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否存在“经济人”的地位?与刘锐同志讨论_经济人论文

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否存在“经济人”的地位?与刘锐同志讨论_经济人论文

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有没有“经济人”的位置?——与刘瑞同志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人论文,中有论文,经济分析论文,同志论文,位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刘瑞同志认为,“经济人”假设已成为靠不住的行为命题,是“违背科学”和“个人主义”的,因而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没有‘经济人’的位置”(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 笔者有所异议,行文如下。

“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有没有位置,应当从“经济人”内在矛盾的演变开始分析。从古典经济学到“新政治经济学”,不同的“经济人”假设分别构建了不同的经济学说,理论上的“经济人”也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而确切的含义。

一、“经济人”在思想史上的内在矛盾

“经济人”是一种理论抽象,它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当然有许多不同之处,只是为了理论分析上的便利,才舍弃掉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个性差异,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进行理论概括,揭示每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最大可能性。斯密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表面上看,在以后的经济学发展中,对“经济人”的种种争论,不同点中的共同点是:第一,“经济人”是自利的;第二,“经济人”是理性的;第三,“经济人”在良好的法制制度中,可以增进社会公益。但在实际上,与其说各种学派在这三点上趋于一致,倒不如说这三点内容是对种种分歧的综合或调和,本质上仍然是在斯密假说的范围之内,并没有像在争论中所说的那样包含着对斯密的诸多超越,他们所做的只是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本由斯密提出的“经济人”的内在矛盾。

1.利己与利他。德国历史学派认为,古典经济学对“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强调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这是对古典经济学的误解。实际上,斯密的《国富论》是与《道德情操论》平行交替进行写作、修改和再版的,也就是说,斯密不仅承认“利己心”,也主张“情感共鸣”,准确的说法是,在“利己”的“情感共鸣”中人与人分工协作、互通有无。正像历史学派所批评的那样,斯密也认为单纯的“利己”心绝不可能是“人的天性”,没有在理性引导下的“情感共鸣”,绝不可能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一论点也为约翰·穆勒所坚持。我们在这里重新提起斯密关于利己与利他不可分的观点,并不是为了证明有关争论谁是谁非,根本目的在于强调“经济人”无往不在两难之中,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才使“经济人”问题亘古不绝。

2.“最大化假设”与“X低效率”。按照正统经济学观点, 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另外一些学者却发现,厂商行为并不符合这种假说,这是发生在本世纪40年代的关于“经济人”的第二次争论。主张“最大化假设”者如马克洛普、弗里德曼等人认为,“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实践中不受非金钱因素的影响,而且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也迫使人们追求利润最大化。我们认为,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在现实中它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利润最大化的效果未必使人满意。反对者西蒙、莱本斯坦等人便从“经济人”的现实生活出发,认为人们在现实中根本就无法准确地求得最优解,“经济人”多样化的目标和多方面的局限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理论体系与人们的实际行为相去甚远;莱本斯坦直接修改了传统的最大化假设,提出“X 低效率”模式(个人只有感受到压力极大时才会采取极大化行动,在通常意义上,人们只是在一定的习俗、惯例下付出一部分精力进行决策)。不难理解,这种反驳是中肯的。从中也使我们看到了“经济人”的第二个内在矛盾:最大利润与满意利润孰轻孰重。笔者认为,第二个矛盾是第一个矛盾在生产结果上的反映。

3.理性公理与“偏好颠倒”。第三次关于“经济人”的争论是围绕“经济人”的理性特征展开的,实质上是第二次争论的继续。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二次侧重于理论上的分析,第三次侧重于心理学试验的总结。新古典经济学提出“经济人”的理性公理有完备性、传递性、决定性等,使用数理经济学的有关分析方法加以论证。本世纪70年代,一些学者如保罗·斯诺维克在试验中发现,即使两种赌注的预期值相同,人们也并不像新古典经济学主张的那样,依据理性选择一种以小概率赢得大数额的钱,而是倾向于选择以小概率去赢得适当数额的钱。但他们的真实意愿却恰恰相反,也就是说,正是由于理性才使人的偏好发生“颠倒”,才在事实上抛弃了最优原则。格里塞和普特劳认为,这些实验存在诸多问题,只要按照理性公理严格地进行实验,是不会出现“偏好颠倒”的现象的。第三次争论在表面上看是对第二次的超越,强调了实践性和一般性,实质上却是远离了斯密及新古典学派对“经济人”情感原则的肯定。我们在这场争论中得到的启示是,“经济人”在理性公理方面存在着“二律背反”,即理性经济人必然又是感性经济人,用理性经济人说明的问题必然得出与它相反的结论。

至此,在个体“经济人”为中心的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争论得到了全部展现(第一次人己之争、第二次心物之争、第三次情理之争)。如果说所争论的问题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那么,这只能说明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在旧有问题之中。换言之,“经济人”的两难问题是不能在单个人的范围内、不能在个人与他人或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前提下去寻找解决办法的。在思想逻辑上,这是经过一次扬弃重新回到第一次争论所蕴含着的问题:“经济人”的两难选择必须在社会统一体中去寻找解决办法。“新政治经济学”虽然在理论框架上继续保持着“经济人”自利和理性的行为特征,但在本质内容上已经突破了传统“经济人”的孤独、对立的生存环境,在社会文化环境中扩充了“经济人”的适用范围。如布坎南强调规则变革取决于不同地位上的经济理性人公共选择的博奕过程,而规则变革的实现取决于不同个体交易过程中谈判地位的相对变化。他考察了市场禀赋、信息约束、契约意识等因素对“经济人”的影响,尤其反对以“共同体道德”代替“秩序道德”;贝克尔从人的“基本偏好”、心理期望、“遗传适应”等方面来重新解释“经济人”在经济、法制、婚姻等问题中的效用极大化倾向。刘文在回顾有关“经济人”的争鸣中只看到了理论界对“经济人”的批判而忽视了对它的继承,使“经济人”成为资本主义的特定产物,他力图用“公有人”代替“经济人”。若作为一种理论探讨未尝不可,但在经济发展中这种代替是需要足够的社会条件的,而这些条件的获得,恰恰是以承认“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合理位置为前提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析中“经济人”的位置仍然存在

在“经济人”理论争论中表现出的总特征是,由人己对立转向人己合一、由注重经济因素转向注重社会因素。西方学术界从人本主义心理学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等到经济学界如西蒙的“有限理性人”不约而同地对传统“经济人”发起攻击,企图以“社会人”代替“经济人”。事实上的结果是从另一方面映衬了传统“经济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坚不可摧的合理性,反对者苦心经营的替代性范式如以“公地悲剧”为前提的“牧羊人”、麦格雷戈的“X—Y人”、“新政治经济学”的“新经济人”等却显得琐屑臃肿、外强中干。

造成这种印象的根源在于,现代西方经济理论在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上的矛盾性。他们看到了“经济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真实面貌,但无力消除限制“经济人”日益完善的种种因素,在不止一次的理论抽象和数理演绎中转移矛盾以图自圆其说。从中给予我们的一个启示是,市场机制下的“经济人”只有在矛盾中才是真实的;“经济人”在理论分析中若是有效的,也就必然是矛盾的。

刘瑞同志认为,“经济人”是同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极端个人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它在实践中的反历史性和理论上的反科学性决定了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没有位置”的,并说在有关“经济人”的“学术概念之争的背后,实际隐含着对中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挑战”。从本文以上论述中不难看到,“经济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也确实带有如刘瑞同志所言的诸多缺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容。那为什么本文仍然认为“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一块理论基石呢?

首先,是关于它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分析。正如公有制的建立保留了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也不排斥西方“经济人”的理论抽象。“经济人”从古到今一直是个不断更新的概念,尽管经济人的内容千变万化,但仍然具有理论上的逻辑性、连续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既然要借鉴西方的一切文明成果,“经济人”就不能摇身一变而为“公有人”。即使出现,也必然带有原先“经济人”的理论成份如利益原则、理性原则等。所以说,“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位置至少说是可能存在的而绝不是“没有”;其次,是关于它在现实上的可能性分析。这涉及在“经济人”和“公有人”之间用谁更可行的问题。我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的。迄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超越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依赖”的时代,仍然没有超越商品交换、分工协作,所以说“经济人”的现实基础仍然存在。既然如此,那它在理论分析中的立足点便依旧成立,它在现实中的主导影响和基础作用便不可忽视,更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西方“经济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我国必然重现。我们应当做的是,在承认和解决“经济人”必然引发的问题中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进而把“经济人”升华为如刘瑞同志所言之“公有人”。但有一点值得强调,在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下,肯定“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位置是必要的、切合实际的。回避问题、脱离现实,这恰恰是在理论上软弱的表现。

从上述行文对“经济人”争论的阐发中我们认识到,“经济人”两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在于市场经济之外,又在市场经济之内。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克服“经济人”对抗性矛盾同时又产生可协调性矛盾的根本途径。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又有哪些特征呢?

三、“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内在矛盾

“经济人”不管如何抽象、如何矛盾,都是现实经济人的内在矛盾的反映,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中的所有特征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经济人的理论反映。概括“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两难处境要从三个理论前提出发,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市场发育不健全,三是传统文化影响大。社会主义公有制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市场竞争中不至于因为地理、历史等非市场因素沦为极端贫困并有政治上的有力保障;市场发育不健全决定了“经济人”在我国各地区所表现出的特征参差不齐;传统文化对“经济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义中取利的“儒商”风范。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析中的新的内在矛盾。总体而言,可以归纳为:

1.共同富裕与短期行为。“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我们的民族心理。它在当代条件下的认识是在更高形态上的“寡”与“不均”,“共同富裕”便是对这种“均贫富”心理的适应与升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析中的“经济人”在我国长达几十年的公有制经济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特征。另一方面,由于整个产业结构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决定了“经济人”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不能与“共同富裕”的要求完全一致,又具有诸如粗放经营、掠夺性经营等短期行为的特点。当前国企改革中出现的“穷庙富和尚”的现象便是这种矛盾心理长期作用下的结果。

2.经世济民与物质激励。“治国、齐家、平天下”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它体现着个人、家庭与社会的相互统一,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冲突,相反,它倒是增强人们社会责任感的一个精神动力。但是,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够发达,物质财富不够充分,实现经世济民的人格理想还必须求助于物质手段,人们的精神追求便转化为物质追求,形成目的与方法上的不一致。

3.尚和守信与效用价值。重人和、守诚信是中华民族在行为方式上的总体特征,也是千百年来不衰的商业信条。“和气生财”至今仍是东南亚各国实现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条件,讲究秩序、注重责任的“礼”、“分”观念也必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析中“经济人”的另一个特色。然而由于人们现在的生活水平还没有彻底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还没有达到单纯满足精神追求的层次,这种高尚的理性精神便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得以有效贯彻。于个人而言,表现为投机性的附和行为,价值标准由此脱离劳动实践而采用主观效用的方法。生产性的“经济人”与消费性的“经济人”发生冲突。

刘文认为,“如果说,在私有经济条件下‘经济人’命题或假设或许是对有关主体行为的一种真实写照,那么在取消了私有经济条件后,‘经济人’命题就站不住脚了”。这种观点恰恰是也为“新经济人”所抛弃的。“新经济人”本质上是现实经济人,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现实经济人还没有完全、彻底地“取消了私有经济条件”,尽管在国家制度方面我们为改造、战胜私有经济提供了有力保障。鉴于此,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应当承认“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基本位置,由此而引导“经济人”走向更高的形态亦即刘文之“公有人”。

标签:;  ;  ;  ;  ;  ;  ;  

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否存在“经济人”的地位?与刘锐同志讨论_经济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