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战时期论文,美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7)06-0059-09
关于抗战时期的美国对华借款,学界已有较多论著,但大多针对单个债项,而且多围绕借款背景、谈判和签约过程等问题。本研究旨在对中美借款进行总体分析,并将重点放在比较上:第一,对美、英、苏战时对华借款,以及同时期美国提供给其他国家的借款进行比较研究,对一些学者所提出的美国借款时间迟、数量少、利息高、条件苛刻等问题进行分析;第二,把美国战时对华借款放在中国近代外债史视野中,从借款的抵押、利息、回扣等方面,与晚清政府、北洋政府的借款进行对比,分析美国战时对华借款在中国外债史上的位置、作用与意义。
一 抗战时期美、英、苏对华借款之比较
据统计,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共计从外国获取了25笔借款,其中主要有美国对华借款 6笔,借款金额共计6.7亿美元;苏联3笔,共计 2.5亿美元;英国5笔,共计6 800万英镑(约合 3.4亿美元)[1]。具体情况见下表:
抗战时期美、英、苏对华主要借款统计(1938-1944)[2][3]
借款年月 借款名称合同金额 年息实际支用额
1938年3月 苏联第一次易货借款50000000美元 3%
50000000美元
1938年7月 苏联第二次易货借款50000000美元 3%
50000000美元
1939年6月 苏联第三次易货借款150000000美元 3%
73175809美元
1939年2月 美国第一次(桐油)借款25000000美元 4.5% 25000000美元
1940年4月 美国第二次(华锡)借款20000000美元 4%
20000000美元
1940年10月美国第三次(钨砂)借款25000000美元 4%
25000000美元
1941年2月 美国第四次(金属)借款50000000美元 4%
50000000美元
1941年4月 美国平准基金借款 50000000美元 1.5% 10000000美元
1942年3月 美国财政借款 500000000美元 无
500000000美元
1939年3月 英国第一次平准基金借款5000000英镑
2.75%5000000英镑
1939年8月 英国第一次信用借款3047000英镑
5%
3120000英镑
1941年4月 英国第二次平准基金借款5000000英镑
1.5% 2830000英镑
1941年6月 英国第二次信用借款5000000英镑
3.5% 5000000英镑
1944年5月 英国财政借款 50000000英镑 无
8120000英镑
920000000美元
68047000英镑803175809美元
合计 (按1:5兑换率折算 24070000英镑
成美元为 (按1:5兑换率折算成美元
为120350000美元)
340235000美元)
对比苏、美、英三国的援华借款我们会发现,三国借款各有不同特点。
(一)苏联率先对华提供经济援助。
在卢沟桥事变后,苏联应中国抗战的急需,于1938年3月1日与中国订立第一次易货借款合同。而出于对日关系和自身利益的考虑,直到 1939年2月和3月,美国才正式签订第一笔对华借款桐油借款合同,英国才向中国提供第一次平准基金借款,比苏联晚了近一年。
(二)苏联借款可购军用物资。
苏联提供中国的三次借款,大多可以用来购买军用物资等中国战争急需品;而美国前三次对华借款,都规定不能用于购买军火。①[4](p442)所以孙科说:“外援方面,自1937年七七以后,直至 1941年6月苏德战争以前,整整四年间,我们作战所需物资,大部分独赖苏联的援助。”[5](p10)
(三)苏联借款利息较低。
苏联易货借款的利息比美国同类借款的利息低。苏联三次借款的利息都是3%,而美国的桐油借款利息为4.5%,华锡、钨砂、金属借款的利息都为4%。英国借款利息开始比美国借款要高,中英第一次信用借款利息5~5.5%,平准基金利息2.75%;美国信用借款利息4~4.5%,平准基金利息1.5%。后英国借款利息有所下降,第二次中英信用借款年利率为3.5%,比美国借款低0.5%;第二次中英平准基金借款年利率为1.5%,与美国相同。总体综合推算,英国借款在利息方面仍略高于美国借款。
(四)在借款偿还方面,美方较苏方条件宽松。
在中方用农副产品抵偿借款时,“苏方动辄眼里挑剔,竟予全部或局部拒绝签收”。“苏方对可能有传染病疫之农产品,责成我方提供苏方能认为合格之卫生之检疫证明。战时后方缺乏此项卫生机构,以致苏方拒收”。“例如在猩猩峡原交甲级农产品,即因苏方挑剔拒收,若运回后方,运费尤复损失过巨,不得已以乙中价格成交”。“茶叶坚不接受时,不得已仍拨同等代价之现金抵偿。”[1](p48~49)相比之下,中国在以物抵偿美国借款时,此类事情就很少发生。并且,在购销中国农矿产品时,美国还派员、拨款协助,积极帮助中国改善生产和运输条件。与苏方挑剔苛刻相比,美国在中方易货还款时,更能平等待我。
(五)美苏易货借款所易之货有很大差异。
美国前四次借款交换的主要是中国的桐油和锡、钨、锑等,这些产品在中国西南储量和产量大,国民政府容易组织生产。苏联三次借款要交换的物资种类多②[6],“战时内地交通困难,茶叶及猪鬃等类农产品散处西南,交通运输深感困难,产品整理亦需时日”[1](p48),对中国来讲负担较重。
(六)英国的平准基金借款较多。
除去5000万英镑的财政借款,英国提供的平准基金借款占了借款的一大部分,两次共计 1000万英镑,这是与美苏多为易货借款区别较大的地方。出现这一情况,是由英镑和法币的紧密关系决定的。
1935年11月4日起,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法币采取外汇汇兑本位,汇率与英镑挂钩。抗战爆发后,中国金融市场抛出法币、购入外汇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1938年2月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在华北出笼后,上海外汇市场上日伪金融势力套汇活动颇为猖獗,每日向中央银行提出购汇的数额,由以往的5万余英镑猛增至 50万英镑。与此相应,法币的汇价难以维持在原有水准上。自1938年3月到8月,每元法币英汇从14.25便士降至8便士,英国商界包括在华英商对稳定英镑与中国法币比价的要求迫切[7]。
1938年7月6日,英国内阁会议讨论是否对华提供币制借款,外相哈利法克斯在交付会议的备忘录中称:如果得不到相当数额的一笔借款或信贷,中国政府势必难以履行外债义务,其货币将进一步贬值,上海外汇市场行情将继续下跌;如果英国出面帮助维持中国货币,不仅有助于英国在华商业和金融利益,其政治上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旦中国公众对货币失去信心,中央政府可能垮台,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从而不可能抵御日本[7]。于是,英国先后两次向中国提供了共计1000万英镑的平准基金。1942年7月,国民政府向美国借到5亿美元,放弃法币对英镑的联系,改为单独与美元联系。此后,英国就没有再向中国提供平准基金借款。
(七)美国借款在偿还时多有减免。
苏联借款虽利息较低,但每一笔中国必须如数偿还。英国各次借款也均无减免。而美国的借款多有减免,钨砂借款偿还时减免了约70%,金属借款最终实际上差不多成了赠款。因此,美国借款虽然利息比苏联高,但如加上几次借款中的免缴因素全面分析,中国还是受益很大的。
(八)美国借款能如数按时提供。
美国借款没有受欧洲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影响,甚至到战后还依合同继续提供。而苏联与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后,就停止了对华援助,第三次苏联借款仅动用一半。英国借款变故也较多,有些不能全额提供。例如,中英第一次信用借款五厘英金公债部分,“合同签订后不久欧战爆发,英国限制购运出口货物,以致购料进行迟缓,1939年12月,据驻伦敦购料处报告……准许购运货物合计不过17万余镑,借款不能如期支用。后经洽商续订展期合约,频频推迟购货期限。国民政府深为此项贷款对抗战工作未获实际裨益,引为憾事。嗣经不断交涉,至 1943年下半年,英方对输华物资始予放宽。但事隔数年,物价高涨,原核定款额已不敷购运原货之用,遂商定溢出金额由英方先行垫付,将来纳入新借款内,购料事宜方得继续进行”[1](p170~171)。又如,5000万英镑财政借款,英国要求条件过苛,直到1944年2月英方将条件放宽后,5月初双方才达成协议,但直到二战结束前,英方并未拨付分文。1945年年底英方才首次拨付300万英镑,1948年7月又拨付510万英镑,两宗合计仅810万英镑[8](p234)。
此外,三国借款也有一定的相似性。
(一)三国对华借款的目的相同。
苏联对华提供经济援助,目的在促使中国政府积极有效地抗击日本的侵略,在东方拖住日本,使其无力侵犯苏联的远东地区。1940年12月,崔可夫出任驻华武官前,斯大林特意召见他说:“崔可夫同志,您的任务,我们驻华全体人员的任务就是要紧紧束缚住日本侵略者的手脚。只有当日本侵略者的手脚被困住的时候,我们才能在德国侵略者一旦进攻我们的时候避免两线作战。”[9](p36)由此可见,增强中国对抗日本的实力,借中国拖住日本,避免苏联两面受敌,是苏联援华政策的实质。
美国和英国对华提供借款,也出于同样目的,都是为了让中国牵制日本,以维护自己的远东利益。
1938年11月和12月,日本近卫内阁两次发表声明,提出建设“东亚新秩序”,实际上是要彻底抛弃过去由美英主导的华盛顿体系,而由日本充当东亚的霸主,这严重威胁到美英在这一地区的利益和其一贯主张的门户开放政策。美国国务院政治顾问霍恩贝克在1938年11月14日的报告中指出:美国的主要利益在于不让日本控制中国,因为日本人正从事于一种掠夺成性的帝国主义计划。除非日本的推进势头被中国或他国所制止,美日之间面对面的、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互相敌对的日子迟早会到来。霍恩贝克认为,美国最可行的方针就是给中国以援助,维持和加强中国的抵抗能力,削弱日本继续以武力侵犯的能力[10](p573)。基于对远东形势的认识,美国决策者做出了贷款的决定,企图通过援助中国这个“最实际”的办法,阻止日本进一步扩张[11](p21)。
英国奉行与美国对华政策相一致的“平行外交”,强调对华行动上“与美国齐头并进,步伐一致,不前不后”[12](p960)。1939年1月,英国政府发出措辞严正的外交照会,明确表示它不准备接受或承认日本用武力实现的变化,“它要坚持《九国公约》的原则,不能同意单方面修改其条款”[4](p703)。
1939年2月8日,中美签订桐油借款合约。英国紧跟其后,于3月10日签订第一次中英平准基金借款合约。
1940年6、7月,日本逼迫英法封闭滇缅公路和滇越公路,又于9月23日侵入越南,其决意南进、与英美为敌的意图已十分明显。美国和英国意识到中国牵制日本的重要战略意义,对华援助已刻不容缓。于是,英美对华财政援助骤然扩大。10月22日,美国正式在《钨砂借款合约》上签字,借给中国2500万美元。11月30日,日本宣布承认南京汪精卫政权。罗斯福随即发表财政援华声明,宣布给予中国1亿美元贷款,由 5000万美元的金属借款和5000万美元的平准基金共同构成,以支持重庆蒋介石国民政府。英国也迅速于12月10日宣布对华借款1000万英镑,其中500万英镑为平准基金,500万镑为出口信贷。
(二)苏联三次对华借款和美国的前四次借款都为易货借款。
两国之所以都采用这种形式,是有其内在规律可循的。抗战爆发后,世界形势日趋动荡,为了备战,苏美两国都开始储备桐油、锡、钨砂等重要的工业原料及战略物资。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曾坦言:“锡是一种值得重视的军需品”,“我们对储备更多的军事物资感兴趣”。美国企业界则担心由于战争,桐油来源会受影响,因此,以桐油为抵押品受到欢迎。此外,美商还能将桐油转手,在国际市场上销售获利[13](p209)[14](p95~96)。摩根索还指出,由于中国将用桐油借款购买美国的汽车和油料,美国石油公司因而能在“实际上垄断”中国市场[10](p238);而华锡借款可使中国“继续购买所需的物资,这对美国制造商、生产者与中国,相互都是有利的”[14](p96)。据美方统计的材料,中国用桐油和华锡贷款,购买了以下美国产品:汽车、摩托车类产品,石油产品,电器产品,钢、钢材之类金属品,纺织品,医疗器械及设备,药品,机器、机械类产品,铁路设备,锡矿机器[14](p95)。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战时中国物资的缺乏,也刺激了美国经济的复苏。
总之,对美、苏来说,易货借款这种形式,既可以把本国的产品输往中国,援助中国抵抗日本,刺激国内的生产和贸易,又可以以较便宜的价格获得农、矿产品的充分供给,弥补国内生产的不足。对中国来说,这种形式,能换来抗战的急需物资,又不至于背上沉重的战债包袱。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一形式对中、美、苏来说,无疑都是最合适的形式。正是这种形式的互益性,才使其在抗战时期成为一种主要的借款方式。
近现代世界,各国已形成相互依存的态势。抗战时期,美、英、苏等国给中国提供借款,援助中国坚持抗战,正是这种态势的具体体现。在近现代国际关系中,中国是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一环,安全上与其他国家彼此依存。因而,在中国遭受日本大举侵略、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才有众多国家出手相助。但是,在国际交往中,各国都要为自己的利益打算,把本国利益放在首位考虑。抗战时期,各国对华援助与否,援助力度如何,最终都取决于其国家利益。
苏联在中国抗战开始后首先提供借款等援助,主要是因为其远东安全受到日本严重威胁。而苏德战争爆发后,苏联为避免受德、日东西两线夹击,转而与日本订立《苏日中立条约》,为免得罪日本,即终止对华借款,不再援助中国。英美两国也是从维护本国的远东经济、战略利益以及自身安全利益出发,从抗战初期绥靖日本、不愿援华,逐步发展为援华制日,在抗战中后期多次提供对华借款,并且数额不断增加,方式方法也不断变化,越来越有利于中国。
美、英、苏在援助中国坚持抗日这一点上,其国家利益是相通的。然而,何时援华,以何种形式援华,何时拖延援华,何时加强援华,何时终止援华,则是他们根据国际形势和本国利益,以“少投入、高回报”为原则做出的选择。在维护本国国家利益这一点上,各国提供对华贷款的本质是相同的。
苏联的三次对华借款之所以在合同条件上优于美国前四次对华借款,是由于苏联当时要维护其国家安全利益,而美国当时只是为了维护它在远东的政治、经济利益。维护利益的不同与轻重缓急,决定了借款条件的高与低。当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对华借款的动因就发生了明显变化,由维护它的远东政治、经济利益转变为维护自身的安全利益,这时美国不但修改了前几次对华借款的条件,而且在向中国提供平准基金借款和财政借款时条件远远优于苏联,前者利息仅为 1.5%,后者则无利息、无担保、无偿还期、无指定用途、无任何附带条件。
抗战时期英国对华借款与美国对华借款相比,充分表现了英国的“老谋深算”。正如蒋介石在1938年6月强调的“英国老谋深算……唯美为民主舆论之国,较易引起义侠之感……”[15](p973)但不管是“老谋深算”还是“义侠之感”,都是建立在各自国家利益基础之上的。为了使自己能够付出最小代价,获得最大利益,英国奉行与美国对华政策相一致的“平行外交”。不同的是,美国这一后崛起的资本主义大国,沾染的大不列颠老牌帝国主义的外交习气较少,相比之下,在援华借款方面,总体上来说还是能够言行一致的。而殖民帝国的本性却使英国在对华借款谈判时处处刁难,借款后又不断节外生枝,5000万英镑财政借款更是拖延塞责,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严重滞后,数额也远未达到合同规定。
综合分析比较之后,我们可以发现,各国提供对华贷款的本质是相同的,但美国借款在总体条件上优于苏联和英国借款。
二 美国对华借款与对其他国家借款之比较
有学者曾提出,美国对华借款时间迟、数量少、利息高、条件苛刻。持此论者指出,1939年 11月,苏芬爆发战争。美国政府立即通过进出口银行向芬兰贷款。对芬兰借款的神速与对华借款的迟缓形成鲜明对照,其原因就在于美国统治阶级强烈的反苏反共情结和对日本侵略的“绥靖”,这是由美国的国家利益决定的[16]。
作者的结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美国迅速对芬借款是有更深原因的:苏联攻打芬兰,一开始就动用了4个集团军50万人,到后期更增加到100万人。芬兰人口只有400万人,常备军只有18000人,领土只有44万平方公里,根本没有战略空间。如果美国不立即做出反应,等到芬兰灭亡后,任何措施都将于事无补。美国从自身的欧洲利益考虑,为了芬兰不至覆亡,必须迅速对芬兰借款。而中国的抗日战争在苏联的援助下一直在进行,美国尚有时间观望,权衡其对日关系和在华利益。1938年10月,武汉、广州沦陷后,中国抗战进入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美国即借予中国2500万美元的桐油借款。此后,每当中国处于危急关头,美国都会向中国提供借款援助。因此,笔者认为,援芬迅速与援华迟缓,都是美国从受援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在“少付出,多收效”的原则下,做出的维护自身利益的选择。
前文学者还提到:美国对华借款的利息很高,最高达5%,最低也是4%;而同一时期美国给法国借款的利息仅为2%,借给苏联和比利时的为2.375%[16]。
笔者认为,这一情况的出现是由美国“欧洲第一、先欧后亚”的原则决定的。在“欧洲第一”的战略原则下,美国对西欧采取的是卫护英国、支援苏联的政策;而对于远东,则仅以维持中国抗战、牵制日军为目标。
在二战中,美国除了在本土和拉丁美洲的利益外,在欧洲和亚太地区也有重大的经济利益需要维护。仅投资一项,截止到1941年12月,美国的国外长期投资在欧洲总额为200600万美元,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总额为85300万美元。从这一点上来看,美国在欧洲的利益远远超过在亚洲的利益。由于在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中,德国的军事、经济和科技力最强,它可能迅速调动西欧的工业潜力来对付英美苏等国,征服全欧洲,最终征服整个西半球。而日本虽然严重危害了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但仅凭其自身的力量,尚不足以危及美国本土的安全。加之日本科技不如德国,占领区内工业又十分落后,要将占领区的资源转化为作战力量,需要较长时间。两者比较,德国必然成为美国最危险的敌人,因此在美国的天平上也就必然重欧轻亚。由于击败德国的两支强大力量英国和苏联均在欧洲,如果可以充分借助二者的力量,在欧洲战场首先击败德国,则美国能够以较少的力量和代价赢得最后的胜利。尔后,还可以利用苏联的力量配合英美中对日作战。反之,如果采用“先亚后欧”战略,则不仅英苏可能陷于欧洲而不可自拔,美国还将付出沉重的伤亡代价。更为严重的是,英、苏一旦在欧洲战场失败,德国将拥有全欧洲的人力物力,来与美国较量,加上日本的配合,到那时美国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此外,从地理条件等因素考虑,以欧洲为重点,向欧洲增兵也比较经济合算。
受以上条件制约,美国实行了“先欧后亚”的战略。由于实施这一战略,就必然产生美国在对外援助方面厚此薄彼,从而也就直接影响到在借款利息与条件上的高低优劣,这一原因,在整个抗战援华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对华借款只不过是这一战略具体体现的一个方面而已[17]。
抗战初期,美国没有苏联向中国提供借款早,也没有像给芬兰借款那样迅速,因此说其“时间迟”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虽然对美国来说,主要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有其客观原因;但对中国来说,美国无视中国的苦苦求援,迟迟不提供借款,无疑增加了中国抗战的艰难和代价,对中国利益是一种损害。
但是,1939年以后,美国历次借款都是在中日战争的关键时刻提供的,对中国坚持抗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所有向中国提供的借款中,美国借款数量是最大的,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国家,也超过英、苏借款的总和,其约定信贷量和实际动用量分别约占中国战时对外信贷总量和实际动用总量的53.4%和70.8%[18],因此,不能说其“数量少”。有学者提出,与二战时期美国给欧洲国家的借款相比,与中国抗战实际需要相比,美国的借款数量很少。但是,如果这一理由成立,那么其他国家给中国的借款不是更少吗?不是更不能满足中国的抗战需求吗?至少,在所有援华借款中,美国贷款的数额是首屈一指的,对中国的援助力度是最大的,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至于“利息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美国各次借款的利息并不一样,有高有低。美国易货借款的利息比苏联同类借款高出1~1.5%,与英国基本持平;比美国借给法国的利息高2~ 2.5%,比借给苏联和比利时的高1.625~ 2.125%。但是,美国的平准基金借款利息仅为 1.5%,比英国第一次平准基金低1.25%,而最大宗的5亿美元财政借款则和英国一样未规定利息,因此不能笼统地称其“利息高”。
综合借款各方面条件,特别是实际支用和偿还情况,相对而言,在中国全部战时外债中,美国借款对中国来说是比较优惠的。绝大部分美国借款都是全额支用,实际动用量在借款实际动用总量中的比重接近2/3,而偿还时却多有很大减免,在这方面英、苏借款是无法相比的,因此很难讲美国借款“条件苛刻”。美国对华借款在战时没有让中国背上沉重的战债包袱,战后也没有让中国陷入美国外债的泥潭中,并且在战后不久,中国所借美国贷款的绝大部分就得以偿清,与苏联、英国借款的偿还形成鲜明对比。
在二战中,由于轴心国家德、日的实力对比,使作为同盟国首领的美国在反法西斯作战中,采取了先欧后亚的作战战略。这一战略无形中影响了美国对华和对英、法、苏等国借款,客观上造成了美国对华借款与对英、法、苏借款在条件上的高低优劣差异。
三 战时美国对华借款与中
国近代其他时期外债比较
近代中国的外债繁多复杂,初步统计,到新中国成立为止,举借外债共计900多项,能查明的约有730多项。据粗略统计,清政府举借208项,北京政府(包括南京临时政府)举借645项,南京国民政府举借108项[19](p5~6)。
中国的外债始于晚清,清代外债按实际用途分,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类[19](p41)。
第一,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的外债,共6笔,数量为793883340两,占债务总额的61%。
第二,镇压农民起义和辛亥革命的外债,共 35笔,16949265.62两,占1%。
第三,各种行政经费借款,共59笔, 40993647.2两,占3%。
第四,海防、塞防及抵御外侮的借款,共23笔,79501078.99两,占6%;
第五,各种实业借款,85笔,374560965.7两,占29%。
清政府外债与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等外债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从用途上看,清代大部分外债,主要是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的外债,占清代债务总额的 61%,真正用于海防、塞防及抵御外侮的借款,仅占债务总额的6%。而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借款绝大部分用于防卫、抵御外侮,其中美国借款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中国抵御日本侵略、坚持抗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2.从主要债权国来看,清政府外债债权国较多,有英、法、德、美、意、比利时、日本等。其中,占较重要位置的是英国,在甲午战前,英国借款占清政府当时借款总额的85%,甲午战争后,英国占28%[19](p42),英国是清政府的主要债权国。而抗战时期借款给中国的国家虽然也不少,但主要是美国、苏联、英国。其中,美国借款的约定信贷量和实际动用量分别约占中国战时对外信贷总量和实际动用总量的53.4%和70.8%,抗战时期美国是中国最主要的债权国。
3.从利息和折扣上看,清朝外债最高的月息达1分3厘,一般的借款年息在7~8厘左右,最低也在5厘,比国际市场上一般4~5厘的借款利率普遍要高。再者,几乎每笔借款均有折扣,实际拿到仅为合同额的80~85%[19](p43),还要外加行用等等的再盘剥。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 4次利息为4~4.5%,1次为1.5%,1次根本无利息,并且都全额提供,无折扣、行用等,利息比清朝外债低得多,条件也优惠得多。
4.从担保、抵押、条件和期限看,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虽有担保,但都由国家银行以银行信用担保,没有附带抵押和政治条件。并且美国战时借款期限短,中国政府还可以随时清偿,有的能提前偿还,如桐油借款;有的甚至不用偿还,如 5亿美元财政借款。清朝借款则均要抵押,抵押除了海关关税外,还有厘金、盐税以及铁路、矿山等。此外,清政府的每笔借款无不附带有苛刻的政治条件。列强通过借款,侵犯了中国主权,控制了中国财政经济。清政府借款期限一般10~ 30年,最长达45年,有的到抗战开始国民政府还没有还完,漫长的偿还期无疑是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沉重枷锁。
甲午中日战争中英国汇丰银行贷于清政府的汇丰银款、汇丰金款,与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相比有很强的相似性,都是在中国对日本的反侵略战争中外国贷于中国的借款。在此以二者为例进行比较,以期更具体的说明战时美国借款与清政府时期外债的本质区别。
1.美国战时对华借款对中国来讲是一种援助,而英国在甲午战时给清政府的借款可以说是一种敲诈。
美国对华抗战借款的利率最高为4.5%,5亿美元借款无利息。几笔借款都无折扣,偿还年限短。而1895年1月26日英国汇丰银行借给清政府的两笔借款,年利息为6%、7%,折扣九八,期限20年。汇丰银款(即汇丰洋款)前十年付息不还本,汇丰金款(即汇丰镑款)前五年付息不还本,无形中多付五到十年利息。汇丰洋款借款金额为库平足银1 000万两(合规平银1 090万两),截止1914年借款偿清时,付息规平银1 090万两,还利规平银1 182.65万两,两者共计规平银2 272.65万两,比原借款的二倍还多272.65万两。汇丰镑款借款金额为英金300万镑,1914年偿清时,还本300万英镑,还利231.757万英镑,本利共计531.75万英镑,是原款的近两倍[20](p145~151)。
2.汇丰洋款和汇丰镑款加深了英国殖民者对清政府的控制,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而美国战时借款无此弊端。
《汇丰镑款合同》和《汇丰洋款合同》都规定:“此次借款,应以中国通商各关税饷为抵偿还……嗣后若再有抵税款项,总以此次借款尽先偿还。此款或全未还或未还清以先,嗣后倘有用税借抵他款,付利规本一切事宜不得订明在此次借款之前,亦不得订明与此次借款并行办理。无论如何订办,总不得令此借款以关税逐年抵还之质保有所窒碍减色。”[20](p145)通过这一规定,英国强化了对中国关税的控制[19](p366~367)。美国抗战时期给国民政府的借款,只以中国国家银行信誉担保,不涉及关税等国家主权,更无优先条款,并且还有诸多优惠。
可见,英国甲午战争中给中国的两次借款与美国抗战时期对华借款的最大区别在于,英国借款是为了食“利”,美国借款是为了援华制日。
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洋政府借债次数更多、更滥,据初步统计,北洋时期(不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共举借各种外债633笔,平均每年37笔,月平均为3.1笔,债务总额达到15.56亿银元[21](p52)。
北洋时期借款与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1.北洋时期虽发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也参与了战争,但由于中国远离欧洲大陆,受战争影响不大,可这一时期北洋政府的借款用在军政方面的却占43.0%,位居第一,这些借款大多被用在国内战争中(详见下表)[21](p53)。而美国战时对华借款主要用于对外反侵略战争。
北洋政府时期外债情况表(单位:亿银元)
借新债
借款总额 军政借款 实业借款 教育借款
还旧债
数额 15.566.70
4.49 0.05
4.31
百分比
100.043.0
28.9 0.427.7
2.与抗战时期美国借款利息低(0%、4%、 4.5%)、无折扣、无实物及税收抵押相比,北洋时期外债利息平均为8.48%[22](p95),比清政府时期外债平均利息6.68%还高1.80%。袁世凯统治时期(1912~1916)能查明的北洋政府所借外债中,绝大部分借款有折扣和担保。借款的担保事项有地租、房地产、牲畜税、屠捐等,并且还有诸多附加的优先偿款条件,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皖、直、奉军阀统治时期,借款折扣在整个借款的比例有增无减,利率也有很大增加,最高达13%[23](p142~202)。
北洋时期的外债,是北洋政府和列强为了实现各自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政治交易。北洋政府在借款时,不惜出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中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例如,袁世凯的善后借款,使帝国主义国家控制了中国的盐税和海关税,以及直隶、河南、山东和江苏的中央税收,进而部分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和政治,使中国失去了财政监督权和盐税主权。
在整个北洋时期的借款中,日本占比例最大,达到39.98%[23](p244)。而在日本提供的贷款中,最典型的是“西原借款”,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利息高。“善后借款”年息5厘,西原借款年息都在七八厘。此外,日本还通过别的手法变相提高利息,每一次利息还要在借款中提前扣除。2.日本对每批借款的用途和管理都有严格的监控,北洋政府在借款的管理上和使用上没有自主权。 3.担保物品广泛,借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担保物品由日本担保银行随意处分。这样,日本就可以通过借款,轻易夺取中国的一些主权。
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提供给中国的“西原借款”,是与段祺瑞政权进行交易的产物。其提供借款有明确的政治目的,不是帮助中国,而是使中国受到日本控制,其结果是中国经济的殖民地化加深[24](p184~196)。侵略中国,这才是日本“西原借款”的实质,它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以援助中国为目的而提供的对华借款,在性质上是大相径庭的。
综上所述,晚清时期,帝国主义各国以战争为手段,以借款为方法,让昔日以天朝上国自居的清帝国抵押关税、厘金、铁路、矿山等等,一步步控制中国,使清政府成了帝国主义在华利益的代理人,中国成了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一部晚清的外债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帝国主义对华殖民史。以甲午战争时期两次英国对华借款为代表,此时期的外债对中国来说不啻是趁火打劫。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帝国主义面对不堪一击的中国,仍利用借款来达到他们侵华的目的,中国的殖民化进一步加深,主权的丧失也从矿山、铁路等权力,进一步扩大到房产税、土地税、牲畜税、屠捐等许多方面。帝国主义的对华借款,给中国套上一副更沉重的枷锁,为他们更直接地侵略中国提供便利。这一点,在日本的西原借款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国民政府成立后,整顿了外债,并且在举借外债时态度比较慎重,使中国的外债情况有所好转。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华逐步扩大。国民政府内部分人士乃有借重美国遏制日本的设想。1937年,日本开始全面侵华,妄图变中国为其独享的殖民地,这无形中与其他国家的在华利益尖锐对立,更与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相左。美国为了维护其远东利益,开始采取对华借款等方式援华制日。随着日本侵华的加深,美国对华借款的数额越来越大,条件也越来越优惠,是以往任何一个时期中国所借外债无法比拟的。这些变化,既是日本侵略扩张一步步加深的结果,也是美国援华制日政策发展的表现,更是中国军民浴血抗战换来的进步。
美国战时对华借款不附带政治、经济的条件,没有像晚清和北洋外债损害与剥夺中国的主权及权益,也没有让中国由此背上沉重的外债包袱,甚至受债权国控制。近代中国由于主权丧失,许多时期的外债都是建立在不平等的条件之上,而战时美国对华借款基本上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这在中国近代外债史上是有其特点的。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对比可以看出,在近代中国外债史上,美国战时对华借款和以往各国对华借款不同,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它在中国国家最危急时刻有力地援助了中国,给了中国抗日军民巨大的物质和精神鼓舞,是使抗战得以坚持的重要一因。在这一时期,美国借款给中国是为了“援华制日、援华抗日”,“援华”是方法,“制日、抗日”是目的。然而,不管是方法还是目的,“援华”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这一点上,美国战时对华借款不同于其他时期和其他性质的借款。
由于中国和美国共同对日作战,美国战时对华借款不用提供担保,仅指定由中国运售农矿产品以售价抵偿;借款按全额提供,无折扣;利率较低甚至无利息,而且以实际动用额计算利息;中国可随时偿还本金,并可全部提前清偿。其条件对中国来说是平等的、优惠的。在这些方面,抗战时期美国对华借款不仅大大优于晚清和北洋等时期的外债,也在某种程度上优于同期苏、英等国家的对华借款。尽管由于其“先欧后亚”的战略,美国给中国的借款与其给欧洲各国的借款仍有差距,而它借款的根本目的也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但在客观上,美国战时对华借款毕竟给了中国抗日极大的帮助,其积极的作用应该予以肯定。
收稿日期 2006-12-25
注释:
①钨砂借款合同中虽然还有禁运军火一项,但后来中国政府利用这笔贷款在购买汽车、兵工材料、航空汽油等物资以外,采购了价值268.47万美元的4.5万支手枪及其他军事器材。
②三次中苏借款偿债物品有:茶叶、皮革、羊毛、钨、锑、锡、锌、镍、丝棉花、桐油、红桐、药材、水银(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