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的反思:几种流行的民主观分析_政治文化论文

对民主的反思:几种流行的民主观分析_政治文化论文

民主再思考——对若干流行民主观的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热点,民主是当今运用得最多,而又最为含混的一个概念。不同的人对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对民主的评价,对民主主客观条件的认识,也可谓十分纷繁。笔者认为,不少流行的观点是失之偏颇的,兹择要发表见解如下:

一、对民主价值的评价

1.认为民主的价值高于一切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大力宣扬民主是无可非议的。然而,不少同志在强调民主时却把它推向了极端。他们简单地用民主来概括社会主义的一切,把民主看成是检验社会主义的至高标准,倡导一种“民主价值至上论”。认为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民主,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实行经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实行政治民主,改革的过程也就是实行民主的过程。

笔者认为,上述认识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倡导的社会主义不是“民主社会主义”而是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事业是科学的事业,社会主义改革的进程应该是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探索过程。科学才是社会主义的实质和核心。我们并不否认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重要意义,但认为用它来取代科学的地位是错误的。民主与科学不能等同,社会主义不但要强调民主化,更重要地是要强调科学化,社会主义的体制和决策都要强调科学化。只有同时依靠科学和民主,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健康蓬勃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民主具有两重价值,它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把建设高度民主作为自己的长远目标之一;但同时又指出民主是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范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民主归根到底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显见在民主的两重价值中,手段的价值具有更为基本的意义。

社会主义具有多重价值,但根本的价值只有一个,即能够促进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生产力是唯物论的核心。唯物主义坚持以生产力作为检验社会实践的根本标准,民主因而也必须接受生产力标准的检验,推进民主必须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它就有滑入唯心主义的危险。用“生产力标准根本论”来代替“民主价值至上论”是唯物主义的必然要求,颠倒民主与生产力两标准的关系和平行地搞两个标准都是不应允许的。

2.认为民主绝对地好

不少同志对民主作了绝对化、理想化的理解,认为民主天然地代表了正确与进步。这一看法显然有悖于事实。

民主的基本原则是照多数人的意愿行事,但科学与真理有时却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多数人的选择并非就是最好的选择,真理从被发现到为人民大众所承认,通常要经过一个较长甚至漫长的过程。因而推行民主就得为之付出代价,有时这可能是一种沉重的代价。

民主所蕴涵的危险是,民主容易发生异化,容易走向自己的反面。古希腊不少思想家在其有关民主论述中都提到过这点,苏格拉底认为,民主政治只对理性有限的人有好处,只能导致愚昧和混乱。柏拉图则把民主政治称作众愚政治,认为无知识没经过训练的民众滥用权利,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导致专制暴政。对此,许多古今学者也多有类似论述。无疑上述论述均带有片面性和阶级偏见,但应承认,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揭示了民主因其主体方面的缺陷而蕴涵危险的另一面。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领导的平民革命夺取了政权,并通过了当时最为民主的1793年宪法,然而不幸的是这个最民主的政权迅速滑向了暴政并导致了自身的毁灭;1852年,路易·波拿巴则以民主的公民投票的方式,成功地用帝制取代共和登上了皇帝宝座;而德国希特勒独裁政权的建立,更是民主导致滑向的突出例证,希特勒是在选举中凭多数票合法地当上德国总理的,当时,纳粹运动的支持者达1700多万人,其中大部分是中产阶级。

民主是美好的,但民主也是需要付出高昂代价的。不少学者都指出,民主很容易因狂热与无知而滑向民主的反面。国内前些年的一些文章也承认并非绝对地好,而把民主看成是一种“修错机制”,指出民主的价值并不在于它能保证不犯错误,而在于它能够通过程序,进行自我修正。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修错并不总是成功与及时的。

民主并不天然代表进步与正确。民主与科学、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效率、民主与自由、民主与平等在一定程度上也都存在着矛盾。过份地强调民主,必然会对上述社会基本价值带来损害。只有摒弃对民主的绝对化、片面化的理解与追求,社会才能得以协调健康发展。

3.无条件地将民主与社会稳定等同起来

社会发展需要一个安定、和平的社会环境,这是人们的共识,但不少人将民主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作了绝对化的理解,他们不考虑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认为只有民主才能带来安定团结,专制必然会导致社会动乱,并以此为“民主冒进”寻找依据。笔者认为,上述结论是似是而非的,带有简单化形而上学的色彩。

政治民主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就发展的趋势看,两者之间确有着正向的关系,它们是相互促进的。然而,作为两种不同的价值选择,政治民主与社会稳定又不可能是同一的,其发展并不简单地成正比。在一定历史时期,政治民主与社会稳定会发生矛盾,甚至冲突。于此,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主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推行政治民主,就有导致政治不稳定的危险。西方即有政治学家指出,在传统社会,专制更能保持社会稳定;在现代社会,则是民主才能保障社会稳定。而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渡期,民主与稳定之间既有着一定的正向关系又充满着矛盾和冲突。上述论点是不乏其例证的。在传统社会的中国,专制汉、唐、明、清王朝均有长达二三百年相对稳定的历史;处于现代社会的发达国家,由于政治上实行民主而大都保持了较高程度的政治稳定;而在过渡社会、发展中国家却无不频繁受动乱,受着民主、稳定二者不可得兼的困扰。事实上,发达国家在其过渡期也曾为此大伤脑筋,法国大革命以激进地主张民主而闻名于世,而与之伴随的却是按时完成百年的动荡,以致社会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于同时代保守的英国与专制的德国。上述事实不能不令人深省。

西方有一个秩序政治学流派,其著名代表亨廷顿指出,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追求的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是两个独立的目标,在没有政治稳定的情况下,政治民主是不能实现的,生产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也是不可能的。一个政治稳定的社会不一定有政治民主,但没有政治稳定必然没有政治民主。我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则更是从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对民主与稳定的关系作了深刻分析 (参见邓小平1989年2月26日会见美国总统布什时的谈话, 《人民日报》1989.2.2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4页),得出了中国的最高利益是稳定的结论。

二、对民主概念的理解

1.片面地认为民主就是一种权利

人们在谈论民主时,通常只强调民主权利,而忽视了民主责任。这一对民主的片面理解,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带来了极大危害。

民主政治实际上是一种责任政治。它强调民主必须是权责的统一,要求权利的行使者对自己参与选择的后果负责。无数事实证明,没有责任感的民主会变成坏事,不负责的民主必然导致灾难。民主的一个原则是,它要求有成熟的公民,民主制度要取得成功,最终要依赖于公民的个人责任感。权利不应该也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它必然要与相应的责任紧密相联并受其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利必然会导致腐败,只在实现了权利、责任的密切结合,民主才能得以兴旺、健康地发展。

现实中需要澄清的由片面性带来的认识迷误是多方面的。如对青年,长期以来我们就缺乏一种全面、正确的认识。对他们往往是宠的多,赞扬的多,严格培养教育的少。人们称青年是民主的先锋,民主的主力军,看到了他们热情高,敢说敢干的一面,却忽视了他们相对缺乏认识鉴别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另一方面。由于青年还处于成长期,还没有担起社会责任的重担,权利感与责任感因而在那里还没有得到统一。世界宪政史表明,正是因为看到年轻人存在着上述弱点,西方国家才在衡量民主化的标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上,实行了较高的年龄限制。英、法、美等主要西方国家一直到本世纪60年代都还普遍实行着21岁以上公民才有选举权的规定。至于被选举的年龄,各国更是有着更高规定,至今仍是如此。我国自建国(50年代)以来即规定,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为18岁,这一规定是否具有科学依据,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际,笔者认为很值得研究。基于民主权利必须与责任统一的原则,将被选举权的年龄予以适当提高,很可能是适宜的。

再如,关于新闻自由的问题。人们通常将之视为民主政治的一个要素,甚至把它当作民主的一个前提。笔者基本上同意这一认识,但认为无论在何种国度里,这种自由都是和责任联系在一起的。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盛行的新闻理论叫“新自由主义”,这一主义的特点就是强调“社会责任”,认为不与社会责任相联系的“自由”是“消极的自由”而应予摒弃。显然,认为实行民主就得让新闻“充分自由”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里也是不能成立的。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更应强调社会责任,对人民、对历史负责。

2.任意扩大民主的内涵

不少人在民主概念的把握上缺乏科学的态度,把民主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权力制衡、尊重少数、实行法制等统统都被当成了民主的基本内容(或原则)。

对权力制衡、尊重少数、实行法制的重要性,笔者无疑是持肯定态度的,但认为它们确实不是民主本身的含义与内容。一个西方科学家曾对任意扩大内涵的现象作进批判,他指出,“概括太广,只能导致无用的结论,只有特殊限制的广泛概括,才是有用的概念”。民主不可能包罗万象,它的基本含义只有一个,即多数人的统治,强调人民主权。正如列宁所指出,“民主制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制度”(注:《列宁文选》第二卷第23页)。

权力制衡、尊重少数和实行法制与其说是民主内涵的扩张,不如说是对民主缺失的框正和补充。民主绝非万能,它也不可能全然正确,因而它必须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首先看权力制衡。在西方国家的政治理论中,权力制衡是作为自由主义而不是民主主义的基本内容而提出来的。这一理论是建立在对人性认识的基础上的,即认为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性有着自私和恶性的一面,而人性的这一弱点就决定了任何绝对的权力都会走向腐败,人民不受制约也将如此,一切权力都应受到制约是一个普遍的原则。由于摒弃了古典民主主义不负责任的对人民的抽象赞美,权力制衡把立足点站到了现实的土地上,从而在实践中得以广泛推行,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石。其二看尊重少数。历史告诉我们,对民主多数人统治原则的绝对化应用往往会导致“多数暴政”,因而必须对多数也进行制约,强调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和基本权益。尊重少数在实行上就是保障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的自由权。其三看实行法制。就民主而言,法制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法制是民主的保障,而另一方面法制又是对民主的制约。法制明确规定人民在行使民主权利时不得逾越一定的界线,必须以法为度,严肃认真地行使民主权力,避免民主实施中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对滥用民主权力的行为,法制就要给予制裁。法制越完善,这种制裁就越准确、越有力。

三、对民主经济基础的认识

1.认为民主可以不依赖商品经济而率先发展

他们认为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是前者决定后者,而是后者决定前者,否认民主政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这一基本命题,甚至把“先有商品经济,后有民主政治”的主张斥为“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于浩成语)。

上述指责不由得使人想起了“文革”中对所谓“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笔者认为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错误的。

首先,商品经济决定民主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斥责的“经济决定论”,而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唯物论。因为我们强调商品经济对民主的根本决定作用,并没有把它看成是民主的唯一决定性力量。如前文所述,我们认为民主的决定因素是多元的,它需要有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基础,但认为经济基础具有根本的意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唯物主义的根本。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不但可以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民主制度的推行奠定必需的物质基础;而商品经济基本的自主、等价原则更是对民主的产生与发展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民主不是、也不可能仅是理想愿望的产物,它必须有其植根并使之得以茁壮成长的深厚土壤,而商品经济则正是这一块适宜土壤。

历史发展的事实也为商品经济对民主的决定作用提供了证据。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能够存在的,只能是专制制度,凡是商品经济得到发展的地方,就会出现某种形式的民主。在奴隶社会,有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民主;在封建社会,有佛罗伦萨、热那亚等自治城市的民主;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社会,因而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发展。为否定商品经济对民主的决定作用,有人寻找论据称,西方是17~18世纪资本主义民主制建立后商品经济才得以发展的。这显然有悖于事实。历史告诉我们,早在15、16世纪西欧就出现了相当程度的商品经济繁荣。可见,不是民主制度建立在先,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事实在先。资本主义的经济因素,是在封建社会内部孕育发展起来的。

同样,社会主义民主也是受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制约的。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这种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标志着商品经济已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它也是为民主的高度发展奠定的基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否认社会主义也是商品经济,忽视价值规律,片面强调计划、集中,社会主义经济和民主的发展因而均受到束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坚持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正确发展方向,商品经济出现繁荣,并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极大发展。由此可见,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决定的。所异的是,不同社会性质下的商品经济,产生了不同性质的民主制。

笔者并不否认民主政治与商品经济确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并不否认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但认为颠倒两者的关系,贬低商品经济的决定作用或夸大民主制的作用,是违背唯物论的,是绝对不能成立的。长期以来,理论界有着一种轻视正向作用,夸大反作用的不良偏向,这一背离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学风,必须予以严肃纠正。

2.否认物质基础的重要性

认为物质条件并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民主政治并不以高度的经济发展为前提。他们以2500年前的古希腊、雅典和200 年前的美国为例,说当时这些已实行民主制的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远低于当代的大多数国家,因而印证了他们“物质基础不是决定因素”的观点。

笔者认为草率地下结论是不严肃的,如果对雅典和美国当时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就不会得出上述结论了。

就雅典民主而论,应该指出的是:其一,它是少数人的民主。当时雅典享有民主权利的自由民还占不到总人中的1/6,而大量的奴隶则只能是“会说话的工具”,没有任何权利。雅典民主具有十分强烈的阶级性。其二,它也有相当程度的物质基础。繁荣的商品经济对奴隶创造的财富的无情剥夺、对外邦人和依附城邦税金和盟金的大量索取,使雅典十分富有,而这就构成了雅典民主充实的经济基础。据史书记载,凡雅典公民参加大会,甚至都可以得到一份津贴。其三,它是一个小国寡民的民主。雅典民主是在一狭小的城邦国家里建立起来的,人口也只有30多万。由于土狭人少,实施民主的有关实质性、技术性问题因而能得以较好解决。

200年前的美国建立后的民主, 也可以从上述三方面去认识:首先,当时美国的民主仍然是少数人的民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衡量民主化程度的尺子,于此,当时的美国有着财产、种族、文化、性别、年龄等多种限制。财富是权利的标志,只有拥有相当数量财产的人,才享有民主权利;奴隶制仍然畅行无阻,黑人奴隶毫无人生权利;大量的工人、农民因为财产、文化的限制没有选举权;妇女完全被排斥在政治之外,青年中的相当一部分也由于人为的高年龄限制与选举无缘。一资料表明,独立后的1800年,美国的选民反比殖民时期的1740年下降了20%。(参见《社会科学》(上海)1989年2期第28页)显然,尽管在18 世纪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就已确立了人民主权等民主原则,但原则在当时并没有立即变为现实,当时美国的民主是相当虚假的。美国现今民主较高程度的发展是人民长期斗争后的结果,而不是二百年前的现实。其次,当时的美国已有了较强的物质基础,由于美国得天独厚的地理人文条件,且其独立前商品经济已有了很高的发展,到19世纪初,其人均国民产值已近300美元(按现在的物价估算)。 这一数字(名义上)在某种程度上讲已接近了我国80年代初的水平。其三,当时的美国仍然具有小国寡民的性质。200年前的美国远非现今这样地广人众,它只有300来万人口,领土仅限于大西洋沿岸的一块狭长地带。实行民主的技术性等问题因而能得到较好解决。

上述以历史事实为依据的具体分析表明,否认民主物质基础重要性的论据是不能成立的。分析恰好证明了物质基础的重要性而不是相反。

3.认为物质基础已经具备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经过十年改革我国已具有了相当雄厚的物质基础,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因而民主的全面、大力推进已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

笔者认为只有具体正确地把握中国的国情,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十年改革的巨大成就是不容忽视的,正是在此基础上,我国的民主政治才有了较大推进。与“文革”中一度横行的“封建法西斯专政”相比,而今的民主政治不啻产生了一次飞跃。然而夸大现有的物质基础,看不清国情,就会得出可能导致民主冒进的错误结论。我国固然已有不少家庭在向小康生活迈进,但部分地区没完全解决温饱问题仍然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按美元计算,人均国民产值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中, 我国居于120位左右,即使在发展中国家,我国也处于中下水平。人均300美元,仅为美国的1/60,苏联的1/30。(参见中宣部编《半月谈》特刊《时事报告》1989年5期第48 页)有人将中国与美国国情的一些基本数据作了比较, 得出的结论是:人均国民产值相差100余年;农业每个劳动力可供给的人数,相差160年;文化教育程度相差100年。(参见《读者文摘》1989年2期第11页)差距是巨大的。一些中外专家认为, 目前公布的人均美元占有并没能反映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中国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要高于名义上的美元占有一倍以上。即使如此,我国的发展水平仍然是很低的。显而易见,在我国民主赖以存在和推进的物质基础还十分薄弱。中国的基本国情是温饱而不是小康,民主建设只能在这一基础上进行。

民主并非招之即来的廉价之物,它必须用踏实的劳动来换取、辛勤的汗水来浇灌,必须有其坚实的经济基础。一项定量分析表明,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指标与其人均国民产值当量之间的等级相关系数十分接近(达0.84)。这就是说,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社会发展水平一般也较高,反之则低。个别学者甚至得出,经济发达国家都是民主的,经济不发达国家都是不民主的结论(中东产油国等除外,因为它们虽富有,经济却并不发达)。上述结论显然忽视了社会性质这一民主的决定因素,但其提供的认识方法仍是不能全然否认的。

党的十三大科学地分析了中国国情,指出,我国经济文化还很落后,还只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正是基于这一现实,我党才取消了近期目标中对高度民主不切实际的追求,认识到我们不能一讲社会主义就说必须有高度民主,还得看在是什么基础上建立的,处于什么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显然也是一样,只有经济发展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建立起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时候,才能拥有完全的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

四、对民主素质的认识

1.忽视人的民主素质的重要性

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民主政治并不以人的民主素质为必要的前提条件,他们抽象、片面地强调民主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有了民主制度,即使民众素质不高,也无碍于民主政治的推行。他们以英美为例,认为二三百年前其国民素质并不高,却成功地推行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并以日本、德国为例,认为这两国民众本缺乏民主素质,但通过外来民主制度的强加,民主政治得以推行。

笔者认为,一定程度的经济文化发展是民主政治得以推行的必具的前提,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民主化进程中,人是最基本的因素,民主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其本身不过是一架空的躯壳。只有广大具有民主素质、习惯、民主权利、责任感的人民,才能赋予这种制度以真实的生命,舍此只能是民主的空谈。制度是人选择的,世界历史表明,贫穷、愚昧的国家,专制制度必然得以肆行。专制社会尤如一个庞大的金字塔,我们应该坦率地承认,作为专制社会金字塔广大而牢固塔基的,正是为蒙味主义禁锢的人民。

民主制的实现,必须以国民素质提高作为基础。二三百年前英国、美国不具有这个基础,因而当时英美已建立起的民主制是极不完善的,早期资产阶级的残暴性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虚假性不是人为的杜撰,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如此,当时英美的民主制仍是以相当发展程度的国民素质为前提的。至于日本、德国民主化纯系外来强加的观点,当然也是不能成立的。众所周知,民主素质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文化素质。日本即一直以重视教育闻名于世,早在德川幕府时期其教育就有了很大发展;明治时代,日本男孩的40~50%,女孩的15%都受过不同程度的正规学校教育,这比现代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还要先进。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之所以能成功接纳西方民主制度,正是由于其有较高素质的国民。德国国民更是以具有较高文化、思想素质著称,那里不但有着欧洲文化素质最高的国民,而且还产生了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等站在世界思想文化最前列的伟人。德国因而被誉为思想家的摇篮。此外应指出的是,德国还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普选的国家之一。

由上可见,贬低民主素质重要性的论据是不能成立的。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人的民主素质对民主政治的决定性作用都不能抹去。

2.认为民主素质已经具备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判断人的民主素质的高低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实行民主并不要求有很高的民主素质,并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民主政治高速跳跃推进的条件。此即所谓:“民主素质具备论”。

我们认为,这有深入分析的必要。民主素质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思想素质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对思想素质难以进行量的分析,故这里仍主要对文化素质方面进行探讨。众所周知,列宁就十分强调文化素质,他十分明确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显见,文化素质分析十分必要。

人民文化素质的低下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资料表明,11亿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2.5亿,达总数人口的22%(有资料表明, 这相当于美国1840年时的水平),而在那些受过一定教育的人口中,还存在着严重的名不符实的问题。如某市(沈阳市)对各系统35岁以下职工进行考查,发现不足初中文化程度的竟占了总数的99.3%,而他们名义上大都受过初中教育。有人估计,如严格计算,我国的文盲人口远在国家公布的数字之上。(参见《决策与信息》1989年7期)此外,在我国25 岁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者只占0.6%,为美国的1/46.7,苏联的1/17, 与被视为落后国家的印度比也有很大差距。就我国的知识分子看,他们固然有着较高的文化素质,但问题之一是在我国的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甚小;之二是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由于没有经受过商品经济的熏陶,较严重地存在着脱离实际等弱点。

综上可见,我国国民的总体素质还是比较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全面、高速的民主化推进还不具有可能。上述判断当然不意味着我国可以在民主化的道路上停滞不前,而是要求民主推进踏实稳步地进行。民主是重要的,但只有与人的民主素质相当的民主才是牢靠的。我们不应妄自菲薄,实际上改革十年来,我们已取得了巨大进步。文化大革命中盛行的蒙味主义和一度出现的封建法西斯专政已被彻底清除。文化教育的兴盛已使国民素质有了空前提高,民主政治建设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对国民素质的过低估计会挫伤我们进取的勇气,阻碍政治民主化进程;然而,对国民素质过高估计又会带来民主进程的冒进、盲动,并最终导致民主发展受挫。只有遵循民主进程与人的民主素质相统一的规律,科学地把握民主素质的发展状况,才能保证民主政治的健康迅速发展。

3.认为民主素质只能在政治参与中提高

持这一观点的人主张政治全面放开,大胆推进政治民主,不要怕一时有乱。他们也承认国民的民主素质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有差距,但认为人的民主素质是在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培养,是在政治斗争中的风浪中锻炼起来的。放手让广大民众参政议政,是提高民主素质最好最快的办法。强调应该让人们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而不是让人们具备了民主素质才推行民主。

“游泳中学会游泳”的理论乍看是成立,但论者却忽视了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道理,即大江大海并不是学游泳的合适场所,汹涌的波涛是会毫不留情地将学泳者吞噬的。政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这一领域并不是适宜的大众民主素质的培养基地。尽管我们并不能由此否认国民直接从政治参与实践中提高民主素质的重要性和可能性,但我们认为必须考虑投入产出,讲求实际效益。所交学费不能过多,付出的代价不能太大。应看到缺乏相应素质的过高政治参与会造成政治发展的失控。从而危及社会的安定,延缓民主政治的发展。毛泽东晚年热衷于搞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搞大民主,认为这对人民群众是一个极大的锻炼,并认为即使群众运动中出现了一些乱子也不可怕,乱只是乱了敌人。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证明了上述理论的错误性、危害性。因为乱恰恰是乱了党和人民群众自己,乱中而起的野心家、阴谋家把历史拉向了倒退,使中国社会经济处于十分危险的崩溃的边缘。

国民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该扎实稳步地进行。国民素质的主要培训场所应该是经济与社会领域,而不是政治领域。如前所述,民主政治与商品经济密不可分,民主素质也主要是在商品经济活动中培养起来的,商品经济是一个大学校,经常的、大量的经济活动可以培养起人民的权利感和责任感,提高民主能力,养成民主习惯。而能力、素质又是具有可迁移性的,大量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实践,终将导致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民主素质也就由此培养并逐步提高起来。

总之,幻想通过大量的政治参与来实现人的民主素质的“大跃进”是错误的,只有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努力学习,积极投身于经济领域为主的社会各领域的实践,国民的民主素质才可能得到稳步、全面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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