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诺丁山种族骚乱与《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种族论文,英国论文,骚乱论文,法案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4)24-0052-09 英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其民众对其他民族的歧视历史也较为久远。例如,英国人对亚裔民众的歧视随着匈奴人和蒙古人的西进延续了几个世纪;而对犹太民族的歧视更是持续了上千年。近代以来,英国人凭借先进的工业产品向全球殖民扩张的同时,对其他民族的歧视则更加赤裸裸地表现出来,尤其是将黑人作为奴隶贩运至美洲新大陆后,这种歧视更是达到了顶点。二战结束后,英国政府为了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引进大量有色人种,其境内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行为则更加直接与强烈,直至激起了1958年有色人种维护其生存权的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而1976年诺丁山嘉年华种族骚乱的发生,更是与因种族歧视引发的矛盾愈演愈烈有着密切的关联。 1976年,诺丁山(Notting Hill)加勒比裔黑人传统嘉年华①期间,超过1500名英国伦敦警察企图将节日场所移到室内运动场,或者将此分离成较多的小规模节日活动。这种企图失败之后,他们试图禁止嘉年华活动。由于英国警察经常在种族歧视、种族骚乱甚至种族屠杀中表现出一贯的不作为或偏袒姿态,而在此次嘉年华会期间,伦敦又出动如此多警力,表现出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的气势,这使得本来就对警察充满敌意的有色人种将之视为一种敌对行为。而警察提出的缩小节日规模或禁止活动的要求也被看作是针对有色人种而故意提出的歧视性要求。于是,加勒比黑人青年组织起来与警察对抗,当地警察局被包围。②在此次冲突中,有95名警察受伤,而其他严重的骚乱也相继发生。③此次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说明,直到此时,英国境内的种族关系仍然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此后不久,英国政府便出台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以调和社会中存在的种族矛盾。因此,英国诺丁山种族骚乱与《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的出台,它们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互不相干的事情。可以说,《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是在当时种族关系极其恶化情况下,英国政府所做的一种补救措施和努力,其目的是化解种族矛盾,缓和种族关系,稳定社会秩序。 从目前来看,国内关于英国种族问题的研究较为成熟,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就本文所涉及和关注的问题来讲,主要有以下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姚克主要针对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种族关系法案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研究。④续建宜则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置于整个20世纪的长时段历史中进行分析,认为《1971年英国移民法案》的规定与执行激起了英国种族关系的紧张,因此政府为了缓和这种矛盾而出台了包括《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在内的一系列法案。⑤王涌通过《战后英国移民政策透视》一文指出,1958年8月末,英国诺丁山发生的战后第一次有色移民的骚乱,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具有控制移民涌入的《1962年英国移民法案》的出台,而随着种族骚乱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英国最终以排斥的姿态关闭了移民的大门。⑥洪霞则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放在战后英国致力于多元文化的政策框架中进行分析,她认为种族冲突是英国政府采取多元文化政策的主要动因。⑦而高麦爱、陈晓律主要探讨了包括1976年诺丁山嘉年华在内的英国大量种族骚乱的诸多历史原因。⑧当然,还有大量的关于英国种族关系及移民方面的著述,此不赘述。 纵观这些文章,不难看出其基本都是从某一视角来研究二战后英国的种族问题或移民政策,也都基本分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合理因素。然而,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人专门从1976年诺丁山嘉年华种族骚乱这一历史事件出发,来剖析此次种族骚乱的特征,这一时期英国出现种族骚乱的根源,诺丁山骚乱提出了哪些种族问题,《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是否解决了这些问题等。笔者认为,由于《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在诸多有关移民及种族关系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厘清这些问题对研究二战后英国境内的移民发展状况,以及政府的种族政策走向具有较大的作用,也有助于我们深层次、较全面地看待英国的有关移民、种族冲突等历史问题。 一、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爆发的根源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主要起因是黑人青年因不满警察阻碍嘉年华会的规模而发生的暴力冲突。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和原因,此次骚乱背后的深层原因远非这么简单。可以说,这次骚乱的发生既有历史的根源又有现实的因素,它们的共同作用促成了骚乱的发生。 其一,从历史根源看,英国白人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思想和种族歧视行为激起了黑人强烈的反抗意识,这是历来英国种族矛盾和种族冲突爆发最根本的原因。种族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或者压迫,更是一种使社会权力分配不平等合法化的一套连贯的观念。所以说,“种族主义是从文化上认同的信念,不管其目的是什么,都是用来维护白人相对于黑人的优势地位。”⑨可以说,英国自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实际上就是一部奴役非洲黑人的历程。早在16世纪,英国殖民者贩卖黑人奴隶的序幕揭开后,英国人对黑人的身份就已经贴上奴隶的标签。我们从几个世纪以来的众多英国文学作品中可以看到,凡涉及黑人的著述,无不以“奴隶”的形象和“低贱”的身份竭尽所能地丑化和污蔑黑人。“他们(黑人)没有天赋,几乎不能在科学领域内取得任何进步。他们没有计划性,也没有道德体系。……他们确实是非常愚蠢、非常残忍的人。”⑩英国殖民时期,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成为殖民者掠夺原料的产地和产品倾销地,而这些地区的民众则成为被殖民、被奴役的对象而任由其榨取盘剥。在北美殖民地,大量的黑人则更是被禁锢在“奴隶”的铁链下受尽非人的折磨与剥削。19世纪末,随着英国殖民扩张的进一步加剧,白人优越性的观点在英国的民族文化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非白人种族则被看成是天生的劣等种族,理应受到白人的统治和奴役,这成为整个英国社会的文化心理和思想观念。英国人带着这种历史“传承”下来的种族偏见,借助近代化以来英国成功占领全球市场的辉煌,把对待有色人种的罪恶感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价值观继承下来。 因此,二战结束时,作为大英帝国遗产之一的种族主义思想已经渗透到了英国人的民族意识中。当英国政府将有色人种作为一种急需的劳动力资源引进之后,受到英国白人群体的歧视便有了思想和社会基础。在英国社会的各种场所中,其语言充满了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就连所有正规的宣传资料和教育资源中均弥漫着种族歧视的意味。从它们对有色人种的称呼中可见一斑:“较少种”“劣等有色人”“土人”“野蛮人”以及“白人的累赘”等频频出现在宣传性资料中。(11)而且不少英国白人认为,黑人移民的到来将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威胁他们的生存条件。比如,他们非常不满黑人与他们同住一个社区,所以,大量白人采取主动“隔离”的方式,离开黑人所在的社区。(12) 移民与种族歧视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种族歧视针对的即是移民中的有色人种,反对政府的移民政策就体现了这种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白人种族主义者通过英国的选举制度对政府的移民政策施加压力,这种举动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已经产生了效果。因为负责处理种族关系和执行移民政策的实体正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地方机构,这些地方机构在实践中具体负责就业、警察、教育和住房等核心领域内政策的实施。尽管这些机构也曾对移民所面临的困境进行积极的改善,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得不受制于当地居民的态度。例如,1960年12月13日,伯明翰移民控制协会(13)(Birmingham Immigration Control Association)成立之后发起针对下院议员签名的请愿活动,并且由塞瑞尔·奥斯伯恩(Cyril Osbourne)组织发起一次全国性的签名请愿活动,企图以此影响政府关于移民控制问题的决策。而为了达到控制或抵制移民的目的,伯明翰的右翼托利党议员于1961年4月督促该协会,称当议员们正在游说保守党领导制定一项抵制移民的议案时,地方选举中不该让无党派候选人上台,以免对议案产生与其目的相反的影响。5月,根据盖洛普民意调查发现,73%的选民赞成控制移民。伊诺克·鲍威尔(Enoch Powell)则代表了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的种族主义者,他的“血流成河”(14)的演讲获得的支持率一度达到79%,并曾引发新一轮种族歧视的浪潮。(15)一与此同时,针对有色人种出台的《1962年英联邦移民法案》,由于添加了控制移民的措施而被看作是当代英国种族关系决定性的转折点,这种决定性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政府放任主义移民政策的重要转变。它与1965年、1968年以及1971年出台的移民政策一起表明,20世纪50年代放任主义的政策走到了终点。(16) 更有甚者,英国白人中的种族优越论者公然攻击有色人种。1958年诺丁山嘉年华活动期间,白人青年工人突然来到诺丁山黑人聚居区,在英国法西斯工会(British Union of Fascists)的战后组织——奥斯瓦尔德·莫斯莱的工会运动(Oswald Mosley’s Union Movement)组织下,4000多名白人青年聚集在该城街道长达四天,他们攻击见到的每一位西印度人。而在此过程中,警察充当了帮凶的角色,他们竟然对白人青年肆无忌惮的暴虐和流氓行为无动于衷。当被激怒的当地黑人组织起来抵抗这种种族主义暴行时,警方力量才开始介入,着手早就应该进行的公共秩序的恢复工作。(17)警察面对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攻击行为表现出的集体失语的状况,证明了英国整个监管部门中也存在种族歧视的现象。正是这次事件,使有色人种决心组织起来抵抗一切种族歧视行为,这包括1976年亚裔青年围攻警察局的举动和加勒比黑人后裔与警察的公然对峙。 其二,从当时英国的经济形势来看,经济环境的恶化为种族冲突的发生提供了适时的土壤。二战结束后有色人种大量进入英国之时,也正值英国的帝国大厦摇摇欲坠之时。二战使英国的整个工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战后经济重建与劳动力短缺的双重困境导致英国不得不打开移民的大门。尽管当时有大量的白人移民进入英国,但是仍然满足不了英国对劳动力的迫切需求。英国皇家人口委员会经过调查后提出,英国每年仍需移民1.4万人才能满足经济重建中对劳动力的需求。(18)于是,为了发展经济,以便使国家从战后衰败中尽快恢复过来,针对有色人种的移民政策由此迅速出台。继1948年加勒比第一批492名黑人移民到达英国之后,到1951年,英国的有色人种达到7.45万人;1961年则为33.66万人;仅1962年上半年,又有9.49万人来到英国。(19)直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这种移民政策和移民趋势仍然得到英国社会中的企业家和政治精英阶层的大力支持。(20)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963年到1975年,来自新英联邦和巴基斯坦的移民总计约为7l万人,而每年来到英国的黑人人数相当于英国本土的利敏顿斯巴(Leamington Spa)、克鲁(Crewe)以及玛盖特(Margate)这些镇的人口规模。(21)移民的大量涌入,短期内对英国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帮助,但不久之后,英国的经济却开始遭遇滑铁卢,由此对有色人种的生存造成很大的困境。 二战后,为了调整和恢复世界经济关系,重建战后国际经济秩序,1944年7月,美、英、苏、中等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国际货币金融会议,构建新的世界金融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该体系的目标是建立新的国际货币制度。具体来讲,各国实行双挂钩制度,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实行固定汇率,自由贸易多边兑换。这实际上正式宣告美国业已获得对世界经济的绝对话语权,而同时表明,英国曾长期以来在全球经济中独执牛耳的格局已成为历史。不仅如此,1956年苏伊士运河战争事实上的失败对英国经济发展又是致命一击。之后,英国一直处于前经济危机的状态,工业部门中的几大行业开始大规模收缩,失业率开始逐步升高,从1955年到1958年,英国的失业率在3%左右。(22)这相比起1948年以来福利制度下的“充分就业”而言,就业情况已开始恶化,而大量有色人种的不断涌入对英国的就业市场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根据当时的劳动大臣翰森(Randall Hansen)的档案资料显示:早在1958年8月,英国国内就业市场对移民劳动力的需求已开始下降;在1959年下半年,有色人种的失业率又进一步升级。(23)因此,当1958年英国经济下滑之时,本来就对有色人种心怀芥蒂的白人青年开始寻衅闹事、攻击诺丁山黑人,以此来发泄对其自身经济遭遇的不满。到1963年2月,英国失业人口为87.8万人,占到被保险人口的3.9%,达到1947年以来的最高。(24)从1966年到1970年,伯明翰12%的男性工人失业。(25)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就业市场的疲软势必造成白人与有色人种的生存竞争。 如果说,20世纪60年代英国政府尚可以依靠国库财力勉强支撑福利国家制度的运行,使失业率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那么,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经济却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世界经济危机致命性的打击。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表现出的是与以往经济危机完全不同的“滞胀”特点:低增长、高通胀、高失业率并存,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均陷入严重的经济衰退之中。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受到的打击尤为严重。1973年底“石油危机”爆发,英国因完全依靠进口石油而首当其冲地受到冲击。于是,各大工业部门相继受到沉重打击,失业率大幅提高。1 974年初英国男性失业率为2.3%左右,到1975年初超过4%,1976年初已逼近6%,(26)而有色人种的失业率更高。英国政府将有色人种群体引入的初衷,是以较低的工资水平支撑英帝国传统的工业大厦,然而,持续三年的石油危机使英国的各大工业部门开始大幅度收缩,裁员减薪便成为应对经济危机的首要手段,而有色人种首当其冲。所以在此情况下,有色人种群体中的青年面对惨淡的生存局面,以及平时所遭受的歧视性待遇就很容易产生冲动和过激的行为。 其三,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英国政府制定的移民政策的目标与对待移民的政策相矛盾。英国政府引进移民的主要目标,是想拯救即将倒塌的工业大厦。自1945年以来,英国当地人因薪金太低或工作条件太差而不愿在一些工业岗位上就业,政府只好制定移民政策,从新英联邦、西印度人以及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中引进大量劳动力。作为补充的劳动力资源,这些移民主要在金属制造业、棉织业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等部门工作。(27)但是,这些移民进入英国之后,英国政府并没有给予他们与原住民一样的平等待遇。除了工作性质的区别之外,在其他待遇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别,比如,住房、教育以及政治领域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别、甚至歧视。 英国社会当时的这种状况呈现出的是一种奇怪的悖论,即英国政府劳动力需求的政策与英国经济衰落的悖论。一方面,政府认为英国劳动力短缺,仍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支持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英国经济一步步衰退,就业市场早已饱和,不需要过多的移民。可是,即使到1965年,英国政府预测每年劳动力的短缺仍高达20万,英国政府需要大量的移民以支持和加强衰落中的工业竞争力,特别是在纺织、运输、国民医疗服务行业以及旅馆、餐馆行业中。但是,当时的就业市场业已饱和。英国劳动大臣认为,从1958年8月开始,移民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已在下降,应该控制移民进入,但是英国殖民地办公室却避免移民控制。(28)尤其是大量移民进入英国后,其境遇恶化直接反映了英国政府所谓的“宫廷—乡村”或“中央—地方”的两分法战略路线的短视,也就是内阁中高级大臣和高级公务员构成政治管理社区,而外围或乡村就是所有其他地方和机构。(29)如此一来,就使得这些刚刚进入英国的异乡人成为无人问津的外围人,他们既没有能力组织起有效的地方自治机构,又得不到中央政府的有力帮助,由此对英国难以产生认同感。 尽管有人曾指出,《1962年联邦移民法案》的出台标志着当代英国种族关系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因为自此之后,英国政府的移民政策从放任自流策略改为宏观调控政策,对种族关系赋予法律保障,中央可以直接通过财政援助来帮助有色人种。但客观现实却是,政府仍然实行旧的中央自治政治路线,中央之外的机构仍处在各行其是的状态。(30)随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恶化,白人群体和组织越发憎恶有色人种,而有色人种则仍游离在制度保障之外。所以说,英国种族矛盾与种族冲突的爆发也源于政府政策方面的偏失。 由此可见,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一方面是因英国本土民众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思想和种族歧视行为所致;另一方面,英国经济环境的恶化为种族冲突的发生提供了适时的土壤,而政府移民政策的偏失则是种族冲突和骚乱爆发的主要推手。 二、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的特征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的参与主体是加勒比有色人种的年轻后裔,他们与作为父辈的第一代移民不同,他们追求的不再是英国领土上的生存权,而是进一步的发展权。第一代移民在获得英国公民权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磨难与困境。尽管《1948年英国国籍法》确认了英联合王国与殖民地公民身份以及英联邦公民的身份,(31)但是,在就业部颁布的《1953年侨民令》中规定,允许入境劳工的有效居住期仅一年,后来延长到四年,之后曾一度撤销这项规定。(32)但在1958年诺丁山骚乱之后,情况又发生了逆转。英国《1962年联邦移民法案》规定,持联合王国境外颁发护照的联邦公民和英国殖民地以及联合王国公民,入境条件必须受到移民和劳动力市场的控制;除此之外,该法案还制定了一系列遣返移民的条件。《1964年国籍法案》和《1968年联邦移民法案》通过出生规则和人口数量进一步制定限制有色人种进入英国本土的条件,而《1971年移民法案》则是对上述移民政策的进一步巩固与普及。该法案第一部分总共有11项条款,其中有3项条款明确规定驱逐移民的条件,其余各项均为限制移民进入的条款。(33)由此可见,在这种苛刻的移民政策之下,能够从曾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进入提倡“充分就业”的福利国家已实属不易,更何况来到英国后还要重新面对一种截然不同的生存压力。因此,对第一代移民而言,如何适应新环境、如何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任务。 可是,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对于年轻的第二代移民而言,他们从小在英国出生、长大,语言、制度、文化以及一切环境对他们而言均不陌生,他们自认为是英国的公民。但是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处处感受到的却是与白人在待遇方面的天差地别,比如在住房、受教育、就业以及各种场所都存在的种族歧视。斯迪文斯和威立思的报告称,1975年首都警察(Metropolitan Police)局在各类犯罪事件中,对加勒比黑人的逮捕率远高于白人和亚洲人。对非洲裔加勒比人因袭击原因而遭到被捕的每10万人中有466人,亚洲裔为124人,白人为77人;因盗窃罪而被捕的人中,非洲裔加勒比人每10万人中有160人,亚洲人为13人,白人为18人;其他的偷盗行为,非洲裔加勒比人每10万人被捕60人,亚洲人4人,白人4人。(34)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黑人在遵守社会秩序方面与其他族裔相比确实有较大的差别。因为,同为移民的亚裔人大多并不是因为种族因素而在各类犯罪问题上受到英国警察特别的“照顾”,相反,非洲亚裔群体进入英国的门槛远远高于黑人。例如,20世纪60年代的东非政变中,大量受到排挤的亚裔民族在进入英国时被拒之门外,而对其他民族则相对较宽松。(35)根据英国殖民部(Colonial Office)官员的解释:他们更倾向于西印度移民,而不喜欢次大陆(Subcontinent)移民。理由是次大陆移民懒惰、没有力气,且难以胜任工作;而西印度移民则勤劳、可靠、聪明。(36)同时另一方面也说明,黑人因其性情及种族特征在英国受到的待遇与白人相比差别之大。 因此,面对存在着种种偏见、歧视、不平等的生存状况,追求发展权成为第二代有色人种移民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嘉年华”(Carnival)原意即狂欢节,源自1958年诺丁山骚动。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有色人种的这种嘉年华活动却扮演了建立黑人社区和黑人身份认同的重要角色。(37)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的起因,是警察企图限制嘉年华活动的规模或场所,这种要求与1958年种族骚乱时警察的见死不救行为相比,已不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但是,年轻一代的诺丁山有色人种却并不愿意退让,反而不惜一切代价地反抗警察,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争取平等的发展空间。 无独有偶,在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之前的1976年6月,18岁的戈尔迪普·辛格·扎嘎(Gurdip Singh Chaggar)遭到一群反对撒瑟尔(Southall)印度工人协会控制电影院的白人青年的攻击,并被刺死。这件事发生在伦敦最大的亚裔人社区之一,更糟糕的情况是,面对这种暴力事件,官方没有做出任何行动;而社区年长者集中起来讨论,通过的解决方案仅仅是对种族暴力的谴责。但是,撒瑟尔的亚洲年轻人并不同意他们长者的这种软弱无力的通融方案,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前往当地警察局,要求警察有所行动。当警察拘捕了向他们扔石头的几个人时,年轻人们开始在警察局前静坐,直到他们的朋友被释放才肯离开。第二天,“撒瑟尔青年运动”(Southall Youth Movement)诞生了。撒瑟尔亚裔青年的行动为其他亚裔青年树立了榜样,他们纷纷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到各种维权活动之中。不仅如此,他们的目标与诺丁山嘉年华的活动主旨遥相呼应,并与黑人青年一起加入到“人类联合”(People Unite)这样的组织中,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种族特性。(38)因此,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当时空发生变化之时,这些族群所面临的任务与过去相比显然已经不同,而青年一代有色人种则勇敢地面对着这种时代的挑战。 我们从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的过程、原因以及特征中可以看到,英国亟须解决当时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其一,诺丁山种族骚乱从冲突形式上反映了有色人种对警察行为的极其不满。但这种不满的最初源头在于警察长期以来纵容白人的种族歧视行为,不仅如此,警察本身对有色人种也一直带有种族偏见,这一切逐渐积聚成仇恨的种子,待到合适的时机一触即发。因此,警察的一切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而不能以种族作为其行事的标准。其二,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也反映了英国政府当时并没有认真对待移民大门打开后的民族多元化这一事实。尽管在骚乱事件发生之前,英国已经出台了一些针对移民的解禁法案,但边缘化少数种族政策的导向使得这种法律条款基本流于形式。也就是说,1965年和1968年的种族关系法案并不适应时局发展的需要,英国政府必须转变原有的放任自流的边缘化少数种族的政策,重视弱势种族的合法权益。其三,种族关系必须依据法律武器来解决,而不是重蹈覆辙式的骚乱与秩序的重建反复进行的过程。其四,尊重有色人种的传统文化。其五,保障有色人种在住房、受教育、就业等领域的权利。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只是英国众多种族骚乱中的一个重要案例,因此我们很难说,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是促使英国政府出台种族关系法案的最根本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加速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出台的步伐。 三、《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的出台及其影响 鉴于英国社会仍然存在着上述诸多种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加之国际大环境下反种族歧视的背景,英国政府力排众议,于1976年11月底出台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可以说,这是英国政府为调解和缓和国内种族矛盾与冲突的一种积极努力。 针对白人以及白人警察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行为,《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在第一部分即对种族歧视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如某人因种族、肤色、国籍、民族或出生地造成对他人的不利待遇或即将不利的待遇时,即构成了直接歧视;如果在任何条件下因某项条件或要求对某一种族成员不利时,即构成了间接歧视;因某人对种族歧视行为提出控告或涉及此类控告,而给予不友善对待时,即构成了欺诈;而鼓励、纵容他人使用具有恐吓性的、充满敌意的言行冒犯某种族成员的行为即为种族骚扰。(39) 上述规定首先从法律上是对任何白人,包括普通群众、政府官员、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警察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规范。特别是其中针对警察和具有一定权力的政府人员的规定,从制度上杜绝了操控种族歧视的行为。 针对就业领域的歧视行为,法案对雇主、公司、就业机构、人力资源委员会以及工会的歧视行为界定为非法:如果在大不列颠的某机构中,存在故意针对他人的歧视行为的就业安排或故意拒绝忽视他人的就业要求的行为是非法的;在员工就业方面、员工升迁、调离、培训机会,或任何其他利益、设施或服务方面的歧视行为,拒绝、蓄意忽视他人获得这些好处、开除他人或使他人遭受任何损害的歧视行为均为非法行为;雇主骚扰员工的行为是非法行为。(40)这项规定在法律意义上保障了有色人种的就业环境,约束其雇主的种族歧视行为。 法案第三部分对教育领域的非法种族歧视进行了规定。对学生进入教育机构或被教育机构故意拒绝、或对某教育机构的学生根据规定获得任何利益、设施或服务的行为歧视或故意拒绝他获得这些好处;要么开除某人或使某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歧视均非法。(41) 另外,法案第二十条对购物、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以及住房方面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人对他人在购物、使用公共设施设备方面因歧视而拒绝或故意不提供的行为视为非法;当某人进入任何公众成员被允许进入的场所;进入旅馆住房、公寓住房或其他相似建筑住房;使用银行业或保险业或补助、贷款、信用或金融业的设备;使用教育设备;娱乐、消遣或休闲设备等方面遭受骚扰时均为非法歧视行为。(42)不仅如此,法案第28条对歧视性的惯例、第29条对歧视性广告也进行了法律规范。这些规定对英国境内现存的种族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为白人与有色人种之间的相互行为提供了法律准绳,保障了有色人种的发展权。 为配合《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的执行,也为了改善1965年、1968年种族关系法案运行混乱和执行不力的情况,政府将原有的种族关系委员会(the Race Relations Board)和地方社区关系委员会(the Community Relations Commission)合并为种族平等委员会(the Commission for Race Equality)。 《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的出台与执行在对有色人种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也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例如,1977年政府加强对城镇援助项目运营的管理,并将经费由原来的3000万英镑提高到1.25亿英镑,管理职责也从内政部转移到环境部。(43)这对有色人种的生活来讲带来了较大的改善。 该法案也为有色人种提供了参政的平台。法案出台后,不仅有色人种参与选举投票的积极性有所提高,而且黑人压力集团在常规政治领域开始承担起更大、更常规的角色;“种族游说集团”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越来越受人尊重。 《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的出台对那些持种族歧视观念的组织也给予了有力打击。星期一俱乐部(Monday Club)的分化和民族阵线(National Front)对政治决策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就是最好的说明。(44) 然而,《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毕竟是在有色人种仍然处于较艰难的境况下产生的,它的作用和功能还是非常有限的。它所维护的群体本身处在非常弱势的地位,所以它所制定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遭遇了较大的阻力。这种阻力一方面是政府的态度所致,如随后的撒切尔政府在《1981年英国国籍法案》中所具有的明显的种族主义倾向,以及保守党惯有的种族歧视路线,均使得该法案流于形式。与此同时,撒切尔政府又削减新城镇援助方案的开支,种族平等调查团的财政援助也被削减,五位调查团成员被裁减。(45)另一方面,有色人种因数量有限,所以对普选制度下的英国决策影响甚微;同时,全英国范围内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现象并没有消除。时至今日,一桩又一桩的警察或白人屠杀有色人种的案件仍在发生,就是最好的说明。但是,法案毕竟给有色人种提供了发展的依据,他们正是沿着法案所指导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去靠近理想的目标。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事件的发生距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其过程本身已不为人所熟知,但骚乱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却是不易被人们忽视的:当时英国重建的工业体系受到全球性石油危机的致命打击;国内劳资冲突此起彼伏;工党引以为自豪的“充分就业”的福利政策已然无法执行;经济局势的恶化使得英国白人将仇恨的目光投向这些处在工业城市屋檐下的异族人。而这一时期也正是英国开始探索新出路的时代:工业体系从传统的重工业开始向新工业体系转型;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已逐步让位于新自由主义所提倡的货币市场政策;工人力量开始逐渐遭到削弱;各种新观念开始萌芽。从这个意义上讲,诺丁山种族骚乱恰恰是英国国内风云变革局势下的一个缩影。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所展现出的特征与第一代有色人种移民的骚乱特征相比已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从1948年第一代有色人种来到英国谋生,到1976年第二代移民的成长,已有近30年的历程。在这一时期,从英国本土成长起来的第二代移民,比他们的父辈更多地感受到了来自各个领域的种族歧视,这已不是文化的不同、肤色的差异以及性格的喜好,而是英国白人群体对有色人种的一种带有否定性、偏狭性,以及夹杂侮辱性的复杂的歧视观。因此,第二代有色人种移民感受到的是一种更深、更强烈的种族歧视。与第一代移民所追求的目标不同,他们所追求的并不仅仅是谋生,而更多的是一种自由发展的生活空间,以及与白人平等的对待标准和条件。 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提出的这一要求——为有色人种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消除种族歧视是英国社会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中的一个,但它却是当时英国国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可以说,英国政府在1976年诺丁山种族骚乱后不久便出台了《1976年种族关系法案》便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法案从对种族歧视的行为界定、教育机构以及个人的行为、就业场所中涉及的待遇、住房、警民关系等八十多个方面,详细地规定和约束了种族歧视的行为。从积极意义上来说,这为有色人种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也为种族关系指出了发展方向。1976年以后,有色人种在英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非常积极的热情,如积极参与政治选举活动、积极发展本民族的文化以及种族身份认同,等等。 但是,种族歧视是英国国内存在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观念是英国几百年来凭借现代化的先进武器“赢得”的一种优越感,是数代人传承下来的一种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因此,法案并不能真正解决社会领域内事实上存在的种族歧视:尽管黑人已拥有投票权,但这并不能影响普选制下英国白人主政的格局;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只意味着有色人种可以出现在曾经专属于白人的场所,而不受白人言语上歧视性的呵斥。这也就是英国尽管拥有一部相当完善的种族关系法案,但现实中的种族歧视现象却为何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的根本原因。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法案的苍白无力,也说明有色人种在消除种族歧视这一不平等道路上还要走很长的路。 ①嘉年华,此为音译,意即狂欢节,原为基督教教历中即将进行苦修与禁欲的大斋节之前最后一次庆祝生命意义的机会。而发展至今,嘉年华也成为流散至欧洲等地的非洲和南亚裔移民的主要庆典之一。 ②Ashley Dawson,Mongrel Nation:Diasporic Culture and the Making of Postcolonial Britain,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07,p.78. ③John Benyon,"Spiral of Decline:Race and Policing",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Basingstoke,London:Macmillan,1986,p.228. ④姚克:《英国〈种族关系法〉及其立法实践研究》,《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⑤续建宜:《二十世纪英国移民政策的演变》,《西欧研究》1992年第6期。 ⑥王涌:《战后英国移民政策透视》,《世界历史》2002年第3期。 ⑦洪霞:《种族冲突·文化界限——一战后英国的多元文化政策》,《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⑧高麦爱、陈晓律:《伦敦骚乱的历史渊源》,《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6期。 ⑨David T.Wellman,Portraits of White Raci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x. ⑩Paul G.Hartmann,Charles Husband,Racism and the Mass Media,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1974,p.24. (11)Ashley Dawson,Mongrel Nation:Diasporic Culture and the Making of Postcolonial Britain,p.71. (12)CAB/129/66,Memorandum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and Minister for Welsh Affairs,Cabinet:Immigration of Coloured People.C.(54)94,9th March 1954. (13)此协会是一个地方性机构,它成立的主要目的即在于促使英国政府控制移民。尽管该机构成立初期委员中只有一名保守党议员,但是其活动实际上主要由保守党议员控制。 (14)这是鲍威尔于1968年发表的演讲中最突出的主题,意即大量有色人种移民入境英国后,终将造成这些异族屠杀英国民众的局面,这就像是当年匈奴人入侵罗马城一样,会造成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很显然,这是典型的煽动种族歧视的言论。 (15)Paul B.Rich,"Conservative Ideology and Race in Modem British Politics",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p.47,54. (16)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30. (17)Ashley Dawson,Mongrel Nation:Diasporic Culture and the Making of Postcolonial Britain,p.78. (18)续建宜:《二十世纪英国移民政策的演变》,《西欧研究》1992年第6期。 (19)Vaughan Bevan,The Development of British Immigration Law,London,Syndey,Devor,New Hampshire:Croom Helm,1986,p.77. (20)(22)(23)Martin A.Schain,The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in France,Britain,and the United States:A Comparative Stud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8,p.169. (21)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32. (24)Francis Boyd,British Politics in Transition 1945-1963:A Short Political Guide,London and Dunmow:Pall Mall Press,1964,p.138. (25)Robin Ward,"Race Relations in Britain",in Angus Stewart,ed.,Contemporary Britain,London,Boston,Melbourne and Henley: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83,p.162. (26)Geraint Johnes and Jim Taylor,"The Labour Market",in M.J.Artis,ed.,The UK Economy:A Manual of Applied Economics ,Oxfor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294. (27)Robin Ward,"Race Relations in Britain",in Angus Stewart,ed.,Contemporary Britain,p.157. (28)Martin A.Schain,The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in France,Britain,and the United States:A Comparative Study,p.169. (29)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r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24. (30)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30. (31)British Nationality Act,1948.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48/56/pdfs/ukpga_19480056_en.pdf. (32)Martin A.Schain,The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in France,Britain,and the United States:A Comparative Study,p.121. (33)Immigration Act 1971.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71/77/data.pdf. (34)John Benyon,"Spiral of Decline:Race and Policing",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232. (35)Vaughan Bevan,The Development of British Immigration Law,p.81. (36)Martin A.Schain,The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in France,Britain,and the United States:A Comparative Study,p.170. (37)Ashley Dawson,Mongrel Nation:Diasporic Culture and the Making of Postcolonial Britain,pp.75,79. (38)Ashley Dawson,Mongrel Nation:Diasporic Culture and the Making of Postcolonial Britain,p.90. (39)(40)(41)(42)Race Relations Act 1976,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76/74. (43)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36. (44)Paul B.Rich,"Conservative Ideology and Race in Modern British Politics",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56. (45)Jim Bulpitt,"Continuity,Autonomy and Peripheralisation:the Anatomy of the Centre's Race Statecraft in England",in Zig Layton-Henry & Paul B.Rich,eds.,Race,Government & Politics in Britain,p.37.诺丁山的民族骚乱与1976年“种族关系法”_移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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