期关于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的主要观点。在阶级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时候,虽然阶级矛盾始终存在,但仍然有必要站在整个民族国家的立场上,考虑民族国家的发展问题,这也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重点关注落后的民族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如前所述,民族国家的发展重点在于发展自己的工业,对于如何发展自己的工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与经济民族主义的观点是一样的,即实行贸易保护。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相当多的论述。例如,对于大力宣扬自由贸易的英国,马克思和恩格斯用英国经济发展的史实证明了其“自由贸易”的虚伪性。恩格斯在1888年为马克思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讲所作的序中指出:“现代工业体系即依靠用蒸汽发动的机器的生产,就是在保护关税制度的卵翼之下于十八世纪最后三十多年中在英国发展起来的。而且,好像保护关税率还不够似的,反对法国革命的几次战争又帮了忙,确保了英国对新工业方法的垄断。英国的战舰割断英国在工业上的竞争者同他们的殖民市场之间的联系达二十多年之久,同时又用武力为英国贸易打开了这些市场。南美各殖民地脱离了它们的欧洲宗主国,英国侵占了法国和荷兰的所有最重要的殖民地,印度被逐渐征服——这就把所有这些广大领土的居民变成了英国商品的消费者。于是,英国在国内市场上实行的保护关税制度,又用在国外对它的商品的一切可能的消费者实行自由贸易作了补充。由于两种制度的这样巧妙的结合,到战争终了时,即1815年,英国就已经成了一切最重要的工业部门的世界贸易的实际垄断者。”(23)

上段话充分反映了,英国经济的起飞是建立在保护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而绝不是所谓的自由贸易。它之所以宣扬自由贸易是因为它在世界市场已经占据垄断地位,其自由贸易理论是“建立在英国应该成为农业世界的唯一大工业中心这样一个假设上的”(24)。当英国能够领先全世界的时候,它极力宣扬自由贸易,但当它失去自己的工业垄断地位的时候则完全换了副嘴脸。例如,在保护主义的条件下,英国在1830年就已取得对其他国家的绝对的工业领先地位,因此在1860年,英国单方面取消了所有贸易和关税上的限制,但随之而来的结果是英国没有料到的:在全面实行自由贸易20多年后,英国的工业优势地位就受到美国和德国等国的挑战。不仅如此,英国在各种工业发明方面已经落后于美国,而且德国也逐渐赶上来了。针对这种情况,1886年,英国著名政治家约瑟夫·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开始呼吁英国放弃自由贸易政策,实施关税保护,在全国很快就引发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关税改革运动。对此,恩格斯在1888年为马克思的《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的英文版所作的序中评论说,“它的工业垄断地位是一去不复返地丧失了,同其他各国相比,它正在不断丧失地盘,而它的竞争者却正在取得进展,它将落到只得满足于作为许多工业国之一的地位,而不再像过去梦想的那样,要成为‘世界工厂’。为了躲开这种迫在眉睫的命运,那些在四十年前认为唯有自由贸易才是救星的人的儿子们,现在却如此狂热地呼吁实行用‘诚实的贸易’和惩罚性税率等要求拙劣地掩盖起来的保护关税制度”(25)。由此可见,不管是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都是英国根据现实需要来进行选择的,当它处于落后地位时,毫不犹豫地实行保护主义,而当它领先时则宣扬自由贸易。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清晰的认识。

因此,在谈到当时处于落后状态的德国、美国和波兰等国家的工业发展时,他们的态度是支持贸易保护的。例如,恩格斯在《德国的制宪问题》中明确指出:“在只有英国人不怕任何竞争的今天,要建立这样一个工业体系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适用于一切受到外国竞争威胁的部门而且经常随着工业状况而改变自己形式的保护关税制度……在德国尤其需要这样一套保护关税制度,因为那里的工场手工业已经奄奄一息了。如果不规定出一套完整的保护关税办法,工场手工业就经不住英国机器的竞争,而所有到现在为止还靠工场手工业谋生的那些资产者、小资产者、工人也都要遭殃。”(26)对于当时的新兴大国美国,恩格斯认为,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工业国,如果它有一切希望不仅赶上而且超过自己的竞争者,那么在它面前就敞开着两条道路:或者是实行自由贸易,进行比如说五十年的费用极大的竞争斗争来反对领先于美国工业约一百年的英国工业;或者是用保护关税在比如说二十五年中堵住英国工业品的来路,几乎有绝对把握地坚信,二十五年以后自己就能够在自由的世界市场上占有一个地位。事实也正如恩格斯所言,德国和美国在采取了针对英国的贸易保护政策20多年之后,到了19世纪末期,它们的工业发展水平都已赶上甚至超过昔日的霸主——英国。此外,马克思也在1867年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针对爱尔兰的民族发展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指出,由于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迫使爱尔兰废除了为保护其刚刚萌芽的工业而建立的保护关税,结果爱尔兰工业便完全衰落了。对此,马克思建议爱尔兰脱离英国而独立、进行土地革命并实行保护关税以抵制英国。“爱尔兰人一旦获得独立,需要就会使他们变成保护关税派,就像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所发生的情况一样。”(27)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态度,即支持落后国家进行贸易保护,但贸易保护政策对落后国家来讲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麻烦。例如恩格斯就指出:“保护关税制度再好也不过是一种无穷螺旋,你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把它转到头。你保护一个工业部门,同时也就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其他一切工业部门,因此你就必须把它们也保护起来。这样一来你又会给你原先保护的那个工业部门造成损失,你就必须补偿它的亏损,这一补偿又会像前面的情况一样,影响到其他一切部门,并且使它们也有权利要求补偿,——就这样继续下去,没有尽头”(28)。对于这一点,恩格斯的忧虑是有道理的,但这并没有成为他反对贸易保护的理由,只不过是在实施贸易保护的具体过程中要有所注意,例如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对本国经济建设至关重要的行业,或者是那些处在学习曲线下降较快阶段的行业,而不应该对所有行业一视同仁。最主要的一点是不能对原材料行业进行保护,对此,马克思也有着清晰的认识,“因此很清楚,废除或减轻原料关税,对工业具有很大的意义。因此,让原料尽可能自由输入,已经成了合理地建立起来的保护关税制度的重要原则”(29)。此外,恩格斯还担心保护关税制度一旦实施起来就不容易摆脱,但是正如他自己所说:“民族工业的某一个部门一旦彻底占领了国内市场,出口便成了它的必然要求”(30),只要时机成熟,资本追逐利润的动机自然而然会冲破保护主义的枷锁。同时,马克思也承认保护主义会激发国内的竞争,但他同时也认为这将使得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的国家更加依赖世界市场,“自从对世界市场有了依赖性以来,对自由贸易也就有了或多或少的依赖性”(31)。

从上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贸易政策的几种论述来看,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胜利,他们支持的是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政策。但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条件下,结合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我们对贸易政策的选择可以作出不同的判断。马克思关于自由贸易激发阶级矛盾的判断是从世界整体的角度出发而作出的,但全世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最终的表现形式却是某个国家的社会革命的爆发,而且这个国家必定是落后国家。因为自由贸易会摧毁落后国家的工业,所有的工人都会因此遭殃,而随着工业的衰落,这些国家将“无力养活那人为地创造出来的无产阶级,于是社会革命就要爆发”(32)。但这种革命并不是生产方式与生产力之间的摩擦而导致的。实际上,自由贸易摧毁的不仅仅是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也同时摧毁了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而使得落后国家从整体上受领先国家的奴役和控制。因此,这种社会革命爆发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本国无产阶级与本国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本国无产阶级与外国资产阶级的矛盾。即使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取得社会革命的胜利,在全球自由贸易体制下,这种矛盾仍然是存在的,丝毫不会得到解决。而且,这种社会革命也不会传导到领先国家。因为领先国家的资产阶级为了缓和本国的阶级矛盾,完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无产阶级分享从落后国家所“掠夺”来的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恩格斯发现英国工人能够十分安然地与英国资产阶级一道共享英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垄断权的原因。而这种“共享”在当今世界的表现则更为明显。即使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在自由贸易的体制下,新兴的无产阶级还是无法发展本民族的工业,它仍然得受到领先国家资产阶级的剥削。而要改变这种状况,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它必须实行保护主义政策,重建自己的工业体系。这一点对于处于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现在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所有的落后国家都实行保护主义政策,那么领先国家的资产阶级的剥削范围将大大缩小,可能仅限于少数几个先进国家的无产阶级,甚至只能是本国的无产阶级。一旦资本的流动受阻,其可获得的利润就会下降,这样的话,领先国家的资产阶级将加大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剥削,阶级矛盾就会激化,社会主义革命就可能在这些领先国家发生。而这种社会革命的爆发正是生产方式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表现。落后国家又会怎么样呢?它们的工业在贸易保护的羽翼下获得发展之后,接下来的事情仍然是重复先进国家的老路,即社会主义革命。因此,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最终都会爆发社会革命。落后国家的保护主义政策却延缓了革命的到来。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先发展工业,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或者是相反,对落后国家来讲都逃不脱的一个事实是,必须依靠保护政策发展本民族的工业。

四、对经济民族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批判

经济民族主义,不管其政策主张如何,有一个基本的东西是不变的,即它是从整个民族国家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是在资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阶级社会中,资产阶级才是民族利益的主要代表。因此经济民族主义从整体上分析民族利益,而不考虑阶级之间的利益差别,有时甚至忽视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例如,“当李斯特谈到乡村生活时,他实际上是在说农业工人或农民的生活,当他谈到城市生活的乐趣及自由精神时,他却指的是经理人或商人的生活,而不是产业工人的生活”(33)。这样的话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无产阶级就有失公允。正如本·塞尔文(Ben Selwyn)所言:“反自由主义的发展政策只能为发展中国家的少数精英阶层带来福利,由于它没有分析资本—劳动关系,因此并不能为大多数底层民众服务。”(34)他的这一评价并不完全正确,毕竟随着落后国家的经济崛起,无产阶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资产阶级共享经济增长的果实,正如战后日本和韩国所表明的。

实际上,在赖纳特(Reinert)、赫德森(Michael Hudson)和廖子光等人对李斯特学说的当代发展中,他们对工人、农民和其他中下层收入者的关注已成为其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赖纳特就认为国民的实际工资是衡量国富国穷的首要标准,这里的国民首先当然是指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工人和农民;赫德森也对美国学派的高工资经济学说推崇备至;廖子光批评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工资套利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根源,他认为提高各国工人的工资水平是解决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本之道。尽管这些理论重点强调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但就其实质而言,其目的仍是要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衰败,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不能改变阶级剥削的事实,这是经济民族主义的内在局限性。但在目前尚未出现一种替代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社会主义新学说的情况下,经济民族主义对于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讲,劳动阶级的利益已经成为民族利益的主要代表,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就有了完全的同一性。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按照经济民族主义的政策原则来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

五、现实意义

通过上述对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比较与分析,再结合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条基本结论:保护和扶植中国民族产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最终胜利的前提保证。这条结论不仅符合经济民族主义的政策原理,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虽然今天的经济已经全球化,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完全超越国界,资本、商品以及人员的跨国流动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但这并不等于民族经济的终结。正如安德里亚斯·皮克尔(Andreas Pickel)所言:“民族经济作为一种政治、社会和文化的经济,仍然是全球经济的基础。”(35)如何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给出了解答。

当然,今天的经济活动已远比当年复杂,但落后国家从欠发达到发达的历史规律并没有改变。我们现在需要发展的仅仅用“工业”二字已不能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和李斯特的时代,“出口工业制成品、进口原材料”是欠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原则,但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今天,这一原则已经转变成为“出口高端产品、进口低端产品”。然而,作为两者共同的基础,报酬递增的高质量经济活动是国家致富的基础这一历史规律并没有改变。

我国目前在高端产品生产上仍处于落后地位,离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要想缩小这种差距并赶超发达国家,靠自由贸易肯定是不行的,贸易保护将是我国在一定时期内不得不选择的政策。因此,“保卫民族产业和内向型经济是实现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建设环境友好和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应对美元霸权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最后将不得不面临的抉择。如果仍然继续沿袭以自由贸易、利用廉价劳动力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和依赖外国直接投资为核心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中国不仅不可能崛起,而且将会在依附型经济中越陷越深”(36)。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实现经济崛起,从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

①本文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仅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

②肖夏娜·坦赛:《拉丁美洲的经济民族主义——对经济独立的探求》,涂光楠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7页。

③里亚·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张京生、刘新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33页。

④里亚·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张京生、刘新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0、271页。

⑤庞中英:《权力与财富——全球化下的经济民族主义与国际关系》,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5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57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61页。

⑧Roman Szporluk,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Karl Marx versus Friedrich Lis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178.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87-48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53页。

(11)准确地说,应该是报酬递增的产业,沿用“工业”之说是因为在20世纪之前,主要的国际分工形式是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分工,而工业则是报酬递增的典型代表。

(12)Roman Szporluk,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Karl Marx versus Friedrich Lis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134.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1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8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57-45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56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62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295-29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59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1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2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28-429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1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06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1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23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22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58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22页。

(33)Roman Szporluk,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Karl Marx versus Friedrich Lis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141.

(34)Ben Selwyn,"Anti (Neo)Liberal,State-Led Development:Towards a Marxian Critical Appraisal of Friedrich List and His Modern Day Followers",Paper Presented at PSA Conference,Swansea,April,2008.

(35)Andreas Pickel,"Explaining with Economic Nationalism",TIPEC Working Paper,January,2002.

(36)贾根良:《保卫民族产业与内向型经济:中国崛起的唯一选择》,《当代财经》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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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与启示_自由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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