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与统一战线性质的表现_新社会阶层论文

中国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与统一战线性质的表现_新社会阶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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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49(2003)04-0010-07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主要有:民营科技企业的 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 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这些新社会阶层的特征如何,属性怎样,不仅涉及统 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如何进一步科学表述统一战线性质的问题。

一、新社会阶层的主要特征

1、脱胎于“基本社会力量”

我国新的社会阶层,既有别于社会基本力量,又与之保持密不可分的源流关系,是为 其一大特点。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我国不仅不存在实际上的剥削阶级,而且在追求“一大 二公三纯”的经济体制下,个体工商户也只剩下区区15万,这在全国上十亿人口中,简 直是凤毛麟角。如此,全社会的基本力量呈现为“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 、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这种状况明显打上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烙印,也保有传统社 会阶层结构的若干特征,不能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但在当时将工 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视为社会基本力量,则是无可非议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和经济领域渐次深刻的变动,我国新 的社会阶层得以应运而生。虽然,诸如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 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与原有的基本社会力量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存在着若干 甚至重大差别,但二者之间仍保有互为渗透、密不可分的血缘联系,在很大程度上说, 我国的新社会阶层,基本都脱胎于原有的“基本社会力量”。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新 社会阶层中,还有那些身分原属待业青年、回城知青、无业游民等类人员。从表面看, 他们与原来的“基本社会力量”无涉,但从归宿看,在只有“两阶级—阶层”的社会里 ,他们中的大多数恰恰是也只能是“两阶级—阶层”的后备军。所以,在这层意义上说 ,我国现时的新社会阶层,均脱胎于原来的“基本社会力量”——农民阶层、工人阶层 和知识分子阶层。

2、兼具开放性、流动性、可变性

虽然,我国的新社会阶层各执其业,具有“业缘”方面的重大差别,分属利益不尽相 同的社会群体,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兼具开放性、流动性和可变性。这也是他们共有 的第二大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社会阶层的开放性集中反映在两大方面。首先是党和政府的新 方针政策,使得他们中的成员得以从原来所属的阶层内被“开放”出来;其次是我国工 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催化,展示出社会全方位开放的风貌,其要旨是:告别“ 以阶级斗争为纲”,转而以经济建设为工作中心,诠释和强调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 力的本质;告别计划经济,改革与之相应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开启人才市场,鼓励人 才流动;突破计划经济时期劳动人事管理条规的约束,在吸纳人员方面力主以公平、公 开、公正为原则,破除拒绝吸纳其他社会阶层成员的壁垒;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 重与之相关的人才和其它资源配置,认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勾勒现代化的蓝图,催生 和培育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新阶层,等等。假若没有这些与时俱进的新的方针政 策和社会实践,则人们无以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营垒中游离出来,更无以形成新 的社会阶层。其实,也正是源于党和政府的新方针政策,才使我国新社会阶层获得了与 生俱来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特点。

流动性是与开放性紧密相关的。有了开放的前提,流动即自在其中。据有关资料显示 ,我国的农业劳动者就业人口的比重,在改革开放的源头即1978年为67.4%,二十年后 即1999年降而为44%,下降的幅度不可谓不大。如果考虑农业劳动者的巨大基数,则不 难推断农民阶层业已呈现的巨大的流动规模。尽管他们的流向分散,但就其绝对数字来 看,跻身于新社会阶层者当不是小数。我国产业工人的数量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工业 化高潮中曾有明显上升,进入90年代以来则变化不大。但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工业经济 体制的改革,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含量的增加,一部分产业工 人因不能适应需要而另就它业,一部分因下岗失业而努力实现“再就业”,这就使新社 会阶层成为他们热衷选择的流向。知识分子阶层虽不存在像农民阶层那样劳动力大量富 余的矛盾,也不存在像工人阶层那样人员大量转岗和下岗失业的情况,但他们中的一部 分从原来所属的部门和单位游离出来,流向新社会阶层的现象则是同样明显的。

必须看到,“流动”不仅使人们得以完成向新社会阶层转变的过程,而且也成为新社 会阶层固有的基本品格。这种流动又基本遵循着如下规律:一、由经济落后或欠发达地 区,流向沿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二、农村流向城镇和大都市。三、由低层流向高层。

可变性与流动性互为关联,但又绝非全等,它呈现出全方位变化的特点。这种变化主 要有如下三类:一、阶层内部的体内循环。如执业律师在所在事务所或律师界的地位升 降。这种变化并不影响其阶层的归属。二、各新阶层之间的身分置换。如受聘于外资企 业的管理技术人员自办企业。这种变化使之告别原属的新阶层,进而实现向另一新阶层 ——私营企业主的转变。三、回归原属的社会阶层。如“下海上岸”、重操旧业的知识 分子。

我国新社会阶层的开放性、流动性和可变性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是与我国工业化、 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

3、特有的社会功能和积极的发展动向

我国新社会阶层是有其独特社会功能的。首先,改变了我国原有社会阶层的结构,使 之向与现代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方向转变。第二,增强了我国的稳定 因素和抗风险能力。我国的新社会阶层都是根据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产生的,都是改革 开放的受益者,都是经济地位处于居中偏上位置的群体,都越来越得到其他社会阶层的 承认和敬重。所有这些,都决定他们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稳定有序的新生力量,而非 现实社会秩序的叛逆者。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新社会阶层还兼具其它一些社会功能,如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示范功能、现代化社会价值观及社会规范的创建和引导功能、社会利 益矛盾的缓冲功能,等等。这些功能对于我们实践“复兴中华”的伟业,都是有百利而 无一害的。

另一方面,我国的新社会阶层的发展动向是积极的。从主流看,新社会阶层从开始起 ,就展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发展趋向,也显示了遵纪守法、报效社会 的良好愿望,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益成功地树立了本应具有的自身形象。在诸如“ 希望工程”、“光彩事业”中,它们均有不俗的表现,甚至在社会各阶层中还曾独步一 时,独放异彩。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新社会阶层既源于脱胎的母体,又势必对母体产 生巨大的示范效应,从而物化出不断壮大自身的结果。

总而言之,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需要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更 需要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这两个“需要”,不仅规定了我国新社会阶 层与时趋进的积极动向,也预示了他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断发展壮大,乃是一种历史 的必然。

二、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客观评价

对新的社会阶层是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结论应该建立在对他们的客观评价 的基础之上。因此需要着重要弄清如下一些基本问题:新的社会阶层是不是劳动者?他 们的收入是否存在剥削?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有没有贡献?他们的现实表现究竟如何?等 等。

(一)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是劳动者

劳动标准:看他们是否从事劳动及其劳动的性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分工的发展,劳 动越来越趋于复杂化。脑力劳动已成为生产劳动中的主要劳动,尤其是经营管理劳动和 科技劳动,显得愈益重要。我国新的社会阶层成员都在从事各种复杂的劳动,而且其劳 动量往往远超一般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劳动方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①以经营管理劳动为主。②以科技、知识创新劳动为主。③以服务性劳动为主 。

所谓劳动的性质,就是说他们的劳动是为社会劳动还是为自己劳动。在社会化大生产 的条件下,劳动是社会化的劳动,单纯为自己的劳动已属不可能。新社会阶层成员的劳 动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进行的劳动。因此,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尊重和保 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 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 和尊重。”新社会阶层成员的劳动同样应该得到尊重。

(二)新的社会阶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

贡献标准:看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1、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就业机会的创造者,是一个关乎民生的群体。尽管新的社会阶 层依托的经济形态不同且多样,但在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生活、活跃市 场等方面,均具有无以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关乎小康社会结构现代化的群体。小康社会所要求的现代社会 结构是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我国的社会结构由“矮金字塔型”逐渐变为“ 橄榄型”,这样的社会最稳定,最有创造力。在什么人可以率先成为中等收入者的问题 上,很多人提出:应当让经营者、企业家、科技人员、知识分子、复杂劳动者先富。因 为,科技和管理是第一生产力,企业家是复杂劳动者,他们的分配来自于创业、管理、 经营、技术等复杂劳动,真正的企业家和高级知识分子应当得到较高的收入和报酬,而 在现实中这一部分人在新的社会阶层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人数最多。

3、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关乎推动制度创新的群体。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 变化中,最生动、最强劲、最富有影响力的莫过于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它的出现不仅 把科技推向了市场,使第一生产力面对国民经济主战场,而且在生产、分配、交换、消 费的配置上创造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创造了能极大地调动人们积极性的 社会化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先进的生产力与最具活力的经营机制的有机结合。

4、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关乎民富国强的群体。十六大报告指出:劳动、知识、技术、 管理和资本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在新社会阶层的几种人中,有的是知识的所有 者,有的是技术的所有者,有的是管理的所有者,有的是资本的所有者。要使祖国富强 ,必须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三)新的社会阶层获得收入的方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

财产标准: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劳动收入是指各 类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各种报酬。非劳动收入是指劳动收入以外的,通过资本、技 术、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获得的收入。现实中,尽管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结构有差 异,其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比例不同,但拥有非劳动收入的人不仅包括私营企业主等 那些高收入者,而且广大中等收入者和一些低收入者也可以从某些渠道获取一定的非劳 动收入。因此,获取非劳动收入不是哪个阶层或哪个群体的专利,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 入,不只是保护部分人的利益,而是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富民之路。

这里要着重对有较大争议的私营企业主的状况进行分析。他们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 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相比,他们在经营管理中投入的劳动更多, 质量也更高。私营企业主的财产与分配,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较为关心的问题。对其 收入应该如何定性?应结合实际从私营企业主收入的来源、收入的结构、收入的性质、 收入的归属诸方面加以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这也是确定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社会 属性的症结所在。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创造劳动收入,收 入的高低是由劳动的复杂程度和承担的风险所决定的。

对私营企业主的剥削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剥削是一个经济的范畴,如果说以前资本家 的管理劳动是“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那么也可以说今天私营企业主的剥削是“与劳 动相结合的剥削”。我们在看到他们存在一定剥削的同时,更要看到这个剥削是与他们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贡献是连在一起的、分不开的。我们应实事求是,看到 其主导、主体、主流的作用和方面,不应过分地强调非主导、非主体、非主流方面。正 如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那样:“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都应该得到保护。”

(四)新的社会阶层仍然是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政治思想标准: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新的 社会阶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华民族和祖国的利益、命运是一致的。他们大多都能热爱 祖国和社会主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培养下成长起 来的具有一定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爱国、敬业、诚实、守法”是他们的思想行 为准则,他们中大多数人能听共产党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从思想基础 上看,其主流是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从思维方式上看,他们具有求实性、科学性的 思维方式,有良好的市场感觉和对潜在获利机会的敏感,有敢冒风险的冲动。他们拥护 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珍惜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社会地位的提高 ,他们投身社会的参政意识、政治热情也日益增强。其中一部分人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还有不少人成为各级工商联的常(执)委,私协、个协的理事。

由此可见,新的社会阶层由于来源于“两阶级—阶层”,其中一些人仍然保持了工人 阶级的本色,依然是党的阶级基础,更多的人则仍然是党的群众基础。他们是健康的、 积极向上的一支重要的建设力量。

三、关于现阶段统一战线性质的表述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统一战线性质应如何表述?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 提出“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的概念,如果沿续原有的表述,那么,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只能是三“者”的联盟 。要对统一战线的性质作出准确表述,就要搞清楚三“者”关系,弄清“爱国者”、“ 劳动者”和“建设者”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其中“劳动者”和“建设者”的内涵和外 延是否重合?如果重合,就可以表述为“爱国者”和“建设者”的联盟。

(一)“建设者”概念可以覆盖“劳动者”概念

从字义上来看劳动和建设的定义:劳动——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建设— —创立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按此定义推导,劳动者就是为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而提供 活动的人;建设者即创立新事业的人。但这一界说只具有一般的意义,在不同的社会制 度下,劳动和劳动者都有其特定的内涵。这就需要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除了是谋生的手段以外,还是劳动者为剥削者生产剩余价值 的手段。因此,劳动者也就成了为剥削者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劳动和劳动者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性质。马克思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 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 。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其它一切色彩,改善着它们的特点。”我国现阶段存在 多种所有制,但处于决定地位的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国有经 济的主导地位和控制力,这是我国现实社会中的“普照的光”。再加上上层建筑的巨大 作用,这就使目前所有的非公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等)都已成为为 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服务的、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的经济基础。今天,经济不再是在剥削阶级 与劳动阶级的对立中运行,而是变为在整个劳动阶级的各个阶层中运行,劳动和劳动者 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社会劳动者的经济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往社会中的劳动者仅是指直接从事 物质资料生产的、从属于资本所有者的人。如今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和生产资料的主人 ,人们之间是一种平等互助的关系。

2、社会劳动的外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尽管马克思认为资本所有者在社会化大生产 中具有管理的职能,但这种职能是作为获取剩余价值的一种权力而存在的。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者指挥劳动的职能不再具有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所有者作为 获取剩余价值权力的属性,只是成为一种特殊的劳动职能。

3、劳动者与资产关系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与生产 资料处于分离的状态,导致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处于严重的阶级对立之中。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以多种方式结合,在不同的经济成分中呈现不同 的特征:①国有、集体经济采用二者间接结合的方式。②私营经济采用合作结合的方式 。③劳动个体、创办公司,储蓄、股份、国债、基金等则采用直接结合的方式,等等。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劳动上的根本区别,就是从根本上否定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 制度,出现了联合劳动制度,也可以叫做合作的劳动制度,是一种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互 相联合起来的制度。既然社会主义还是商品经济的社会,它的财富仍然表现为价值,劳 动者所创造的价值包括剩余价值,就应该平等地分享。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一部分是劳 动者本身恢复劳动力所需要的,可能把它称为必要价值;另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而这 种剩余价值是社会能够不断发展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在量上越来越多 ,在质上是由劳动者共同创造、共同分享的,是劳动者实现共同富裕、劳动者的素质不 断提高的物质基础,也是整个社会得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新的社会阶层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从事的劳动是为建设自己的国家和美好生活而进行的,是为创立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事业而劳动。可见,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者”属性是“建设者”社 会属性定位的理论和现实的依据。

从概念的涵盖面来看,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概念都限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话 ,那么所有的建设者都是劳动者,包括以资金、技术、股权等等要素参与分配的人,都 是劳动者;所有的劳动者也都是建设者。可见,“建设者”的概念基本上覆盖了“劳动 者”这一概念。

(二)“建设者”概念优于“劳动者”概念

“劳动者”的概念就其与“剥削者”相对应的意义来说,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劳 动者”表述的是一种自然形态,可以理解为“劳动着的人”。既可以是脑力劳动者,也 可以是体力劳动者。建设者是一个褒义词,是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肯定,即在进行建设 性劳动而不是破坏性劳动,强调的是对社会的贡献。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新的社会阶层成 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是以肯定六个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以外的那些劳 动者是建设者为前提的。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的概念,也是一种策略考虑。即将改革开放以来 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定义为“建设者”,既是对他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作贡献的肯 定,也是对他们的身分、地位和作用的肯定。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无庸讳言,在新社会阶层中也存在着若干不规范行为,如偷 税漏税、制假造假等,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诚信不足、低级庸俗等,但这绝不是他们 的主流。

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同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阶层的关系中存在各种矛盾,但这些矛 盾不是对抗性矛盾。即使是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的对立,也是非对抗性矛盾。是可以 通过政府、社会组织的工作而进行协调的矛盾。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加入到“建设者”的 行列,他们同其他“建设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希望他们的事业随着国家和社 会的发展而发展。将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定义为“建设者”,使“建设者”的队伍扩大了 。

(三)新阶段统一战线性质具体表述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 和利益群体,社会各阶层的分化、组合和流动日趋加剧,新的统战对象不断增加,统一 战线的内部构成将更加多样。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的提上议事日 程,对新阶段的统一战线产生了重大影响,使我国统一战线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统 一战线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要,使统一战线的多样性日益明显,统一战线的难度也不断增 大,统战工作越来越显现出社会化的发展趋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最广泛最 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对新社会阶层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加以充分的认识,还他 们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身份,充分调动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 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多做贡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表述为: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 联盟。

此外,我们还需要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与民主党派性质表述作相关分析。近十多年 来,各民主党派也发展了一部分新的社会阶层成员,这对民主党派乃至对新时期的统一 战线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拓展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使其广泛性与进步性进一步显现起来,其内涵也进 一步丰富起来。各民主党派所反映和代表的社会阶层与群体的面进一步宽广起来。最终 有利于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2、有利于各民主党派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参政党建设。新的社 会阶层成员从属性上看是属于非公有制经济阶层,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 民主党派吸收他们,不仅有利于其参政议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自身建设的发展,而且 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各民主党派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3、各民主党派发展一部分新的社会阶层成员,有利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与扩大。 各民主党派所发展的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从本质上看绝大多数是属于党外知识分子,同 时又带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身分。各民主党派发展这一批人入会,一方面拓宽了这一 批人的政治参与渠道,有利于这一批人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也使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的载体增多起来,有利于党对党外知识分子与非公有制经济 人士工作的开展,是新阶段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补充。

4、有利于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巩固与发展。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方面使社 会参与空前活跃起来;一方面又使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空前加剧。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新 的社会阶层之间及其它们与社会的各类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将是十分困难的。因此, 各民主党派适当地发展一部分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入会,不仅可以把它们的政治诉求纳入 到现行的政治框架和体制中来,为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反映社情民意提供场所,而 且也可以使各民主党派在协调各方面矛盾与化解各种冲突中起到有效的中介作用,从而 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由此来看,目前虽然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人员加入到各民主党 ,但是这些人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是要求进步的,这批人的 加入不可能也不会改变各民主党派的原有属性。各民主党派仍然是以协商确定的各自所 联系的界别为主的参政党,不具有阶级联盟的性质。

鉴于以上理由,我们可以对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如下的表述:各民主党派是进步 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代表和反映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一部分拥护社 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利益与要求、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 是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

对于统一战线的性质我们还可以根据其表述史作简要的表述。统一战线表述史的主要 例证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 ,明确提出无产阶级统一战线思想,认为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自身的团结统 一和同盟军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工农联盟的思想;列宁提出“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 族联合起来”的口号;1917年,斯大林明确提出“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概念;1922年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文件提出“民主主义的联合阵线”;1928年,中 共党的六大提出“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民族革命统一战 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还提出过“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 ,毛泽东、周恩来提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统一战线”;1950年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 议,李维汉提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爱国统一战 线”沿用至今。

由上可见,历史上对统一战线的简要表述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①以统一战线的主体 命名,如无产阶级统一战线;②以主体的宗旨命名,如爱国统一战线,民族革命统一战 线,抗日统一战线;③以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命名,如新民主主义统一战线等;或三者 合一。这些说明,统一战线的性质在不断发生变化,对统一战线的表述也要随之变化。

新阶段统一战线的简要表述同样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去思考,相应的表述也有三种: 建设者和爱国者统一战线;振兴中华(中华民族复兴)统一战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 段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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