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最高成就_市场经济论文

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最高成就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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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一块重要基石,它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之所以对社会实践有如此巨大的指导意义,是因为它具有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丰厚沃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科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高难度的历史课题。它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哲学认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最高成就。

一、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丰厚沃土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基础。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更多地注意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作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尖锐化产物的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商品经济的论述,而对于以下几点研究得不够充分: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全部生产资料”时,将消除商品生产,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仅仅占有部分生产资料时,是否会消除商品生产,他们并没有讲到。第二,马克思恩格斯讲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社会,是建立在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它将消除商品生产,但是他们并没有具体指明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未来社会,是否会消除商品生产,也没有说明达到消除商品生产这种境界是在什么发展阶段上。对于处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或者过渡时期结束后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会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他们也没有做出说明。第三,马克思恩格斯在东方社会理论中,论述了像俄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即跨越资本主义制度,但以俄国土地公有制为起点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取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成果,而又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这里他们并没有说明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超越经济市场化、社会化充分发展的阶段。从这个视角看,他们讲的“取得资本主义全部成果”,理应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当然也包括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得到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将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作为社会主义必须取得的资本主义的全部成果之一,符合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理论十分丰富,其中一个重要思想就是他不把商品经济看成一种独立存在的经济制度。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页。)说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不同于独立存在的经济制度,这隐含着商品经济与特定社会基本制度的本质区别。商品经济的社会属性,是由与其相结合的社会制度决定的,商品经济本身是一种为实现一定经济制度的利益关系服务的经济运行机制,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如果“把它看作独立的制度,那么,这只是一种假象,……必然的假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53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经济只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表面现象。因此吸收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得很充分的商品经济,并非是吸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制度。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大师,他们根据自己已经揭明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预想未来社会是一种“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页。)不同民族由于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走上这条道路的过程、方式和时间是不同的,因而他们并未说过一切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绝对不应该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问题在于条件。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三形态”的理论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只要自由个性赖以建立的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的基础尚未形成,人的独立性就还必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不能摆脱商品经济及其得以充分发展的机制——市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认识商品经济,尤其是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提供了理论指南。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需要保留商品生产和货币者是列宁。列宁在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遇到困难后,很快清醒地认识到,“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初期,立即消灭货币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做到一下子废除货币。我们说,目前货币还要保留着,而且在从资本主义旧社会向社会主义新社会过渡的时期,还要保留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注:《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40页。)他领导苏维埃推行新经济政策,鼓励商品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发挥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在国营企业中实行经济核算制,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商品货币流通。新经济政策的实质,主要就是利用商品经济引导农民过渡到社会主义,进一步巩固苏维埃政权。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苏维埃政权摆脱了经济困境。列宁倡导的新经济政策,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以市场为导向的重大改革,它的成功证明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保留商品和货币并利用其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必要性。但是,列宁的过早逝世,没有经历过渡时期结束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因而亦未能提出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问题。

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初步解决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难题。为了从理论上澄清国内在商品生产问题上的混乱思想,斯大林写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解释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的论断,说明恩格斯的公式是建立在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有的基础上,而苏联只是部分生产资料收归了国有,并不具备消除商品生产的条件。斯大林认为,苏联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形式,一种是集体农庄形式,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范围只限于消费品,苏联的商品生产“并不是通常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它所涉及的基本上都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国家、集体农庄、合作社)所生产的商品。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注:《斯大林文集(1935—1952年)》,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09页。)同时社会主义由于消除雇佣劳动制度,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决定性的经济条件”的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作用是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依然有重要作用。其发生作用的范围,一是在商品流通领域,价值规律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着调节者的作用,即主要是在个人消费的商品的交换中起作用;二是扩展到生产方面,影响生产。这种影响表现在商品(主要是消费品)的价格影响着企业的成本、赢利,推动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还表现在合理的商品价格,有利于社会各部门的生产按比例进行。但是价值规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斯大林的这些思想,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初步解决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难题,这是他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这其中的不彻底性,不明确性,甚至说是局限性也给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一定消极影响。

在中国,破解这一高难度历史课题之秘者是毛泽东。毛泽东沿着列宁的理论思路,在1958—1960年期间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过程中,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系统地阐发了他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理论,给我们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理论遗产。毛泽东从多方面论证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指出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客观规律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需要,是走向富裕之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毛泽东认为斯大林的分析是正确的,但不完整。他指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后和社会生产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注:《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77页。)他清楚地说明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三个条件:两种所有制的存在,社会生产力尚未高度发展和产品还不很丰富,中央组织还无权支配一切产品;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根本区别,毛泽东提出的判断标准是“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个判断标准,把商品生产同根本经济制度既区别又联系起来,表明不能孤立地看待商品生产。一种商品生产的性质不是自身固有的,而是由与它相联系的经济制度赋予的。这就从认识上澄清了把发展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错误和否认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原则区别的错误;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范围,毛泽东同意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消费品都是商品、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都不是商品的观点,但不同意斯大林把全部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商品生产的范围之外的主张,认为正确的看法应当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只有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卖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都是商品,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生产资料,也全都是商品;关于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毛泽东予以肯定,并明确规定我国发展商品生产的目的在于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即“利用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毛泽东还高度评价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认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但是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作用,比起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全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来说,是非决定性的,后者才是决定性的。他主张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强调用哲学方法研究经济学,以获得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正确认识。毛泽东这些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思想,破解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一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难题。

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根本内容

邓小平在领导全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理论遗产,面对当代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总结国外社会主义国家70多年,特别是我国建国30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经验教训,批判地借鉴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总结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调节的实践以及国家获得相对稳定发展的经验教训,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宏大政治战略眼光和巨大理论勇气,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凝聚在他1979年到1992年9次谈话中,概括起来最根本的内容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同样地,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好东西,包括经营管理方法,也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6页。)邓小平的这段谈话表达了他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谱写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新篇,他以后的历次论述都是对这些基本思想的进一步的说明、丰富和展开。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包含多方面的主要内容,其根本之点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展开来说,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全新概念。邓小平在回答客人提问时直接使用“市场经济”概念,这涉及事情的本质。“市场经济,按其本意是指市场导向经济(Market-Directed Economy),即指在这种经济运作方式下,生产什么,用什么方法生产,生产出来后销售到哪里,都由供求力量来决定。”(注:胡钧:《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页。)邓小平直接使用“市场经济”概念的特殊意义在于,意味着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有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作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先前,斯大林、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中,都肯定社会主义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但都否定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否定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邓小平对“市场经济”概念的使用,表明他承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承认价格波动成为合理配置资源的基本力量以及由市场来引导生产方向,实际上就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这种观点较之前人的看法是认识上的飞跃。

第二,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方法)”。邓小平在1979年11月26日、1987年2月 6日、1991年初、1992年初先后四次讲到“计划”和“市场”的本质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邓小平的这些深刻论断,是对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作出的定位。以往很多人总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方法)同两种社会的基本制度等同起来,误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这种误解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对斯大林的一个观点的理解。斯大林曾讲过: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应该说,斯大林的这种见解同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的论断是不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一直明确地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实行按劳分配作为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以便同以私有制为基础,以压迫剥削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相区别,同时也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区别。但他们都没有明确讲过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恩格斯曾说“社会一旦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3页。)这并不等同“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列宁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有计划性并不能使工人摆脱奴隶地位,相反地,资本家将更‘有计划地’攫取利润。现在资本主义正直接向它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注:《列宁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6页。)同样,马克思恩格斯也没有讲过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资本主义生产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但不能借此做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基本特征的结论。相反,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页。)可见,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并非马克思的原意。

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科学论断,不仅澄清了社会主义思想史上一种模糊认识,而且划清了同两种错误观点的界限。这两种错误观点是:只有实行资本主义,搞私有化,才能实行市场经济;摘市场经济必然引导到资本主义。划清这些界限,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从而使我们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运用好市场经济、证券、股市等经济手段,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从国际范围看,这一论断还在理论上揭破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的谎言。这就是,他们出于阶级的利益,总是试图模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界限,把二者直接等同起来,“他们一方面把自己的资本主义国家称为市场经济国家,一方面把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改革看作是向资本主义屈服,是社会主义的大失败。资产阶级的前一观点是企图用市场经济这个抽象的关系掩盖资本主义实在的剥削关系,后一观点只不过反映了他们的一种主观判断或主观愿望,他们希望通过市场经济的转换,使社会主义倒退到资本主义;”(注:胡钧:《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9页。)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断,从理论上解除了资产阶级这一武装,使其从此难以成立。

第三,强调“计划和市场都得要。”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邓小平曾讲过四次。每次提法不尽相同,有时讲“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有时讲“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有时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时说“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但精神实质都一样,就是要把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手段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指出:“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他强调“计划与市场相结合”,这是因为,既然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经济手段,那么,全面利用这两种经济手段、方法,就会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更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加上计划或市场手段的使用各有利弊,将两者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就更利于达到我们的目的,保证社会主义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就是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若干重大关系中具有全局意义的一对关系,必须解决好。

第四,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的形式上基本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相似,但有本质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似之处在于经济运行的形式上,都是运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都要通过买卖关系发生联系。但是二者的性质又有不同,这是由各自所服务的社会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具体说,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在收入分配制度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宏观调控上,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它们运用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国民经济的运行,做到全国一盘棋,即全国各地区、各产业、各部门、各行业都能保持合理均衡、持续协调地发展。同时国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完成,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同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宏观调控上都不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以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为前提,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为目的。所以,笼统地说“市场经济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是错误的。在现实中市场经济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本质的区别。刻意模糊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的原则界限,旨在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不相容的。

可见,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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