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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杨金海
杨金海,中共中央编译局副秘书长、研究员,哲学博士。(北京 100032)
科学发展观从提出到今天,已经逐步形成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成为指导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样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综合性与具体性相统一的特征,不能把它简单地归结为某一学科领域的理论。然而,这并不妨碍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它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实际上,和任何一种科学理论一样,科学发展观要继续得到深入研究并向前发展,就需要在两个维度上进一步努力:一是需要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包括从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各个学科以及跨学科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二是需要在实践上进行深入探索,包括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索。我这里主要想从哲学理论的角度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意义做几点分析,供同仁参考。
从总体上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理论空间,提出了新的思维框架。我这里只想列举几点就教于大家。
第一,科学发展观给我们哲学的总体研究提出了新问题,开辟了新论域。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这虽然是在讲社会发展问题,但实质上已经蕴涵着深刻的哲学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给我们哲学的总体研究提出了新问题,开辟了新论域,即哲学应当从总体上关注人,深入研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而不应当仅仅停留在以往的分门别类的研究领域。从这个意义上看,哲学的基本问题就不止一个,即不只是以往所讲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可能是几个。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可能是更为根本的哲学问题,因为它蕴涵着人与世界的认识关系问题,同时蕴涵着人与世界的价值关系问题以及实践关系问题。而哲学基本问题的新拓展,将意味着哲学总体框架的新变化以及总体内容的新扩展。近20多年来哲学研究的许多新成果诸如人化自然问题、主体性问题、人的存在与价值问题、实践唯物主义问题等方面的理论成果将有可能顺理成章地纳入到哲学的总体框架当中,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充分体现时代性,其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也将会呈现新的面貌。
第二,科学发展观为开辟和充实新的分支哲学提供了广阔的理论空间。比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人学或人的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境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支学科,人学是近十几年间逐步建立起来的。可喜的是,在这个领域辛勤劳动的理论工作者多年倡导的以人为本思想已经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被人们广泛接受。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又大大深化了以人为本思想,并为深入研究人的主体性、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关系等问题开辟了广阔的理论视野。又比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现代社会发展理论或发展哲学开辟了全新的论域。大家知道,我们通常讲的发展有三个层次,即自然世界的发展、人类历史的发展和某一社会形态的发展。以往的哲学对前二者研究较多,对后者研究较少。而实际上,在我们已经知晓了人类历史发展宏观规律的基础上,非常有必要深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微观规律,特别是我们所处的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诸如经济全球化规律、产业结构转化规律、自由市场与宏观调控相互作用规律、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规律等。只有深刻认识人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才能进一步深刻认识我们党提出的“三大规律”,即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规律,使我们的哲学理论更具有现代性和现实性,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提出了一系列现代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而且蕴涵大量关于这些问题的思想结论,为我们建立和完善这一新兴的分支哲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当然,科学发展观还为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法哲学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
第三,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丰富和发展哲学的原有基本理论观点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比如,以往我们讲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主要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坚持“以物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观察自然和社会历史。这种“以物为本”的观点从总体上看是对的,但如果从人化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价值目标看就不免具有片面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们越来越能够按照人的发展的价值目标来影响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这样,我们所面对的“世界”特别是人的生存世界就越来越具有二重性,即既有客观必然性,又具有人的价值性或目的性,是主体性与客体性的合题。而且,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我们越来越需要在坚持“以物为本”的物质本体论的同时,自觉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论。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为我们正确处理物质本体论和社会价值论的辩证关系,丰富和发展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关于存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提供了重要启迪。又如,以往我们从革命斗争的角度出发,强调事物发展的矛盾性和斗争性,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但把矛盾性和斗争性不适当地夸大就有失偏颇。事实上,矛盾性与统一性、斗争性与和谐性是事物发展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在不同事物的不同阶段,二者的作用也不同。在社会发展的质变时期,矛盾性和斗争性占主导地位,而在社会发展的量变时期,统一性与和谐性占主导地位。科学发展观主张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看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并致力于解决矛盾,又看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稳定快速发展时期并努力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态势,这无疑是正确的。这也为我们努力从哲学的高度探索事物的统一性、和谐性规律,丰富和发展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学说提供了重要启迪。
第四,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更新哲学“基本观点”概念提供了重要契机。以往我们头脑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主要是改革开放前哲学教科书所提供的。这些基本观点对我们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有重要作用,但今天看来也需要更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此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它启迪我们,应当从“三大规律”以及社会稳定发展的角度重新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哲学的基本观点。这种更新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基本观点”的外延应当扩大,对那些以往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不计而今天对我们特别具有启发和指导意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要深入学习研究,并列入“基本观点”的范围,诸如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全球化问题、产业结构转化问题、人与自然以及社会协调发展问题、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发展道路问题、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问题以及关于农民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时代问题、军队问题、战争与和平等问题上的基本观点,都应当认真加以研究,并结合今天的实践加以丰富和发展。二是原有“基本观点”的内涵也应当更新。例如,随着客观世界复杂性以及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规律的逐步揭示,以往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观点所指称的内涵已经不够了,应当吸收系统科学、复杂性理论以及系统哲学中关于事物的系统性思想、结构与功能思想、信息反馈思想、分支化思想、静态稳定与动态稳定思想等。又如,对立统一学说应当更多地关注矛盾的统一性与和谐性,关于社会发展的规律学说应当更多地研究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问题,特别是社会稳定协调发展问题等。
第五,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型特别是哲学理论转型提供了指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许多理论成果,但就其性质而论,可以大体概括为两种,即革命理论和建设理论。从革命理论到建设理论的转型从新中国成立时期就开始了,但真正从根本上开启这种转型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推进理论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则进一步把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与此相随,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随之发生着理论的转型,即从革命哲学到建设哲学的转型。今天,在科学发展观的推动下,哲学正在逐步进入一种新的发展阶段。它不仅着力研究一般的社会建设理论、一般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还注重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特别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进而,它还要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研究这些问题,为解决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提供理论支撑。近些年来,许多哲学工作者都在自觉地研究这些问题,为实现哲学理论的转型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当然,要完成哲学理论的转型,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现代性和建设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包括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科学发展观对哲学研究的启迪还有很多。比如,作为科学地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它需要有科学的哲学做理论基础。而哲学要具有科学性,首先就要具备时代性,正像物理学已经从经典物理学发展到现代物理学一样,哲学也不应当停留在经典形态而需要发展到现代形态;正像物理学体系中经典物理学所占比重越来越小而现代物理学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一样,哲学理论体系中的经典理论部分所占比重也应当越来越小而现代理论部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正是我们的时代所要求的:理论研究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这样,哲学才能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成为生生不息的智慧之学,从而为人们所喜爱,并引领实践不断前进。
科学发展观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梁树发
梁树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北京 100872)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关于发展问题的科学观点体系,具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成熟形态。
一、构建社会主义建设哲学任务的提出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一定时代和该时代的精神,说到底,是由该时代的进步人们的实践造就的。时代的性质与作为该时代实践的性质是一致的。哲学对于时代,正如哲学对于实践一样,首先是结果,是时代决定哲学。而由于人们习惯于以此种思维去理解哲学,也就往往忽略了哲学的能动意义。实际上,哲学作为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也参与时代的创造,并使世界、时代哲学化。所以,历史及其各个时代总是提出自己的哲学要求。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是因为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和在这个时代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需要哲学,需要一种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独特哲学。但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并没有为自己准备好现成的哲学。它实际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创造的结果,也就说,这个哲学是需要构建的。
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构建有其客观根据,也有其逻辑的合理性,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发展的规律。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而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按其发展,这个过程划分为两个具体阶段:革命和建设。这两个阶段的实践在理论上的反映,是马克思主义两大理论主题的形成。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前,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为直接目的的社会革命是马克思主义的惟一主题。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俄国的建立,使马克思主义的主题发生由革命到建设的转变。这是一个意义巨大的转变。按照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必将成为历史的主流,成为无产阶级实践及其理论发展的主要方面。列宁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特点。他指出,一定时期,“因为具体的社会政治形势改变了,迫切的直接行动的任务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2]。实践上社会主义建设主题的凸现和提到首位,使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哲学的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主题。
客观地讲,当在人类历史上作为一种新事实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出现的时候,关于构建一门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要求也就随之产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为此进行了努力。但是,应该承认,这样的哲学并没有真正建构起来,特别是人们还缺乏关于构建这样一种哲学的自觉意识和急切感。现实的独立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建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的当下任务。
二、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与规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及其结构的认识是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研究的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性质、目标和任务,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邓小平从社会主义历史任务的角度给社会主义下的定义,表明了这种一致性。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 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也从建设与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关系中得到说明。社会主义革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发生的以推翻这个制度和建立社会主义新制度为目的和目标的活动,社会主义建设则是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推进社会发展的过程。这是两个背景不同、任务不同、直接目标不同的活动过程,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性质和规定及其规律。当然,它们又是统一的。革命总是为建设扫清道路,奠定基础。建设,就无产阶级的总的任务和使命来说,是革命的继续。改革和建设也具有统一性,改革寓于建设之中,改革是为了建设。但是,改革又是统一的建设过程中的非常规性的和打破常规的特殊的积极的活动,目的是使建设获得新的活力,加速建设进程。社会主义是改革的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在改革中得到实现的社会。
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和规律还需要从社会主义建设的自身矛盾中得到解释。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建设就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是一个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首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它们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制约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其他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建设与改革之间的矛盾、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矛盾等,都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总的说,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要说明这个矛盾体,正确的方法是抓住它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矛盾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广义)建设(含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矛盾。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是两个建设的协调,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社会建设如何同步发展的规律。
在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和规律的理解中,需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和规律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规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比社会主义建设更为广泛的领域,并且一般说来,它的矛盾和规律比起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和规律来更为根本,并对后者构成了制约作用。所以,我们不能把两种矛盾和规律体系简单等同起来。但是,由于它们不是两个截然分开的领域,这又决定了它们的各自独立的特殊的矛盾和规律具有贯通性、重合性。这特别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矛盾的关系上。我们通常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看作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这种表达与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矛盾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表达没有实质区别。
这样,我们就从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的理解中得到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的认识。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而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原理首先就表现为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目的。在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还要搞好社会建设,保证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的基本原理,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是改革的社会的重要论断,列宁关于辩证发展观的一般论述和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的探索,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的阐述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思想等,不仅是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一般理论基础,有的甚至直接是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邓小平理论以其完整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容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理论条件的成熟,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已经初步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从党的建设的理论角度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开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它不仅科学地揭示了关于党的建设与整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系,而且构成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原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具有一般指导意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它不仅在一般意义上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而且就其理论内容和理论高度来说,它实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成熟形态。
三、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成熟形态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4] 发展观就是哲学。在发展观与哲学之间没有过渡环节。但是,科学发展观不是一般发展哲学,而是社会发展哲学,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哲学。虽然通常说来,发展是一个比建设意义更为广泛的范畴,但在社会领域,发展就是建设,建设是发展的实现形式。所以,科学发展观作为社会发展哲学,同时也是建设哲学。就其具体蕴涵来说,它是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科学发展观以其特有的理论内容和逻辑形式,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明确的信息,即一种关于建设的哲学,一种社会主义建设哲学,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在成熟的意义上已经形成。
“以人为本”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科学的人学基础,这种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一致的。“以人为本”既表明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又表明了发展的本质和内涵,即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是为了人的发展,从而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科学意义与价值意义的统一。科学发展观对于传统发展观的超越,不仅在于它把“以人为本”确立为自己哲学的本质、核心和根本出发点,而且在于它不像旧的哲学和传统发展观那样满足于关于人的抽象议论,而是直截了当地表明“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的根本所在。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即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体现发展的质与量的统一。全面性,是就发展的片面性而言,这种片面性就是发展只注重经济方面而忽略社会发展,在总体上表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全面性的发展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协调性,是比全面性内涵更为深刻的发展要求。所谓协调,就是对构成发展的各个要素、环节在发展的速度、比例、顺序上有一个合理的安排,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对于发展的要求不仅在于全面,而且在于协调。不协调的全面发展是无序发展,是全面发展的自我否定,最终导致发展的否定。可持续,作为一种新发展观,同全面发展理念同时产生。历史表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滞后和停滞同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是传统发展观的客观结果。全面的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是这种消极发展结果的积极反应。可持续发展观首先是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宣示,但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即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由于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所以可持续发展观是一个境界更高的发展观。社会及其人们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对自己是否具有和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一种超越狭隘利益关系的普遍价值观的检验,特别是在国家行为中,它的实现程度往往与一定国家的社会制度相联系。所以,可持续发展观不仅是一种科学发展观,而且是一种进步发展观。还需要指出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都是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范畴。当我们在关注它们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范畴分别具有的特殊的独立的意义的时候,还必须同时看到它们的整体意义。科学发展观对传统发展观的超越尤其表现在它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规定的有机整体。
“五个统筹”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关于怎样发展问题的深入发挥,也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的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五个统筹”在深层次上,即在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具体方面展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现实性特征和辩证性质。
我们党根据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则是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成熟形态的标志。因为它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表明了我们党对发展目标问题上的进一步深化,也表明了我们党的建设哲学在内容和体系上的完善。
总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第一次集中、完整、简明、科学的表述,表明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内容的和独立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成熟。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任务是尽可能快地、准确地实现这一哲学由“自然形态”向“自觉形态”的转变,由“文本体系”向“叙述体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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