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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是防止权力变形和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政府管理的重大课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反对腐败,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廉价政府”的重要思想,而且结合中国的国情,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需要出发,提出了搞廉洁政治、消除腐败的系统的完整的理论观点,对马克思主义的廉政思想进行了发展和创新。认真学习、落实邓小平关于廉政建设的理论,对于我们建设精干、高效、廉洁的政府,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一、邓小平关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
对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问题,邓小平不是从一般意义上去说明,而是从总揽全局和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深刻的论述和强调;不是就问题谈问题,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其内在的规律性。把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坚定不移的方针,是贯穿邓小平廉政观的重要指导思想。邓小平从分析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入手,全面地论述了这个指导思想。
(一)廉政建设具有长期性。1986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4页。)他认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邓小平的这一科学论断,是在深刻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得出来的。首先,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它带有旧社会的痕迹,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平现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会表现出来,这就使反腐败斗争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任务。其次,“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大搞特殊化,造成了恶劣影响。消除这些影响,端正党风,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第三,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有体制转换中的政策缝隙,又有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滋生和发展起来的消极东西。由此可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只有树立长远的观点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二)廉政建设具有战略性。反腐败关系全局、关系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不惩治腐败,我们党就有失败的危险。因此邓小平提出,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做到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他深刻地分析了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关系,指出这是实现党的战略目标的根本要求。第一,加强廉政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中体现,只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都抓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加强廉政建设是现代化事业的重要保证,经济建设如果失去了这一保证,就不会取得最终的成功。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也没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第三,加强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因为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实现党的战略目标的巨大障碍。他指出,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三)廉政建设具有复杂性。这主要是由腐败现象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着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特别是滥用权力会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邓小平具体分析了廉政建设之所以具有复杂性的原因:一是腐败现象涉及高层。他指出,惩治腐败的问题为什么成效不大,原因可能在党内,在高层。领导干部搞特权和特殊化,不仅影响自身的形象,而且为腐败现象充当保护伞,使廉政建设增大难度。二是腐败现象的产生具有历史和现实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腐败和不公平,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后遗症,以及对外开放打开窗户飞进来的苍蝇蚊子,这些东西交织在一起,使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三是法制不健全。邓小平认真总结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尖锐指出廉政建设“要用法制来解决问题”。他深刻分析了我们在立法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分析了腐败产生的体制上的原因,强调指出,现在从党的工作来说,重点是纠正党风,但从全面来说,是加强法制。
(四)廉政建设具有紧迫性。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既是长期的任务,又是刻不容缓的工作。应当看到,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奉公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不仅取得了经济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且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很大成效。据统计,改革开放20年来,全国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200多万件,处分党员235万人,清除了包括陈希同在内的一批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不正之风仍很严重,有些行业和部门弄权勒索,吃拿卡要,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搞各种摊派。在党内和国家机关中腐败现象还在滋生和蔓延。一些党员干部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挥霍浪费,奢靡腐化,不关心群众疾苦;一些人以权谋私、搞特殊化,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搞权钱交易;有的跑官、要官、买官、骗官;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群众对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对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尤其切齿痛恨。因此,不采取果断的措施有效地遏制腐败,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会失去坚强的政治保证,我们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邓小平尖锐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3页。)他要求,必须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一定要取信于民,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
(五)廉政建设具有示范性。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是全党的表率。因此,整顿党风,搞好民风,需要首先从领导干部整起。邓小平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来;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风气,就出不了战斗力。在新时期,我们党肩负着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能不能实现这个历史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者的状况。他说:“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否则,我们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7页。)
二、邓小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核心
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是邓小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核心和根本点。邓小平深刻分析了执政党的特点,阐述了加强廉政建设与依靠人民群众的关系,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
(一)做人民公仆是执政党特点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这种地位,使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同时对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处于执政地位必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对于执政的共产党人来说,怎样使用手中的权力,是执政为民还是以权谋私,关系到党能不能巩固自己的领导地位。邓小平从执政党的特点出发,再三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不能当官做老爷,而要做人民的勤务员。
其次,处于执政地位必须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因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而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结果,必然发生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邓小平列举了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和危害,尖锐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强调,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的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搞四个现代化,把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地转到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来,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
再次,处于执政地位必须警惕和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作为执政的共产党人,一方面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争取和利用国际上的资金和先进技术,来帮助我们发展经济;同时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另一方面,要防止风险,警惕和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袭和影响。邓小平指出,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对此,要注意很好地抓,坚决取缔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发展。必须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和反对封建主义在党内外思想政治方面的种种残余影响,批判和反对崇拜资本主义、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二)必须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防止特殊化和滥用权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执政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但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出发点和根本宗旨没有变,而是有了更高的要求。搞廉洁政治,最重要的是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防止滥用权力和搞特殊化。
首先,特权思想和特殊化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其结果是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邓小平指出,“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大搞特权,给群众造成很大灾难。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搞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
其次,反对特殊化是一场严肃的斗争。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党内决不允许有不接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反对特殊化,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因此,对这场严肃的斗争,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再次,防止滥用权力关键在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权力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变形,最终导致腐败。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要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就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邓小平说,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凡是违反这个制度的,都要纠正过来。
(三)要始终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邓小平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发扬艰苦奋斗创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现代化建设必须具备的重要前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子应该怎样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具备哪些前提条件?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对此,邓小平在1980年初就做了明确的阐述。他指出:“第一,要有一条坚定不移的、贯彻始终的政治路线;第二,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第三,要有一股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第四,要有一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干部队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8页。)在这里,邓小平把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提到了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把它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和指导思想。其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深刻分析国情的结果。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人口多、底子薄,教育、科学、文化都落后,这就决定了搞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而不能走捷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实行开放政策,另一方面仍然要坚持建国以来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必须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争取外援,主要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那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是不是一时之举和短期行为呢?回答是否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拥有各种有利条件,一定能够赶上世界上的先进国家;但是,也要认识到,为了缩短和消除两三个世纪至少一个多世纪所造成的差距,必须下长期奋斗的决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不能不提倡和实行艰苦创业。
其次,只有恢复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才能有战斗力。党的战斗力来自哪里?来自人民群众。只有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党同群众的紧密联系,党才能有战斗力,也才能巩固执政地位。邓小平指出,由于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执了政,党的责任加重了,因为掌了权就要担负起把国家引导到社会主义道路上去和进行建设的艰巨任务,因此必须坚持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他举例说明,过去我们党之所以有战斗力,是因为打仗的时候,党员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生活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这样他们就成了群众的模范、群众的核心。他强调,能不能吃苦在先、享受在后,是合不合乎党员的资格,合不合乎党员的条件的问题。在今天,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邓小平尖锐地批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他指出,一些人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肥私,不与群众同甘苦,不实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
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艰苦奋斗的榜样,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努力恢复和发扬延安的光荣传统,向周恩来等同志学习,在艰苦奋斗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邓小平还反复强调,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必须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他指出,反对特殊化只是艰苦创业中的一个问题。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杜绝各种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不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和不合质量要求的废品,降低各种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要使大家懂得,我们的资金来之不易,我们生产出来的东西来之不易,任何浪费都是犯罪。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各行其是。
三、邓小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深刻内涵
抓住重点和关键,按照规律办事,实行标本兼治,这是邓小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深刻内涵。邓小平在论述廉政建设时,总是高屋建瓴,从全局上把握,从解决重点问题入手,强调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路子。他一再强调,惩治是手段,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提高干部素质是根本。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搞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因此,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个大局出发,围绕这个中心,服从这个中心。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也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保证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一是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二是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保证改革、发展和稳定。四是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是非,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干部群众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严肃惩处干扰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总体部署,具体实施。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要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经常的斗争和经常的工作。因此,既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把长期性任务与阶段性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邓小平指出,抓党风和社会风气,即使下决心抓,也要奋斗至少十年,才能恢复到50年代最好时期的状况。他强调,一方面要有长远观点,进行整体部署和全面要求;一方面要雷厉风行,下决心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切实抓出成效来。按照邓小平的要求,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了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三项工作格局,这就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格局的确立,使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抓住关键,重点突破。邓小平一贯主张,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住重点,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一定要取信于民。如果我们抓不住关键,措施不得力,就会丧失民心。怎样做到这一点呢?一是要查处大案。他认为,惩治腐败,至少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他强调,腐败、贪污、受贿案件,不管是省里的还是全国范围的,不管牵涉到谁,都要雷厉风行地抓,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二是要解决高层腐败的问题。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三是要解决政治纪律的问题。他多次指出,为了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格依照党的纪律予以追究。
(四)立足教育,加强法制。加强廉政建设必须从教育入手,着眼防范;同时,要靠法制解决问题,做到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法制。邓小平认为,在抓反腐倡廉的教育中,应该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克服脱离实际和片面性、简单化、形式主义的倾向。他强调,教育一定要联系实际。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流行的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问题,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由适当的人进行周到细致、有充分说服力的教育,简单片面武断的说法是不行的。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应当针对干部队伍的实际,着重抓好改造世界观、群众路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他特别强调,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为这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是首要的问题,也是廉政建设的首要问题。他认为,改造世界观最重要的是解决理想信念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核心内容。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共产主义信念,这是我们的真正优势。现在历史条件变了,社会环境变了,党肩负的任务变了,但党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没有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要讲理想、讲纪律、讲奉献、讲大局。他说:“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有了这样的团结,任何困难和挫折都能克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9页。)
(五)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邓小平认为,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尤其要搞好制度建设。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一是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不但要高度重视,起带头和示范作用,而且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反腐败斗争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邓小平多次指出,要说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针对我们民主制度还不完善的状况,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因此,要把健全法制和加强制度建设贯穿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用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和保证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廉政建设中,教育、法制、监督、改革这四者都是治本之策,缺一不可。但监督是各项反腐败措施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这个关键环节抓不好,廉政建设的任务就无法实现。邓小平高度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他指出,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要有监督、有制约,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对于怎样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监督,他做了深刻的论述,强调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第四是党的监察制度的监督。他认为,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
(六)依靠群众,不搞运动。邓小平指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要搞运动,因为这是长期的经常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对于领导机关中的领导干部来说,可以采取整风的形式;同时必须紧紧地依靠群众,形成一定的声势。他认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和取得现代化建设成功的基础,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同样,加强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也要同群众一起来搞,做几件使人民满意的事情。这样,“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313~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