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广西南宁 530028
摘要:2003年,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流转得以推动。通过实行流转制度,不仅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也带来了较多问题,对流转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基于此,本文探讨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
从某种角度来讲,土地流转能够有效地促进现代农业生产,更利于促进乡城的一体化发展。但在推行流转制度时,易产生问题,侵害到农户利益,因此十分有必要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现的流转问题。
一、探讨问题出现原因
以下就是几大问题要点,请看表1。
表1
(一)没有健全的社保制度
我国人口众多,而土地十分有限。从古至今,农户极为珍视土地,当承租农户对土地的生产技能造成破坏时,两方极易发生冲突[1]。而且当政府以强制性的方式流转时,农户同政府之间的矛盾就会加剧。甚至,很多农户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土地[2]。
(二)农户仍属弱势群体
在农业社会当中,农户一直处在的就是社会最低层地位,因手上没有掌握权势,农户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政府也无法保障农户权益。与此同时,即便农村人口进到城市当中,地位也极为卑微。可以说,在中国的社会当中,农民命运难以被改写。由于人口管制以及户籍制度极其严格,再加上农户接受的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农户知识,导致农户的现状很难被改变[3]。第一,相比起企业以及政府,农户的力量极其淡薄,从社会当中的多种现象就可看出。第二,农户没有接受过较高的文化教育,缺乏法律意识,当冲突和矛盾发生时,农户无法对自身的切身利益进行维护,极易做出极端事情。第三,当农户权益被侵害时,没有可找机构,即便有,也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目前,国内缺乏对农户权益进行维护的机构,很多时候,侵权主体还包括政府在内,同时即便找到维权机构,也需要花费较多成本。可以说,流转问题产生的核心原因即农户所处的弱势地位[4]。
(三)不合理的提拔制度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有非常强大的作用,而行动中的牟利色彩极其浓厚。其在开展工作时,更多的是考虑自身利益,而不是给农户办实事,甚至还会扮演一个欺负农户的角度,极易发生冲突。与此同时,在官员的考核制度中缺少对农村经济的考核,主要考虑的是官员的政绩,而要想政绩出色,势必要抓建设,从而牵扯到土地流转和征地以及拆迁等相关问题,极易致使冲突[5]。
(四)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
当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时,就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定,对农户的切身权益进行维护。另外,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也是存在的一大问题,在这种情形下,就无法有效流转土地、无法解决农户转后相关问题、无法化解现存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流转问题得以加剧[6]。
(五)短期行为偏离长期目标
流转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非最终目的,它只是一种手段,目标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业产权的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这些目标都较为长远,前提是确保农户经营稳定。但是许多主体在展开相关行动时,最先考虑的是自身的最大化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另外,作为承租农户,只重视承期间土地的产量,而忽视土地生产能力有限这一问题,久而久之,必然会对土地长期生产产生影响。此外,很多政府考虑到自身利益会将土地非农化,且情况较为严重,而这必然会对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六)农村的宅基地退出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的限制、宅基地退出路径不畅等体制机制原因,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及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型塑出的半工半农的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利用形态影响更大,它造成农村宅基地的“季节性闲置”,“一户多宅”,空间形态上的建设用地扩大及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采取措施
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产生冲突这一现象极其普遍,且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调和,本文进行相关探讨。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对教育体系进行完善
从某种角度来讲,原始制度设计,在产权界定方面效果十分显著,然而要想对制度进行改革,就应将原始制度当中的惯性消除,而采取教育的方式更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首先,针对农户应强化维权以及流转教育,当教育慢慢深入后,农户更愿正视土地流转的现实。其次,要强化就业培训,使农户素质得以显著提升,从某一角度来讲,农户素质越高,更利于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而教育能够将一支素质更高的农户队伍打造出来,并能够不断地提升农户的现代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对产权界定进行完善
产权界定的完善,能够使主体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它有以下意义:告知农户什么可干、什么不可干;告知农户哪里是边界,超出边界和范围不会受到保护这样有有效对主体行为进行指导,同时能够使各方责任得以明确,保障农户土地更为合法的流转。另外,也能够充分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对政府和农户间存在的矛盾进行调和。
3.将流转的目标体系确立下来
制度是手段的一种,通过制度的制定能够保障更好的效果,而对制度的好坏进行衡量的标准即制度产生效果能否有效实现早先设定的预期目标,并可否确保成本最小化。当前,因土地流转缺乏核心目标,才会致使多重矛盾出现,带来严重后果。因此,要将流转目标体系确立下来,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农户的切身合法利益得以维护,避免流转的偏离和盲目行为发生,有效地对流转主体行为进行指导,从而更好地流转目标实现。
(二)维护以及尊重农户权益
1.使农户地位得以改变
虽然农户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但并非不能改变,因此政府应采取教育或者宣传手段,来使这一现状改变。从根本上来讲,农户所扮演的弱势角色在于其缺乏技能以及知识,因此其严重的依附于土地,而且在由于城市当中,其所从事的是都是体力方面的活。所以在新的时期下,其更是加重了对土地资源的依赖,不想流转,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极易同政府发生冲突,因此要对多种手段进行应用,使农户的现状得以改变。
2.对相关法律体系和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当前,因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配套设施,比方说,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流转中的其他方式,所以这里所指的其他方式是什么,这些方式的规定是什么,人们无从得知,在这种情况下,流转冲突得以加剧。因此政府应配备完善的服务设施,制定完善的合同,妥善解决流转当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明确规定委托转包和代耕代种等流转方式,在予以农民指引的同时,而更好地对农户权益进行维护。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过程中,难以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而作为政府应采取有效地措施将其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和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让其对政府产生更大的信任感,从而配合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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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茂昆,臧德彦.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中属性数据的质量评价——以赣州市宁都县为例[J].江西科学,2016,34(4):495-501.
[6]杨璐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困境与制度性原因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4):64-72.
论文作者:杨忠翰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7
标签:农户论文; 经营权论文; 土地论文; 农村土地论文; 制度论文; 政府论文; 的是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