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科学对中国社会科学的反思_邓正来论文

西方社会科学对中国社会科学的反思_邓正来论文

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科学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正来先生刚去世两个多月,一代学人之杰出代表壮年早逝,实为中国学术界的重大遗憾。作为后生晚辈,汲取其学术养料并奋而拓展之,则为当下紧迫的事业。那么,如何从有利于当今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宏观视野出发来思考邓正来的学术探索价值?邓正来穷数十年之心力,在西方社会科学为主流的当代学术界,奋力开拓着中国学术自主与深度研究的艰巨事业,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在用他的学术心路历程践行着“如何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时代命题。具体而言,如何理解西方社会科学?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警惕什么样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何以得到自主性?对如上问题的反思,就是邓正来这头学术“猛牛”[1]从译介西方社会科学名著到探索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自主性之新方向的重要价值所在。

一、西方社会科学是源于近现代西方社会并自洽于它的一种社会科学

西方社会科学是在特定的历史时空中、根据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演进过程所生成的西方学术范式及知识体系,并与西方近现代社会是相对自洽的建构性互动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学科性的范式和知识体系产生之后,并不天然地具有不受任何认识序列和实践序列限制的价值普适性或功能普适性特点,而极可能具有一种权力式的建构或固化控制的功能。

邓正来认识到,知识具有一种“权力”和“管制”之“实施”的特点。他通过对知识生产机制及其所依赖的社会生活秩序之“正当性”、“可欲性”的认识和批判,开启了反思、批判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学术之路。他指出知识作为控制工具的事实:“知识这个事物,在18世纪和19世纪被视为‘启蒙的渊源’,但在20世纪上半叶以后却已被视为巴恩斯(Barnes)所言的那种具有‘权力的渊源’的特性——即一种控制的工具,或者福柯所言的‘作为权力和管制的实施的可能性’。”[2]3他还详述了知识的建构性、固化性作用:“对于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来说,那种宣称拥有普遍性和真理性的社会科学知识,具有极强大的‘正当性赋予’力量[3]271。这种社会科学知识不像客观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反映的或论证性的,也不只是技术管制性的,而更是建构性的和固化性的——这种社会科学知识通过各种制度化安排而渗透和嵌入各种管制技术和人的身体之中,并成为人们形塑和建构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的当然图景,而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或结构反过来又强化着它所依凭的那些知识。”[2]5邓正来还强调:某些具有普适性的基本价值,并不意味着对其信奉和实践的某种序列安排也一定具有普世性。“因为在任何特定时空中,基本价值序列的安排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人们对该时空中的问题的认识为依据的,进而它们受到特定时空的限制。”[4]

进一步地,邓正来也认同知识分子所具有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双重性特征。他完全赞同布迪厄的观点。在布迪厄看来,知识分子(或更广义地说,是符号生产者:艺术家、作家、科学家、教授、新闻记者等)构成了“权力和某些特权的占有者”,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支配者。但是,考虑到他们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占有者的关系,他们又是被支配者。“作为支配者中间的被支配者,或者通过与政治场域的结构对应关系,他们的位置是矛盾的,这一点可以说明为何他们的立场在有些时候表现出模棱两可的特点。”[2]8

在理解了“知识”及“知识分子”之特性的同时,邓正来还从西方社会科学及其制度化发展史的角度,阐述了如下观点:

既有的西方社会科学与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之间有着逻辑自洽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学科制度的最初发展是意识形态斗争过程中以具体知识支撑“政治安排议程”的反映。邓正来在深入研读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之后,非常赞同其敏锐洞察:“19世纪社会科学学科的分类观念和实践有着深厚的意识形态根源,因为意识形态远不只是一般的世界观,它毋宁是由人们带着明确的政治目标而有意识地和集体地加以型构和阐释的一种特殊的世界观念。换言之,意识形态乃是人们在建构现实世界的过程中所始终依赖的在历史中生产出来的一种共同的眼镜,而正是这种眼镜决定了人们如何认识和解释他们的世界。”在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论战中,自由主义构成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本身尚不足以对付或支配这种‘常规性变化’,它还需要那些能够反映具体政策建议的政治安排议程加以配合,而这种议程的制定又要求拥有关于现实社会的具体知识作为支撑,于是这个任务便交给了社会科学。”[5]8

邓正来强调,支配了19世纪社会科学学科结构演化的基本命题,即社会科学是由一系列在知识上自洽的彼此独立的课题的“学科”(discipline)构成的,是在那些为了实现特定目的的具体社会结构中的集体创造物——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产物。“19世纪社会科学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的制度化形式,主要是通过当时欧美传统大学结构内部的分化而确立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制度化的进程主要发生于19世纪的五个地区:英国、法国、日耳曼国家、意大利半岛诸国和美国。此外,社会科学中许多‘研究主题’和‘学科’的称谓也是在这个世纪提出的,这些称谓主要有四个: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5]6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这三门学科辅助于历史学,都以“民族国家”作为分析单位,最终变成了一种限定和设计社会变化的研究方式。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邓正来认为:“19世纪社会科学学科的‘命名’工作及其学科化的分析单位——亦即设定知识劳动分工结构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占支配地位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胜利。”邓正来一针见血地强调:“沃勒斯坦对于社会科学分析单位的这种‘问题意识’,并非生成于他对社会科学这种分析单位的直接认识,而是生成于他对这种社会科学学科结构及其赖以存在和得以维系的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洞识。……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马克思为什么对新型的社会科学表示怀疑、保守主义为什么对此更持怀疑态度的原因。”[5]8

总而言之,西方社会科学,是源于现代西方社会又自洽于现代西方社会的科学。“西方社会科学”之名源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发展”之实,其“名”与其“实”有着“名副其实”的关系,西方社会科学者,西方社会发展之经验提升、抽象者也。换而言之,西方社会科学形成于西方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之经验,同时又解释之、指导之、固化之,是谓“自洽”性。

二、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移植”机制及其严重问题

从逻辑上而言,作为“个别”概念层次的西方社会科学之学术范式和学术体系,不是作为整体抽象层次的社会科学,更不是作为另一“个别”概念上的东方或者南方的社会发展之社会科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就历史现实中的发生机制而言,优先出现和发展成熟的西方社会科学,自然会先入为主地对后发出现和蹒跚学步的中国社会科学之发展具有参照、借鉴甚至成为阶段性目标的意义。然而,过犹不及,当我们错把西方社会科学等同于社会科学,直接采取“拿来主义”进行“舶来”和“移植”——把作为个别概念层次的西方社会科学,尊为整体概念层次的社会科学,并作为主流而制度化。我们便忽视了当初西方社会科学得以发生和发展的真正机理,即“西方社会科学源于西方社会经验并自洽于西方社会发展”。这一机制的结果及危害是相当严重的。

(一)对西方社会科学进行“移植”的表现及其机制

中国当前的大部分社会科学都属于“在中国”的西方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是中国知识分子在近现代救亡图存的路径中,在西方“现代化范式”的参照下建构的结果。以现代化范式支配的中国诸社会科学,体现了种种“舶来”、“移植”的外发性的抽象逻辑品格,而非内生自治的具象实践品格。邓正来认为这种外发“移植”的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进程,“实际上是与国人引进西方社会科学的知识运动同时展开的,甚或是这一‘知识引进运动’的一部分:它不仅表现为中国社会科学学科门类是按照西方社会科学学科结构加以确立的,其‘分析单位’是经由民族发展主义的管道而从西方社会科学既有知识范式中移植来的,而且还在更深的层面上意味着西方社会科学有关学科分类和分析单位的一系列理论预设在中国学术场域的正确性。”[5]4

邓正来用“建构/被建构”、“集体性不意识”、“前反思性接受”等词来概括中国知识分子把西方社会科学当作社会科学时的一些表现特征。“建构/被建构”是用来描述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的双重性特点的。“由于社会科学对于中国来讲基本上是一“舶来”的知识,因此无论是对这种知识的认识还是关于这种知识的学术制度(尤其是评价制度)都在相当的程度上是陌生的”[2]13,所以,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科学的被建构者。同时,他们也具有生产知识等建构性的特性,这种集“建构/被建构”双重性特性集于一体的同一性,在某种程度上规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科学知识的“路径依赖”品格。然而,在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中,知识界却对上述“建构/被建构”的关系表现出了某种“集体性不意识”。这种“集体性不意识”,被邓正来称为中国学界对西方社会科学的“前反思性接受”取向:“在未经反思的情形下就把西方19世纪社会科学经由思想和运动而形成的学科制度化安排作为一种当然的东西接受下来,而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中国的社会科学中只能见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安排的不断强化和扩展,然而却至今依旧不见对这些知识的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根本原因!尤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资源投置方向的扭曲以及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作用,各门学科中的知识行动者在为分配或争夺资源而宣称各自学科知识的有效性和真理性的过程中,更是强化了这种学科结构作为一种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制度安排的正当性。”[5]4-5再如,他也认为,我们在未经反思的情况下就把西方19世纪社会科学作为分析单位的“国家”也作为研究和分析中国社会发展的“分析单位”,实际上这是以一个伪问题为前提而化约出来的研究单位:“它假定存在着一些同质性的空间,而每一空间都构成了一个主要通过诸多平行过程而运行的自律系统。”[5]10而实际上真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这样一种抽象的独立的社会,只存在具有特定时空规定性的具体社会。可见,知识分子们“前反思性接受”的以抽象的“国家”为研究单位,是非科学的,也是极其粗暴的、不切实际的。

(二)对西方社会科学“移植”的严重后果

首先,学术“现代化范式”的支配形成了“思想框架”的切割和固化作用,导致了社会科学的总体性范式危机。关于西方知识“思想框架”的问题,邓正来将它称之为“现代化框架”。他强调:“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那些以‘传统与现代’两分观及‘传统必然走向现代’的进化观为思想支援的各种现代化理论,原本是西方学者对西方社会在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前后阶段的思考,但当它被用以解释非西方的发展问题并为非西方学者接受时,这种思想和理论也就摆脱了其发生学意义上的限制,而成了一种较为普适的关于各种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思想框架’。”[6]7建立在这种“思想框架”之内的、以现代化范式支配的中国的诸社会科学,呈现出了总体性的范式危机而非技术层次的危机。邓正来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书中,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学为例,以对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的深入探究得出结论,认为“以这些理论模式为代表的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的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律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图景’,而且还致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并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与此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由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中国法学总体性的‘范式’危机……”[3]6

其次,这种“移植性”还造成了知识分子对西方理论批判力的丧失以及对西方知识的“消费主义”倾向,并滋生助长了把“共谋”关系遮隐起来的“消声之幕”等严重的知识分子生态场域问题。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社会科学知识的毫无批判的接受,给西方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示范注入了某种合法的‘暴力’意义。正是在这种暴力性示范下,中国知识分子毫无批判地从西方引进理论,便被视为合理的甚或正当的。再者,这种实践还迫使中国知识分子有关中国发展的研究及其成果,都必须经过西方知识框架的过滤,亦即依着西方的既有理论对这些研究做‘语境化’或‘路径化’的处理,进而使得这些研究成果都带上了西方知识示范的烙印。”如上这种中国知识分子“集体性不意识”地对西方社会科学知识进行“前反思性接受”的暴力性示范和烙印,是作为整体的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理论批判力的致命性丧失。更糟糕的是,这种情势还直接导致了一种所谓的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知识的“消费主义”倾向,即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以西方流行社会科学知识及其范式为指导目标,来调节科研行动的原则、方向,并以之为享受和消遣。另一方面,先天地具有“建构/被建构”双重性特点的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其生态场域与“地气”的脱离,于是便滋生助长了把“共谋”关系遮隐起来的“消声之幕”等严重的生态场域问题。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的生态场域的形成,因为并不是真正依赖于基于根底的、中国人民大众的经验实践——中国社会科学成长发展所需要的真正的养料和路径,因此很难正本清源地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安身立命之本,便只能胡乱地找寻各种凭借,从而滋生助长了一些严重问题。比如,邓正来谈及中国知识界的“共谋”关系,除了指中国知识分子与政治经济社会或者西方社会科学等外部场域之间的“共谋”关系之外,更指的是中国知识分子与各种“操作”或“玩弄”中国学术制度安排(诸如考试制度、职称评定制度、项目分配安排、学科评价体系,等等)之腐败实践之间的“共谋”关系。那么,之所以这种“共谋”关系得以存在发展,邓正来认为是因为有一张具有结构性意义的“消声之幕”的存在,它由具有中国当下社会印记的“人情世故”、“利益分配”或“权钱关系”等非学术因素编织而成,凭靠各种“学术”制度安排为支撑,表现为各种“操作”或“玩弄”中国学术制度的“非正式规则”,并且能使得广大具有“日常正义感”的知识分子们因惧怕相应的“学术”制度之惩罚而“集体性失语”。[6]8-10

更为严重的是,对西方社会科学的中国化“移植”,也以“占位”的方式扼杀了中国社会科学建构自身自主性的可能性,并起到了无益于社会的作用。因为这些学术制度在中国的移植只会引发与这些制度原本旨在达到的目的相违背的结果。以社会科学的生成和对社会缺乏整体有效的认知为例:社会科学作为一门学科之所以在19世纪下半叶得到发展,主要是把当时的一些社会改革组织所从事的工作在大学里加以制度化的结果。这种逐渐在大学中实现的专业式学科结构,“不仅人为地分割了有关社会现实的知识,而且也经由这些学科知识的人为地从根本上切割了杜会现实……经济学家坚持研究市场的运行机制;政治学家只关注政府的正当性;而社会学家则着重研究那个为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所忽略的‘新兴’社会——文化领域。”[5]6邓正来还以“消费者权利”法学研究为个案,对中国法学研究中“中国”的缺位所形成的无益甚至不利作用进行分析:“一方面,中国法学对于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个现实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另一方面,有限的相关讨论也都带有严重的‘都市化趋向’和‘部门法学科趋向’,以西方法律中的概念或法条来‘裁量’或‘量度’中国‘消费者权利’问题上的具体现实。”[3]125这意味着在“消费者权利”法学研究中,作为研究出发点和思考根据的“中国”,也即赋予法学逻辑以生命力的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民大众的具体现实的生活经验,完全消逝了。于是我们看到了一种逆向发展的情势:一方面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之法律越来越完善;另一方面是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但没有减少,而且还呈现出了日益猖獗之势。

总之,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缺失,根本上在于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不明同异”地进行总体性“移植”,造成知识发生学意义上的知识生成机制之逻辑错误。

三、“依据中国、走向世界”,建构主体性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无疑与在中国这个人多资源少的传统东方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发生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对西方社会科学的“舶来”特性密切相关:前者是一种基于现实关怀的实体之建构,后者则是一种基于学理关怀的研究范式或解释模式之主张。毋庸置疑,中国学者在研究中国现代化尤其是改革开放进程时,译介并采用现成的西方社会科学之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研究范式及其成果去研究中国实际上发生的现代化进程,具有很重要的学理意义,尤其是为解释和认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视角,这都是西方社会科学之对于中国社会科学所具有的可能的正面意义。邓正来非常赞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这一变化具有决定意义……难以确立的正是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实际上人们很难再意识到这些旧的问题。”[2]168-169维特根斯坦所述的“思维方式”与“研究范式”类似,仅从对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借鉴和参考意义上来讲,西方社会科学的大量引进,为中国学者提供了对中国的经验材料进行学理分析的方法、概念、理论和观点。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自洽于西方历史和社会经验的西方社会科学本身是科学的,对它的大量译介和借鉴工作也是不无裨益的。

然而,问题出在:作为整体的中国社会科学在引进西方社会科学的进程中,对西方社会科学中的现代化研究范式形成了“移植品格”,从而造成了如上所述的严重问题。那么,面对此种情势怎么办?

邓正来提出“依据中国、走向世界”,这是在世事急剧变化、在西方社会科学所涵盖的“概念和词语”大行其道的时代,对冲破既有思维习惯之藩篱的一种智慧性的挑战。

面对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西化之习惯及其制度化之困境,我们有必要透彻理解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固有问题和其他选择,这对当下中国学人“放下习惯冲出藩篱,开创社会科学研究新天地”的积极借鉴意义。邓正来呼吁要捍卫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要从“唯学科化倾向”导致“肢解化的中国”的研究取向中解脱出来,要用问题导向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或“无学科性”研究去解释处于变革之中的整体性中国[7],他主张:在整个世界秩序面临转型和重构的临界时刻,我们必须树立自己的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自觉意识,进而成为“主体性的中国”,[3]9其实质是希望建立起“中国社会科学本质上源于中国社会经验并自洽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路。

邓正来对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担当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历史绝音。

第一,要从自主性的国内向度出发构建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我们必须通过打破整体性的‘社会’概念而将中国社会科学视作相对独立于经济场域、社会场域和政治场域的学术场域,并经由科学资本的增加和同日常性常识或学术性常识的决裂来增进和捍卫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6]11邓正来在此想表述的应该与如下逻辑表述不冲突:社会科学来源于各种经济场域、社会场域和政治场域,但又高于它们,是对它们的抽象和概括,二者不是一个层次。社会科学是概念,而各种经济场域、社会场域、政治场域等现象是经验,是具象,是社会真实的发生过程。第二,要从自主性的国际向度出发构建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他呼吁道:“我们必须通过打破中国社会科学场域中极其流行的‘拿来主义’和‘知识消费主义’倾向,而使中国社会科学知识及其制度摆脱其所具有的‘移植品格’,进而颠覆这种品格所掩盖的作为知识消费者的中国知识分子与作为知识生产者的西方学者间所存在的各种关系,并且对那些充满了‘移植品格’的社会科学知识及其制度进行反思和批判。”[6]11仅以对市民社会的研究为例:一方面要为解释中国现代化道路提供学理的解释模式;另一方面要以中国式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解释模式对西方市民社会的模式形成批判式论辩。第三,对中国社会科学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机器进行批判。包括对由各种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学籍和学纪管理制度、学科设置、学位授予制度、职称评定制度、项目分配安排、出版制度、学术评价体系等构成的综合学术制度化体系进行分析和批判。

邓正来在对中国社会科学的“现代化范式”进行批判和反思的同时,还身体力行地做出了更积极的建构性努力。他力图以促进全球化时代中国社会科学的“知识转型”或“知识革命”为学术担当,以中国语境中的“生存性智慧”概念为主要基点,“在加强对中国进行‘深度研究’的前提下探究真正‘根据中国的’、关于中国和世界发展‘理想图景’的可能性”。[2]11他以大无畏的气魄提出了“依据中国、走向世界”的学术原则,认为我们至少可以拿出三样东西走向世界:“一是让中国的哲学文化传统走向世界,二是让当下中国的深度研究走向世界,三是以我们基于中国立场对世界秩序重构的理论建构走向世界。”[2]12虽然说邓正来反对与全球化背道而驰的“狭隘的知识地方主义”[8],但是他强调“依据中国”并“走向世界”。这里的“依据”是依据具有历史性和结构性的当下的中国,依据对当下中国经验的深度理解,依据中国立场。

阐述至此,我们隐隐感觉到了包括邓正来在内的,一种超越学派之差异、经历之有别、研究旨趣之不同的当代学人“殊途同归”的艰辛努力,曹锦清也认为中国人研究中国,要“以中国为方法,以中国为立场”。他强调,判断中国应该如何,要以中国是如何的判断为基础,要尊重中国自身的经验和历史;要返回国情、返回历史、返回实证;要从内向外看,由下往上看。[9]温铁军一直都在致力于“解构现代化”,认为西方社会科学所据以经验的西方工业文明进程是发展中国家不可复制的,因此不具有普适性;一直都在苦苦地追问“我们到底要什么”,[10-11]并且心甘情愿地被人称之为“用脚做学问的人”,持续领军于当代知识分子新乡村建设运动达10余年之久。贺雪峰和他的学术团队出于对中国农村研究的反思,致力于建构对当下农村社会及其转型过程的本土理解,他们认为,达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深入的、人类学式的田野研究。贺雪峰本人也早在2004年提出了“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之观点和方法,认为超过半数的中国农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自上而下的政策、法律、制度必须适应中国基本国情,外来理论必须经过全面检讨,要分学科反省当前的农村研究;要在资源和环境、体面与尊严、旧文明与新文明等若干基本问题方面形成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12]至于翟玉忠,则以“道法中国”[13]等为研究主题,一方面,集中梳理西方文艺复兴之后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在全球范围内的推进而从欧洲扩展到了全世界的新自由主义,它集中表现为对内解放人性,对外掠夺自然;另一方面,他又卓有成效地在重新整理和解读中国古典学术体系,集中于它的不同于西方社会科学的“重意象轻抽象、重事变轻言理、重统一轻支离”的总体特点的阐述上,冀望于当代的全球人类面临总体性生存危机之时能从中国古典学术体系里找到“生存性智慧”。

综上所述,在从西方社会科学到中国社会科学的真实发展过程中,由于西方社会科学自洽于现代化西方社会的经验过程,简单地对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进行“移植”,而不是借鉴其发生学机制,从而形成中国社会科学的内生性实践品格,则会出现诸多学科发展过程中的总体性危机。“依据中国、走向世界”以真实具体实践场域里的“事物的逻辑”代替一种学术框架范式下的“逻辑的事物”,此思维逻辑解放运动的开展,必然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开创出中国社会科学主体性之自觉发展的新时代。以邓正来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这样的研究担当,当是个以百年计的、漫长的、艰巨的奋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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