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川泸州 646000
摘要:从2014年起,我市通过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260号)和《泸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使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工作主要任务
3.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即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个主要责任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要签署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本市有关规定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建设单位是永久性标牌设置的责任单位,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的设置进行监管。
目前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的设置较为欠缺,很多道路工程因为无地方嵌入标识牌而未设置,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今年已将加大力度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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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建筑设计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中,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等方面都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但目前我市存在部分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随意改变已审查的施工图,导致使用功能缺失或以增加刚度或满足抗震要求为理由增加结构板等隐形设计,为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创造条件,造成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后续产生一系列矛盾,出现群体信访投诉事件。
三年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求将新时期建筑设计方针和《泸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规定》中的精细化设计标准贯穿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使建筑设计充分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强化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设计理念,积极促进BIM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为社会提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设计产品。
目前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几次BIM技术学习培训,加大BIM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泸州云龙机场迁建工程已采用了BIM技术应用,同时,我市两江新城已正在进行地下综合管廊的修建,这是我市建筑发展的一个新起点。
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疏于管理而难于彻底根治的工程质量问题。此类问题如果不彻底根治,将会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造成很大隐患,严重者可能给业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子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管,从设计、施工方面着手,采取预防措施,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管理。只有认识到“通病”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才会得到解决。
因此市城乡和住建局在全市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按照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制定的《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泸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规定》,推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通过制度规范、活动促进、典型推动、使企业不断查找缺陷,堵塞漏洞,形成样板引路、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通过扎实有效地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实现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作标准化,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的工程质量,最终达到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目标。
3.3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认真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应用管理工程的通知》要求,积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管理及工程质量检测等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积极鼓励建设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工程设计要勇于创新,积极消化吸收和采用各类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质量监管。为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泸州市制定出台了《泸州市检测机构信用管理规定》,启动泸州市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施工企业应不定期的对在建项目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对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建项目进行旁站监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信通过三年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开展,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从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泸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论文作者:刘莎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0
标签:工程质量论文; 泸州市论文; 质量论文; 责任论文; 工程论文; 我市论文; 主体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8期论文;