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的负面影响与变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负面影响论文,基层党组织论文,角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07)01-0074-05
基层党组织由基层单位的行政主体向非行政主体转换,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类基层党组织已经先后经历了角色转换过程:企业正在按照市场化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党组织被规范在法人治理结构之外;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变化,享有民主选举权的村民将村委会推向前台,村级党支部作为领导核心的政策定位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撑,支持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已经成为村级党组织不得不做的选择;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即使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高等院校),行政领导正逐步成为行政工作的中心;城市社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日益增多,居委会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的政策定位很难落实,在居民自治背景下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处在一种开放、流动、非行政化(缺少法定权力)的存在方式已经出现。各类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的轨迹已经清晰的呈现在社会改革的进程中。认真研究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对党组织自身造成的影响,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一、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已经导致党的建设活力不足
基层党组织权力弱化、职能转移的客观事实必然对党的自身建设产生多方面的消极影响。
首先,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基层党组织有没有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看她有没有凝聚力,一个没有凝聚力的基层党组织很难说有地位。也就是说,凝聚力是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战斗力的必要条件。传统体制下的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单位的领导核心,这种核心领导地位决定了基层党组织具有强大的凝聚力。随着基层单位领导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企业和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经不再是领导核心,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地位也正在受到基层民主自治的挑战,作为领导核心的政策定位明显得不到法律的支撑,党组织与基层民主自治机构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政策与法律不一致造成的体制性矛盾在农村和城市社区普遍存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很难落实,“说话不灵,办事不力”的弱势状态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中开始出现。地位的变化客观上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进而动摇了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弱化的主要表现是要求入党的群众数量在下降,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号召力也有所弱化。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一方面,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素质比较高的非党群众要求入党要求的比例不高,而且有下降的趋势,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甚至很难开展起来。另一方面,部队和一些高等院校出现“批发党员”的现象,主要是出于方便就业的原因,而这一事实恰恰表明要求入党者有世俗化的倾向。
其次,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降低了党员积极参与党的工作和活动自觉性。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党员的自觉性,来源于党员对党的工作和活动的自觉参与。从近年来党员参与党的工作和活动的总体情况来看,党员的自觉性的确有所下降。最直接的原因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心目中的重要性发生变化,间接的原因是党组织的角色定位发生变化。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好像不那么高了,她在党员心目中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党员参与党的工作和活动也开始打折扣。党员自觉性下降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加组织活动的功利性明显增强。继上世纪80年代农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补助餐费之后,城市党员组织活动开始以拉出去旅游为时尚,既不发补助费又不去旅游的组织活动和会议已经很难引起党员的兴趣。党员自主组织的义务劳动正在失去原先的内涵,剩下的只是那种慈善的性质。二是自觉承担党的工作的神圣感日益下降。党员对党的工作缺乏神圣感,已经不是个别现象,无论是任务分配还是岗位交流都开始讲价钱。最典型的表现是发达地区和强势岗位的党员不愿意向落后地区和弱势岗位流动,除非事先承诺加薪晋级。
再次,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淡化了党务干部的工作热情。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最明显的后果是党务干部对工作热情淡化,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企业党务干部最先暴露出工作热情下降的迹象,部分企业党务干部开始要求改行,一些年轻、高素质的同志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以至造成不少企业党务干部后继乏人。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务工作也不再是令人向往的职业,一些不兼任行政职务,也没有行政权力的党务工作岗位已经产生了“轮流坐庄”的现象。目前农村党组织在农村基层中的政策定位是领导核心,但这种政策上的领导核心定位与村民自治的法制化趋势在实践中存在明显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地方党委不得不倡导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凡是党支部书记不兼任村委会主任的地方,如果村委会处于强势,村党支部就没有地位,党支部成员的工作热情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也大受影响。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的情况相类似,政策上的定位也是领导核心,这种政策上的领导核心定位同样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居民自治目前正将居委会推向前台,为了解决政策与法律之间的矛盾,协调好居委会与居民区党组织的关系,城区党委也不得不倡导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居委会主任。根据笔者对广州市部分居民区的调查,目前不兼居委会主任的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不足10%。在这些居民区,只要居委会处于强势,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也没有地位,他们的工作热情也有淡化的趋势。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且充满工作热情的党务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必然大打折扣。
二、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正在造成党内权利配置失衡
基层党组织由基层单位的行政主体向非行政主体转换的趋势,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党组织自身的活力,另一方面还出现整个党的组织系统结构性权利配置不平衡,导致党自身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的直接后果是基层党组织职能萎缩、权力转移、地位显著下降,进而导致基层党组织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之间出现权利反差,整个党的组织系统出现结构性不平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仍然是各自范围内的领导核心,而基层党组织则已经退居基层单位行政权力的边缘,部分基层党组织甚至参与本单位的决策活动都非常困难。
首先,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意味着不同层级党组织所占有的政治权利不平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政治地位至今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处于各自活动范围内的政治权力中心,主导和控制着各自活动范围内的全部政治资源;基层党组织则已经逐步从基层单位的权力中心走向权力边缘,大量政治资源流向了法定的治理权力机构。目前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已由决策主体变成监督者和旁观者,最多也只是决策参与者;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党组织虽然政策上的定位仍然是领导核心,但这种政策上的领导核心定位仅仅是一种主观定位,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撑。随着基层民主自治的发展成熟,政策对党组织地位的支撑力度会日益减弱,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所拥有的政治权利不得不向基层民主自治机构转移,政策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定位的支撑最终将难以为继。由于权力转移、职能萎缩,基层党组织原先占有的政治资源大部分已经流失,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相比基层党组织所占有的政治资源已经所剩无几,造成基层党组织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所占有的政治资源不对称。基层党组织政治资源流失必然引起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态度的变化,影响他们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
其次,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意味着不同层级党组织所控制的经济权利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不仅仍然主导和控制着各自范围内宏观经济运行的权力,而且从总体上控制着各自范围内的财力和物力;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单位经济活动的主控能力则大大减弱,尤其是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对所在单位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几乎全部丧失。农村党组织虽然政策上还是领导核心,但对农村经济工作的控制力也大大减弱;企业党组织已经被规范在法人治理结构之外,企业经济活动的控制权已经转移到董事会手里;城市社区所占有的经济资源本来就非常有限,而且法定的控制权掌握在居民自治组织手里;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行政首长负责负责制条件下的事业单位党组织也失去了对单位财、物的控制权。基层党组织不仅普遍丧失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和财物的控制权,而且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也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行政领导批条子;城市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不得不向各方面伸手求助;多数农村党组织根本就没有专项活动经费。此外,一些基层单位尤其是企业党务干部与同级行政干部相比,经济待遇明显偏低,而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务干部根本就没有职位报酬。
再次,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意味着不同层级党组织所掌握的人事权利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党组织仍然从总体上控制着各自范围内的社会组织资源,掌握着各自权力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权,在群众中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基层党组织对所在单位社会组织资源的控制力则普遍减弱,除了高等院校之外其余所有基层党组织都没有干部人事任免权:国有企业党组织已经不是法定的权力主体,党管干部的政策规定一直难以落实;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则丧失了对全部社会组织资源的法定控制权;事业单位(除多数高等院校之外)大量组织资源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农村和城市社区已经实行民主自治,党组织没有也不必要有人事任免权。由于基层党组织不掌握人事权,也就是最根本的组织资源不在自己手里,因而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大大减弱。不能有效地动员群众,也不能凝聚党内的优秀人才,基层党组织自身的人力资源也面临日益萎缩的局面。组织资源配置失衡,恐怕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与基层党组织之间最大、最根本的权利反差。
三、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必将推动执政党自身的变革
问题不在于基层党组织角色定位该不该发生变化,而在于这种变化导致了基层党组织地位下降、职能转移、权力萎缩,进而造成基层党组织执政资源配置不均衡,党内不同层级党组织之间形成了权利反差。党内权利配置不对称,必然打破整个党组织已经形成的权利平衡体系,从而导致组织内部运转不协调。因此,适应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的需要,推动执政党自身现代化,必须重新配置党内权利,增强党组织自身活力,实现执政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1、执政党自身变革的关键是协调党内权利关系。基层党组织角色转换客观上造成了党内权利分配不对称,有效整合我们党的组织资源,必须协调好党内权利关系,重新调整党内权利分配格局。也就是说,党内不同层级的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相对定位必须一致。如果一部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另一部分党组织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势必造成不同组织之间的权利反差,导致执政党内部关系难以协调,影响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党的活动积极性。因此,改变目前党内权利配置不对称状态是推动执政党自身变革的关键。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重建党内一致性的权利整合机制,目前首先要从两个方面协调好党内的权利关系:一是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体系。执政党不是互助基金会,不能为着小团体的利益而存在。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共产党的组织必须为劳动者、为多数群众谋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为实现党的价值目标而积极奉献。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本,也是党存在和发展最根本的价值标准,违背这一标准,党内外的权利关系都无法摆平。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巩固执政党作为国家政权领导核心的合法性基础。我们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是自封的,而应该是党员和群众自觉认可的。党员和群众是否认可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通过民主程序来检验,党的领袖和各级干部都应该是党内公认的精英和骨干,必须在实践中获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和巩固执政党作为国家政权领导核心的合法性基础。为此,必须完善干部选拔任命的民主程序,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培育群众的公民意识,推动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良性互动,为实现党内权利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创造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社会基础。
2、执政党自身变革的重点是改善组织结构及运行方式。
一是建立由精英主导的非行政化定位模式。基层党组织的行政化定位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时代的必然产物,这种行政化定位模式正在受到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冲击。随着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尤其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迅速崛起,基层社会的自主空间越来越大,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方式正在发生多方面的变化,党组织主控基层单位全面工作的行政化定位模式已经或者正在受到挑战。值得关注的是,不再领导基层单位的全面工作,并不意味着基层党组织无所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由精英主导的非行政化组织定位模式是基层党组织重组过程中不得不做出的理性选择。世界上所有执政党都是由党内精英来主导和控制国家政权。建立由精英主导的非行政化定位模式是世界各国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共同选择的组织定位模式;建立由精英主导的非行政化定位模式是扩大基层党组织社会的影响、增强党组织活力的需要;建立由精英主导的非行政化定位模式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党务干部的选拔和培训,真正把那些有使命感、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党内精英充实到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拓展基层党组织的横向联系。传统的单位体制瓦解之后,一方面,大量党员走出传统的单位体制流向社会,尤其是城市社区聚集了一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党员队伍。另一方面,基层社会自主空间越来越大,党组织的纵向控制力逐步弱化,横向联系日益加强。适应基层社会结构变化的需要,按照产业和区位重新整合党的基层组织,主动发展基层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是党员队伍重组过程中必须认真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发展基层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络站点,制定相应的沟通与联系制度,负责履行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能;必须建立一定区域内不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区域范围内党组织自身建设、群众工作和公共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建立联席会议与地方党委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地方党委反映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众生活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听取地方党委的指示和意见;必须高度关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问题,切实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改变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的弱势状态,努力减少以至逐步消除党组织建设的空白点,消灭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死角,全面巩固执政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形成开放式的基层党组织格局。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最典型的一种封闭状态是党员没有正常的退出通道。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处于一种封闭和半封闭状态,入党和退党都被看成是很神秘的事情,没有开辟党员自主退出的通道,也没有形成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也导致党内积压了一大批素质不高和能力不强的党员,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到目前为止,离开党组织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去世的党员,另一种是犯罪的党员。离开党组织的第三种人,也就是所谓退党的人,其实只是理论上存在,实践中并不存在或者很少出现。形成开放式的基层组织格局,迫切需要开辟党员退出的通道,分离出一批不愿意或者不适合继续留在党内的人。没有党员自主的退出通道就没有正常的新陈代谢,而没有正常的新陈代谢就不可能有党组织的机体健康。一方面,必须改变把党员身份道德化的传统观念。要明确党员身份是一种政治符号,不是一种道德符号;入党只是表明一个人具备了党的政治信念,退党也仅仅表明一个人失去了对党的政治信念;我们应该对党员有一定的道德要求,但不能因为这种道德要求就把党员资格看成一个纯粹的道德符号,以至让党员背上一个沉重的道德十字架。另一方面,必须引导社会逐步形成一种开放和宽容的政治氛围。作为党组织要让想退党的人能够轻松地离开;作为社会要能够友好地接纳退出党组织的人。此外,要逐步分离出一支荣誉党员队伍。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目前有一大批年老体弱且素质不高的党员。让这些党员继续留在党内必然影响党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而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要他们退出党组织可能本人又接受不了。最好的办法是将他们作为荣誉党员逐步从党内分离出来,发给他们一个荣誉党员证,表明党组织尊重他们个人的历史和对党所作的贡献。这样做既可以从整体上提高党的素质和战斗力,又可以为这些党员所接受。
3、执政党自身变革的目标是实现党与社会良性互动。任何政党尤其是执政党,要扩大影响并巩固自身的地位必须实现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党的思想、路线及政策主张必须体现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愿望,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另一方面,社会成员能够自主、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自觉维护执政党的权威。这是一种双向的良性互动,也是执政党自身变革的根本目标,其目的是解决执政党如何执政的问题。
党的路线政策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是实现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前提。执政党的路线政策能否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直接取决于党的路线政策是不是体现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愿望。这就必然要求,一方面,执政党必须有高尚、合理的价值目标,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否则,执政党的价值目标不够高尚,就不可能代表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执政党的价值目标不够合理,在实践中无法实现,也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同与支持。另一方面,执政党必须有科学的思想路线、开明的政策主张和强有力的组织措施。思想路线不科学,方向就不明确,就不能把握好大局;政策主张偏狭,就难免顾此失彼,工作就不会有效能;组织措施不得力,就不可能充分集中民智,也不可能有效地动员和整合民众的力量。
高素质的党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实现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重要条件。执政党与社会的互动,一定程度上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与社会的沟通、交流来实现的。没有高素质的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队伍就组织不起来;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水平不高,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有理想,才会有号召力;有责任感,才会有公信力;有执政能力,才会有效率;党有良好形象,才会有感染力。
公众自觉、有序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是实现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标志。公众能否自觉、有序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既有公众的政治素养问题,也有整个社会的制度化水准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的决定量,没有群众的自主参与,政治进步就是一句空话。现代政治学普遍认为,发达的经济不一定有民主的政治,但落后的经济绝对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公众对政治生活的自主参与取决于公众的政治素质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水平。因此,在推动公众自觉、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的同时,必须在推动经济发展,才能提高公众的政治素质和整个社会的制度化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