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税制改革的发展动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制论文,动向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税收原则在改革中进一步体现
早在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的税制建设4原则,演变至今的主流观点成为公平、效率和经济稳定3大原则。但事实上,税收原则至上个世纪80年代为止并没有真正得到充分体现,许多国家的税制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低效率,越来越不公平。近年来,税收原则在世界税制改革中的应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税收公平、中性和效率原则日益突出,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逐渐弱化。
以美国为例,当1893年设立所得税时,只有170页的法律和规定。为了堵塞漏洞,防止税收流失,给予各种税收鼓励和照顾等,税法逐渐扩展到17000页的法律和规定,超过900万字。最近披露的情况表明,美国国内收入局每年要求纳税人填写的各种纳税申报表的页数累计达80亿页,所有纳税人合计填表时间超过35亿小时,平均每人26小时。1986年为了简化税法,修改了其中的2000多节,并创建了100多个新表格。但即便如此,1992年仍有50%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申报纳税。然而,专业人员也难以得出正确的结果。据调查,1991年对假设的家庭财务状况,50个税务代理得出50个答案,1992年48个税务代理得出48个不同的答案。美国虽是一个征税成本比较低的国家,征税成本仍然达到0.63%。1994年美国国内收入局共征税14000亿美元,而据《幸福》杂志报道,估算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成本约5930亿美元(包括直接的征税成本、纳税人直接纳税成本和聘请专业人员申报纳税的成本),但仍然制止不了每年数十亿美元的税收流失。有钱人可以雇佣专业人员来钻税法漏洞,产生更大的不公平。至今,联邦税法复杂化、低效率、欠公平、透明度差、不稳定和不可预见性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美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1998年进行了税务机构的改革,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纳税人服务。为了进一步简化税制,2005年1月7日布什总统亲自任命,成立了“总统联邦税制改革咨询顾问小组”,起草新的联邦所得税法律。11月1日,顾问小组提交了《简便、公平和促进经济增长——修改美国税制的建议》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简化税制的具体方案。
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简化税制不仅是税种的减少,而且是税制内容的简单明了。例如,俄罗斯对中小企业实行单一税,收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许多国家都在考虑(包括美国)效仿。荷兰将社会保障税与个人所得税合二为一,刺激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现在,许多国家放弃了对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个人的征税,加强了对大企业的管理,“抓大放小”实际是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和提高效率的重要体现。
理论上认为,经济稳定原则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税制都不应产生扭曲经济活动的结果,就是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如果说二战以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是强调政府干预经济的阶段,那么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量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控作用,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税制改革的宗旨。
宏观税负呈现下降趋势
虽然各国在税制改革中不断降低税率,但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的总体税负仍然不断上升。2004年的统计显示,宏观税负开始出现转折。2004年7月1日,欧共体统计局等部门公布了题为“1995~2002税制结构”的报告,内容包括了25个成员国各项税收指标。该报告称,由于各国普遍实施税制改革,尤其是降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欧盟总体税负下降。25个成员国税收占GDP的平均比重,从2001年的41.5%降至2002年的40.4%。事实上,自从新世纪开始,这种转变已经开始显现。最新报道指出,OECD国家的税负经过近30年增长后于2000年达到巅峰,为37.2%,之后多数成员国税负呈下降趋势,2002~2003年平均降至36.3%。如果不含社会保障税,根据对2003年24个主要国家的统计,宏观税负约为24.6%。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认为,税收收入在一般正常时期有一个理论性的合理界限,一般是指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超过25%。任何国家的税收如果超过这一比重,将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同时,专家也认为税收存在绝对极限的说法不完全正确,世界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宏观税负的水平。例如,南非的法定宏观税负在25%左右;美国认为,税收负担的极限是每个家庭收入的25%。
事实上,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承担的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经历了增加和稳定的不同阶段,政府收入的需要也经历了扩张到稳定的不同阶段。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求不应该无限扩张,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应该稳定并下降。因此,如无重大特殊事件发生,税收占GDP的平均比重达到一定程度后应该表现为逐渐下降的趋势。
增值税改革呈现扩张的趋势
增值税内在扩张机制的表现越来越明显。进入新世纪以来,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随着施行增值税的国家越来越多,增值税的类型五花八门,各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都在不断调整中。
欧盟老成员国实行标准的消费型增值税。日本和澳大利亚实行销售增值税,名义上是消费税或销售税,实质上是增值税。印度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行有区别的联邦增值税和邦增值税。我国实行的是有选择的生产型增值税。
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格外引人注目。实行增值税的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从有选择地征收增值税转向全面征收增值税。例如,从2004年7月1日起,也门的生产者、进口商、批发商、代理商及提供商业服务的当地或外来服务者,都要就其生产、销售和提供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变化出现了趋同现象,税率低的国家提高税率,税率高的国家降低税率。越南从2004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取消20%这档税率,保留0%、5%、10%三个标准税率;白俄罗斯的标准增值税税率由20%降低到18%;4月1日,斯里兰卡2004年预算法案中包括了一揽子税改措施,其中比较突出的措施是:从2004年1月1日起,将10%,20%两档增值税税率合并为单一的15%;同日,墨西哥联邦财政法典修改并开始实施,原定增值税有0%、10%和15%三档税率及各种免税规定,改为对食品和药品按8%的联邦税率计征,对杂志出版实行零税率,对其他应税项目一律按13%的联邦税率和2%的地方税率征收;从2004年5月1日起,捷克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把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22%降到19%,同时把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从5%提高到19%。增值税的税率调整将为政府增加收入,但对服务行业不利。对此,提高增值税税率的国家都比较谨慎,税率提高的幅度都很小。例如,2004年1月1日,新加坡商品和服务税税率从4%提高到5%;秘鲁增值税税率从18%提高至19%。
各国实行增值税的时间无论早晚,都必将选择消费型增值税,这是实行增值税国家的明智选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认为,应将增值税设计成为一项充满活力、产生主要税收收入的税种。在设计增值税时,不应过分考虑税收的照顾问题,因为那将会导致对许多商品免征税或实行低税率。研究表明,如果存在诸多的免税待遇,较多的税率和较高的税率,不仅无法实现增值税的既定目标,而且使税收征管相当复杂。因此,专家提出增值税实行单一税率,最多采用两个税率,强烈反对三个以上的税率。目前,欧盟国家和OECD采用增值税的国家都在尽可能采用单一和较低的税率。
另外,有欧盟专家针对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来的税收问题,提出增值税由目前的消费地征税原则,改为生产地征税原则,欧盟试图进行实验。但是,这种根本性的改变会涉及税收管辖权等诸多复杂的问题,推广起来一定会困难重重。
美国有一名专家认为,增值税的管理就像一场噩梦。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和降低成本的出路就是简化税制,提高偷税成本,降低纳税负担。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统一、简化和规范增值税制度,降低增值税税率,将是世界各国未来增值税改革的方向。
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所得税改革仍在继续
世界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具有代表性税种的地位,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减税浪潮主要在所得税上体现。据OECD专家介绍,2004年OECD国家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30%,欧盟成员国的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31%。OECD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欧盟成员国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8%。
在美国减税的带动下,许多国家亦努力实行减税政策。例如,2004年8月6日,巴西政府出台了一揽子减税措施,旨在刺激投资、增加资金储备、振兴金融市场和减少因港口瓶颈问题给外贸带来的风险。
税收竞争的客观存在使公司所得税的减税浪潮猛烈冲击世界各国。例如,越南《企业所得税法》修改案实施,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从2004年1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2%降至28%,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增至28%,废除对利润汇出境外分别以3%、5%和7%征税的规定,并对企业扣除合理化;2004年1月1日,斯洛伐克《所得税法》修改方案实施,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对公司及个人所得税实行单一的19%的比例税率,取代了原来25%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和10~38%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匈牙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从18%降为16%;加拿大公司所得税的有效税率从23%降到21%;墨西哥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税率都降低到33%,随后,于2004年4月1日,修改的联邦财政法典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30%。也有分步实施降低税率计划的国家,例如,荷兰2004年9月21日公布2005年财政预算法案,其中税法修改部分包括降低公司税税率,从2004年度的34.5%逐步降至2007年度的30%。2004年,南非ABSA银行的一份税收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非洲撒哈拉沙漠地区13个国家税率降低了,但是税收收入却增加了,主要原因是税基扩大了。以上情况不难看出,企业所得税税率继续降低的趋势仍然存在,未来几年会有新的突破。今年又有印度、墨西哥、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荷兰、奥地利、韩国和丹麦等国家降低了税率。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的税种,更多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贯彻对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的纵向公平思想。同时鼓励勤劳所得,限制非勤劳所得。2004年1月1日,乌克兰《个人(自然人)所得税法》修改方案实施,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单一的13%,2007年1月1日起提高到15%,此税率适用于在乌克兰居民个人的任何来源所得。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表示,将从2005年开始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并简化税制;到2006年,意大利个人所得税将只有23%和33%两档税率,在实行新的税制后,意大利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是全欧洲最低的。2004年7月23日,巴西财政部宣布,总统已签署了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令。该法令与以前相比主要是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费扣除额,使不少低收入的工薪人士免于缴税,因此减税的主要受益者是广大低收入的劳工阶层,这既是减贫的需要,也是刺激消费、启动经济的需要。2004年9月,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俄联邦税法修正案,修正案对个人股息所得税作出调整,税率将从6%提高到9%,使食利者多缴纳税收,达到调节收入水平的目的。
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有许多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国际上有专家认为,改革所得税的方向是降低税率结构的累进性以及通过缩小可允许的抵扣和减免税的范围来扩大税基。过高的边际税率不仅不利于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目标,而且也扭曲了经济决策和减少了财政收入。根据各国税制改革的趋势,专家建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减少税率档次(税率级次不超过3个),减低边际税率(最高不超过30%)和缩小抵免税的范围。对企业所得税实施单一的比例税率,取消对部门或具体活动的减免税政策。
“绿色税收”受到重视
“绿色税收”是对环境保护税收的赞誉,自从上世纪50年代工业发展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引起人们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环境税收有4种类型,分别为促进资源节约的资源税,限制污染的污染税,保护环境的生态税和筹集环保资金的综合环境税。已经有几十个国家征收各种形式的环境税收。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欧洲国家一方面征收二氧化硫税和二氧化碳税,限制对空气污染的排放;另一方面,对环保投资给予优惠的政策支持。例如,荷兰规定,2003年环保投资可以抵免公司所得税,并可以加速折旧,今年5月,为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新西兰政府宣布,从2007年4月开始征收烟尘排放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征税的国家。瑞典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首都斯德歌尔摩征收交通拥堵税。
世界性税收的设想开始涌现
自从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向贫困、疾病和艾滋病等宣战以来,种种迹象表明,建立世界性的税收已被提上议事日程。2004年9月2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消除贫困和饥饿世界首脑会议上,巴西和法国共同呼吁,国际社会应通过对武器贸易和金融交易征税来建立一个全球性扶贫基金。今年1月份在“2005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为艰难抉择承担责任”会议上,法国总统希拉克提出征收“国际税”,用于艾滋病的防治。6月份,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数字团结基金会议上,许多非洲国家领导人要求发达国家对其数字技术交易征收“自愿税”,用于帮助穷国发展信息技术。
从世界税制改革的总体情况看,扩大税基、降低税率仍然是改革的主流。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税制改革的宗旨,并收到实效。由此可见,本世纪的世界税制改革仍然是上世纪税制改革的延续,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创新。
由以上世界税制改革的动态可见,我国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符合世界税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历史潮流,必将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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