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东盟治理与制度建设的相关性研究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转型时期东盟治理与制度建设的相关性研究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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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这一概念从组织理论来分析有其特定的来源,而且在论及市民社会与民主治理时,该概念已发展到较为深刻的程度,“治理”不仅包括对全球化进程、多边组织职能的分析,而且也涵盖了经济和金融制度以及环境管理的研究。事实上,关于国际治理的第二轨道研究已经取得了成果。这些研究表明,对跨国治理采取一体化的解决途径,尤其强调在合作进程中如何包容冲突和多元化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20世纪后期一个显著的趋势是,从研究日益增强的政府权力转向关注国际治理。

一、东盟地区治理的演进与变迁

1999年以来东盟在地区一体化道路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与此同时,东盟开始着手处理更复杂的危机,这些危机所带来的威胁已经超出它们自身的核心议程。1999年东盟已经开始商讨建立“更大范围”的东亚合作圈。这种重新定位是一种新的尝试,旨在将制度化合作扩展到东北亚地区。基于东盟和东北亚三国“10+3”的紧密合作,未来建立“大范围”的东亚经济圈的美好设想,将使得日益增强的东盟获取某种主导地位。

迄今为止,东南亚领导人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实用性强的倡议,这将推动许多“跨国界”问题在地区范围内得以解决:一是通过加速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来进一步削减东盟地区内的关税水平,对于较发达的东南亚国家而言,将通过双轨道的过程来完成这一任务。日益完善的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也是获取地区发展政治动力、以及保持东盟地区认同的一种途径。二是形成地区性的监管框架,该框架允许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政策进行监督,并提供“早期预警”,以防止一国的危机扩展到地区范围。三是开始尝试在涉及跨国界和改革议题方面进行直接的交流。从某些方面而言,这不仅是对不干预原则的一种延续,而且也将推动东盟在涉及到敏感问题时通过协商解决。

1999年底,东盟的地区外交经历了新的尝试,这些尝试涉及到“地区外”跨边界问题、南中国海的领土和资源争端等方面。在随后召开的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东北亚国家也参与其中,东盟领导人提出在南中国海的“地区行动规范”,旨在缓和较为紧张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行动规范希望阻止新的可能导致局势恶化的行动。从原则上讲,这一提议与中国所提出的“搁置争议”原则是一致的。尽管关于行为方式的提议并没有被完全接受,但这一过程体现了一种重大意义的转变,即从仅仅遵循联合国既定的关于海洋法的行为准则,转向建立国家间更积极的、广泛的行为范式道路上来。目前,推动建立外交机制的努力还在进行,通过这些机制,中国和东盟能够在南中国海地区“发展和采用”地区行为新的模式。

事实上,东亚出现的这些富有成果的对话,已经成为东盟外交所遵循的主旋律。亚太范围内以东亚为核心的关系互动依然是地区发展的动力。从深层意义上来看,这也是抵消美国霸权和西方对东盟国内压力的重要途径。因此,东南亚经历了关于“亚洲价值观”的激烈辩论,并重新提出“亚洲人的亚洲”和所谓的“东盟方式”。安全范式的指引。

综合安全观,包括“意识形态、政治、经济、社会和军事”等多方面的力量,主要基于国家防御力的考虑,是印度尼西亚外交和防御政策的发展和延续。综合安全观认为,国家防御力,再加上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层面的合作方式,将导致“地区防御力”的发展。对于东南亚这一地区整体,甚至逐渐发展到东亚地区而言,发展综合安全观更为合适的层面是地区而非国家。在这一背景下,“一个国家的综合安全意识将有益于邻国甚至整个地区的安全”。这将有助于深化东盟地区范围内业已存在的外交事务、贸易和经济政策机制。然而,各国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利用地区背景下对于“软治理”概念的理解来加强合作。为此,本文拟通过地区日益增强的关系互动、地区综合安全治理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二、从“增强的互动”到地区治理的新形式

东南亚国家已深刻意识到,某种程度上讲,一国对本国领土、资源和人民的治理权力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国家主体相对以前而言,日益受到范围广阔的贸易、金融、信息和环境等要素流动的影响。事实表明,那些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业已确定的、相互交融的一系列规则和控制模式,都需要重新选择以适应特定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基于这一背景,跨国治理的可选择的模式,将比抽象谈论政治体制更具迫切意义。

1.东盟治理理念的变革。新的治理理论强调参与、伙伴、磋商与共识,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与东南亚推行的“软”地区一体化相吻合的趋势,从东亚整体来讲,也具有某种一致性,这些合作方式可以称为“软治理”。相对于“软地区主义”而言,这种治理在提供发展路径方面具有更大的效用。所谓“软地区主义”是指一种类似于东盟制度中存在的,一种松散的、在某种共识基础上达成的非正式一体化安排。软治理被看作是“软权力”在地区和全球背景下的应用,这种治理不应被看作是空想主义的或者不切合实际的行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东盟和东盟地区论坛所取得的进展、国际社会为1994—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所做的努力、东盟和亚太经合组织适应全球挑战的尝试,都使我们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

软合作方式之所以具有重要意义,还在于东南亚国家继续完成建国进程的需要。然而,建立在共同对话和共识基础上的软一体化的努力,在处理某些问题时也将面临巨大困难。在涉及到国家利益关键层面尤其如此,如南中国海问题、缅甸的毒品出口和所谓的“金三角”问题等。该地区的诸多问题如跨国界的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非法劳工和走私等,都可以通过软治理的途径得以解决。

2.东盟地区抗御力与治理模式的互动。东盟是推进伙伴国的合作、引导地区各方理性行动最合适的组织。然而,如何“教化”地区外组织机构,使它们对东盟采取更加灵活的地区政策,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些机构不仅包括联合国、联合国环境发展署、世界银行,而且还包括全球环境开发机构等。进而言之,需要使地区外的大国如美国或澳大利亚等认识到,在推进地区发展和繁荣方面该如何发挥建设性作用。处理这些问题,就需要采取地区治理的新模式,并推动这些模式在地区范围内得到合法的认同;对东南亚而言,也需要加强与世界其他组织机构的交往,这些组织能深刻理解东南亚对地区安全和发展的诉求。这种软治理方式——而不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深化性”的一体化模式——才是东南亚增强地区抗御力的主要路径。

三、综合安全治理背景下的制度构建

1.地区综合安全与合作安全的新进展。“综合安全”和“综合国家力量”这两个概念拓宽了安全和力量的内涵,涵盖了比军事能力更多的内容。这些概念使得定义安全战略和防御学说被赋予了更多利益思考,超越了普遍意义上的对亚太地区的军事关注,尤其是对中国(在民族层面)、对日本(在经济层面)、对印尼(国家抗御力层面)和对新加坡(在总体安全的背景下)等国更是如此。传统的军事力量在对付外来攻击时是非常有效的,但在预防内部颠覆时却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

在涉及到更大范围内的安全思考时,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诸多因素需要综合进行分析。综合安全观在依据国家利益定义国家安全时,超越了基于生存、主权和领土控制的陈旧观念。安全也包括对经济方式的合理渗透和某种程度的控制,而经济方式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福利的根本。一般意义上讲,综合安全并不同于简单的防御政策,也包括外交政策、经济计划、资源获取、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环境管理等议题。双轨道的对话,正如在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那样的国际组织一样,其主要目标也是发展一种国际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将推动更广泛的安全理念的形成。某种程度来讲,这些都是通过对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学说的深入探讨而形成的,也是通过地区对话和大量与此有关的机构积极研究而实现的,从1996年开始,中国也积极参与到这一进程中。这一背景下的合作安全可以概括为:“合作安全的范式将通过一种合作的框架和一种过程来取得,这一进程调和了一国对安全的强烈诉求和其对手对安全的需要。其目标是削弱威胁的层次,而不是增加这种脆弱性,因而可以日益降低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成本获取安全。在这样的进程中,国家主权的原则将被加强而不是受到质疑,但在这样的范式中,合作安全将导致国家的合作而不是竞争和冲突。”作为第二轨道,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也正通过自身的努力,推动并影响着地区安全的稳定和发展。

综合安全的提议已经在东南亚地区得到普遍认可,东南亚国家认为应该超越简单的“方式综合”的范式,探索一种更广泛的合作工具和途径,惟有如此才能推动积极的安全结果。

2.不干预原则面临的现实困境。尽管基于东盟合作安全理念的诉求,这一原则应该继续存在,但也需要意识到,从理论上讲,如今东盟已不再被看作是纯粹的主权单元构成的组织,尤其是在复杂的经济、政治变迁的情势下更是如此。在此背景下思考南中国海问题,或许会有更清晰的认识。中国发展军事和经济能力,并将其作为日益增强的综合性民族力量的一部分,这需要从战略文化的认知方面去思考,并对中国外交政策的阶段性目标重新审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已经在探索更为广泛的合作方式,以加强同东南亚邻国,包括同越南和菲律宾的合作关系;同样需要关注的是,分析我国的外交政策应结合历史的视角,这种视角将合作和冲突作为其行为的两个支柱,而不是一味地对抗。东南亚各国认识到,中国对南中国海的政策的确涵盖了两种比较清晰的、相互对立的政策:一方面渴望保护自己的领土主权,另一方面也希望维持同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伙伴”关系。中国正重新确立在东亚的“合适定位”,而外交政策的特征正在进行演变,该政策长期以来强调合作的原则,注重对霸权国的道德批判,强调在采取对话形式的同时加强对“软力量”的关注。事实上,同主要贸易伙伴保持良好的和平关系,对于亚太地区的稳定,以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期望,如果在东亚框架内出现一个更加广泛的、完善的合作机制,那么有关南中国海的争端将会逐步得以解决。对东南亚而言,某种程度上讲,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维持这种合作的倾向。综合安全的诸多问题最有可能在地区层面,而不是单一国家和民族层面得以解决。从本质上看,任何对安全的威胁都是源自于“边界效应”,因此可以通过构建地区制度、动员地区资源进行解决。东南亚各国已充分意识到,通过创立东盟地区论坛、东盟自由贸易区来推进合作进程,是现实的途径。事实上,可以将东盟看作是一个内在的“多功能的、次地区综合安全共同体”,该共同体的基础是基于扩展性“互换”范式,通过有效的外交努力,加强东盟对安全的共同诉求。

为了发挥东盟更为重要的功能,并加强更大范围的对话,综合安全对话从双轨道转为“一个半轨道”,受到了普遍欢迎。必须指出的是,尽管东盟自身尚不能被看作是一个自治的安全共同体,但其外交实践是解决东南亚关系中诸多问题的核心推动力。因此,东盟应改变自身在价值观问题上的保守姿态,向东亚甚至亚太地区“输出”其颇具特色的外交方式和理念。

3.东盟地区治理进程中的中国因素。上面讨论了在特定的背景下,东盟在寻求地区抗御力的道路上所取得的进展。从深层意义上判断,东南亚国家在寻求综合性的安全力量和地区安全的进程中,已经历了漫长的历程。总的来讲,深化地区合作,可以通过对地区安全结构的建构来实现,这一结构不仅深深蕴涵在政府间的多边机构中,而且可以通过该地区正在萌生的市民社会得以实现。为了有效实施这一进程,对地区治理的诉求要求我们探索适当的合作层面,以及合适的组织形式。当前,东盟地区论坛是可以进行多种议题讨论的平台,但是与单一国家的外交政策相比,当前的东盟和“10+3”、“10+1”等机制,是推动建立治理范式基础上的“认知的聚合”的更有效层面,也是真正推动综合安全的重要层面。按照穆罕默德·阿尤布的分析框架,这将推动东亚一体化从一种地区制度的、受到限制的进程,向“地区安全区域”的方向演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在发展地区安全意识方面,这种转变将为东南亚走向宽广的“地区社会”奠定基础。这就需要多方增强互动,深化包括中国、日本和韩国在内的东亚行为体对地区安全环境的承诺。

这一进程已经在“10+3”框架内展开,但仍需要通过寻求对地区主要问题的解决而进一步深化。我们可能采取的路径应是基于“软治理”的原则基础,而不是强制性的执行规则,这与在国家利益问题上无休止的争论是完全不同的。需要解决的最初问题,是涉及那些不易引起双边争端的领域,而且需要在新的框架下建立彼此的政治互信。中国也将在这种合作框架中获益。基于建立一个多极世界体系之上合作框架的期望,中国无论是出于加强自身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的考虑,还是弱化世界均势变化中的不稳定考虑,都希望加强地区合作。美国及其盟友对世界的这种变化较为警惕,但东盟国家更深刻地意识到,东北亚大国间的动态平衡一旦被打破,将对作为整体的东盟目标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尽管中国已经在缓和朝鲜紧张关系方面起到建设性的作用,但台湾的未来走向、南中国海问题、国防现代化和日益增强的军事力量,以及美国及其盟友推行的遏制政策,将制约中国维持较高层次合作水平的能力,而这种合作框架将为中国提供地区领导地位。正如东亚问题专家科罗·贝梭在谈到东亚国家认知问题时强调的,“根据自我形象设计,中国或许将按照一个弱小的、具有受害者心态的国家行事;而另一方面,它的邻国或许将其看作是一个具有更大进取性的大国。中国所面对的挑战在于,如何认识这种不同的认知,并使其邻国相信,即使在其成为一个经济大国之后,也不会推行侵略政策。”

四、结束语

当今时代可以被描述为“规则的冲突”而非“文明的冲突”,国家、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在创造、维持、丰富和加强规则制度时,都将面临深刻挑战。“法律、规则和草案”在国际互动中依然保持重要地位,而“规则经常处于变化和调整之中”,国家日益陷入相互依存的国际行为范式,这种情况创造了新的“规制力量的催化剂”和国家行为的预期设想,实际上其中也包含着相互交错的治理范式。东盟的某些概念和制度性操作方式,不仅要维持与既有的制度文化相吻合的态势(尤其是东盟地区论坛),而且应适应当今无序全球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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