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波罗的“政府循环”理论_君主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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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波利比乌的“政体循环”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体论文,波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波利比乌是著名的古希腊历史学家。他曾倾注20余年的心力,撰写了长达40卷的《历史》。这部以叙述罗马对地中海地区征服(220—145B.C.)为中心的历史巨著,不仅包含有丰富的史学思想,而且对人类社会政治体制问题也作了讨论,提出一种政体循环演变的学说。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对波氏的政体循环说作了研究,有的甚至认为它代表波氏对历史运动的认识。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波氏的政体循环说及其有关问题再作一些讨论。

波氏对政体问题的讨论,集中在其《历史》第6卷中。在此卷中, 波氏对政体的起源也作了研究。他认为,人类最初处于野蛮状态,象动物一样结成群体生活。群体的首领是那些最勇敢、体格最健壮者。这种社会组织可称作原始君主制。他指出,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产生了公平、正义等良好的道德观念。当群体的首领并非凭借其勇敢和体力,而是依靠在社会中实行良好的道德观念来统治时,原始君主制逐渐转变为君主制。

波氏指出,君主制是人类文明社会最早出现的政体形式,以后又产生了其他类型的政体。这些政体可区分为简单政体和混合政体两大类。简单政体包括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正宗政体,以及由它们分别演化而来的三种变态政体,即僭主制、寡头制和暴民制。他认为,正宗政体是“好的政体”(注:波利比乌:《历史》(Polybius ,TheHistories),罗易布古典丛书英译本,伦敦1954年版,第6卷,10。)。实行正宗政体的国家,都具有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以及好的习惯和法律。然而,一种正宗政体经历一段时间后,会自然地腐败蜕变为其变态形式,不久,又被另一种正宗政体所取代。简单政体的演变和替嬗过程是有规律的,依次经历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和暴民制几个阶段后,返回到原始君主制,然后又作同样过程的演变,形成圆周式循环运转。

简单政体为什么会腐败衰落呢?波氏认为,简单政体的发展过程如同自然界的生命物,自然地经历形成、极盛和衰落的阶段。他又进一步对政体自身的特点作了分析,认为在实行正宗政体的国家中,有着公平、正义等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但这些道德观念产生之时,其“对立面(指非正义等)也开始在人们中出现”(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5。)。由于简单政体仅具有“单一的原则”(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10。),即政府权力集中于某一阶层手中, 如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分别表现为君主、贵族和大多数公民掌权,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制约;因此,经过一段时间,非正义等社会恶德自然会在统治者身上得以发展。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变得腐化、堕落,从而导致政体的腐败和衰亡。据此,他指出,简单政体是不稳定的。

波氏在对简单政体的演变作论析时,也谈到其理论的来源。他说:“柏拉图和其他哲学家对于不同形式政体自然转变的理论已有详尽的论述。不过,他们的理论过于复杂、精深,所以并不是多数人而只是少数人的研究范围。因此,我试图扼要地对他们的理论作出概述(summary )。”(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5。英译文参见M.T.芬利:《希腊历史学家》(M.T.Finely,The Greek Historians),纽约1959 年版,第476页。)显然, 波氏的简单政体循环说是概述柏拉图等人的政体演变理论后得出的。不过,这里似乎存在一个问题。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的政体理论中并没有循环演化的说法。柏拉图在其书《理想国》中,将政体划分为贵族政体、财阀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五种形式。他认为,这五种政体一种不如一种,前一种腐败,将依次被后者所取代。但柏拉图并没有说明僭主政体后政体的走向。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对三种正宗政体蜕变为各自的变态形式作了讨论,但也未说明六种政体之间的联系(注:波氏是否见过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西方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他受到亚里士多德政体理论的影响,这大概是无疑问的。参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F.W.Walbank,History Commentary on the Polybius),牛津1957年版,第1卷,第642页;B.C.涅尔谢相茨:《古希腊政治学说》,商务印书馆1991 年版,第226页。)。据此,有学者认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哲学家中,肯定有人提出过政体循环演变的学说,否则“波利比乌不可能如此丰富柏拉图的理论”(注:参见K.F.弗利茨:《古代混合政体理论》(K.F.Fritz,The Theory of the Mixed Constitution in Antiquity),纽约1959年版,第68页。)。此说尚缺乏证据。其实,波氏所谓对“柏拉图和其他哲学家”的理论作概述,已表明他们的理论中有不同之处。而波氏对不同理论之概述,亦未必无自己的见解。再则,波氏所称概述柏拉图等人的政体自然转变的理论,并未指明此理论即为循环说。我们认为,波氏的政体循环说,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早期斯多噶学派的“宇宙循环”论。斯多噶学派认为,自然界具有循环演变的规律,“现在出现的万物以前就出现过,而且将来还要再出现,并不是一次而是无数次”(注:B.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上卷,第 321页。)。波氏说,政体如同自然界的生命物,自然地经历形成、极盛和衰落的发展阶段,并以循环的方式演变等等,无疑受到斯多噶学派思想的影响。可以认为,波氏是综合柏拉图等人政体理论和斯多噶学派的宇宙循环论后,得出自己的学说,他对政体理论的发明之处在于补充了一种明确的循环论。

总之,波氏在吸取前辈思想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简单政体循环学说。其说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简单政体具有不稳定的特点。它们自然地经历自身的形成、极盛和衰落阶段,并以被规定的方式依次替嬗作循环演变;二是简单政体衰亡的原因在于其权力形式单一且无制约,无法避免统治者的腐败。

在简单政体的循环圈外,波氏指出,还有另一类如斯巴达、罗马等邦实行的混合政体。所谓混合政体并非具有单一的权力形式,而是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的权力合而为一的政体形式。波氏认为,斯巴达政体中的三个机构国王、长老大会和人民大会分别拥有自己的权力,三者的权力相互制约。这种形式体现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权力的混合。对罗马混合政体,波氏作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详细地分析了罗马三个政治机构,即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的权力范围,以及它们运用权力时相互之间的联系。他说,罗马的三个政治机构既相互合作,又彼此牵制,“三者中倘若有一方可能提出超越其权力范围的要求时,就会遭到另一方或两方的抵制”(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 11。)。波氏认为,混合政体内部实际上存在一种分权与制衡的机制。这一机制使政府的三个机构都不能滥用职权或擅自扩大自己的权力范围,从而能防止统治者腐败,避免政体走向衰亡。据此,他指出,混合政体是稳定的,犹如一艘在风浪中能保持平稳航行的大船(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10。)。

对斯巴达和罗马的混合政体,波氏也指出了其不同之处。他说,斯巴达混合政体出于来库古的天才创造。来库古看到只有单一权力形式的简单政体是不稳定的,于是他通过“推理的过程”建立了混合政体(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10。)。 罗马混合政体则是“自然形成的”(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9。)。在波氏看来,斯巴达和罗马的政体起源不同,前者是个人的“创造”,后者则是“罗马人不自觉地采用的”(注:J.B.布雷:《古希腊历史学家》(J.B.Burry ,Ancient Greek Historians),纽约1958年版,第207页。G.H.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3页。)。 这两类起源不同的政体又有不同的特点。斯巴达政体仅适合于斯巴达人捍卫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罗马政体则比斯巴达政体更为优越,适合于罗马人的对外扩张。罗马在征服地中海世界的过程中,其政体显示出巨大的作用。

波氏虽然强调混合政体的稳定性,但又指出它并非一成不变。在这方面,他将罗马与迦太基的混合政体作了比较。他说,迦太基与罗马的政体相类似,但至第二次布匿战争时,迦太基政体已经衰落了,而罗马政体则处于盛期。“在迦太基,在(国家事务的)商议中主要是民众的声音,在罗马则是元老院的声音。因此,一方面是民众的商议,另一方面是最优秀公民的商议。罗马人在决定国家事务时更为贤明”(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51。)。在这段话中, 波氏说明了混合政体发展的两个阶段及其特点:在其兴盛时期,最优秀的公民(元老)在国家事务的商议中起主要作用;而当民众在商议中起主要作用时,混合政体已处在衰落阶段。他又指出,罗马政体肯定也会衰落。因为,每一种政体都会“发生变化和衰落”(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 卷,57。参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第1卷,第743页。),显然,波氏不仅认为简单政体和罗马政体,而且斯巴达一类的混合政体也会变化和衰落。这是政体所具有的共同特点。

混合政体衰落后将如何演变,波氏仅就罗马政体作了解释。他说,罗马政体将以循环的方式演变,“因为它是自然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4。);又说,“罗马政体发展到极盛后,肯定也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因为,罗马政体的发展过程较之其他政体更为自然,它也将自然地衰落并转变到其反面”(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10。参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第1卷,第658页。)。在波氏看来,罗马政体之所以作循环演变, 在于它的形成、极盛和衰落的过程都是自然发生。

以上,我们对波氏的混合政体学说作了分析(注:波利比乌未说明混合政体学说的来源,但其学说无疑也吸取了前辈思想家的理论。施治生先生对此已有深入的论析。见施治生:《古代西方关于混合政体的政治理论》,《世界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1期,第3页。),可以看出其说中似乎有二点不清楚的地方:一是,既然具有分权和制衡机制的混合政体能防止自身的腐败,为什么又会走向衰落?二是,罗马政体衰落后转变到其反面的涵义是什么,也就是说罗马政体以何种政体形式为其循环演化的起点和终点。对此,许多西方学者作了分析。在前一个问题上,大体有两说。一说以为波氏所谓混合政体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简单政体而言。他认为混合政体并非永久不变,只是变化、衰落的过程更缓慢一些(注:见K.F.弗利茨:《古代混合政体理论》,第84—85页。)。另一说以为,波氏起初并不以为混合政体也会衰落,但当他后来看到格拉古兄弟改革时(133—123B.C.)罗马社会的腐败状况,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意识到混合政体也会走向衰落(注:J.B.布雷:《古希腊历史学家》,第208—209页。《牛津古典辞书》(The Oxford

Classic Dictionary),牛津1953年版,第711页。E.贝利沙赫: 《史学史,古代、 中世纪和近代》(E.Breisach,Historiography,Ancient,Medieval and Modern),芝加哥1983年版,第47—48页。)。我们同意后一种看法,理由有三点:1.波氏认为混合政体三个机构的权力均衡且相互制约,从而能防止其中任何一者的权力膨胀的趋势。这已经排除了由于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无制约所导致政体腐败的可能性。2.波氏对罗马政体的论说有相互矛盾之处。例如,他说:“由于我们不了解早期罗马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特点,要预见其将来的情况是相当困难的”(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3。)。波氏所谓难以预见罗马未来的发展,当然包括政治体制方面的内容。他还说,在未见到罗马“发生剧烈的变化前,将保留目前对罗马政体(稳定性)的看法”(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2。)。但另一方面,他又断言罗马政体“肯定要向坏的方面发展”(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9。),这两种矛盾的说法,可作为波氏认识转变的佐证。3.在波氏书第6 卷中有一段话,与罗马格拉古兄弟改革时的情况有关。他说,当一个国家经历了许多巨大的危险取得了霸权后,“在长期繁荣的影响下,生活会变得更加奢侈,公民对官位和其他目的的竞争会比应有的更加凶狠”,民众便向坏的方面转化,“现在他们被激动和激情所支配,不同意服从,甚至不同意与统治阶层居平等的地位,而要求得到最大的(土地)份额”(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57。英译文参见M.T.芬利:《希腊历史学家》,第501 页。)。这段话大体反映格拉古兄弟改革时,罗马以平民争取土地斗争为中心的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事实。大概,此时罗马社会“剧烈的变化”,动摇了波氏对混合政体稳定性的看法。他进而又将罗马和迦太基政体的发展情况作了比较分析,看到混合政体衰落阶段的特点。于是他断言,混合政体同样也会走向衰落(注:参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第1卷,第736页;J.B.布雷:《古希腊历史学家》,第207页。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波氏完成其书初稿后,又作了修改和增补,但未及定稿便去世。因此,他的书中有不少矛盾的地方。上述有关混合政体衰落的说法,大概也属于这种情况。

关于罗马政体循环演化的起点和终点问题,美国学者弗利茨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他说,波氏认为罗马混合政体的形成有一过程。罗马政体最初为君主制,然后元老院和人民大会逐渐获得权力。这样,在政体内部形成了分权和制衡的机制。罗马政体的进一步发展“将是人民大会超越其应有的权力范围,侵犯其他机构的权力领域”,从而导致政体的衰落并返回到君主制。罗马政体以君主制为起点和终点作循环演化(注:K.F.弗利茨:《古代混合政体理论》,第89、419—421页。)。我们认为,弗利茨所称罗马政体有一形成过程,其衰落由于人民大会权力的发展所致,基本上符合波氏的思想。不过,罗马政体最初是否为君主制,在波氏书中未见有说。他仅提到罗马政体是自然形成的,衰落后将“转变到其反面”。如果波氏以君主制为罗马政体循环演化的起点和终点,为什么不作出明确的说明?其实,波氏自己已说过对罗马人“过去公共生活和私人的特点”不了解。他还抱怨前辈学者忽略了对罗马政体早期情况的记载和研究(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3。参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第1卷,第663页。)。大概他限于所能了解的史实,尚不能断定罗马政体早期阶段的特点,也就无法说明罗马政体循环演变的起点和终点。所以,他对这些问题避而不谈。因此,我们认为,波氏没有将君主制作为罗马政体循环演变的起点和终点,弗利茨有关的见解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波氏将混合政体分为斯巴达和罗马两类不同的起源。他认为这两类起源不同的政体都具有分权和制衡的机制,较之简单政体更为优越,但最终也会发展变化和衰落。他指出罗马政体将以循环方式演变,但没明确说明其演变的起点和终点。波氏有关罗马政体循环演变的理论是不完整的。

在研究波利比乌的政体理论时,有的学者认为波氏主张人类历史也是以循环方式演变的,甚至说“波利比阿(即波利比乌——引者)的历史观是一种政体循环论”(注:王任光:《波利比阿的史学》,载《古希腊史研究》,台湾成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232页。 西方学者类似观点,见F.W.沃尔邦克:《波利比乌书注释》,第1卷,第658页所引。)。对此,我们有不同的看法。

上文已经谈到,波氏认为原始君主制形成于野蛮时代,简单政体以它为起点和终点作循环演化。这似乎含有人类社会从野蛮到文明再返回到野蛮时代以循环方式演变的思想。然而,波氏已指出,除简单政体外还有一类混合政体。虽然他认为罗马混合政体将作循环演变,但并未说其演变的起点和终点是原始君主制。而斯巴达一类由“个人创造”的混合政体,就其起源而言,也不符合波氏的循环理论。实际上波氏只是强调政体都要服从“变化和衰落”。他还指出,政体也可能并非因自身的发展,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引起衰亡”,这是“无规律可寻的”(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57。)。斯巴达等邦被罗马所征服, 其政体的衰亡当属此类。由此可见,波氏并未将循环演化作为政体演变的普遍规律。

其实,波氏自己对讨论政体问题的目的已有明确的说明。他说:通过研究政体的演变,“使读者可以获得一种知识,这就是罗马人如何、通过何种特殊的政治体制,在不到53年的时间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2。按:波氏书原定写到前168年, 后扩充至前145年。此处所谓53年是指原定计划。)。显然, 波氏探讨政体问题,是为了使读者获得“知识”,即了解罗马人如何凭借其政体的优越性征服地中海世界。换言之,他是从政体方面揭示罗马人成功的原因。他力图向人们表明,混合政体较为稳定,它对于不稳定的简单政体显示出巨大的优势。因此,罗马能够战胜希腊城邦。同样是混合政体,自然形成的罗马政体对于由个人创造的斯巴达政体;处于兴盛时期的罗马政体对于趋于衰落的迦太基政体,也显示出巨大的优势。因此,罗马能够臣服斯巴达,战胜迦太基。于是,他明确地宣称:罗马人的征服是“一个无可争议的结果”(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3。)。显而易见,波氏在其书中讨论政体问题时,并无意从中表达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

作为杰出的历史学家,波氏强调历史理论必须以史实为依据。他批评柏拉图《理想国》对政体问题的论述,有违背史实之处。他指出,斯巴达和罗马的混合政体有不同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否则“是拿活人和塑像来作分析”(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2。)。波氏曾谈到简单政体循环说的史实依据。他说:“对于希腊国家,了解它们的过去,推断它们将来的发展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弄清现在的情况并不困难,而通过对它们的过去情况的分析,来预测其未来的发展,也并不困难。”(注:波利比乌:《历史》,第6卷,3。英译文参见M.T.芬利:《希腊历史学家》,第474页。)这就是说, 他是从希腊城邦的发展史来考察简单政体循环演化的特点的。对于罗马政体,波氏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后,作为人质在罗马生活了16年,与罗马权贵西庇阿关系甚密,得以作较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罗马政体是自然发展而来的,并分析格拉古兄弟改革时社会的腐败状况,从而得出罗马政体将作循环演变的结论。当然,波氏的理论也有片面之处。希腊城邦政体有的或经历了他所谓政体循环中的某几个阶段,但没有一个国家经历过六种简单政体依次嬗替的循环周期。他所谓简单政体循环演化,大概是从希腊城邦政体演变的事例中拼凑起来的,“是根据希腊人的经验”提出的(注:G.H.萨格斯:《政治学说史》,上卷,第193页。)。 而罗马政体也并非以循环的方式演变。不过,这些只是由于他的认识水平的限制,而并非他无视事实任意作说。波氏重视吸取前辈思想家的理论,但更注意其是否与史实相符合。例如,斯多噶学派的宇宙循环论,由早期米利都学派阿那克西曼德的本源论发展而来,在希腊化时期极为流行。波氏采用此理论时,注意到来库古立法所谓“瑞特拉”(Rhetra法令)神谕,了解到来库古改革政制前访问过克里特。于是,他断然指出,斯巴达政体并非自然形成的。对于罗马政体,波氏曾对其稳定性表示由衷的赞美。而当他后来目睹罗马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时,又指出它肯定要走向衰落。至于罗马混合政体衰亡后将被何种政体所取代,波氏限于所能了解的史实未作出明确的回答。总之,我们认为,波氏没有也不可能将循环演变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因为历史并未为其提供这方面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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