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判”鲁达——《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研究性学习设计及成果展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性学习论文,关西论文,成果论文,鲁达论文,鲁提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性学习设计意图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 《水浒传》的第三回节选,也是其中较为精彩的一节。课文所选的内容记叙了鲁达救助金氏父女脱险、打死镇关西的经过,表现了他疾恶如仇、扶危济困、不畏强暴、粗中有细的性格,同时也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鲁达是课文的主要人物,他的正义行动,是对封建恶势力的有力反抗,维护了被压迫群众的利益。当他在酒楼上耳闻目睹金氏父女的遭遇后,毫不手软地三拳打死郑屠,并对助纣为虐的店小二也毫不犹豫地给予惩罚;他帮助别人不图回报,尽管有些粗暴,但他心直口快、说一不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杰形象在学生们的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学生们都为他的义举所感动。
因此,在学生已经充分学习了课文的内容,并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都有比较清楚的认识的前提下,启发学生用现代法律制度,衡量“鲁达打死镇关西事件”的性质,从另一个角度更加深刻地揭示当时社会的黑暗。
二、研究性学习设计
1.学习形式。模拟法庭开庭审判鲁达犯故意杀人罪。模拟法庭开庭的形式,由学生充当庭审时的各个角色,组成审判法庭,按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般步骤和要求组织进行。把课文内容与法庭开庭形式联系起来,让学生在自己参与的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考虑到课文内容是古代的,学生们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庭开庭的形式设计,应不受现代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限制,采用古今结合、中外结合的较为活跃的“自由体”形式进行。
2.步骤和要求。①人员组织。a.由学生自由组合,一般是3~4人一组,并选出专任组长,再推选一名临时调节人,由临时调节人(由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并获可指挥其他所有同学的特许)组织审判法庭,并聘请同学担任法官、书记员、陪审团、律师、原告、被告等法庭应有的各种角色;b.学生出任各种法庭职位要通过竞选,同一职位的竞争以得票多者获胜,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及自身的一些有利条件(如是律师的亲属或有法官父亲等)进行不同职位的竞争;c.其余学生全部作为旁听人员旁听。
②搜集资料。a.看《大法官》等有关法庭的电视剧,了解法庭开庭情况,要求扮演不同角色人员要对号入座,注意观察积累自己这一角色的相关信息;b.了解有关法律知识。
③参观仙居县人民法院及其法庭,旁听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可自行前去旁听,也可集体组织去旁听)。a.作好现场记录;b.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法庭工作人员咨询有关开庭审判的知识。
④开庭前指导筹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课堂纪要)
(场面布置:教室布置得像个法庭,场内气氛庄严肃穆;人员到位:台上正中是审判长,两边分别是审判员,前方坐书记员,陪审团、法警、原告、被告及双方律师各就各位,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①开庭。宣布开庭;宣布带原告、被告上场。
②法庭陈述。原告陈述理由(由“镇关西”的“家人”陈述事实);被告陈述申辩理由。
③法庭分调查和辩论几个阶段,一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原、被告律师各自陈述,并举证。a.传证人“店小二”。传唤目击者“店小二”陈述事发经过,原、被告律师向证人“店小二”提问。原告律师问:是否有杀人凶器(无)、打人原因(打抱不平)、打人情景(是对方先动手)、是否亲眼目睹(是)等;被告律师问:是否认识原告和被告(认识)、在什么地方什么样的情景下认识被告(被威胁、被恐吓)等。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b.传“金氏父女”。“金翠莲”陈述;“金老汉”陈述;律师提问;辩护人辩护。c.传“街坊邻居”指证:鲁达一向为人情况、镇关西一向为人情况。事发当天,目击者证词。d.法庭举证、质证、辩论。
④继续法庭辩论(有证人推翻证词的,有双方向司法人员行贿的,有指出对方作伪证的,等等,逼真地进入了一个法庭现场)。
⑤最后陈述。
⑥休庭,合议庭合议,讨论裁决。
⑦宣布判决结果。(“法庭”已经“休庭”,学生们却意犹来尽)
四、小结
研究的世界很精彩,初中语文研究性学习教学设计带来课堂教学的创新,不仅激发了课堂教学的无比活力,更带来了课外生活的无限精彩。“开庭审判”鲁达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参与,经常是:几个成员通力合作,跑书店找资料,托熟人查信息,求内行人指点,私下里反复演练,审判长练胆量,律师收集证据并与当事人反复核实等等。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所有的人都是兴致勃勃、全力以赴,一切都像是真的,大家都进入了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并尽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他们研究性学习探索的能力,同时,更拓展了他们思维的多向性,有利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甚至对他们以后的人生都可能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班级的学生法官们认为郑屠横行霸道,死有余辜,一致确认鲁达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宣布鲁达无罪释放;也有一个班级的学生法官们认为鲁达的行为已触犯了现行法律,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念其有功于朝廷,从轻发落。过程是最有意义的,也是最重要的。至于审判结果,那其实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学生们在整个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学到了一些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能力。研究性学习的课堂具有传统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形式的灵活性、过程的探究性、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合作性。
五、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学生习作一篇
“法庭”上的我是原告——记一次语文研究性学习课
学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之后,大家都为鲁达的侠义而倾倒,杨老师便提议组织一次“为鲁达和镇关西打官司”的模拟法庭审理活动。主要情节是,鲁达打死镇关西后被抓住了,郑屠亲属作原告,鲁达当被告,双方都可请律师代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由学生自己担任。我们一致说好。于是,老师领导,班干部负责牵头,大家竞争“上岗”,各个职位的工作很快就开始了。同学们对法官很感兴趣,尤其审判长职位更是令人垂涎。经过一番竞争,鲁达、郑屠家属、双方律师、法官、公诉人、陪审团成员等都一一到位。我作为郑屠的亲属成了原告。
法庭在严肃庄重的气氛中开庭了,我的两个大律师,乃是赫赫有名的杨潇杨大律师和顾杰义顾大律师。被告鲁达的律师是我本要聘请的泮一准泮大律师,可惜他说要主持公道,竟当面拒绝我邀他做律师的请求。法官由杨征帆担任,看他这大腹便便、大胖矮壮的样子,确实容易使人联想到他是否有贪赃枉法之嫌疑。
法庭开庭,公诉人先提起公诉:“现有鲁达打死郑屠,有杀人之嫌疑……现提起公诉。”
法官立即切入正题,向被告询问道:“被告,你有什么话要说?”
“法官大人,此事事出有因,请允许小人详细禀来。”
“准!”法官字正腔圆地喊着官腔,俨然一副公正做派。
“小人一日在酒楼和几个朋友喝酒……”鲁达把遇金翠莲一事的前因后果说出,及至买肉,郑屠拔刀欲杀而被迫自卫,一切和盘托出,说得头头是道,描绘得滴水不漏。我听了,非常吃惊,猜想被告一方一定是想偷梁换柱,偷换主题,混淆人们的思路,把杀人一案转移,并以此来达到减轻刑罚之目的。
法官问:“原告及原告律师,可有异议否?”
我立即把头转向自己的两个律师,没想到的是,这两个家伙竟推来阻去,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出场说话,一番“石头·剪子·布”后,才由杨律师出场。一见他这副窝囊相,缩头缩脑的,我就火冒三丈,我真是瞎了眼了,竟找了这么两个饭桶律师!看起来这官司十之八九要赢不了。杨律师慢慢地挪动双脚走上前,还装出一副恭维的样子,一字一顿地说:“法官大人,郑屠是在鲁达出手打他后才出手的,有证人数十名,请明鉴。”
对方律师马上出来道:“郑屠有二大罪证:一是重婚;二是私自关押平民。”
我那可爱的杨律师说:“这二罪不实。请问受害人是谁?”
杨律师话一出口,我便寻思:不对,这是被告律师在引诱我方杨律师,好让我方陷入被动,走进他们设好的圈套。
只听法官道:“对呀,受害人是谁?”完了,连法官也走了正题了,我倒好像成了被告了。
被告律师急忙插入:“现有受害人金翠莲在庭下。”
法官大声宣:“传金翠莲——”却见金翠莲轻移碎步,缓缓进入“证人席”。法官和颜悦色道:“金翠莲,请你把受害之事细细说来。”一见金女,法官口气一下子柔和了许多,脸上堆满笑容。
“民女金翠莲……”
杨律师刚想插话问,法官一拍桌子大叫“住口”。被告律师拿出准备好的状纸说郑屠私自关押平民,娶妻纳妾,椐《×××法》第××条规定,郑屠严重触犯法律。
杨律师大声叫冤,说自己的当事人郑屠,疾恶如仇,广播粮财于灾民,其心人人可证,怎么会私自关押平民?此是诬告、伪证!霎时,法庭喧哗。法官大叫“反驳无效”。被告律师还在陈述。我气得发抖,要求换律师,我要自己当律师。不想法官居然立即准许。
我从容不迫地请求法官允许我反驳。法官许可后,我反驳被告律师罗列的郑屠二罪状:1.当时皇上都三宫六院,重婚罪怎么判?2.说郑屠私自关押金翠莲,但据金翠莲陈述,她能够出客栈,到酒店卖唱,如是关押,怎么能到处乱跑?这时,被告律师忙改口说她说错了。法官劝阻住被告律师,让我继续。我认为所谓的郑屠二罪不成立。见法官的天平已向我方倾斜,我趁机请求法庭判鲁达故意杀人罪。我想引诱对方律师说鲁达是自卫出手,好使用我的重要证人。
果然,对方律师说他的当事人是出于自卫反击。我就搬出证人数十位来证明鲁达动手在先,他用臊子打郑屠的脸。主要证人有店小二(王维扮),他不但目睹杀人过程,且本身也受其害。法官宣布传证人。对方律师反问证人店小二,并请证人细说事情经过。这时的被告律师已经很紧张了。证人说:“金氏父女欠郑大官人三千贯钱,郑大官人要我看守,不让他们出城,如果欠债的跑了,这债就是我的了,我到时候又向谁要?那天,他们父女俩收拾行装要出城,我让他们先还债,他们不还,我们就争执起来。没料到鲁达气愤愤地走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啪’地一巴掌打过来。各位可以想像,鲁达是军汉出身,打得我直吐血,两个时辰才缓过神来。看,我这脸上,五个指印至今未消!他放走了金氏父女,我挣扎着去郑大官人家报信,不想,鲁达已经到了,只见他消磨了半个时辰,后来便用两包肉打郑屠,郑屠自卫还手,不想三拳就被打死。我可怜的郑大官人,到死也是死不瞑目……”观众席上一片寂静,仿佛谁都在掂量这官司的分量。
对方律师此时慌了手脚,就转到契约上下工夫。双方都有契约在手,都说自己的是真契。这下可难倒了法官,正想叫人送去做指纹鉴定。我忙说:“法官大人,我这张契不可能假,因为文契一般由借出方收管,到还债之日撕毁,今可见被告律师作伪证。”进退两难的法官得了这个台阶还能不下?忙说原告方有理。我的证人这时还想插嘴,法官不允。证人没有停嘴,法官大怒,竟动用警卫。再有理,没有证人也不行呀!
果然,少了证人,对方律师便又把私自关押之类的事抖了出来,我重复反驳,也是徒劳。我看时间离结束只有7分钟,急中生智:我要牢抓这个机会,拖延时间,让对方没时间反驳。离最后3分钟时,我提出:“开始,被告有作伪证迹象;此时又说郑屠关押平民,亦有诬陷之嫌,郑屠只是在金氏父女还没还清钱时不许他们出城,此是债主权利,并不违法。再说今天我们是原告,提请法庭注意……”终于结束了。
在休庭合议期间,我信心满怀地等待裁决。果然,我们赢了!法官们商议后,由审判长当庭宣布:“鲁达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因有功于朝廷,判有期徒刑15年;被告律师作伪证,拘留7天;金家还清债务……”
这是一堂非常精彩的语文课,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研究性学习。为了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向内行的人打听,向专职人员讨教,自己查找资料,去法庭旁听,事先一次次排练,积极努力地作好充分的准备。现在回想起来,这个过程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看到我“出尽风头”,同学们都很羡慕,同时也都渴望能有更多的机会以展示他们自己的风采。
尽管这次模拟法庭与真的法庭审理相比会有许多不同,但经历了这一堂课,我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它带给我的不只是暂时的快乐,更多的是永恒的动力。我将永远珍藏这份回忆。有朝一日,我如果真的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将用生命捍卫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