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性质、审计信息与债务契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契约论文,债务论文,所有权论文,性质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西方独立审计理论认为,独立审计具有信号传递功能。我国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声誉及审计质量存在争议(刘峰等,2002),大型事务所的声誉没有完全得到市场认可,主要原因在于大型事务所的声誉是在监管机构推动下形成的,而非来自于市场认可(张奇峰,2005)。但现有文献对我国独立审计在债务融资契约签订过程中是否有作用,尚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
民营上市公司在政府控制和政府支持力度上与国有上市公司大为不同。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为国有,政府会积极向金融机构施压,促进国有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契约的签订。民营上市公司缺乏政府支持背景,为了取得债务融资,会寻求政府支持之外的声誉彰显机制或保证机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独立审计就是一个理论上可供借助的外部声誉或担保机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则可能说明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或大股东占用资金严重,或者由于经营不善,偿债能力出现问题,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哪种原因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都会影响债务契约的签订。但是国有上市公司具有政府支持背景和政府隐含担保,非标审计意见对债务契约签订影响可能较小,非标审计意见对于民营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签订则可能具有负面影响。
在上述两个因素的驱动下,本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独立审计信息在上市公司债务契约中的作用,发现:民营上市公司上年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更有利于获得债务融资,说明民营上市公司由于缺乏政府支持背景,更需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机制;民营上市公司上年获得非标审计意见妨碍了下年债务融资契约签订。所以,独立审计信息成为影响民营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政府背景的影响,国有上市公司独立审计信息对债务契约影响较小。
二、文献述评
1.债务融资、代理成本与独立审计的功用。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体,其中包括债务契约,债务融资会导致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导致债务契约签订的困难,债务人利用财务报告向债权人传递信息,并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计,成为促进债务契约签订的重要手段。Watts和Zimmerman(1983)进一步提出,会计数字主要用于契约的签订和监督契约的实施,而且独立审计的作用在于监督和鉴定会计数字。Chow(1982)以美国1926年16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契约导致对独立审计的自愿需求。Healy和Lys(1986)发现,为了获得新的贷款或发行新债,发行企业在发行前倾向于转聘高质量的审计师,Francis和Wilson(1988)也有类似发现。Pittman和Fortin(2006)发现,新上市的公司如果续聘了“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则获得银行贷款的资本成本显著低一些。作者认为,“六大”具有增强财务报告可信度、进而降低债权人监督成本的功能。
2.所有权性质与债务契约。所有权性质是否影响债务契约的签订?La Porta等(2002)认为,银行的产权性质、企业的“政治关系”等众多与产权相关的制度安排对银行的借贷行为具有重要影响。Frydman等(2002)针对捷克、匈牙利和波兰的研究表明,银行对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存在金融软约束,软约束不仅体现在事前的签约,还表现在事中的监督及事后的契约执行。Khwaja等(2005)针对巴基斯坦的研究就发现,相比没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即使存在更高的违约率,也能从国有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而且当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政党的权利得到提高或者在选举中获胜时,获得的优惠贷款会更多。
有关文献考察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差别贷款行为。第一,相对乡镇企业而言,私有企业和已经实施私有化的乡镇企业更难获得国有银行的贷款,这些企业即使获得贷款,也面临更高的贷款标准(Brandt等,2002)。第二,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企业更可能获得国有银行的贷款(Cull等,2005)。第三,公有企业的会计信息在债务契约中的作用要低于私有企业,公有企业较低的会计信息债务契约有用性主要源于政府对公有企业的各种优惠措施实质上起到了为公司贷款提供隐性担保的作用,而非直接由政府干预银行贷款决策的结果(孙铮等,2006)。
综上,所有权性质及政治关系对于银行贷款决策具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其理论解释存在差异,主要有“歧视说”和“隐含担保说”。我国学者的解释是所有权性质暗藏的政府担保不同,国有产权是一种重要的履约替代机制。
三、制度背景及研究假设
1.所有权性质与政府支持。与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比较,民营上市公司具有较弱的政治关系。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企业寻租行为普遍存在,而寻租能力的强弱,与企业政治关系的强弱密切相关,政治关系好的公司,对政府的寻租能力强,政治关系弱的公司对政府的寻租能力弱。而企业对政府寻租能力的强弱,决定了企业所能获得政府支持和保护的多少。在现阶段,由于政府对其控制的企业干预依然很深,所以政府、借款的国有企业、债权银行实质上属于风险共担者,而且政府实质上成为最终风险承担者。究其原因在于:
(1)政府的权力和影响。民营和国有上市公司表面上的最大差异是第一大股东的产权性质不同,但实质上的差异在于政府股东控股和民间资本控股在公司治理环境上存在巨大差异,其中最重要的差异是政府行政力量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和影响程度不同,导致两类上市公司在应对行政及法律监管、融资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因为法律约束、监管力量、甚至市场力量难以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影响,而上述约束措施对民营上市公司却可能更为有效。
(2)国有上市公司承担了政策性负担,政府成为风险共担者,当国有上市公司处于经营困境时,政府向银行施压、干预银行贷款决策成为理性选择。中国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脱贫解困服务,因此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产生的。为了保持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国有股占有相当比例,政府的动机和行为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已有研究发现,转型经济中,国有企业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其承担了政府目标,如经济发展战略、就业、税收、社会稳定等,并由此造成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Lin等,1998)。虽然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其治理结构和监督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政府依然控制它们,政府依然有能力将自身目标内部化到这些公司中。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既有能力又有动机将其自身的社会性目标内部化到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在承担了某些社会职能之后,如果出现经营困境,政府无论从能力,还是从长期利益出发,都会帮助处于经营困境的国有上市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2.审计信息与债务契约。DeAngelo(1981)认为,由于准租金约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会自动提供较高的审计质量。在我国独立审计市场上,如果以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比例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DeFond,Wong和Li(2000)以及夏立军(2005)都发现,大型事务所审计质量更高,因为它们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更高一些,独立性更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是否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并促进债务契约的签订,是一个有必要进行实证的问题。
由于民营公司不具备政府支持背景,缺乏国有公司政治关系带来的贷款便利;民营公司也缺乏外部政治声誉或担保机制来降低债务风险。为了获得金融机构信任,必须寻找外部声誉机制。具有声誉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独立审计是民营上市公司可以借助的外部声誉机制之一。
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说明审计师和公司管理层在财务报告编报、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严重意见分歧。刘亚莉、胡志颖、徐晓宇(2006)发现,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践体现为经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王跃堂、陈世敏(2001)发现,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对客户财务、经营风险很敏感,原因在于风险大的公司更易引起监管部门关注,给审计师带来损失的风险也较大。所以,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则一般都存在较严重的财务或经营风险。
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研究假设如下:
(1)上年聘请大型审计师的上市公司,下年获得金融机构债务融资更多,而且民营上市公司表现会更为突出。
(2)上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不利于下年获得银行债务融资,而且民营上市公司表现会更为突出。
四、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2-2004年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为样本,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不同所有权性质下的审计信息在债务契约签订中的作用(实证分析从略)。发现:控制其他因素后,民营上市公司上年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更有利于获得债务融资,而国有上市公司审计师规模与债务契约之间没有明显关系。民营上市公司上年获得非标审计意见妨碍了下年债务融资契约签订,但是国有上市公司上年的非标审计意见没有明显影响债务契约的签订。
上述发现说明,民营上市公司由于缺乏政府支持背景和政府隐含担保,商业银行在向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贷款决策时,更看重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机制;民营上市公司上年获得非标审计意见,则其债务风险加大,由于缺乏政府支持和政府隐含担保,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将民营上市公司的非标审计意见作为重要的风险指标,从而降低了贷款额度。本文认为:独立审计信息成为影响民营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政府背景的影响,国有上市公司独立审计信息对债务契约影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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