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楚竹书《子羔#183;孔子诗论》研究(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战国论文,诗论论文,楚竹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次
一 《孔子诗论》的编缀与释文
二 《孔子诗论》与《诗》教
三 《关雎》七诗《诗》教研究
四 《葛覃》四诗《诗》教研究
五 结论
战国楚竹书《子羔》一篇由上海博物馆于1994年购归入藏,近已整理发表(注: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其中《孔子诗论》章为该篇之一部分(注:李零:《〈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释文校订》,《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乃孔子弟子子羔援孔子论《诗》之作,旨在阐明《诗》教,劝民向德,内容前所未见,弥足珍贵。作为先秦《诗》学的重要著作,其对研究孔子与《诗》之关系、孔子于《诗》之整理标准,探讨《诗》义,考辨《诗序》之形成,缕析《诗》教之内容、次序与作用、推寻儒家道德体系之构筑形式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孔子诗论》的编缀与释文
竹书《子羔·孔子诗论》(以下简称《诗论》)章今存29简,三道编绳,其中6简于上下编绳外留白,余简通简书写。竹书的编缀,整理者已做了很好的工作,今在此基础上将其中若干简的次序略加调整,兹编缀诸简并释文于下。为求排印方便,竹书异文径以今文写定(注:限于篇幅,凡从整理者之说恕不一一注明,读者可参见①。)。
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帝1谓文王,予]怀尔明德。”害?诚谓之也。“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
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唯欲也,得乎此命也?7待也,文王受命矣。《颂》,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歌申而绎,其思深而远,至矣!《大雅》,盛德也,多言2[……。《小雅》,□德]脱也,多言难而怨怼者也,衰矣!小矣!《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欲焉,大敛财焉。其言文,其声善。
孔子曰:唯能夫,3曰《诗》,其犹平门。与贱民而豫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之有戚患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4[曰《小雅》是也。……曰《大雅》][,脱]是也。有成功者何如?曰《颂》是也。
《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肃雝5[显相”,以为其……。《清庙》曰:“济济]脱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烈文》曰:“作竞唯人,不显唯德,於乎前王不忘!”吾悦之。“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贵且显矣。《颂》6(以下脱简)
《十月》善譬言。《雨无政》、《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小旻》多疑矣,言不中志者也。《小宛》其言不恶,小有念焉。《小弁》、《巧言》则言谗人之害也。《伐木》□□□8.jpg}实咎於期也。《天保》其得禄蔑疆矣,选寡德故也。《祈父》之责亦有以也。《黄鸟》则困而欲反其故也,多耻者其之乎?《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裳裳者华》则□□9(以下脱简)
《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报,《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诵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关雎》以色喻於礼,□□□□□□□□□10。(下脱一简)[《《关雎》]……好,反纳於礼,不亦能改乎?《樛木》福斯在君子,不[亦□□乎?12《汉广》]……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离乎?《甘[棠》]……13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14(下脱一简)……[思]及其人,敬爱其树,其报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15(下脱一简)……情爱也。《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樛木》之时,则以其禄也。《汉广》之知,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离者11□□□。[《甘棠》之报,美]召公也。《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独也。
孔子曰:吾以《葛覃》得氏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夫葛之见歌也。则16以絺綌之故也。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吾以《行24露》得]币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固然,其隐志必有以喻也。其言有所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触也。吾以《杕杜》得爵燕□□□□□。[民性固然]20□□□□如此,何斯爵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殡赠是也。
孔子曰:《蟋蟀》知难,《螽斯》君子,《北风》不绝人之怨,《子衿》不……27……志,既曰天也,犹有怨言。《木瓜》有臧愿而未得达也,《狡[童》]……19《东方未明》有厉词,《将仲》之言不可不畏也。《扬之水》其爱妇,《采葛》之爱妇……17(以下脱简)贵也?《将大车》之嚣也,则以为不可,如何也?《湛露》之益也,其犹与?
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憙之,《鸤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清[庙》吾敬之,]……21……[吾]□之。《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反,以御乱。”吾憙之。《鸤鸠》曰:“其仪一兮,心如结也。”吾信之。《文王》[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吾美之。22(以下脱简)……恶而不度,《墙有茨》慎密而不知言,《青蝇》知28患而不知人,《涉溱》其绝肆而士。《角枕》妇,《河水》知……29□□□□□□□[《君子]阳阳》小人,《有兔》不逢时。《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礼。《小明》不……25《鹿鸣》以乐词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教,终乎不厌人。《兔罝》其用人,则吾取23□□□□□□忠。《邶·柏舟》闷,《谷风》怀,《寥莪》有孝志,《隰有苌楚》得而谋之也,……26……因。《木瓜》之报以愈其怨者也,《杕杜》则情憙其至也。[18]
二 《孔子诗论》与《诗》教
《诗论》全篇分前后两章,均有墨杠标示。首章阐述《诗》教宗旨,作者通过引述孔子对于诗的作用的理解,孔子整理《诗》的标准——德——的论述以及以《诗》教民向德的《诗》教思想的阐释,论述了《诗》的德育意义。
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
“隐”,简文作“”。学者或读为“隐”(注:李学勤:《〈诗论〉简“隐”字说》,清华大学简帛讲读班第12次研讨会,2000年10月,《谈“诗无隐志”章》,《文艺研究》2002年2期。),是。或可以“即“隐”之异构。‘”字从“”“”声,“”则从“心”“”声,“”即“吝”字,而“隐”本从“”声,上古音“吝”、“”同在文部,叠韵可通。故“隐”之作“”,唯声符互换而已,此乃古文字之常例。如“廟”作“庿”,“”作“”,“”作“”,皆其证。《说文·部》:“隐,蔽也。”故“隐志”、“隐情”、“隐言”意即隐而不发之志、之情、之言。《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淮南子·缪称训》:“成国之道,工无伪事,农无遗力,士无隐行,官无失法。”遣词与《诗论》同。
《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是诗在于言志,歌在于抒情发言。《汉书·艺文志》:“《书》曰:‘诗言志,哥詠言。’故哀乐之心感,而哥詠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詠其声谓之哥。”《毛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孔颖达《正义》:“此解作诗所由。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适也。虽有所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詠。”古人以诗言志,然志蕴于心,情动于中,若宣达之,必尽述其言为文而成诗。《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是诗言志而成于言。《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人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牀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即以诵诗言志而成于言。
古诗必歌,以歌咏言,则乐在其中。《左传·襄公四年》:“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小雅》、《大雅》、《颂》。”古歌有徒歌、弦歌之别。《礼记·乐记》:“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知诗之有乐。乐的作用在于抒发感情。《礼记·乐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很明显,《诗论》所讲的“乐”与“文”皆为诗的表现形式。诗之本质在于言志,故志不可隐而不宣;诗由乐与文而成之,志则通过乐与文来表达,乐的作用在于抒情,故情不可隐而不发;诗形于文,文则由言辞构成,故言也不可隐而不达。遂《诗论》以为“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
《诗论》首先论述诗言志、乐抒情、文足言,目的即在阐明《诗》的教育作用。《荀子·乐论》:“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是诵《诗》习乐则可使民修身向德,此乃《诗》教之本,也即《诗论》全篇的主旨。
[“帝谓文王,予]怀尔明德。”害?诚谓之也。“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
此段以孔子通过对周文王之所以受天命的原因的追溯,说明以德作为评《诗》标准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孔子认为,文王受天命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以信为本,故天命并非文王欲得即能得之,而为其修德以待的结果。天命不时,只攸顾厚德之君,所以文王不是得天命,而是受天命,从而强调了受天命当以修德为基础,而修德的重要内容就是诚信的思想。因此在孔子看来,以德的厚薄作为论《诗》之标准是合理的,遂启后文对《颂》、《大雅》、《小雅》、《邦风》的评论。
《诗论》两引《诗》,其中“帝谓文王,予怀尔明德”乃《大雅·皇矣》句,“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乃《大雅·大明》句,整理者俱已指出。
“‘帝谓文王,予怀尔明德。’害?诚谓之也。”意为天帝真诚地告诫文王慎修明德,这是下文“诚命之”而言文王受天命的基础和前提。“诚谓之”句与“诚命之”句并非并列排比关系,而是因果关系,故两句结构稍异。前句言文王受命之原因,采用自问自答形式;后句则言文王受命之结果,采用肯定形式。
“予怀尔明德”。今本无“尔”字。《墨子·天志下》作“予怀而明德”,与简文同。吴毓江《墨子校注》:“下篇‘怀’下有‘而’字,疑《墨子》引《诗》原文如彼。此无‘而’字,疑后人据《诗》删之。”是。毛《传》:“怀,归也。”不可据。“怀”当怀有之意。《诗·大雅·板》:“怀德维宁。”《论语·里仁》:“君子怀德。”《新语·至德》:“怀德者众归之。”或云“怀”者。思也。《诗·召南·野有死麇》:“有女怀春。”故“怀德”意即修德。《皇矣》后文帝谓文王之辞如“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钩援,与尔临冲”,句式与“怀尔明德”同,故“予”当读为“于”,语首助词,无意。
“害”,何也。《诗·周南·葛覃》:“害澣害否。”毛《传》:“害,何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诗》、《书》多以“害”为“曷”,今俗本改为“曷”。故竹书“害”实不必改字。
“诚谓之也”。言天帝真诚地告诫文王。马王堆帛书《五行》:“‘君子知而举之,谓之尊贤。’君子知而举之也者,犹尧之举舜[也,汤]之举伊尹也。举之也者,诚举之也。知而弗举,未可谓尊贤。君子从而事之也者,犹颜子、子路之事孔子也。事之者,诚事之也。知而弗事,未可谓尊贤也”“诚举之也”、“诚事之也”与“诚谓之也”句式全同,且递解“举之”、“事之”,言其真诚而发自内心的态度。《孟子·梁惠王上》:“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语意相同。下文“诚命之也”,解亦同此。
文王既修明德,为厚德之君。故天帝诚心地将天命授予文王,故简文言“‘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这是前文天帝“诚谓”文王慎修明德的结果。此文异于前句而无疑问词“害”字,也明“诚谓”与“诚命”实成因果。《毛诗·皇矣序》:“美周也。天监代殷,莫若周。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又《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即以文王修德而终受天命为因果,与《诗论》契合。
“信矣”,承“诚命之”而言,意在阐明帝命文王的理由,但内容似应具有双重含义,它既体现了天帝真诚地将天命授予文王是出于天帝对文王的信任,同时也表达了天帝授命文王是因为文王怀有着对天帝的诚信(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孟轲有云:‘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人,虽死不忿。’信矣!”虽遣词同此,意则有别。)。当然,文王之所以能赢得天帝的信任,根本还在于他自己所具有的诚信之德,故可得天命攸顾。所以孔子以为,“信”既是文王修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其终受天命的原因。《皇矣》郑玄《笺》:“此言天之道尚诚实,贵性自然。”知明德为信与天道贵诚是吻合的。孔子以文王受命的基础在于“信”,这意味着在古人看来,文王之所以能通过修德而终受天命,全在于他对天神天命所表现的诚信之义。
《左传·襄公三十年》:“君子曰:‘信其不可不慎乎!澶渊之会,卿不书,不信也,夫诸侯之上卿,会而不信,宠名皆弃,不信之不可也如是。《诗》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信之谓也。又曰:“淑慎尔止,无载尔伪。”不信之谓也。’”杜预《集解》:“文王所以能上接天,下接人,动顺帝者,唯以信。”《左传》首引《诗》乃《大雅·文王》句,文云:“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毛诗小序》:“文王受命作周也。”郑玄《笺》:“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皆以文王受天命而王。而文王为周获得新的天命,死后又能伴于天帝左右,则在于他对天神所抱有的诚信态度,从而获得了天帝的信任。故天帝授天命,文王受天命,全在于信。《诗·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毛《传》:“命,信。”《礼记·孔子闲居》:“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无声之乐也。”孔颖达《正义》:“言文武早暮始信顺天命。”事实上。文王受天命是以其所表现的对上帝的诚信为条件的,而信也正是文王修德——予怀尔明德——的核心。
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唯欲也,得乎此命也?待也,文王受命矣。
“此命也夫”。此“命”即同上文“有命自天”之“命”,实指天命。
“文王唯欲也”。“唯”,虽也(注: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竹书〈诗论〉分章释文》,《国际简帛研究通讯》第2卷第2期,2002年。)。《墨子·尚同》:“唯毋欲与我同,将不可得也。”是其证。郭店楚竹书《性自命出》、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性情论》:“凡人唯有性。”“唯”字也用为“虽”。“欲”,简文作“谷”,读为“欲”。
“得乎此命也”。句当连读(注:学者或有相同意见。参见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孟子·尽心下》:“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用法相同。“也”,语末助词,表疑问(注:杨树达:《词诠》,中华书局,1979年。)。故此句设问:对于天命,文王虽欲得之,可以得到吗?
“待也”。“待”,简文作“寺”,读为“待”。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性情论》:“凡人唯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待”字俱作“寺”,是其证。“待”意即等待,但这种等待并不是对获得天命的盲目等待,而是指文王修德以待,这是文王受天命的条件。《礼记·儒行》:“孔子诗曰:‘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其自立有如此者。’”儒家思想以忠信为道德之本(注:拙作:《儒家道德思想渊源考》,《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3期。),故此“怀忠信以待举”正同《诗论》所谓怀德以待天命(注:简2接于简7,学者或有相同意见。参见⑥;李零:《〈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释文校订》,《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廖名春:《上海简〈诗论〉简的形制和编连》,《孔子研究》2002年2期。)。
古厚德之人必受天命而君天下,这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政治理想。《礼记·中庸》:“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诗》曰:“嘉乐君了,宪宪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知人受命而得至尊,全赖于修德。故孔子以为,天命并非文王想得就能得到的,而必须修德以待,因此文王不是得天命,而是因其修德甚厚而受天命。所以《诗论》终言“文王受命矣”,意在强调修德的重要。
《诗论》论《诗》首先讨论信的问题,表现了诚信之德在儒家道德体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文王之德向被视为道德的最高境界,而文王积德终得天命攸顾,开创王业,其修德的核心内容就是信。《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龙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子曰:‘主忠信。’”又《颜渊》:“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郭店楚竹书《六德》:“何谓六德?圣智也,仁义也,忠信也。”又《尊德义》:“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论语·为政》:“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礼记·礼器》:“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显然在儒家思想体系中,诚信不仅是构成道德的基础,而且也是道德的重要内容。所以《诗论》意在告诫人们,积善修德,首先要讲诚信。君临万民,终受天命,也要从诚信开始。是孔子论《诗》,借文王修德而终受天命的事实,阐明修养道德乃是实现自身政治理想的基础。因此,德不仅作为孔子于《诗》编次整理、别分四始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诗》教的核心内涵。
《颂》,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歌申而绎,其思深而远,至矣!《大雅》,盛德也,多言[……。《小雅》,□德]也,多言难而怨怼者也,衰矣!小矣!《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欲焉,大敛财焉。其言文,其声善。
此以德为标准论《诗》而别分四始,《颂》具平德而最善,《大雅》盛德次之,《小雅》小德而德衰,《邦风》但言纳物而无德,故最次。是孔子论《诗》依始《颂》,而《大雅》,而《 小雅》,而《邦风》,这是以德为标准论《诗》的次序,而德的高下则是孔子划分四始的标准。
《诗论》以《颂》具平德,“平德”,德洽也,“平”训正,故“平德”即中庸、中和之德(注:详参拙作:《论“平德”与“平门”——读〈诗论〉札记之二》,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海大学,2002年7月。)。《诗论》以《颂》德为至德。《周礼·地官·师氏》:“至德以为道本。”郑玄《注》:“至德,中和之德。”与《诗论》以《颂》有平德而为至德正合。
“其乐安而迟”。“乐”即《颂》乐,“安”训静。《礼记·乐记》:“治世之音安以乐。”孔颖达《正义》:“言治平之世其乐音安静而欢乐也。”《乐记》又云:“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孙希旦《集解》:“宽宏而安静,和柔而中正者,《颂》之德也,故德如此者宜歌《颂》。”“迟”训缓(注: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礼记·乐记》:“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郑玄《注》:“咏叹、淫液,歌迟之也。”孔颖达《正义》:“咏叹者,谓长声而叹矣。淫液,谓音连延而流液不绝之意。”孙希旦《集解》:“凡舞必歌《诗》以奏之,《周颂·桓》、《赉》诸篇,《左传》皆谓之《武》,盖奏《大武》之所歌也。迟之迟而又久者,《武舞》六成,每成皆迟久而后终,故重言以见其意也。”明《颂》乐迟缓流连而羡慕,是以《颂》乐安静舒缓、中正和柔表现《颂》所具有的中和之德(注:拙作:《论〈诗〉德与〈诗〉乐——读〈子羔·孔子诗论〉札记之三》(待刊)。)。
“其歌申而绎”。“歌”即歌《颂》,弦歌也。“申”,简文作“绅”,读为“申”,长也。“绎”,简文作“”,读为“绎”(注:皆见拙作:《论〈诗〉德与〈诗〉乐——读〈子羔·孔子诗论〉札记之三》(待刊)。)。《论语·八佾》:“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邢昺《疏》:“绎如也者,言其音络绎然相续不绝也。”此与申乃长言而唱叹之意正相应,意即《颂》歌长言唱叹而络绎相续不绝。
“其思深而远”。“思”,忧思之情。《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杜预《集解》:“宗周陨灭,故忧思。……晋本唐国,故有尧之遗风。忧深思远,情发于声。”季札所谓“思深哉”、“何其忧之远也”,遣词与《诗论》同。
“至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闻《颂》而叹:“至矣哉!”杜预《集解》:“言道备。”裴駰《史记集解》引贾逵云:“言道备至也。”《荀子·儒效》:“《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王先谦《集解》:“至,谓盛德之极。”是以《颂》之德比盛德更善,与《诗论》全同,言《颂》具平德,其德平正洽宜,故至善至美。
《诗论》以《大雅》具盛德。《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杜预《集解》:“《大雅》,陈文王之德以正天下。熙熙,和乐声。……《雅》、《颂》所以咏盛德形容,故但歌其美者,不皆歌变《雅》。”《雅》分大、小、正、变,杜预以其美者与《颂》皆咏盛德,说甚笼统。依《诗论》,知盛德仅指《大雅》而论。
“多言难而怨怼者也”。此解《小雅》之旨。《左传·哀公十二年》:“而藩其君舍以难之。”杜预《集解》:“难,苦困也。”“怨怼”,心怀不满也。《汉书·王商传》:“章下有司,商和怨怼。”《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杜预《集解》:“有哀音。”《诗论》谓《小雅》多言“难而怨怼”,正与此“怨而不言”相应。
《诗论》以《小雅》之德“衰矣,小矣”,即言较《颂》德及《大雅》之德渐衰。《左传》载季札闻《小雅》而曰:“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杜预《集解》:“衰,小也。谓有殷王余俗,故未大衰。”孔颖达《正义》引服虔曰:“意言思上世之明圣而不贰于当时之王,怨当时之政而不有背叛之志也,其周德之衰微乎,疑其幽、厉之政也。”与《诗论》正同。
《礼记·乐记》以“方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孔颖达《正义》:“志意广大而安静,疏朗通达而诚信,宜歌《大雅》。但广大而不宽,疏达而不柔,包容未尽,故不能歌《颂》。恭谓以礼自持,俭谓以约自处。好礼而动,不越法也。性既恭俭好礼而守分,不能广大疏达,故宜歌《小雅》。”是以《大雅》之德逊于《颂》,《小雅》之德逊于《大雅》。《大雅》盛德,故言“大”;《小雅》德衰,故言“小”。《毛诗大序》:“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与《诗论》解《大雅》、《小雅》不同,不合《诗》义。
“《邦风》其纳物也”。“物”,相对于《颂》、《雅》之“德”而言。《论语·阳货》:“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知“纳物”即纳取百物。物与德义对举,是《诗论》以《邦风》无德,唯重财利恩惠。《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书·杨恽传》《报孙会宗书》引董仲舒云:“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邦风》为民歌,是“纳物”即言庶民求物取利。
“溥观人欲焉”。“溥观”,普察也。“欲”,简文作“谷”,读为“欲”。“人欲”指庶民的各种欲望,包括物欲与情欲。《礼记·乐记》:“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此“人欲”启下文“敛财”也。
“大敛财焉”。“财”,简文作“材”,读为“财”。《诗论》之“大敛财”意谓竭力聚敛财物。
“其言文,其声善”。“言”指《邦风》之文,“声”乃《邦风》之乐。“文”,文采也。《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邦风》之乐称“声”而不称“乐”,是以其无德而不成乐。《礼记·乐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郑玄《注》:“方,犹文章也。”引申又有美善之意。《礼记·乐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郑玄《注》:“文,犹美也,善也。”“善”,美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观周乐,为之歌《国风》而多言“善哉”,与《诗论》正同。盖《邦风》言物而不言德,是孔子以为《诗》四始之中唯《邦风》重利而乏德,仅言辞优雅,曲乐美善而已。《乐记》以“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孔颖达《正义》:“不能好礼自处,其德狭劣,故宜歌诸侯之《风》。”所说合于《诗论》。
《诗论》以《邦风》无德,《颂》为平德乃德化至矣,而《诗》教以《邦风》为始,终于《颂》,正明《诗》教兴而德之渐成也。《邦风》无德而居四始之首,也正体现了《诗》教之始。故《诗》四始的编定实际则是《诗》教的建立,这也恰是《诗论》的本质。
孔子曰:“唯能夫,曰《诗》,其犹平门。与贱民而豫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之有戚患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曰《小雅》是也。……曰《大雅》]是也。有成功者何如?曰《颂》是也。
“唯能夫,曰《诗》”。句读如此,“曰《诗》”当连读(注:周凤五先生也有相同的意见。参见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乃对“唯能夫”的说明。此“曰《诗》”与后文“曰《邦风》是也”、“曰《小雅》是也”、“曰《大雅》是也”、“曰《颂》是也”并列排此,结构严整。
“能”者,及也,包容也。《论语·子张》:“吾友张也,为难能也。”何晏《集解》引包咸曰:“言子张容仪之难及。”《释名·释言语》:“能,该也,无物不兼该也。”孔子以《诗》为“能”,是言其内容包罗万象,无所不及。
“其犹平门”则是对上文所言《诗》之所以能统赅万物的譬喻。“平”与“平德”之“平”同训正,唯于此当为动词,故“平门”意即正门,正对其门也。《诗》犹正门,典出《论语·阳贷》(注:详参拙作:《论“平德”与“平门”——读〈诗论〉札记之二》,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海大学,2002年7月。),言《诗》包及万事,犹正对其门而立,故于人情事故无不见及也。《诗》既如此包及万物,故启后文论四始之意。
“与贱民而豫之”。学者或以“与”属上读,然原简于“门”字之下有句读,知当属下读。《尔雅·释诂》:“豫,乐也。”故此句意即以贱民之乐为诗人自己之乐。《诗论》何由以民乐为己乐诠释《邦风》之旨,《诗序》已有明言。《毛诗大序》:“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孔颖达《正义》:“言诗人作诗,其用心如此。一国之政事善恶皆系属于一人之本意,如此而作诗者谓之《风》。……一人者,作诗之人。其作诗者道己一人之心耳。要所言一人心乃是一国之心,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风》之与《雅》各是一人所为,《风》言一国之事系一人,《雅》亦天下之事系一人,《雅》言天下之事谓一人言天下之事,《风》亦一人言一国之事。……故《志》张逸问:尝闻一人作诗,何谓?答曰:作诗者,一人而已,其取义者,一国之事,变《雅》则讥王政得失,闵风俗之衰,所忧者广,发于一人之本身,如此言《风》、《雅》之作,皆是一人之言耳。一人美,则一国皆美之;一人刺,则天下皆刺之。《谷风》、《黄鸟》妻怨其夫,未必一国之妻皆怨夫耳;《北门》、《北山》下怨其上,未必一朝之臣皆怨上也。但举其夫妇离绝,则知风俗败矣;言己独劳从事,则知政教偏矣。莫不取众之意以为己辞,一人言之,一国皆悦。假使圣哲之君功齐区宇,设有一人独言其恶,如弁随、务光之羞见殷汤,伯夷、叔齐之耻事周武,海内之心不同之也。无道之主恶加万民,设有一人独称其善,如张竦之美王莽,蔡邕之惜董卓,天下之意不与之也。必是言当举世之心动合一国之意,然后得为《风》、《雅》,载在乐章。”即言以万民之乐为作诗者一人之乐,取万众之意为诗人一人之辞,此即《诗论》“与贱民而豫之”之意,于此可见《邦风》之用心。
“民之有戚患”且“上下之不和”乃解《小雅》之用心。伪《古文尚书·周官》:“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伪孔《传》:“以和上下,尊卑等列。”《孝经·开宗明义》:“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李隆基《注》:“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言先代圣德之主能顺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故上下不和乃德衰之象,正应《诗论》所言《小雅》之德“衰矣,小矣”。
《毛诗大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孔颖达《正义》:“《雅》者训为正也,故天子以政教齐政天下,故民述天子之政,还以齐正为名。王之齐正天下得其道,则述其美,《雅》之正经及宣王之美诗是也。若王之齐正天下失其理,则刺其恶,幽厉《小雅》是也。“是《小雅》所述尽王失正天下之恶,故致民有忧患,上下不和,与《诗论》近同。
《诗论》述《大雅》意旨之简已脱,内容仅存“是也”二字。“成功”则述《颂》诗之旨。《毛诗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与《诗论》契合。“成功”即谓修德已成,故美盛德之形容。德成则可终受天命,此也《诗》教之终。
《诗论》此段以《邦风》为始,而《小雅》,而《大雅》,《颂》为终,乃孔子编定《诗》的次序,与前文以德为标准划分四始的论述不同。很明显,四始以《邦风》为首而终于《颂》的次序正体现了孔子以《诗》教民向德的思想,因此《诗论》阐述的核心内容就是《诗》教。
三 《关睢》七诗《诗》教研究
《诗论》次章以四始的每篇具体诗歌详细阐述各诗的《诗》教作用,而《邦风》为四始之始,故孔子首论《关雎》、《樛木》、《汉广》、《鹊巢》、《甘棠》、《绿衣》、《燕燕》七诗之教旨。七诗分属《周南》、《召南》、《邶》,孔子定《关雎》为《诗》之首篇,又以《周南》、《召南》、《邶》为《邦风》之首,是以其为《诗》教之始,王化之基(注:详见《毛诗大序》。)。知孔子以为,《诗》教之兴当自此开始。《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报,《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诵而皆贤于其初者也。
“《关雎》之改”。“改”,更也,改恶从善。《论语·述而》:“不善不能改,是吾优也。”《礼记·中庸》:“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朱熹《章句》:“其人能改,即止不治。”故“《关雎》之改”意即改好色而好礼。《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韩诗薛君章句》:“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是此之谓。
“《樛木》之时”。“时”有顺善调和之意。《诗·小雅·頍弁》:“尔殽既时。”毛《传》:“时,善也。”《太玄·玄测都序》:“而百谷时雍。”《注》:“时,调也。”《毛诗小序》:“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郑玄《笺》:“后妃能谐众妾,不嫉妬。其容貌恒相善,言逮下而安之。”说甚迂曲。《文选·潘安仁寡妇赋》:“伊女子之有行兮,爰奉嫔于高族。承庆云之光覆兮,荷君子之惠渥。顾葛藟之蔓延兮,託微茎于樛木。”李善《注》:“葛、藟,二草名也。言二草之託樛木,喻妇人之託夫家也。《诗》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文选·班孟坚幽通赋》:“葛緜緜于樛木兮,咏南风以为绥。”李善《注》引曹大家曰:“《诗·周南国风》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此是安乐之象也。”《礼记·昏义》:“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孙希旦《集解》:“情无不和,事无不理,此家室长久之道也。家之兴衰,基于妇人,可不重与?”是《诗》义即家和康乐之谓,此兴事之本。
“《汉广》之知”。“知”,简文作“智”,读为“知”。《文选·曹植七启》李善《注》引《韩诗叙》:“《汉广》,说人也。”陈启源《毛诗稽古编》:“《韩叙》‘说人’,夫说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说益至。”简13、11分别以“知恒”、“知不可得”解《汉广》之教,皆论婚姻长久,久则相知的道理,故“知”乃知心、知己之意。《左传·昭公四年》:“公孙明知叔孙于齐。”《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战国策·赵策一》:“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故“知”乃两心相知之意。
“《鹊巢》之归”。“归”,嫁也。《毛诗小序》:“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郑玄《笺》:“起家而居有之,谓嫁于诸侯也。夫人有均壹之德如鸤鸠然,而后可配国君。”此言妇人修德而后得嫁,是《诗》义。
“《甘棠》之报”。“报”,简文作“保”,读为“报”(注: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竹书〈诗论〉分章释文》,《国际简帛研究通讯》第2卷第2期,2002年。)。《毛诗小序》:“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是此“《甘棠》之报”即美报召伯之诗。《诗·木瓜序》:“美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其情相同。《诗论》后文言“《木瓜》之报以愈其怨者也”,简文“报”亦作“保”。知两“保”皆读为“报”。
“《绿衣》之思”。简16作“《绿衣》之忧,思古人也”,是“思”即思念古人之意。《毛诗小序》:“卫庄姜伤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郑玄《笺》:“庄姜,庄公夫人,齐女,姓姜氏。妾上僭者,谓公子州吁之母,母嬖而州吁骄。”《左传·隐公三年》:“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其娣戴嬀,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易林·观之革》:“黄里绿衣,君服不宜。淫湎毁常,失其宠光。”此《齐诗》说。是诗写卫君失其宠光,夫人失位,尊卑失序,故思念古人,谓思礼也。
“《燕燕》之情”。《列女传·母仪》:“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恩爱哀思,悲以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君子谓定姜为慈姑,过而之厚。”此《鲁诗》说。《易林·萃之贲》:“泣涕长诀,我心不快。远送卫野,归宁无子。”此《齐诗》说。皆以《燕燕》为定姜送妇所作。《毛诗小序》:“卫庄姜送归妾也。”郑玄《笺》:“庄姜无子,陈女戴嬀生子,名完,庄姜以为己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杀之,戴嬀于是大归,庄姜远送之于野,作诗见己志。”则以为卫庄姜送娣之诗(注:郑玄《礼记·坊记注》从《齐诗》说。陈乔樅《三家诗遗说考》云:“《郑志》答炅模云:‘为《记》注时就卢君,先师亦然,后乃得毛公《传》,既古书义又宜。然《记》注已行,不复改之。’”知郑实从毛《传》。)。《后汉书·和熹邓后传》:“和帝葬后,宫人并归园,太后赐周、冯贵人策曰:‘朕与贵人託配后庭,共欢等列,十有余年。不获福yòu(40),先帝早弃天下,孤心茕茕,靡所瞻仰,夙夜永怀,感怆发中。今当以旧典分归外园,惨结增叹,《燕燕》之诗,曷能喻焉?’”可明毛《传》为是。知“《燕燕》之情”即言夫亡而寡妻终守其情也。
“害?曰诵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害”,何也。此承上文论《邦风》七诗之义而设问,阐明《诗》教。“诵”,简文作“童”,读为“诵”。《说文·金部》:“鐘,或作銿。”是“童”、“诵”相通之证。《说文·言部》:“诵,讽也。”又:“讽,诵也。”二字转注,意义相同,是“诵”乃讽教箴谏之义。《左传·襄公四年》:“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国语·周语上》:“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韦昭《注》:“《周礼》:矇主弦歌、讽诵。诵,谓箴谏之语也。”又《楚语上》:“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韦昭《注》:“工,瞽矇也。诵,谓箴谏时世也。”是师工即在瞽史耆艾之列,则“诵”乃教诲训导之辞。“诵”即讽诵、诵训之谓,而《诗》又具讽教之功,故《诗》亦称“诵”。《诗·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訩。”《诗·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艺文类聚》卷八一引孙楚赋云:“昔在邵伯,听讼述职。《甘棠》作诵,垂之罔极。”《汉书·艺文志》:“诵其言谓之诗。”皆其证。《国语·楚语上》载申叔时言教云:“若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则文咏物以行之,求贤良以翼之。”韦昭《注》:“文,文辞也。咏,风也。谓以文辞风託事物以动行也。”这正是《诗》教的特点。《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贾公彦《疏》:“云倍文曰讽者,谓研读之。云以声节之曰诵者,此亦皆背文。但讽是直言之,无吟咏。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为异。”这也是《诗》教的特点。故“诵”即谓在内容上托物讽教,在形式上顿挫吟咏,实言《诗》之教也。《毛诗大序》:“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即此之谓。“贤”,简文作“臤”,读为“贤”。“初”,始也,于此则指人之本性。《庄子·缮性》:“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郭象《注》:“初,谓性命之本。”《诗论》以《邦风》广写人欲,而人欲则皆出于人之本性。《礼记·礼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故“初”指未受德育之前的民初本性所见之人欲,而“诵”则为以《诗》为教的德育教化的结果,故“诵”相对于“初”则云“贤”。《诗》的作用在于使人因欲而知礼,这便是《诗》教。后文以《关雎》之教可使人“以色喻于礼”,即改好色而好礼,其旨甚明。故是文意在阐述《诗》教之用,解释《诗》之讽诵之功何以使人之本性得到陶冶教化的道理,强调《诗》可教育人民,提高道德。下文则承此申论七诗之“改”、“时”、“知”、“归”、“报”、“思”、“情”等不同诗义的教化作用。
《关雎》以色喻於礼,□□□□□□□□□。
此段第一次重申七诗之数,有脱简,仅存《关雎》之教的部分内容。“色”,好色。《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句法相同。“以色喻于礼”意即因好色而知礼。好色乃人性之本,而《关雎》的教化作用则在于使人非但好色,更由好色而好礼,是改好色而向德。《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荀子·大略》:“《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乎金石,其声可纳于宗庙。’”都是讲《诗》之好色皆恰到好处,不会导致行为的过分。《毛诗大序》:“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阐明了民之本性与礼义的关系。民之本能欲望要靠礼来约束,好色之欲如此。而以某种道德节制无限的欲念,礼便应运而生了。《荀子·礼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之作用在于限制和规范人的行为。《礼记·乐记》:“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者,所以缀淫也。”同样强调以道制欲(注:另可参见《礼记·经解》。)。《淮南子·泰族训》:“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有饮食之性,故有大飨之礼。……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礼,故男女有别。”皆以礼应人欲而生。故《诗论》以《关雎》可教民因好色而改从知礼,遂以“改”字释其教旨。
《礼记·乐记》引子夏答魏文侯问溺言云:“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关雎》之教旨在改好色而好礼向德,正惧所谓淫于色而害于德也。
《诗》之所言好色情爱者虽多,但目的都是使人因此而知礼,这是《诗》教。《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即言其思想纯正。好色为人之本性,故道德的培养就从这里开始。《礼记·哀公问》载鲁哀公问政于孔子人道谁为大,孔子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爱与敬,其政之本与!”孙希旦《集解》:“为国以礼,而礼以敬为本,而敬之至极之中,尤其大于大昏也。……盖夫妇之道,乃父子、君臣之所从出。”是孔子删《诗》,以《关雎》为《邦风》之首。《毛诗小序》:“《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也阐明了其因好色而知大昏之礼,夫妇正乃为政之本的道理。但《小序》以《关雎》为后妃之德,以女性为本,有违《诗论》以男性好色而知礼的本义。《毛诗大序》:“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爱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后汉书·杜钦传》:“作《关雎》之人,叹在上之好色无度,冀得淑女配君子也。”此《鲁诗》说,与《诗论》本义略近。
《诗论》显示,孔子删《诗》,四始之分皆以德之高下为标准。但《邦风》的内容在于反映人之欲望,而人欲需由礼来节制,故教之以礼,使民向德,此则教化之始。
[《关睢》]……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樛木》福斯在君子,不[亦□□乎?《汉广》]……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离乎?《甘[棠》]……
此段第二次申论七诗之教,采用反问形式。《论语·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句法一致。
“[《关雎》]……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此申论《关雎》之教。“好”字以上文残,疑意言好色。人由好色而纳于礼,是其能改也。
孔子时以好色与好德并论。《论语·子罕》:“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卫灵公》:“子曰:‘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何晏《集解》:“疾时人薄于德而厚于色,故发此言。”好色乃人性之本,即《邦风》所言之“人欲”及《诗》教与“诵”相对之“初”。孔子认为,好德若如好色一样成为人的本能欲望,当然再好不过(注:吴万钟:《从诗到经——论毛诗解释的渊源及其特色》,中华书局,2001年。)。很明显,人因好色而改从好德,因节制欲望而懂礼知礼,这正是《诗论》所阐述的《关雎》的教育作用。
“《樛木》福斯在君子,不[亦□□乎]”。“斯”,句中语词。《诗·鲁颂·駉》:“思马斯臧。”用法相同。《樛木》云:“乐只君子。”“只”、“斯”同音可通。郑玄《笺》以“乐只君子”即“乐其君子”,实当“乐斯君子”,即《诗论》之福斯君子,故“福斯在君子”即言君子得福。《樛木》首章云:“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二章云:“乐只君子,福履将之。”卒章云:“乐只君子,福履成之。”郑玄《笺》:“妃妾以礼义相与和,又能以礼乐乐其君子,使为福禄所安。”孔子以《樛木》之君子得福为“时”的结果,郑《笺》阐释甚明。此“时”即调和、顺善之义,乃郑玄所谓妃妾和且乐君子,如此则可使福禄永守君子而不失也。谚云:“家和万事兴。”是此意。
婚礼既成,和则为要,这是君子得福获禄而达事的基础。家和则需要夫妇双方共同努力,女为内助要贤顺,男为主事要恭敬,各有职守,是《樛木》言女助于男,此妇顺也。《礼记·昏义》:“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贵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郑玄《注》:“嫁女者,必就尊者教成之。妇德,贞顺也。妇言,辞令也。妇容,婉娩也。妇功,丝麻也。”孙希旦《集解》:“妇顺备,而能当于夫,故内和;能成丝麻、布帛,守委积、盖藏,故内理。情无不和,事无不理,此家室长久之道也。家之兴衰,基于妇人,可不重与?”足见古人于妇顺之重。因妇顺贤助而致家道长久,则福禄必在焉,此《樛木》之教也。
“[《汉广》]……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知恒乎”。此申论《汉广》之教。“可得”以上文残。《毛诗小序》:“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郑玄《笺》:“纣时淫风遍于天下,维江汉之域先受文王之教化。”《汉广》首章云:“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毛《传》:“兴也。南方之木美。乔,上竦也。思,辞也。汉上游女,无求思者。”郑玄《笺》:“不可者,本有可道也。木以高其枝叶之故,故人不得就而止息也。兴者,喻贤女虽出游汉水之上,人无欲求犯礼者,亦由贞洁使之然。汉也、江也,其欲渡之者必有潜行乘泭之道,今以广长之故,故不可也。又喻女之贞洁,犯礼而往,将不至也。”《易林·颐之既济》:“汉有游女,人不可得。”《易林·萃之渐》:“乔木无息,汉女难得。”此《齐诗》说。《楚辞·九思·怨上》:“周徘徊兮汉渚,求水神兮灵女。”此《鲁诗》说。《文选·嵇叔夜琴赋》李善《注》引薛君曰:“游女,汉神也。言汉神时见,不可求而得之。”此《韩诗》说。皆戒人欲而勿求遥不可及之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江汉之间被文王之化,女有贞洁之德,诗人美之,以乔木、神女、江汉为比。《诗》举昔汉水之所有,以兴今贞女之不可求也。”则未逮《诗》义。《诗论》残文“可得”应与下文“不攻不可能”排此为句,故学者补作“不求不可得”(注:李零:《〈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释文校订》,《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可从。
“攻”,治也。《尚书·甘誓》:“左不攻于左。”伪孔《传》:“攻,治也。”故“攻”意同“求”,乃行事之谓。郭店楚竹书《成之闻之》:“不求诸其本而攻诸其末。”“攻”与“求”并举,例同《诗论》,是其证。《礼记·中庸》:“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故《诗论》“不求不可得,不攻不可能”皆言人不可贪求不该得到或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注:何琳仪:《沪简〈诗论〉选释》,《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韩诗叙》:“《汉广》,说人也。”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夫说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说益至。”《诗论》所言正在戒此欲念。
“知”,识也,此应“《汉广》之知”之“知”。“恒”,久也,乃言夫妇长久之道。是两心相知,不朝三暮四、见异思迁,则可使夫妇长久,并由此知持恒之理,故谓“知恒”。《汉广》云:“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毛《传》:“翘翘,薪貌。错,杂也。秣,养也。”正设言娶女之事。郑玄《笺》:“楚,杂薪之中尤翘翘者。我欲刈取之,以喻众女皆贞洁,我又欲取其尤高洁者。之子,是子。谦不敢斥其适己,于是子之嫁,我愿秣其马,致礼饩,示有意也。”说近是。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士昏礼》:‘主人爵弁,纁裳缁衣,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妇车亦如之。’郑君《箴膏肓》据此谓‘士妻始嫁,乘夫家之车’,是亲近必载妇车以往。秣马,正载车以往之事。……《聘礼》:‘饩之以其礼,上宾太牢,积惟刍禾。’《注》:‘禾以秣马。’是秣马亦礼饩之一。”说亦可通。是言娶女待之必敬必恭,恭敬自迎亲即始。故此《诗》以知己难得,得之则必敬之,而不可朝三暮四,对自己的好色欲念不加以抑制(注:参见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如此则安善和睦而可使夫妇长久,并可明用事不舍之持恒之道。此乃《汉广》之教。
郭店楚竹书《成之闻之》:“故君子所复之不多,所求之不远,察反诸己而可以知人。是故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是以知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远矣。勇而行之不果,其疑也弗枉矣。是故凡物在疾之。《君奭》曰:‘唯冒,丕单称德。’害?言疾也。君子曰:‘疾之。行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君子“所求之不远”,意即《诗论》所谓“不求不可得,不攻不可能”;“欲人之爱己”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则必先敬人;故求之不远而敬爱施之,则恒久存焉。“疾”,敏也(注:丁原植:《郭店楚简儒家佚籍四种释析》,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论语,述而》:“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而求之者也。”是以知之则敏求之,求之不敏,行之不坚,则必不能深。《论语·子路》:“言必信,行必果。”显然,不信则不能求,不果则不能久,知之必求,一旦付诸行动便要坚持到底,而不旁求他顾,如此方可长久。《国语·楚语上》:“明久长以导之信。”故明乎信,明乎果,恭敬自在其中,而恒久可知也。
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于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谓其仆曰:‘我欲下请其佩。’仆曰:‘此间之人皆习于辞,不得,恐罹侮焉。’交甫不听,遂下与之言曰:‘二女劳矣。’二女曰:‘客子有劳,妾何劳之有。’交甫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笱,令附汉水将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以知吾为不逊也,愿请子之佩。’二女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筥,令附汉水顺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遂手解佩与交甫。交甫悦,受而怀之中当心。趋去数十步,视佩,空怀无佩,顾二女,忽然不见。《诗》曰:‘江有游女,不可求思。’此之谓也。”此《鲁诗》说。《易林·噬嗑之困》:“二女宝珠,误郑大夫。君父无礼,自为作笑。”此《齐诗》说。所述勿求非分之物的道理甚明,若欲念放纵,即使得之,自是不敬不恭,必将转瞬即失,不可长久。
夫妇长久之道贵在用情专一,用情专一则恭敬自生。古人以敬肃为处事的基本态度,用事如此,夫妇之道亦然。《礼记·昏义》:“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孙希旦《集解》引吕大临曰:“物不可以苟合,必受之以贲。盖天下之情,不合则不成,而其所以合也,敬则能终,苟则见离。”故《诗论》以为,得贞德之女不易,若得之而成夫妇,必怀恭敬之心方可长久相守,此正所谓“敬则能终”也。
夫妇之道以和为贵,《樛木》言和,重在女顺,而《汉广》言敬,则重在男教,故云家道久长,敬为先也。男子之敬,起于婚礼。《礼记·郊特牲》:“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孔颖达《正义》:“是敬此夫妇之道如事鬼神。妻为内主,故有国者是为社稷内主也。嗣广后世,是为先祖后也。明如此之重,不可不致敬,所以冕而亲迎也。”孙希旦《集解》:“执挚相见者,宾主之道,今乃于夫妇之间行之,所以致其恭敬,以明男女之别,而其交接不可以苟也。妇本有御者,婿必亲御授绥,所以示身亲其事也。必身亲其事者,所以致其亲爱于妇也。执挚相见,所以为敬;亲御授绥,所以为亲。敬则夫妇之礼肃,而无燕暱之伤;亲则夫妇之情笃,而无睽离之患。化起于闺门,而风行于四海,先王之所以得天下,其道不外乎是也。”所论甚晰。故男子敬女,夫妇之道自可久长。
《易·恒》郑玄《注》:“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高亨《注》:“《恒》之爻象又是‘刚柔皆应’。例如君臣上下相应,则国治安。夫妇男女相应,则家昌盛。此是国与家恒久之道。”《易·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韩康伯《注》:“夫妇之道,以恒为贵。”李鼎祚《集解》引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恒》也。”李道平《疏》:“二少相感,男女之新婚。二长同居,夫妇之偕老。《内则》曰:‘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而其道‘不可不久也’。《咸》言通,《恒》言久。《咸》继以《恒》者,《系辞》所谓‘通则久’也。”是“知恒”即知夫妇长久之道。
《易·恒》:“恒其德,贞,妇人吉。”《象传》:“妇人贞吉,从一而终。”言夫妇之德乃从一而专,正《诗论》之“不求不可得,不攻不可能”而致恒久。《诗·卫风·氓序》:“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华落色衰,复相弃背,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美反正,刺淫泆也。”《诗》云:“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是妇人怨夫不一其行,“二三其德”,心失其中,不专其一,用意不恭,“至于暴矣”,故未能“及尔偕老”而恒久永终,意与《易·系辞》“《恒》一其德”及《汉广》之教适相反。是《诗论》以《汉广》与《樛木》为配而言男教,以明男子用情专一而恭待其妇,如此则合美而夫妇之道长久。
婚礼为礼之本,由婚姻以致家和,则为君子兴事之本。《礼记·中庸》:“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子曰:‘父母其顺矣乎!’”郑玄《注》:“此《诗》言和室家之道自近者始。”子思引《诗》及孔子语,以明行远自近、登高自卑之理,足见君子欲成其事,必从家和开始。《中庸》又云:“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郑玄《注》:“夫妇,谓匹夫匹妇之所知所行。”也强调夫妇和顺乃君子得道之本的道理。
夫妇之义为礼仪之本,本成而众事皆从,这是儒家的一贯思想。《礼记·昏义》:“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礼记·哀公问》:“是故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非爱不亲,弗敬不正。爱与亲,其政之本与!……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则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如此,则国家顺矣。”孙希旦《集解》:“为国以礼,而礼以敬为本,而敬之至极之中,尤莫大于大昏也。……盖夫妇之道,乃父子、君臣之所以出。”所言甚是。故重夫妇之道而致室家顺和乃兴事之本,当不悖《诗》教。
儒家思想以用事持恒为德,一旦立于其道,则应持之以恒,不妄改易,而于不恒其德,朝三暮四者则耻之。《易·系辞下》:“《恒》,德之固也。……《恒》,杂而不厌。……《恒》以一德。”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立不易方’,守德之坚固。‘《恒》德之固’,‘立不易方’,‘从一而德’,故‘一德’者也。”又引荀爽曰:“夫妇虽错居,不厌之道也。”韩康伯《注》:“固,不倾移也。杂而不厌,是以能恒。以一为德也。”孔颖达《正义》:“言为德之时,恒能执守,始终不变,则德之坚固,故为德之固也。恒能始终不移,是纯一其德也。”《系辞》以为《恒》之意义在于坚持德操,恒久不易,此即《象传》所谓“君子以立不易方”。人能持之以恒,则其德乃固,纯一而专。《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孔子引《易》之言,以三心二意,用事不能持久者终要招致羞耻。又《述而》:“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是见持恒乃儒家最基本的道德操守。《诗论》以为,这种用心恒久、持之不移的操守却是可以通过对于婚姻的态度,即恭敬而致长久的夫妇之道逐渐培养起来的,是由夫妇之道恒久而知德恒操固及持恒之理。
“《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离乎”。“出”,行往迎之。《鹊巢》云:“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毛《传》,“百两,非乘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乘。将,送也。能成百两之礼也。”郑玄《笺》:“御,迎也。是如鸤鸠之德,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是子有鸤鸠之德,宜配国君,故以百两之礼送迎成之。”以“御之”、“将之”分言迎、送,恐未逮经义。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但考《韩奕》诗‘百两彭彭’承上‘韩侯迎之’而言,是第迎以百两耳。至送以百两,经传无文。虽《左氏传》言‘反马’,《泉水》诗言‘还车’,谓夫人自乘其家之车,亦未必多至百两也。窃疑《诗》‘百两’皆指迎者而言。将者,奉也,卫也。首章往迎,则曰‘御之’;二章在途,则曰‘将之’;三章既至,则曰‘成之’。此诗之次也。《樛木》诗二章‘福履将之’,三章‘福履成之’,与此诗句法正同,不必以将为送。”说甚是。
“离”,简文作“”,读为“离”,附丽也。《易·离·彖传》:“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李鼎祚《集解》引荀爽曰:“阴丽于阳,相附丽也。”王弼《注》:“丽,犹著也。各得其所著之宜。柔著于中正,乃得通也。”又《象传》:“‘黄离元吉’,得中道也。‘六五’之‘吉’,离王公也。”又《序卦》:“离者,丽也。”是卦以离为附着,言附着于利人之正道,则亨通也。如日月附丽于天,能照天下;百谷草木附丽于地,能养动物;而“柔丽乎中正”,则谓人有柔和之德,附丽于正道。以此可明夫妇之道。女子唯成婚姻之礼附丽于夫,方可成其德。如《易》所言“离王公也”,即附丽于王公。女子不能独立显名,必婚烟以时而有所附丽才可得正中之道。如《易》所言“‘黄离元吉’,得中道也。”以色不能独存,必附丽于物方成其色,是为正中之道。《礼记·杂记上》:“凡妇人,从其夫之爵位。”是妇人有所附丽也。《礼记·郊特牲》:“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孙希旦《集解》:“齐,谓共牢同尊卑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惟其信而已。”《白虎通·嫁娶》:“礼男娶女嫁何?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通典》引《五经异义》:“妇人以随从为义,故夫贵于朝,妻荣于室。”是皆附丽相从之谓。《左传·昭公元年》:“穆叔赋《鹊巢》。赵孟曰:‘武不堪也。’”杜预《集解》:“《鹊巢》,《诗·召南》。言鹊有巢而鸠居之,喻晋君有国,赵孟治之。”似未及《诗》义。杨伯峻《注》:“穆叔意或比赵孟为鹊,以己为鸠。大国主盟,己得安居,免于楚之请杀之也。”即附丽之谓,故赵孟方言难当此也。今以《诗论》观之,其说是。《诗论》以此诗写妇嫁于夫,旨在阐明妇德必依夫德而显,此《诗》教之义。
“《甘棠》……”。亦申论《甘棠》之教。文虽残佚,但依《诗论》体例,其意当述“报”之教益似无疑问。
《说苑·贵德》:“圣人之于天下百姓也,其犹赤子乎!饥者则食之,寒者则衣之,将之养之,育之长之,唯恐其不至于大也。《诗》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传》曰:‘自陕以东者,周公主之;自陕以西者,召公主之。’召公述职,当桑蚕之时,不欲变民事,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树下而听断焉,陕间之人皆得其所。”此《鲁诗》说。《韩诗外传一》:“昔者周道之盛,邵伯在朝,有司请营邵以居。邵伯曰:‘嗟!以吾一身而劳百姓,此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于是出而就蒸庶于阡陌陇亩之间而听断焉。邵伯暴处远野,庐于树下,百姓大说,耕桑者倍力以劝。于是岁大稔,民给家足。其后,在位者骄奢,不恤元元,税赋繁数,百姓困乏,耕桑失时。于是诗人见邵伯之所休息树下,美而歌之。”此《韩诗》说。《齐诗》、《毛诗》说亦同。是《甘棠》之诗乃述召公保民爱子,使民安居乐业,故民美报之。
此前《关雎》、《樛木》、《汉广》、《鹊巢》四诗皆言男女之爱,夫妇之道,而《甘棠》美报召公,何置此列?殊不知君臣之正自本之夫妇之正。《礼记·哀公问》:“盖夫妇之道,乃父子、君臣之所从出。”《礼记·昏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孙希旦《集解》:“女子之事夫,犹男子之事君也。”故古人以为,男女有别而夫妇有义是建立一切人伦道德的基础,而《甘棠》所述乃以臣事君,其本于夫妇之道甚明。为据夫妇之义阐明君臣之道,遂《甘棠》得厕于诸诗。召公为周臣耻于自衒,故广施仁德而致庶民思敬之,报赞之。是《诗论》又以《鹊巢》与《甘棠》为配,《鹊巢》本以女子无爵,其以嫁夫方可附丽显名,彼女子之诗。而《甘棠》自言臣子事君,以勋劳而显,是为男子之诗也。
此简后残,当记《绿衣》、《燕燕》二《诗》教义。下启《关雎》,更三论七《诗》之教。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思]及其人,敬爱其树,其报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情爱也。
此段第三次申论七诗之教。惜文残简脱。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此乃对《关雎》之申论,但申论形式与前论不同,而是对每诗采用重叠论释的方式。
“……两矣,其四章则喻矣”。此为第一层论释。“两矣”承上简,残佚。“两”,匹也,耦也。《易·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韩康伯《注》:“参,奇。两,耦也。”《周礼·天官·大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郑玄《注》:“两,犹耦也。”故“两”字于此当配偶之意,是为《关雎》首章之旨。《诗》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传》:“兴也。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逑,匹也。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好匹。”郑玄《笺》:“怨耦曰仇。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后有别。”以“关关”言鸟之情意通,其声则两相和悦也。《玉篇·口部》:“关关,和鸣也。或作。”《广韵·删韵》:“,二鸟和鸣。”《列女传·仁智传》:“夫雎鸠之鸟,犹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也。”《广雅·释诂四》:“双、耦、匹、乘,二也。”言雎鸠非不乘匹,而人弗之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以“有别”兼游不双侣,死不再匹二义。此《鲁诗》说。《易林·晋之同人》:“贞鸟雎鸠,执一无尤。”“执一”即言贞专。此《齐诗》说。《新语·道基》:“《关雎》以义鸣其雄。”《淮南子·泰族训》:“《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为其雌雄之不乖居也。”“乖居”即“乘居”,形近而讹。《孔子家语·好生》:“《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取其雌雄有别。”《古文苑·张赵诮青衣赋》:“感彼《关雎》,性不双侣。”皆言贞专不乱耦。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此鸟德最纯全,故诗人取以起兴。”甚是。“逑”,《鲁诗》、《齐诗》皆作“仇”。郭店所出及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竹书《缁衣》引此诗“君子好仇”及《诗·小雅·正月》“执我仇仇”,“仇”字作“”或“”,从“戈”或“攴”,“棗”声,读为“仇”(注:考释见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五十周年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左传·桓公二年》:“嘉耦曰妃,怨耦曰仇。”然《关雎》言“好仇”,是“仇”显非怨耦。《尔雅·释诂上》:“仇,匹也。”邢昺《疏》引孙炎云:“仇,相求之匹。”故“仇”即匹也,“好仇”即嘉耦。郑玄据《左传》以正毛,非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仇’与‘逑’古通用。《辵部》‘怨匹曰逑’,即怨偶曰仇也。‘仇’为怨匹,亦为嘉偶。如‘乱’之为治,‘苦’之为快也。《周南》‘君子好逑’与‘公侯好仇’义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其实‘仇’与‘妃’对言则异,散言则通。‘好仇’犹言嘉耦也。《传》、《笺》‘逑’、‘仇’异字,据《说文》‘逑’字注‘又曰:怨匹曰。’‘仇,雠也。’是雠怨之仇当作‘仇’,逑匹之逑当作‘逑’。《尔雅》:‘仇,匹也。’《注》引‘君子好仇’。据孙炎云:‘相求之匹。’则孙本当作‘逑’。《毛诗》古文多假借,‘仇’与‘求’双声,故经文及《传》、《笺》皆借‘仇’为‘逑’,《释文》:‘逑,本亦作仇。’是也。”所论皆精。《诗论》以“两”字论经,可明毛《传》为是。故“两”字意指两情和合专一之嘉耦。
“其四章则喻矣”之“四章”乃相对于前文所论之首章而言,关乎《关雎》之分章问题。《毛诗·周南·关雎》:“《关雎》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陆德明《释文》:“五章是郑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本意。”故依郑玄之分章,是为今本五章。此“其四章”与后文“《大田》之卒章”遣词不同,故“其四章“当与以“两矣”解诗之首章对举,知其非指《关雎》之第四章,而为除首章之外的其余四章。若以“其四章”兼指第四章及卒章(注:李学勤:《〈诗论〉与〈诗〉》,《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似也不妥。《左传·襄公二十年》:“赋《常棣》之七章以卒。”王引之《经义述闻》:“以犹与也。言赋《常棣》之七章与卒章也。卒下无章字,蒙上而省。”知古人于每章俱分别言之,不兼该。是五章所分,本经如此,非别分于后郑。此诗二章至五章皆述好色之愿及诚求之心,且二章、四章、五章并以“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相喻,内容一贯。故《诗论》“其四章”当指此诗自二章至五章之四章而言甚明。
“喻”,简文作“俞”,读为“喻”,晓也。《礼记·学记》:“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又云:“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喻”皆晓意(注:见孔颖达《正义》。)。《盐铁论·执务》:“《诗》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有求如《关雎》,好德如《河广》,何不济不得之有?言其求诚也。”《后汉书·应奉传》:“奉上书:‘母后之重,兴废所因。宜思《关雎》之所求,远五禁之所忌。’”皆以该诗后四章明君子诚求之意。是“其四章则喻矣”当承上句,言君子诚求嘉配之心可明矣。
“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此为第二层论释。“琴瑟之悦”与《关雎》四章之“琴瑟友之”同意,“钟鼓之乐”与五章之“钟鼓乐之”同意(注:《韩诗外传五》引《诗》作“鼓钟乐之”。徐璈云:“鼓钟,谓击钟也。”今以《诗论》相校,知《韩诗》失之。),两句排比,故“琴瑟之悦”即同“钟鼓之乐”,“悦”、“乐”同训。毛《传》:“宜从琴瑟友乐之。”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友之’犹‘乐之’也,故《传》连言‘友乐之’。《广雅》:‘友,亲也。’友为相亲有之称。喜生于好,故义又为乐。”说是。《尔雅·释诂上》:“悦,乐也。”《广雅·释诂一》:“悦,喜也。”故“琴瑟之悦”及“钟鼓之乐”皆谓琴瑟钟鼓所奏之欢愉之音。《淮南子·泰族训》:“有喜乐之性,故有钟鼓管絃之音。”是也。
“疑”,简文作“”,字同前文《小旻》“多疑矣”之“疑”,于此当读偶起反,通作“拟”(注:学者或有相同的意见。参见⑥、⑦。)。《礼记·燕义》:“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孔颖达《正义》:“疑,拟也。”《汉书·谷永传》:“役百乾溪,费疑骊山。”师古《注》:“疑读曰儗。儗,比也。”故“疑”即比拟之意。
“愿”,简文作“”,读为“愿”(注:学者或有相同的意见。参见②、⑥、⑦。)。《关雎》首章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二章、三章递述之,已明君子好色之愿。四章、五章复云:“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正应《诗论》“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愿”,言以琴瑟之欢愉之乐比拟君子好色之喜乐之情。郑玄《笺》:“其情意乃与琴瑟之志同。”得其旨。
郭店楚竹书《尊德义》:“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礼而不知乐者,无知乐而不知礼者。”是古人以为先礼后乐,故知乐者必知礼。《礼记·乐记》:“唯君子为能知乐。……礼乐皆得,谓之有德。……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向方,可以观德矣。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见方,再始以著往,复乱以饬归,奋疾而不拔,极幽而不隐,独乐其志,不厌其道,备举其道,不私其欲。是故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乐为德之华,故知乐者必有德也。《礼记·仲尼燕居》:“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礼与乐、德之关系所释甚明。《诗》皆入乐,礼乐一体。故《诗论》述《关雎》,以君子好色之愿拟比钟鼓琴瑟之音,谓其情志与乐正同,可明君子知礼也。此即《关雎》之教所云不徒小人之好色,已改好色而好礼矣。
其后脱简,当记《樛木》、《汉广》、《鹊巢》三诗之教,下启《甘棠》之论释。
“……[思]及其人,敬爱其树,其报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此乃对《甘棠》之申论,仍采用重叠论释的方式。
“[思]及其人,敬爱其树,其报厚矣”。此为第一层论释。郑玄《笺》:“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左传·定公九年》:“《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汉书·韦元成传》刘歆庙议云:“《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故“思”字可据补。后人思念召公其人而爱及其舍止听讼之树,足见思之深而美报之厚矣。
“《甘棠》之爱,以召公……”。此为第二层论释。“《甘棠》之爱”谓召公爱民而民爱之。“以召公”以下残佚,盖述此。
其后脱简,当论《绿衣》之教,下启《燕燕》之论释。
“……情爱也”。此乃对《燕燕》之申论,文残。《燕燕》卒章云:“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毛《传》:“惠,顺也。勖,勉也。”郑玄《笺》:“温,谓颜色和也。淑,善也。戴嬀思先君庄公之故,故将归,犹劝勉寡人以礼义。寡人,庄姜自谓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畜者,养也。孝贵能养,养体养志皆为畜。能畜寡人,知其不忘先君矣。”《大戴礼记·本命》:妇人“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是谓妇德。《礼记·坊记》:“子曰:‘利禄先死者而后生者,则民不偝;先亡者而后存者,则民可以託。《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以此坊民,民犹偝死而号无告。’”孙希旦《集解》:“偝,谓死而背之也。……《诗·邶风·燕燕》之篇,庄姜送归妾戴嬀之诗也。……庄姜言戴嬀恒勉己思念庄公。引之,以证不偝死之义也。”故《诗论》以为,庄姜、戴嬀之所以慎守其身,是因为她们对亡夫的情爱。此《诗》教之义。
《绿衣》、《燕燕》二诗皆写庄姜,一云庄姜失位而思德至,一云庄姜、戴嬀于庄公死后归宗而独处,慎守其身,故《诗论》当以二诗为一组并论对观,旨在阐明妇德,传达《诗》教。
《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樛木》之时,则以其禄也。《汉广》之知,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离□□□。[《甘棠》之报,美]召公也。《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独也。
此段第四次申论七诗之教,乃对七诗教旨的总结,阐明《诗》教的目的。
“《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言人能由好色而改为好礼,因好色改而知礼,则思想自可进益也。“思”,思想也,非指《关雎》思念淑人之意。《论语·为政》引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是“思无邪”即言思想纯正(注: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益”,简文作“賹”,读为“益”,增益、进益也。《易·益·彖传》:“《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象传》:“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又《系辞下》:“益,德之裕也。”皆言“益”乃进益而无限量,君子从善改过,以求不违德教,故其德增益广大也,恰谐《关雎》之义。郭店楚竹书《尊德义》:“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是诗言人可改好色而好礼,如此则思想日日进益也。毛《传》:“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甚得《诗》教之旨,其由《关雎》之教而得思想进益如此。
“《樛木》之时,则以其禄也”。言妇顺和合相夫,则君子方可得福禄也。“以”有率有之意。《史记·晋世家》:“宫之奇以其族去虞。”用法相同。
“《汉广》之知,则知不可得也”。言君子求近勿远,若得之必恭,故恭则能久,久则相知,是相知难得。《论语·学而》:“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言人重在相知。《吕氏春秋·本味》:“求之其本,经旬必得;求之其末,劳而无功。功名之立,由事之本也,得贤之化也。非贤其孰知乎事化?故曰其本在得贤。……故贤主之求有道之士,无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贤主,无不行也;相得然后乐。……志懽乐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非独琴若此也,贤者亦然。虽有贤者,而无礼以接之,贤奚由尽忠?犹御之不善,骥不自千里也。”是《诗论》以此诗之教在于知己难得,故人不可朝秦暮楚,得之必恭敬之,敬则能久,久则相知,如此则可由相知而明持恒长久之道。
“《鹊巢》之归,则离□□□”。言女子适人,则可附丽其夫,以显功名。
“[《甘棠》之报,美]召公也”。依文例及《毛诗小序》拟补。言美报召公。《诗论》前言“《甘棠》之爱”,言召公爱民而民爱之。《淮南子·缪称训》:“召公以桑蚕耕种之时狱出拘,使百姓皆得反业修职。”故民美报之。
“《绿衣》之忧,思古人也”。言庄姜失位,尊卑无序,故忧之也。而《诗论》前言“《绿衣》之思”,意同此“思古人”,即思礼也。《绿衣》首、二章云:“心之忧矣,曷维其已!”“心之忧矣,曷维其亡!”三、四章云:“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前二章意在“忧”,后二章意在“思”,与《诗论》忧、思次序正合。
毛《传》:“绿,间色。黄,正色。”郑玄《笺》:“褖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礼制也。诸侯夫人祭服之下,鞠衣为上,展衣次之,褖衣次之,次之者众妾亦以贵贱之等服之。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皆以素纱为里,今褖衣反以黄为里,非其礼制也,故以喻妾上僭。妇人之服不殊,衣裳上下同色。今衣黑而裳黄,喻乱嫡妾之礼。女,女妾上偕者。先染丝,后制衣,皆女之所治为也,而女反乱之,亦喻乱嫡妾之礼,责以本末之行。礼,大夫以上衣织,故本以丝也。絺綌所以当暑,今以待寒,喻其失所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绿衣为间色,以喻妾;黄为正色,以喻妻。‘绿衣黄里’、‘绿衣黄裳’,皆以喻妾上僭,夫人失位,诗之取兴义甚明显。《笺》改‘绿’为‘褖’,非诗义也。《焦氏易林·观之革》曰:‘黄里绿衣,君服不宜。’义本毛《传》。《淮南·览冥训》高《注》:‘逯读《诗》“绿衣”之绿。’亦从毛读如字,皆不取郑《笺》褖衣之说。第三章‘绿兮丝兮,女所治兮’,以喻妾之得宠;此章‘c絺綌兮,凄其以风’,以喻夫人之失时。盖絺綌为当暑所服,今值天寒,行将弃而不用。”所论甚确。故《诗》云“心之忧矣”,正言庄姜失位,尊卑失序之忧。
《诗论》“思古人也”乃用《绿衣》诗句。毛《传》:“古之君子,实得我之心也。”郑玄《笺》:“古人,谓制礼者。我思此人定尊卑,使人无过差之行,心善之也。古之圣人制礼者,使夫妇有道,妻妾贵贱各有次序。”是思古人实思念制礼之古人,企望尊卑有序,礼仪重饬也。
《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老请守龟卜室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谋而不犯,微而昭矣。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今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韦昭《注》:“《绿衣》,《诗·鄁风》也。其三章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以言古之贤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黄丕烈《国语札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乃《毛诗·绿衣》四章之辞,而非三章。《绿衣》之三章:‘我思古人,俾无訧兮。’与下文‘谋而不犯’之义正合。”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正韦昭之说,以为“度于法”故能“无訧”,文伯母取此义,是解“我思古人,俾无訧兮”之句,此《绿衣》三章之文。均是。《左传·成公九年》:“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杜预《集解》:“《韩奕》,《诗·大雅》篇名。其五章言蹶父嫁女于韩侯,为女相所居,莫如韩乐。文子喻鲁侯有蹶父之德,宋公如韩侯,宋土如韩乐。《绿衣》,《诗·邶风》也。取其‘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喻文子言得己意。”《韩奕》五章云:“韩父孔武,靡国不到。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孔乐韩土,川泽訏訏,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羆,有猫有虎。庆既令居,韩姞燕誉。”郑玄《笺》:“蹶父甚武健,为王使于天下,国国皆至,为其女韩侯夫人姑氏视其所居,韩国最乐。甚乐矣韩之国土也,川泽宽大,众鱼禽兽备有。蹶父既善韩之国土,使韩姑嫁焉而居之。韩姑则安之尽其妇道,有显誉。”是言夫人得位而乐。故“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也当言“不忘先君”,使尊卑有序,礼仪有度,此乃思古人之实也。
“《燕燕》之情,以其独也”。“独”,简文作“蜀”,读为“独”(注:李零:《〈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释文校订》,《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竹书〈诗论〉分章释文》,《国际简帛研究通讯》第2卷第2期,2002年。学者或有相同意见。参见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庞朴:《上博藏简零笺(二)》,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1月4日。)。此言庄姜、戴嬀对亡夫之情谊甚笃,故守身自处,是其用情专一也。用情专一,情志不移,故谓之“独”也。
郭店楚竹书《五行》云:
“淑人君子,其仪一也。”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
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云:
【经】“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仪)一兮。”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
【说】“鸤鸠在桑”,直之。其子七也,鸤鸠二子耳,曰七也,与兴言也。□□□其□□□□□人者□□者义也。“[淑人君子],其[仪一兮。”淑]人者□,[仪]者,义也。言其所以行之义之一心也。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能为一者,言能以多[为一];以多为一也者,言能以夫[五]为一也。君子慎其独,君子慎其独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谓□。□[也。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夫为□心也,然后得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
两文以“慎独”阐发“能为一”,有助于我们对“独”字含义的理解。《诗·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郑玄《笺》:“善人君子其执义当如一也。”《小序》:“刺不壹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壹也。”孔颖达《正义》:“云在位无君子者,正谓在人君之位无君子之人也。在位之人既用心不壹,故经四章皆美用心均壹之人。”很明显,《鸤鸠》之“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正《五行》所阐述之“慎独”,故“慎独”意即心志专一,不二三其德。《荀子·劝学》云: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蚊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蹞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虵蟺之穴无可寄託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梧鼠五技而穷。《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杨倞《注》:“执义一,则用心坚固,故曰心如结也。”言君子为事需用心坚固专一,此慎独之谓也。《淮南子·诠言训》云:
贾多端则贫,工多技则穷,心不一也。故木之大者害其条,水之大者害其深。有智而无术,虽钻之不通;有百技而无一道,虽得之弗能守。故《诗》曰:“淑人君子,其仪一也。其仪一也,心如结也。”君子其结于一乎!
也慎独之谓。《韩诗外传二》云:
凡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莫优得师,莫慎一好。好一则抟,抟则精,精则神,神则化。是以君子务结心乎一也。《诗》曰:“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
此“莫慎一好”即慎独也。《管子·幼官》:“抟一纯固。”也好一则专固之言,皆慎独之谓也。《礼记·缁衣》云: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不类也。”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一可夺名,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略而行之。《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孔颖达《正义》:“质而守之,质而亲之,略而行之,皆谓闻见虽多,执守简要也。”朱彬《训纂》引吕大临曰:“多闻,所闻欲博也。多志,多见而识之者。质,正也。不敢信己,质众人之所同,然后用之也。守之者,服膺而勿失者也。亲之者,问学不厌者也。由多闻多知而得之,又当精思以求其至约而行之。略,约也。”又引方性夫曰:“不壹,谓不能专于其身也。”是引《君陈》言,意在凡事必度之于众,此谓慎也。而引《诗》则意在由博取约,专一而行,此谓独也。故也慎独之意。
传统对于“慎独”的理解由此可得修正。《礼记·中庸》云: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郑玄《注》:“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则必肆尽其情也,若有佔听之者,是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孔颖达《正义》:“故君子慎其独也者,以其隐微之处恐其罪恶彰显,故君子之人恒慎其独居,言虽曰独居,能谨慎守道也。”又《礼记·大学》云: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此郑《注》所本。然是文核心实在于强调诚其意而毋自欺,人之言行必一,居阴居阳不变也。故“慎独”本也心志守一而不移之意。郑《注》望文生义解为独居,谬之远矣。《礼记·礼器》云:
礼之以多为贵者,以其外心者也。德发扬,诩万物,大理物博,如此,则得不以多为贵乎?故君子乐其发也。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德产之致也精微,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
“内心”与“外心”并举,孙希旦《集解》:“内心,谓专其心于内也。”甚是。“德产之致也精微”与“德发扬,诩万物,大理物博”对举,孔颖达《正义》引卢云:“天地之德所生,至精至微也。”故“慎其独”与“乐其发”对举,言于精微之德志守不移也。《荀子·不苟》云: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
此“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即同《韩诗外传二》之“好一而抟,抟则精,精则神,神则化”,而“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则本乎诚心守仁,“诚心守仁”即为“慎独”也,故所论又同马王堆帛书《五行》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是“独”即同于“一”,谓心志专一,《淮南子·缪称训》云:
动于近,成文于远。夫察所夜行,周公[不]惭乎景。故君子慎其独也。释近斯(期)远,塞矣。
文又见《文子·精诚》。言人舍诸近而求诸远,则心志躁而不专也。古言“慎独”多依于诚意,意诚方能心志专一,故“慎独”之言心志专一甚明矣。而《诗论》以《燕燕》之情为独,则谓寡妻于亡夫用情专一也。
《绿衣》以夫人失位而思古人定尊卑之序,是思德也。《燕燕》以寡妻用情专一而守志不移,是慎独而信也。故两诗虽写妇德,但其用心却是在借此阐明《诗》教的核心内涵。
七诗之教的实质在于教民向德,道德的培养当从人的本能欲望开始,故以《关雎》作为群诗之首,教化之端,教民改好色而好德好礼,以成婚姻。而婚礼为礼之本,乃一切礼义人伦的认知基础,故《诗》教又以为人可由《关雎》明男女有别,终知君臣有正而王化成。修德贵在持之以恒,心志专一,故慎独既为君子用事之道,也是修养道德的起码要求,而《诗》教则以持恒的品德乃通过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得到培养。《汉广》教人莫舍近求远,如此方可专一勿躁,知恒而得知己;而《燕燕》乃以对待婚姻的用情专一教人明用事持恒之理。故七诗之教的核心即在于教人通过婚礼培养道德,懂得人道伦理与慎独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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