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路桥梁施工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除对施工技术要求严格外,工程的计量、变更以及索赔的管理也是重要的工作内容。本文是针对公路桥梁工程计量、变更以及索赔管理进行研究,全面了解计量、索赔、变更的相关程序,进而更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路桥施工质量,保证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公路桥梁工程;计量;变更;索赔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带一路政策的推动,高铁项目的飞速发展,路桥项目建设要求越来越严,项目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又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那么如何有效控制合同履约是作为管理人员的我们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问题;以下是我从事路桥施工以来,结合自己的项目经验及相关书籍,对路桥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计量、变更、索赔管理的一些浅谈。
1、工程计量
计量顾名思义就是计算工程量,但又不是简简单单的算量。从事计量不仅能够看懂图纸、会算工程量那么简单,但又不像招投标那样熟悉所有的定额、清单并会套用相应的定额、清单规范那样的复杂;做计量前提是要熟悉图纸,会算工程量,然后进一步熟悉定额、清单及合同文件,根据现场完成进度比例结合计量合同要求完成计量,提供现场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图纸资料等完成计量支付,最后就是每月最具技术含量的成本分析,这是作为计量人员的我们最关键的工作,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
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如业主或监理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周期及计量资料上报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进行计量报送,并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审核表、计算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项目经理要签字盖章)。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并报送业主,最终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经监理、业主各个部门进行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比例,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抵扣等完成计量审批。业主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的支付违约金等。
计量除了每月的计量支付外,最重要的就是成本分析,经营成果分析,工班结算,统计每月完成合同金额与实际人、材、机金额对比,分析项目盈亏,为下个月计划施工提供依据,从而制定更合理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
2、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简单的理解就是由于某种原因引起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是我们预期没有想到的或者我们的条件无法完成等,我们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的一种手段。
引起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多,一些工程量的变更,施工内容及方案的变更等;以我做过的变更为例,一部分是设计图纸原因漏算或少算工程量引起的清单修编,一部分是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施工方案的变更,比如走马岗隧道与粤港供水隧道交叉段,由于两隧道交叉距离较近,走马岗隧道爆破施工对供水隧道扰动较大,不能按原方案施工,需要重新制定爆破方案并及时进行隧道监测,控制每天开挖量,重新制定进度计划,影响隧道工期等引起的变更与索赔以及围岩变化引起的开挖支护形式的变更等。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影响很大,需要重新安排部署施工现场,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就会有相应的索赔保证各方的利益。如果索赔不合理,又能引起双方的争执,所以要十分重视工程变更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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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可由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任何单位提出的变更均需原设计单位审查确认,并经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以我所接触的变更程序为例,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程序: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监办,总监办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方案报告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对其所提出的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费用增减情况进行初步评估等,同意变更的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业主技术部报批。业主单位的审查由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部、合约部、设计代表等进行,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意变更的应将通过审查的有关方案,以正式公文形式转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应在2~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预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组织施工,并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同时涉及的工程数量应经监理、业主共同确认。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变更方案批复后10工作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变更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业主审核“工程变更申请报告”。经审定后的变更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批复的《工程变更审批表》签发变更令。按程序进行计量、支付。
3、工程索赔
索赔是对受损失方的一种补偿手段,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通常索赔是双向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索赔,也可以因对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所以提出索赔要非常慎重。
索赔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繁琐的工作,它不仅以合同文件为依据,还需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分的证据,准确合理的记录索赔事件并计算索赔工期、费用。所以准确了解索赔,建立索赔台账,为以后索赔提供依据。
以施工单位的索赔的程序为例。首先,作为施工单位的我们应当知道索赔上报的程序,方便索赔的进行,维护我们的权利。比如施工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总监办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索赔事件的事由;其次,各个部门要抓紧整理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要求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并要清楚监理、业主的索赔受理时间,即监理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审查相应的资料,并在28天内给予答复。业主得到通知索赔之后28天内给予回答。如监理、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答复,就当同意索赔。
其实,项目上索赔时间是比较长的,索赔的证据收集也比较难,施工人员缺乏索赔的理念或者对于索赔程序不够了解,往往造成索赔事件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提起索赔,造成索赔证据不足或索赔证据丢失,造成索赔实际发生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施工单位利益受到损失,施工难以进行。根据我接触的索赔,在索赔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往往都不能准确地找到证据,比如当时的人、材、机费用不能准确查出,现场用电,项目管理用电,窝工引起的其他费用等都不能详细的反应,给索赔带来很不利的因素,更加了索赔的难度。所以经过自己索赔的经历,个人认为项目部应该进行组织索赔教育培训,提高各个部门的索赔意识,加强各个部门的联系,方便各个部门相应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同时更要预防反索赔。
4、结束语
通过对公路桥梁工程计量、变更和索赔的研究,使我了解了三者的独立与联系,三者都是合同履约的过程,却发挥独特的作用;每月计量的过程也是变更存在的过程,而变更又是索赔的一个成因;三者的审批及上报程序,既有类似又有不同,都是施工上报监理,监理上报业主,业主完成审批确认,加强了三方的合作与联系。所以,作为管理人员的我们既要正确处理与监理、业主的关系,又要认真完成计量、变更及索赔的工作,合理控制工程施工安全、成本、进度,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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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晓娟,张仁锐.城市公路建设中路基建设浅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5)
[3] 夏龙.施工中常见的工程变更与项目二次经营[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3)
论文作者:朱银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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