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市场低价中标危害的探讨和研究论文_李希朋

关于建筑市场低价中标危害的探讨和研究论文_李希朋

(陕西地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由于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并且中标难度非常大,使得低价中标成为了一种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多生存机会的中标策略。低价中标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中标的手段。本文主要探讨了低价中标成因与危害、低价中标问题的分析、工程承包商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以及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防范措施等研究。

关键词:低价中标;建筑市场;市场竞争

1 引言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型产业之一,工程建设活动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重用,因此,为了获得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必须做到在保障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工程成本。对工程企业来讲,投标决策不仅是竞争的一种形式,更是决策者智慧的一种体现,也是社会信誉、管理水平以及技术力量的综合体现。鉴于此,对国内建筑工程低价中标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

2 低价中标的成因与危害

2.1 建筑业效益不理想

随着改革开发的逐渐深化,社会在建筑行业的投入规模也在逐年递增。一方面,我国建筑产业在近些年的飞跃发展,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施工队伍的总数也在迅速扩大。但是由于建筑行业从业者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其从业人员基数庞大,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却没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职称,这就导致了队伍的整体规模非常大,但是工程的实际质量却并不理想,也就导致企业无法获得足够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由于盈利能力低,技术含量低,最终导致建筑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其整体盈利水平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

2.2 建筑企业间恶性竞争

由于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总量的压缩,不断壮大和快速增长的建设队伍总量已经过剩,出现“狼多羊少”的局面。施工队伍结构的调整并未跟上其扩张的步伐,工程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方的协作机制尚不够完善,结构性效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规模差异大、产业集中程度低等特点,由于各竞争主体在一个低水平平台上进行残酷的竞争生存,则被演变成了无底线的恶性竞争。

2.3 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

现阶段,关于招投标理论的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关解决策略、招投标的方式、招投标相关的合同法规以及条件、必须实行招投标的工作程序以及范围等。但是在实际的法令规定颁布中,没能注意法规的延续传承,导致很多法令法规互相影响,未能形成一条稳定的法规系统。

3 低价中标问题的具体分析

3.1 如何界定企业成本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投标。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规定,严禁业主要求或强制投标者低于成本价投标报价。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投标人不得用于排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不正当竞争中销售货物。从上述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任何低于投标成本的经营者都是非法的。但在目前的招投标中,如何正确确定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一个难题。

3.2 尚未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会先降低价格来中标,后期通过改变设计,增加施工成本或偷工减料降低项目质量以节省成本。若缺乏有效的监督,就可能为部分垃圾浮渣项目提供生存的可能,一旦承包商认为自身利益目标无法达成,就可能出现甩手跑路的现象,直接导致延误投资者的项目期限和侵害投资者的利益。

3.3 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

对于一个相对复杂的专业工程项目来说,不能开发一个广泛的设计照顾到各个方面。如果设计不合理充分,在项目完成后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大幅度设计变更的情况,由此就需要对价格进行大幅度地调整,进而使得低价合理中标丧失了应有的意义。

4 承包商低价中标的影响因素

4.1 内部影响因素

企业成本是工程项目投标价格的主体构成部分,是企业在正常运营条件下投标报价的底线。按照国际一贯做法,在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中,低成本工程总承包商通常拥有合同的优先权。这一点在我国“招标投标法”中也得到了充分地体现,然而在我国当前现有条件下,不可无底线地压低投标价格。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报价法规定,同时也会造成市场秩序的不稳定性,给项目质量埋下隐患。[3]

4.2 外部影响因素

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工程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和项目获胜的可能性。这就要求工程承包商注意投标过程中总结投标的有效措施和有利经验,全面深入地剖析业主的期望,广泛收集和分析竞争对手投标信息,找出其优劣势,同时加大和合作单位、第三方咨询公司等交流和合作,以制定出更为合理的投标报价,提高决策依据。

5 清单计价下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防范措施

5.1 宏观措施研究

(1)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合理低价评标法能够营造出自由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投标所处的法制法规环境以及招标项目大都是关系民生的,所以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法规性相当重要,辅助配套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

(2)促进招标代理机构的转型升级

《招标投标法》中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制保证招标的质量以及提高招标效益,目前招标代理行业面临竞争激烈、运营成本加大,所以应该打开转型升级的思路,从程序性服务向专业型、顾问型服务转变,走知识密集型、业务多元化发展的道路。首先提高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评估最佳投标商能力等,再者专业人员培养、职业道德教育以及规范性操作,最后适应新时代发展形势,大力推行电子招投标,加快信息化建设。

(3)加强个人评标信用考核机制监督管理

各地在招投标活动应该推行评标“三公开”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推广后评估制度,建立连续的监管系统,由评标现场表现到后期是否有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档案,从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态度、评标质量、职业操守、继续教育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在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加入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以及具有一定分值占比。

5.2 微观措施研究

(1)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项目招标的重要一步,若招标人不具有审查能力,可以借助咨询中介机构来协助进行。新时代发展条件下,我国推广实行招标投标的电子化,在资格审查部分可以从计算机实时人脸识别操作减少围标的风险。

(2)编制严谨、全面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关于低于成本价的认定

针对防止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招标文件中应该明确规定中标标准、编制评标标底、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附件提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关于低于成本的认定两种方法,一是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二是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确定的过低投标单价标准。

(3)加强评标工作,建立实时投诉中心

在评标时还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的话应该是评标委员会专家的选择和评标过程的控制。评标过程中需要给予评标专家一定的主动性,而且在技术标评审时主要依据专家经验和专业知识,所以防止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在选择评标专家要注意防止评标专家的主观性影响。

(4)合理性审查,雷同性分析

在评标系统中上传响应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同时也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以及投标书的雷同性分析,能够有效地在招投标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分析出投标书产生的差异,有助于在现场开标前遏制围标串标,实时提醒招标人。[3]

6 结语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很多的国外工程企业相继进入国内市场,同时国内的企业也不断承接国外项目。为了在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之下能够持续发展,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就必须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从而承接到更多的工程项目。因此,怎样在工程招投标中成功中标,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工程企业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

参考文献

[1] 郭 婷. 低价中标现象的法律分析及应对措施 [J]. 经济研究导刊,2018,(20):197-198.

[2] 谭忠杰. 工程建设领域的低价竞标现象探讨 [J]. 建筑经济,2012,12(12):175-176.

[3] 刘亚梅. 浅析投标人低价投标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J]. 招标与投标,2019(5):61-63.

论文作者:李希朋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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