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性别差异的农民工城乡流动个体风险成本实证研究&对1012名城乡农民工的问卷调查_风险成本论文

性别差异视角下女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的实证研究——基于1012位城乡迁移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城乡论文,问卷调查论文,视角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09)04-0008-07

中国农业部调研组数据显示,2002年农村外出就业打工的女性占农村外出打工人口的29.89%,这个比例在2003年上升到34.3%,2004年进一步提高到34.6%[1]。女农民工因其生理、心理方面的原因,较之男农民工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但从性别差异视角来研究女农民工的论文并不多[2-4]。本文基于1012名城乡迁移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数据①,主要围绕农民工城乡迁移风险个人成本这一主题,实证性地探讨女农民工城乡迁移的个人风险成本与男农民工是否存在差异,若存在差异,具体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在本文中,农民工城乡迁移的个人风险成本主要是指他们城乡迁移过程中所承受的各种不稳定性因素、不安全性因素和低保障性因素[5]。

一、农民工基本构成的性别差异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流动就业以男性为主,占66%。在我们调查的1012个有效样本中,男性占的比例为68%,女性为32%;性别比例与中国农业部调研组的数据相当接近。

年龄构成上,外出务工的女性农民工比男性农民工更加年轻化。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女农民工中有72.1%年龄在30岁以下,而男农民工中只有47.6%年龄在30岁以下。经统计,324位女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7.32岁,男农民工为33.21岁。

从表1数据看,男女农民工在不同文化程度上的分布基本接近。笔者令没有上过学=0,小学=6,初中=9,高中、中专、技校=12,大专=15,计算男女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统计下来,被调查的688名男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14年,被调查的324名女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44年,女农民工还略高于男农民工,但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表明总体上,男女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并不存在差异,即男女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4年左右。

数据显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大多为已婚,农民工的婚姻状况男性和女性有明显差异,男性未婚和女性未婚比例分别为25.4%和45.4%。女农民工的未婚比例远高于男农民工。

概括起来,农民工群体基本构成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其中,女性农民工数量低于男性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年龄层次较男性更年轻化,女农民工未婚比例高于男性农民工,但在文化程度方面,男女两性并不存在差别。

二、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的性别差异

(一)不稳定因素

农民工城乡迁移过程中就业城市、工作单位、从事工作类型等方面经常变动,这是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工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从表2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以所有农民工、男农民工,还是以女农民工为分析单位,他们外出年数与他们在外呆过的城市数量、在外干过的单位数和工作数之间都有一定的相关性,而且是正相关,即外出年数越多,在外呆过的城市数量、在外干过的单位数和工作数就越多。

从表3我们可以看到,对调查样本分组统计,男女两性农民工平均相差5.89岁,男农民工比女农民工平均多外出2.28年。对这两个指标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1,因此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在农民工总体中,男女两性农民工平均年龄和外出年数均存在差异。

表4是对这1012位农民工、688位男农民工和324位女农民工分别统计他们年龄与外出年数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Pearson Correlation)和Sig.(2-tailed)值,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农民工总体,还是男农民工和女农民工,他们的年龄与外出年数相关程度都较高,且Sig.(2-tailed)值小于0.01。因此,我们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农民工年龄越大,他们城乡迁移的年数普遍越多。

考虑到男女两性农民工在年龄上有较大的差异,他们的外出年数也不尽相同,这会影响到他们城乡迁移过程中就业城市、工作单位和从事工作类型的数量,故在本研究中用年均迁移城市数、年均工作数和年均单位数来测量男女两性农民工城乡迁移过程中的工作稳定性差异性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他们城乡迁移过程中所承受的个人风险成本。

表5的数据统计结果表明,无论是年均干过城市数、年均干过工作数和年均供职单位数,男农民工的总体平均值都低于女农民工的总体平均值,可见,调查对象中,男性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高于女性农民工。通过ANOVA方差检验证明,在总体中,男女两性在年均干过工作数和年均供职单位数方面存在差异,而在年均干过城市数方面男性与女性农民工不存在差异。若以年均干过工作数和年均供职单位数这两个指标的比例平均数作为衡量男女两性农民工稳定性程度的综合指数,我们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是:女性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只有男性农民工的60.19%。

(二)不安全因素

1.女农民工遭遇劳动不安全比例比男农民工稍低,存在性别差异

城乡迁移农民工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频繁,工作场所的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这就是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的劳动不安全因素。在问卷调查中,笔者设计了这样一道问题:“您进城打工这些年,您本人是否遭遇过以下情况(可多选)?”从表6我们可以看到,因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值均小于0.05,男女农民工在遭遇劳动不安全方面有性别差异,女农民工遭遇劳动不安全的比例均低于男农民工,但也存在一定的比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有16.98%的女农民工反映“工作条件恶劣,对身体有伤害”。

2.男女农民工遭遇财产不安全的比例部分有差异

城乡迁移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工资经常被克扣拖欠,挣的钱被人偷,这是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的财产不安全因素。从表6我们可以看到,男女农民工遇到“做同样的工作得不到同样的报酬”、“被故意压低工资、克扣工资”的比例分别为40%多和35%以上,没有性别差异;他们“经常被要求加班而不给加班费”的比例却存在性别差异,女农民工比男农民工要高出近6%。

经统计,在男农民工中,能按时拿到工资的比例为49.56%,女农民工该比例是56.48%。因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值为0.046,小于0.05,我们可以推论女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的比例比男农民工要高6.92%。虽然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女农民工中依旧有40%多不能及时拿到工资,这一比例相当之高。

对调查对象进行分组统计,男农民工一年平均被拖欠工资数为1318.02元,而女农民工一年平均被拖欠工资数为840.62元。经独立样本T检验,Sig.(2-sided)为0.023,可以推论:男女农民工一年被拖欠工资数存在差异,男农民工平均比女农民工要被多拖欠477,4元。

(三)低保障因素

1.男女农民工中“体质大不如从前”的比例都高达30%多,无性别差异

城乡迁移农民工工作劳累,生活艰苦,身体素质变差,这反映出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的身体健康低保障。从表7,我们看到,男农民工中感觉体质大不如从前的比例竟高达36.77%,而女农民工中这一比例也高达32.72%。经过总体检验,可看到:男女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低保障比例不存在差异。

2.男女农民工遇到失业的比例都高达60%左右,无性别差异

城乡迁移农民工经常面临着失业的风险,这反映出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的工作低保障。在此次调查中,笔者也询问了城乡迁移农民工他们的失业情况以及他们失业期间靠什么生活。从表7我们可以看到,男农民工中只有38.95%的人从未遇到失业,而女农民工中有42.59%的人从未遇到失业。独立样本T检验中Sig.(2-tailed)的值大于0.05,说明男女农民工遇到失业的比例无差异。

3.总体上看,男女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存在性别差异

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中的法律低保障表现为城乡迁移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规范的劳动用工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这可以使企业和农民工双方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是,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却很严重。我们可以从表8看到,无论男农民工还是女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都不容乐观。男女农民工中,都有50%左右的人未有过任何形式的合同,只有25%稍多的人签订了书面合同。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的Sig.(2-tailed)值大小,我们可以判断,总体上看,男女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存在性别差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女性要比男农民工高8.13%。

4.男女农民工享受福利的比例都较低,大部分福利比例不存在性别差异

城乡迁移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却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工作生活中的不保障性因素增多。从表9我们可以看到,男女农民工除工资外享有福利的情况都不容乐观。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的Sig.(2-tailed)值大小,我们可以判断出,男女农民工在享受免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免费用餐(包吃)、医疗保险、探家车票补贴、带薪假期、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比例不存在差异,而女农民工在享受年底有奖金和节假发放实物或钱这两项福利的比例比男农民工高6%,男农民工在工伤事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这两项福利方面的比例比女农民工高6%-7%左右。

通过以上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与男农民工相比,女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更差,她们工作的稳定性只有男性农民工的60.19%;女农民工遭遇劳动不安全比例比男农民工稍低,存在性别差异,但仍有16.98%的女农民工反映“工作条件恶劣,对身体有伤害”,6.79%的女农民工反映在劳动过程中“漠视劳动保护,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男女农民工遭遇财产不安全的百分比部分有差异,具体来说,44.75%的女农民工遇到“做同样的工作得不到同样的报酬”,35.19%的女农民工“被故意压低工资、克扣工资”;男女农民工感觉体质大不如从前的比例无性别差异,但高达30%左右,具体而言,32.72%的女农民工感觉体质大不如从前;男女农民工遇到失业的比例虽无性别差异,却都高达60%左右;总体上看,男女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存在性别差异,未签订任何形式劳动合同的女农民工高达54.32%,要比男农民工高8.13%;男女农民工享受福利的比例都较低,大部分福利比例不存在性别差异,具体到女农民工,她们除工资外享有福利的情况都不容乐观,享受制度性的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分别只有12%、3%、12%、8%。从以上的分析结果,我们所能得出的结论是:女农民工在城乡迁移过程中面临着非常高的个人风险成本。

三、控制女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的对策思考

控制女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笔者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为控制女农民工过高的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逐步扩大女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方式的转变,城乡迁移女农民工对社会安全的需求也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在城乡迁移之前,她们主要是从家庭获得经济安全方面的保障,在城乡迁移过程中,她们就业方式的改变使其面临的社会风险也必然发生变化。因此,从发展趋势来看,政府必须承担起城乡迁移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责任,以满足她们的社会保障需求。

(二)为控制女农民工过高的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全社会要树立契约意识与强化职业伦理

中国是一个没有契约传统的国度,人们的契约意识普遍不强。在广大的农村由于市场不完善,市场经济不发达以及其他社会、观念的因素,没有形成自觉的契约观念。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城乡迁移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单纯地通过行政监管手段实现社会正义,绝不是最有效、最可靠的办法。要实现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权利,最后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所以,对女性农民工来讲,契约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尤为迫切和重要。

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在现代社会也必须按照现代职业伦理的要求,逐步规范用工制度,平等、公正地对待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淡漠的城乡迁移女农民工,切实保障她们的正当权益。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公正、平等地对待城乡迁移女农民工也是其自觉承担其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要自觉地与女农民工签订合同和保险合同等保障她们权益的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

(三)为控制女农民工过高的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城市要建立为城乡迁移农民工服务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城乡迁移女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强化为城乡迁移女农民工服务的意识,学习和推广一些城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从提供就业信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维护权益、改善用工环境、解决后顾之忧等方面,为城乡迁移女农民工撑腰打气。特别是要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与城乡迁移女农民工签订合同,严禁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等,要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收稿日期:2009-09-14

注释:

①本次调查于2005年10月初进行,共调查1100名城乡迁移农民工,其中900位老家在江苏省,苏北地区、苏中地区各400位,因苏南地区城市化水平较高,只配额抽样100位。为进行对比研究,另配额抽样调查了200位老家不是江苏省的农民工。调查采用标准化访谈方式,调查质量较高。本次调查实际获得有效样本1012份,有效样本的平均回收率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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