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需要制度创新——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环境管理论文,制度创新论文,国家环保总局论文,局长论文,解振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管理透视
3月1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核心问题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强调,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不仅关系我们能否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且关系到我们能否更好地实现、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早在199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就决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几年的实践证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现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协调统一,是对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的一个创新,是我国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功举措。为此,我们专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
1 创环保模范城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管理周刊:解局长,请您谈谈争创环保模范城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解振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是最早响应可持续发展的国家之一,并将其作为一项国家战略。90年代中期,我国的环境污染呈加剧之势,城市环境污染相当突出。为了增强全国人民保护环境的信心,为了向世界展示我国坚持环境保护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得到了很多城市的积极响应。经过努力,截止到去年年底,大连、厦门等24个城市或城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从中受益,并且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几十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在参观大连、厦门后,对中国在短短的几年内取得的环境保护成绩给予很高的评价。实践证明,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管理周刊: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对于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巨大作用是什么?
解振华: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树立了一批经济持续发展,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示范城市。首先,改善了环境质量。其次,推动了经济发展。同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过程中,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搬迁改造和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有效地提高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也扩大了对外开放。优美的环境不仅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也变成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吸引了国内外大量资金,扩大了对外开放的成果。最后,加强了社会凝聚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据统计,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民对政府和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平均在85%以上。
2 创环保模范城需要制度和手段创新
管理周刊:争创环境模范城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请您谈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主要经验。
解振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是对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的一个创新,主要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其一是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求各有关部门把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之中。其二是以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其三,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创模工作,这些城市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将创模工作与老百姓的切实利益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创模,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且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通过创模,调动了人民群众关心环境、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强化了城市主人翁的责任,增强了城市的凝聚力。
3 创环保模范城是一个长期工程
管理周刊: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因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开拓创新,趋利避害,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我们想了解一下国家环保总局对于今后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的打算。
解振华:按照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巩固和提高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成果。国家环境保护城市是现阶段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模范,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国家“十五”环境保护计划对全国城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5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到60%等,这就向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模范城市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再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我们将适时调整完善标准,继续保持模范城市的先进性,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为新时期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榜样。同时,模范城市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将定期对模范城市进行检查,把不合格的淘汰出局,以保证模范城市的质量。第二,继续搞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一方面逐步向西部地区扩展,另一方面要在“大和强”上狠下功夫,真正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落到实处。目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城市规模也相对较小。“十五”期间,成都等西部地区的城市确定了创模的目标,天津、沈阳等一些特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也作出了创模的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将积极支持这些城市的创模工作。第三,创建生态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规划、调城市结构、布局,组织、优化城市经济、社会、文化活动,使城市的经济效益达到更高的水平,环境质量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程度进入新境界。关于生态城市的指标体系和创建办法,我们正在研究当中。总之,要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迎接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和挑战,促进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我国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背景资料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本标准
1997年,原国家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推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考核指标,包括城市的“基本条件、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5大方面共计27项。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按照“一控双达标”的要求,调整补充了原考核指标中的9项,并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前实现“双达标”。
5年来全国开展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基本情况
从1997年到2001年底,经过城市(城区)政府申请、省级环保部门推荐、国家环保总局严格考核验收,共分五批命名了24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997年:张家港、大连、深圳、厦门、珠海、威海;1998年:烟台、中山、莱州、荣成、昆山;1999年:海口、汕头、苏州;2000年:江阴、青岛、大庆、文登;2001年:杭州、宁波、太仓、常熟、招远、惠州。1999年命名了两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天津市大港区和上海市闵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