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股份公司会计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论文,股份公司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正有重点,规范、稳步地进行着股份制改造。鉴于美国股份公司发展起步早、生命力强,笔者试图从会计角度对中美两国的股份公司进行比较,以期分析两者的异同,仅资借鉴。
一、法律规范比较
从整体上看,美国不象其它西方国家那样强调以公司法有关条款作为规范股份公司会计的法律依据。有些州的立法根本没有关于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另一些州虽然有关于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但非常简略且仅在州内生效。早在本世纪20年代,美国在会计方面既无法律规范,又无会计制度。直到30年代初期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后,为了防止证券发行和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和混乱现象,才于1933年和1934年分别制定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这两个法规由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实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执行有关法规中对股份公司会计有权威性的影响。一方面,它对公司财务报告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和项目、编表的会计方法及会计术语;另一方面,对制定会计准则拥有法律赋予的最高权威。但有趣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没有直接行使过这种权力,而是主要依靠民间专业机构主持制定会计准则。此外,美国的税法对股份公司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和费用以及企业收益的确定不发生直接的影响。公司向股东提交的财务报表完全可以依照公认会计原则行事,而不考虑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申报时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整得出应税所得额。
与美国相比,我国十分强调通过立法对股份公司会计进行管理。《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组成了一个对股份公司会计进行指导和约束的完整体系。这些法规对股份公司会计行为具有直接的影响,股份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执行。此外,税法对股份公司会计也产生直接影响。在大多数场合下,股份公司必须按税法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应税所得只需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经过少量调整就能满足要求。
二、会计实务比较
我国自财务会计改革以来,会计实务同美国相比差距有所缩小,但仍存在。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货会计 美国公司发出存货成本计价可以选用个别认定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等。从实践看,后进先出法的使用比较普遍。而我国规定股份公司发出存货成本计价可以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而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美国公司大多采用后进先出法,其原因有二:一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获得纳税利益;二是资产负债表的地位和作用不如损益表。因为采用后进先出法,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存货数据是过去发生的最陈旧的成本额,与编表日存货的市价相差悬殊。美国公司存货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方法可以任意选用成本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和市价法。从现实情况来看,又倾向于采用市价法列示。而我国规定公司的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只允许采用成本法列示。
2.固定资产会计 美国公司在固定资产计价方面要求对合乎规定的借款利息计入购建项目的成本,这一点与我国的做法相同。但我国规定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外币借款汇兑损益都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美国要求所有的汇兑损益都计入当期损益。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美国税法自1954年起允许公司采用加速折旧法。在会计实务上,公司可以采用包括直线法在内的多种折旧计算方法,并不要求与申报纳税采用的方法相同。我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只能选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或产量法)计算,不能采用加速折旧法。
3.租赁会计 美国公司按不同的租赁目的把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一切融资性租赁都必须按资本化方式进行反映,即在资产负债表中要同时反映资产和负债增加,而不能列为表外记录。另外,出租方和承租方还必须按相同的性质进行处理,而不能一方按融资性租赁,而另一方却按经营性租赁处理。而我国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中美两国在租赁会计方面的主要差别在于,美国有严格区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的标准,而我国缺少严格的分类标准。
4.所得税会计 美国普遍认为交纳税款是一种费用支出,应贯彻收入和费用相匹配的原则。由于会计记录与报税资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而且税法规定对某些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及确认金额与会计原则的规定不一致而存在永久性差异,因此,美国公司会计反映的税前收益额与应税所得额是不相等的。纳税申报时,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收益进行广泛调整。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公司把应交所得税作为一种费用进行处理,同时也允许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之间适当存在差异,这一点与美国的做法相似。但从调整的内容和范围来看,仍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两国税制不同所致。
此外,中美股份公司会计在其它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如美国公司计提坏帐准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计提的方法和计提的比例,而我国股份公司只能选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又如美国要确认和反映负商誉,而我国却无此规定。
三、股东权益比较
美国股份公司的股票从发行种类来看,可以分为普遍股和优先股两大类。其中,优先股又可按不同标准进行细分。按股利累积与否,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按能否进一步参与股利分配,可分为部分参与优先股和完全参与优先股;按能否转换,可分为可调换优先股和不可调换优先股等。由于融资工具的多样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机会,从而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流向企业。而我国股份公司目前只发行普通股一种股票,但从持股主体看则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之分。这样,股票品种的单一限制了融资的数量,而投资主体的不同又难以贯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我国股份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受到严格的限制,但美国股份公司出于提高自己股票的市价或出于理财方面的原因,可以自由回购和重新发行本公司的股票。
美国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由股本、股票溢价、资产重估增值、捐赠资本和留存收益等几部分组成;而我国股份公司股东权益则由股本、股票、溢价、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几部分组成。中美两国公司股东权益的主要差异在于:我国规定股份公司必须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及公益金;而美国无此类规定。我国作出此类规定的目的在于:一方面,通过公积金的提取,限制股利的分配,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公益金的提取,为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提供保证。
四、财务报告比较
美国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注释几部分构成;而我国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则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几部分构成。从报告体系构成来看,中美两国相似,不同之处在于美国要求股份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而我国要求股份公司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在美国由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营运资金是一个虚拟概念,在管理实践中难以把握;二是现金管理是最为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掌握企业现金流量的全面情况。
美国为了保证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为使用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要求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应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而我国对股份公司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应具备哪些质量特征,没有任何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