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学形态的历史类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态论文,类型论文,历史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翻译文学形态,指在文学翻译过程中,翻译家运用特定的翻译方法建构而成的、译语本文超乎体裁之上的类型划分。它是翻译文学本文在结构形式上区别原语文学或译语文学的外在标记,翻译文学各种形态的生成是翻译方法机制运作的结果。与此同时,翻译方法自身也超越了方法论的限囿,获得了本体论意义。
文学上的形态划分是以体裁为标识的。现代文学理论在“五四”文学革命前后,从文学发展的现实出发,借鉴西方分类的方法,同时参照中国古代文学的分类经验,遂提出“四分法”:即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文学。“四分法”的依据是文学作品的体制和话语,它侧重于从作品的外在形式来分类,而不是依据作家把握现实,塑造艺术形象的方式和手段,以及表达思想情感的审美特征。这一划分方法被认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多元性。与文学“四分法”并存的还有“三分法”:即将文学分为三大类——叙事体、抒情体和戏剧体,它们亦称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三分法”的标准反映出作家的思维方式、情感体验等创作特征。
自17世纪以来,欧洲翻译理论都将翻译方法划分为三种,由此得出三种译语本文形态:(注:G.斯坦纳:《通天塔——文学翻译理论研究》,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46—47页。)
1)严格的直译形态。 包括双语词典及外语初级读本中的逐字对译;
2)一般形态。通过忠实而自由地复述来进行翻译, 翻译大都分属于此类。翻译家紧扣原语本文进行翻译,但译语语言是翻译家自己的自然语言,它可以独立存在;
3)模仿形态。它通过再创造、 变异和解释性的对应完成译语本文。此类形态又可分成多种类型,从把原语本文变成一种易于接受的文字,一直到最自由地,甚至可能只是通过暗指或以讽刺口吻来反映原语本文。
应该说,这三种形态的划分在外延上存在着重迭,但总体上还是符合译语本文的现实的。在近代翻译理论中,在翻译文学形态划分上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应是英国著名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德莱顿与德国诗人歌德。
德莱顿将翻译方法划分为三种,由此衍生出三种翻译文学形态:(注:G.斯坦纳:《通天塔——文学翻译理论研究》,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47—49页。)
1)直译形态。词对词、行对行,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译语本文;
2)模仿形态。在这类译语本文中,翻译家任意改动词句和意思, 且只要他认为有理由,二者都可以不顾;
3)意译形态。在这类译语本文中,翻译家有一定限度的自由, 他以原语作家的意图为旨归,同时又不死扣字眼,他可以对原语作家的意思加以延伸,但不能改变。
歌德也将译语本文形态划分为三种:(注:G.斯坦纳:《通天塔——文学翻译理论研究》,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50页。)
1)第一种形态。可以使人们了解外国文化, 它通常采用散文体裁。这种形态的外国作品,其内容通过潜移默化,渗透到译语民族的特性之中。
2)第二种形态。在这类形态中, 翻译家把外国作品的内容加以吸收,以便用其本族语并利用本国的文化背景构成一件新东西而代替原作。
3)第三种形态。即翻译的最高级形态,在这类形态中, 翻译家力求做到译文和原作完全一致。这种形态放弃本民族的特点,它可以产生一个新的第三者。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德莱顿和歌德对翻译方法或形态的划分,在其概念界定上存在着与现代内涵抵触之处,同时它们所涉的范畴也存在着缺陷。然而,他们业已揭示出翻译文学形态划分的主要轮廓,且其中表现出对文化哲学的思辩,这对我们进行翻译文学形态的划分具有启发意义。
另外,现当代中外翻译理论家也提出过几种翻译方法,以及由此衍生相应的翻译文学形态。如苏联学者M.洛金斯基将译语本文分成两种基本形态:改编形态和重构形态。在改编形态中,翻译家以译语民族心理和审美范型对原语本文进行改造处理;在重构形态中,翻译家则尽可能准确地复制原语本文的历史图式和艺术风格。(注:А.Клышко,Перевод——средство взаимного сближения народов,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Прогресс》,Москва,1987,ст.93.)
我们从文学翻译方法的类型出发,在此将翻译文学史中存在的文学本文概括为五种形态,即逐字对译形态、直译形态、意译形态、拟译形态和直译—意译形态。质言之,翻译文学的形态作为文学本文语言表层的形式的综合,指在原、译语语言的转换过程中,由原、译语形式结构围绕意义轴心的运作而生的一种重叙结构模式。须指出:以上诸种重叙模式的界定主要是理论意义上的,实践中的并非如此清晰。然而,这并不妨碍这种理想模型研究的价值所在。
重叙结构模式的建立以及翻译家在翻译过程对它们的选择都与以下诸种因素存有密切的关联,这些因素分别是翻译家的审美意识、翻译家所面对的翻译对象的性质、特定时代译语民族语言和文学的发展水平,以及特定时代译语民族文化哲学思潮和读者接受水平。翻译文化史表明:正是上述因素,决定了翻译文学的形态——重叙结构模式的生成和选择。
一、翻译家的审美观念和翻译对象与翻译文学形态
翻译家的审美观念对翻译文学形态的生成与选择具有决定性意义。审美观念,作为审美意识的客体形式,它是审美经验积累、归纳和概括而成的观念形态。它直接或间接地与社会功能目的、伦理道德观念以及其它社会理性观念相联系,同时受特定的文化心理、社会实践要求的制约。审美观念对具体的艺术创作活动起着规范作用。翻译家的审美观念所决定的审美理解直接关涉到他对译语本文的形式结构的价值判断。由此,翻译形态差异性便呈现出来。
在翻译史上,一部分翻译家强调对原语本文语言形式结构的再现,而另外一部分翻译家则侧重于对原语作品内在精神的传达。前者主要指神学家和语言学家,后者主要指直接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和诗人。一般情形下,神学家、宗教人士的翻译对象大都是宗教典籍——泛形式的文学本文。他们的审美意识往往为宗教信仰、神学观念所代替。他们往往务求忠实、审慎,惟恐传谬,兢兢于不失“本”,不自觉地将原语形式结构也移植入译语体系。中国古代翻译佛教经典的支谦、道安等属于此列。支谦“因循本旨,不加文饰”的主张,道安“五失本三不易”说都表明了这点。在欧洲,公元前2 世纪翻译《圣经》的七十贤士和后来的T.阿奎那、奥古斯丁都主张翻译时追求字比句次,力主审慎。语言学家熟谙原、译语的构成,通过对语言形式结构的比较,往往夸大两种语言的差异。如,赫尔德、施莱尔马赫、荷尔德林等,他们面对宗教、文学本文时,更倾向了语言运作,从而消解文学本文的审美机制。由此,翻译文学的直译形态以及它的极端形式——逐字对译形态,在神学家和语言学家那里获得了地位。与此相比较,文学家——作家、诗人通常以翻译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作品为己任,在翻译过程中,主体的审美倾向和原语本文的艺术特质,使得他们倾向于从文学本文的审美构成着手,侧重于对原语本文内在精神和艺术风格的传达。在原语本文的处理上,他们强调一种超越语言的审美把握。在此,最具代表性的应推E.庞德。庞德认为,在优秀的翻译中,翻译家须通过自身再现原作,通过原作发现自身。这位诗人的翻译作品《华夏》即是他的翻译观念的最好诠释。因此,审美观念和翻译对象对于翻译家的方法选择,对于翻译文学形态的形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影响。
二、译语民族语言和文学水平与翻译文学形态
世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表明:在特定的历史时代,各民族语言和文学在发展水平上存在着相当的差异。译语民族语言和文学发展的水平必然制约当前的翻译文学形态。别林斯基指出:“翻译对于完成我们尚未建立的语言是必要的。”(注:Ю.Левин,А.Хедоров,Русские писатели о переводе: ⅩⅧ—ⅩⅠⅩ вв.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Советскийписатель》,Ленинград,1960,ст.195.)本世纪30年代,鲁迅在对中国现代汉语水平分析的基础上,对“宁信而不顺”的翻译文学形态给予肯定——“这样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注:罗新璋编:《翻译论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276页。)因为它们“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 外省外府的,后来据为己有。”(注:罗新璋编:《翻译论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276页。)
在日本近代翻译史上,也出现过上述的翻译文学形态。日本翻译家据汉字创立译名,不仅影响了本国,也影响中国及汉文化圈诸国对西方文化的接受方式,这使得它的翻译文学形态别具特色。特定时代译语语言的发展水平必然决定翻译家对翻译方法的倾向性选择,从而引发特定的翻译文学形态生成。
特定时代译语文学的发展水平也对翻译文学形态的生成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中国近代翻译史上,林纾的翻译作品别具特色,他的近200部翻译作品均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拟译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 除与翻译家的翻译观念的历史沿革存在着内在关联以外,同时与该期文学发展的水平是不可分开的。林纾处于中国文学近代化时期,文学作为特定的艺术形态,从思想、观念,到结构、体裁、手法以至文学语言都面临新的挑战。自梁启超发动“小说界革命”以后,维新派理论家纷纷撰文,试图建立中国近代小说理论,而林纾则深受这一文学运动所影响,他力求输入欧洲的文学观念——主要指小说体裁的价值定位,以及近代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接受水平,又使得林纾采用了重构译语文学的特定的中介方法——拟译方法。由此,林纾翻译文学的本文形态呈示出拟译的特征,它反映出文化发展的历史逻辑。同样,俄罗斯文学在普希金的《叶甫根尼·奥涅金》问世以前,其文学内涵的民族特质,应该说是不确定的。18世纪,在建构俄罗斯近代民族文学的过程中,以法国文学为“蓝本”的“拟译”创作便成为建立民族文学的重要途径。这一时期,茹科夫斯基以其特殊的文学尝试,遂成为当然的代表人物。
歌德在他的著作和谈话中,对启蒙作家C.维兰模仿塞万提斯和理查生写的作品,以及他翻译西塞罗、贺拉斯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十分推崇,因为后者特定形式的创作与翻译在德国文学的特定水平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译语民族文化哲学思潮和接受水平与翻译文学形态
纵观中外文学翻译的历史,可以发现,特定时期翻译文学形态与当下的译语民族文化哲学思潮、审美风尚和读者接受水平存有密切的关联。
欧洲中世纪,神学在文化哲学领域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背景下,任何偏离原语本文语言形式结构的翻译方法都是绝对禁止的。这必然引致对原语本文意义与风格的背离,以及对译语语言规范的违反。由此,这一时期翻译文学形态的特征告以完成。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得到空前的张扬,埃拉斯穆斯首次提出《圣经》翻译不应屈从神学权威,而应依靠译者的语言知识的实译说。至文艺复兴末期,“达意”翻译说占居上风。德国宗教改革领袖和现代德语的创始人马丁·路德,在将《圣经》翻译成德语时,对其翻译的原则、方法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其中可以发现立足于本民族语言文体的诸多翻译特征。这种翻译方法及其所呈示的翻译文学的形态特征,同样在W.廷代尔《圣经》译本中反映出来。
16世纪之后,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极端发展,在文学翻译中出现了“拟译”潮流。其代表人物有英国诗人考利与法国翻译家D.阿伯兰特等。因而,欧洲17、18世纪的翻译史,被称之为“不忠实的美女”时代。17世纪,在法国还出现了以古典主义创作原则去框范翻译文学本文的现象,部分翻译家厚古薄今,追求字随句摹,推崇所谓准确的译法。
19世纪,直译形态又成为翻译文学的主潮。这一方面是对16世纪以来“拟译”现象的反拨,另一方面它与现代语言学对语言形式结构的深入研究,以及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存在着内在的关联。直译形态同时也反映出在民族文学臻于成熟的背景下对民族风格的追求。
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来,随着现代语言学、比较文学、文学社会学、翻译理论的纵深发展,各民族文学交流在新的文化历史条件下展开,各民族文学对诸如文学观念、创作方法、表现手法、风格体裁认识渐趋同一。民族文学语言的普同“视域”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由此,直译-意译方法及其结果——翻译文学的直译、意译形态,遂成为当代翻译文学的主体。
翻译文学形态与特定时代的读者接受水平存在着互动关系,但就其生成而言,前者通常为后者所制约。
鲁迅论及翻译时,曾经把读者划分为三类,并针对不同的读者,制订出拟译、直译等方法。当代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这表明,读者作为翻译文学的最后实现者,其地位是不容忽视的。在一定意义上,读者审美接受的水平直接关系到译语本文的水平特征。在翻译实践中,无论翻译家是否意识到“隐含的读者”,后者总是决定翻译家对翻译方法的选择以及翻译文学的形态的生成。
总之,翻译文学形态的历史类型是其成为独立、自足的文学系统显著的外在标记。而诸种形态的生成,又是与翻译家的审美观念、翻译对象的性质、特定译语民族语言、文学发展的水平、特定时期译语民族文化哲学思潮、读者审美接受水平密切相关,且前者受到后者的决定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